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2-07-28 09:41:16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要用到事迹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事迹可以起到引导良好风气、推动工作、激励后进的作用。那么拟定事迹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干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打响疫情防控狙击战。在这场战“疫”中,非党员干警们在各党支部的的带领下,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奋勇争先,冲锋在前,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沈洋同志是我院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他主动对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赵泽生同志说:“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是我会和党员做得一样好,请让我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沈洋同志是2019年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生力量。家在外省的他,本就很少有机会回家探望双亲。这个春节,他本可以回到安徽老家和父母团聚,但是在疫情狙击战面前,他主动选择留在法院坚守防疫执勤岗位,服从组织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在小区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总是主动请缨,冲在最前面,目前他已经参与旭苑小区两次全面摸排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细心得体谅其他不方便的同事,主动替换他们防疫执勤。在“与家人团圆”和“坚守防疫岗位”两者中,他选择了坚守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大年三十至大年初二这几天,本是节日气氛最浓厚的时候,但是面对突如起来的疫情,沈洋同志连续坚守值班岗位,用自己和党员同志一样的初心和使命,毫不犹豫加入到疫情防控的战斗中去,不是党员,却胜似党员!

  优秀是一种习惯。不仅在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积极主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他也一直要求上进。沈洋同志由于家在外地,自工作以来一直住在单位。沈洋同志抓住这个便利条件,经常在下班后还钻到办公室整理卷宗、研究案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来提升自己。赵泽生同志说:“我晚上值夜班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民二庭的灯亮着,我知道那是沈洋同志还在办公室学习”。

  沈洋同志这种时刻保持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状态,扎实工作的决心和意志,闻令而动、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值得全院年轻干警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仅在平日做得好,在疫情面前更能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现在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对垒状态,希望全院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

  刘鹏,男,出生于1992年11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淳化县人民法院方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自2016年9月进入淳化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刘鹏同志先后在执行局、县法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方里人民法庭等岗位工作。在各个不同的岗位上,他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圆满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曾先后获得淳化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公务员“嘉奖”等荣誉。

  2017年6月,因为曾当过“大学生村官”,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缘故,刘鹏被县法院派往扶贫一线,担任县法院驻方里镇宁塬村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队员,来到偏远的宁塬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面对全县贫困户最多的村,他克服困难,坚持吃住在村,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遍访全村135户贫困户,认真了解并记录每户的致贫原因、家庭情况等,在很短时间内就对全村所有贫困户户内情况做到了“一口清”。他认真学习各项扶贫政策,同帮扶人一道,根据每户贫困户的不同致贫原因,为全村贫困户都制定了针对性的帮扶计划。为了帮助贫困户自主脱贫,他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发展种养殖产业;县上农业部门来村上开展产业核查时工作时,他深入田间地头、羊圈猪舍,登记、核实各户产业情况,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都能享受产业帮扶政策,及时领到了产业补贴资金。在刘鹏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国家各项有力政策的扶持,2018年底,宁塬村摘掉了几十年的贫困村帽子,全村除13户兜底户外,其余120余户贫困户全部按期脱贫退出。

  2019年1月,刘鹏调至方里人民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为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他边学边做,每次开庭前,他都会主动查阅卷宗材料,整理出阅卷过程中的疑难点,供法官参考。庭审中,他认真听取、记录当事人意见和法官对案件证据的认定。庭审后,他在法官的指导下拟定裁判文书,协助法官做好校对工作,逐字逐句斟酌用词,确保文书质量。担任方里法庭法官助理三年多来,共辅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630余件。基层法庭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地方,几乎每天都会有群众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面对不熟悉法律的农村群众,他耐心地为群众一一解答他们心中的法律困惑,实实在在做到了既执法,又普法。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执法者,更要严守纪律这条生命线。在工作期间,刘鹏始终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兢兢业业做好职责内工作。对私下打听案件进展的朋友及亲属,他总是耐心解释相关工作要求,坚决不透露任何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事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他始终坚持原则,恪守廉洁自律,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回首司法路,风雨守初心。正是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刘鹏才能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淳化法院的司法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

  周玲,女,土家族,1988年10月出生,重庆市酉阳县人,研究生学历,2011年进入酉阳法院工作,先后在第三人民法庭、监察室、委员合议庭、民二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酉阳县法院法官助理,酉阳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小组成员。

  参加工作以来,周玲同志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践行司法为民,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用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履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神圣使命。曾先后获得酉阳法院“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内夯政治理论,外筑专业能力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与自觉。每逢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文件出台,周玲同志都积极通过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加强先进思想理论武装,做到了把爱党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脑海里,做到了言行举止始终同中央、市委及上级法院要求保持一致,政治理论积累丰富,政治素养较好。坚持与时俱进、常学常新,对新实施的法律、司法解释,周玲均第一时间进行自学,并通过部门组织深学,帮助消化,还利用业余时间拓宽知识面,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适应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上可定纷止争,下会执笔著文

  监察室工作期间,周玲同志坚持耐心、细心、用心、真心工作理念,认真梳理分析当事人信访诉求,及时安抚情绪、释法引导,共计妥善处理10件次,化解信访矛盾8件次,信访化解率80%。作为助理审判员,办理民商事案件400多件,调解100余件。在审理案件过程,周玲同志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2016年,周玲在审理一起外地公司与本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案件原告在开完庭后说:“我原本很担心你们法院因为我们原告是外地的,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偏向本地企业,今天开完庭我才彻底放下心来,你们法官还是很公正的。”案件办结之后,原告为表感谢不远千里从江苏给周玲同志送来了一面锦旗。作为法官助理,协助员额法官办理案件500多件,召开破产会议20多次,妥善处理了某化肥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除了做好审判工作,周玲同志还善于从司法实践中挖掘亮点、找准难点,积极参与调研文章、信息宣传等文稿撰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其撰写的部分信息宣传稿件被《人民法院报》及省市级媒体刊发,其中《反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理赔难》被最高人民法院刊发,其本人多次被评为酉阳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进能坚守审判,退能坚持奉献

  担任助理审判员期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周玲同志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办理的400多件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无一超期,无一错案。在2017年司法改革时,周玲转为法官助理,她没有因为不能在审判台上而心生不满,没有因为待遇和职级晋升上的'落差而工作松懈,依旧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工作。从2018年任职法官助理至今,周玲先后在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二庭工作,协助三位员额法官办理案件,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持续奉献到司法为民中,并通过审阅案卷、参与调解并研讨案件的判决,高效高质完成法官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制作的法律文书无一差错。

  公能严以用权,私能严以修身

  周玲同志始终牢记组织重托,时刻秉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理念,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来自于人民,做到了用畅通高效的诉讼流程服务好当事人,做到了将信息技术融入司法实践让司法举措更便利而惠及当事人,做到了向超越原则的任何请托说“不”,未出现一例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工作纪律,着装规范,司法用语规范,庭审活动规范,释法明理的准确性、待人平等的亲和性赢得了当事人和领导的广泛认可。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4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浦城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江振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她始终追求的目标。江振芳生于1990年,是刚踏上“90后”这条船的一代,自201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浦城县团委授予2019年度“浦城县优秀共青团干部”,2020年被南平市团委授予2019年度“南平市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江振芳先后在行政庭、水南法庭、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完成了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再到执行员再到法官助理的身份转换。在千丝万缕的工作中,她将法律知识化作武器,时刻谨记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每一次的庭前准备,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投放到案件的争点中,推动案结事了。

  践行司法公正,搭起群众“连心桥”

  作为法官的“左右手”,江振芳的工作便是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的工作。

  “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助手也是法官的智库和参谋,虽然不能像法官一样身披法袍,手持法槌,但法官助理一样能在完成的一件件微小的事件中助力法官,共同守卫司法的公正。”面对琐碎而繁杂的工作,她深知这样的经历注定是成长的基石,是一名法官助理必经的历练之路。

  2020年1月7日,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叶某诉至法院,双方虽为亲戚关系,却因陈某奶奶生病住院的陪护问题产生争执,叶某遂在网上发表有关陈某的不实言论,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

  在法院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已没有亲戚之间的热络和寒暄,一开口便是剑拔弩张,各自数落对方,作为法官助理,江振芳主动承担起当事人沟通的桥梁,一边叶某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一边陈某因不实言论身心受创,增加了调解的难度,本着化解矛盾,破镜重圆的初心,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安抚双方情绪,用简单易懂的言语,梳理双方复杂的法律关系,在其坚持努力释法说理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江振芳认为,作为法官助理就应当像那磨刀石,用斩钉截铁的态度,踏石留印的力度,用心、用力携手法官共同打磨锋利的司法利剑,斩断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暗毒瘤,守护人间的真情,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在工作将近五年的时间里,江振芳共辅助结案941件、担任执行员期间执结案件245件。

  担当职责使命,化身干警“知心人”

  “小江就是我们的知心姐姐,经常为我们化解思想上的困扰。”面对初到法院干警所产生的不适感,江振芳化身知心姐姐,常与青年团员干警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困扰,让团员干警更好地适应法院的工作,融入这个温暖有力量的大家庭。

  “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对于团支部工作,江振芳深谙其道,她说,除了要有责任心外,还要有一颗金子般的心,这是她作为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又是浦城法院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心得。

  据了解,处在团基层建设最前沿的江振芳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对团支部工作富有全面责任,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中,树立责任意识。为了让有限的人员尽显潜能,高效推进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她知人善用,发挥支委及团员的工作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结合法院特色开展了“雷锋日”“网上祭英烈”“敬老爱老”“五四”“慈善捐款”等一系列主题团日活动。

  “她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每一次活动顺利开展,都渗透着其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同事们说,为了做好法院团支部工作,解决团员干警政治素养不高的情况,江振芳还依托智慧团建平台组织青年团员干警开展主题团课、定期青年大学习等,强化团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其政治领悟力。

  营造法治环境,担当宣传“多面手”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宣传重要性尤为突出。作为浦城法院的一员,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江振芳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助力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江振芳曾多次到新华小学、盘亭中心小学、水北中学等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在长期的宣传中,她了解到留守儿童是青少年犯罪发生的重灾区,作为“法官姐姐”,江振芳走进浦城县民主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心手相牵结对帮扶1+1”等活动,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群体,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开展一对一的生活、法律救助,给予青少年全方位、多角度的呵护和保护。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保护青少年亦依托于法治环境的改善,作为法律指导员,她深入到艰苦的农村,在挂钩帮扶村炉铺村,发放调查问卷、面对面解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送去更直接的法律知识。“法治宣传的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就像春风化雨滋润大地,那就一点一滴做、一时一刻做,终能实现。”江振芳说。

  “‘法官姐姐’、‘法律指导员’......”在群众心中,作为法院干警的江振芳随着工作职责的不停变换,时常有着不一样的称呼,但唯独不变的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以及承载着的时代使命。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5

  我于200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阳曲县人民法院工作,当时被分配到行政庭担任书记员,一直到2013年年底调入执行局开始办理执行案件,我虽然是行政庭的书记员,但是张锁成庭长除了审理行政及行政非诉案件外,也审理民商事案件,耳濡目染,我对审判业务还是比较熟悉的,但“隔庭如隔山”,审判与执行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说审判是“线上最后一公里”,那么执行就是“线下最后一公里”。

  初入法院,我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热爱踏入了这神圣的殿堂,从一开始听不懂当地方言而无法顺利记录庭审情况到可以熟练记录并归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七年来,有过委屈有过感动也有过喜悦和荣誉感。2013年年底我被调到执行局工作,刚到执行局,就接手了孙保成队长移交的旧案100多件,并办理全额的执行案件,对于一个刚从书记员岗位上下来的女干警来说,真的压力山大,怕自己做不好,辜负了领导的信任,多亏当时有执行局秀宝局长和刘伟副局长对我不遗余力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是我职业道路上的不可或缺的导师,正是他们的热心和担当带领我一步步适应了执行工作。

  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有的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问题,记得有一起交通事故,被执行人是清徐的个体司机,当时家里除了一辆肇事车辆外再无其他财产,而申请人则是10来岁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失去了一条腿,两边都让人不得不同情,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各项赔偿90余万元,作为被执行人当时听到这个数字就没有履行的勇气了,而申请人需要安装假肢,家庭贫困,只能等赔偿款,我多次传双方当事人过来调解,做被执行人亲属的工作,做申请人父母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赔偿27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并分三年履行完毕,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也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南白村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因申请人在收割玉米时被机器搅到了手,失去了劳动能力,被执行人认为是申请人自己要过去帮忙而不愿赔偿,且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有脑摊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我也曾为了执行该案被申请人扣留在其家中,申请人也有到法院闹事儿,在将被执行人玉米收割机抵顶给申请人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后来又恢复执行也无法实际执结,经屈晋康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好歹现在申请人也能认可法院的工作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还有一些当事人死钻牛角尖,认为自己有理法院不公,比如“半块砖”案,当时因为工作中的矛盾被执行人拍了申请人一砖,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15余万元,被执行人未履行我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申请人从刚立案就无理取闹,到现在也在上访告状。

  这只是我执行案件中一部分比较特别的,期间也有和解的,履行完毕的,撤回申请的,也有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我都在一一进行着化解工作。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年,执行局的每一位干警都开启了“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大家交心协力,执行工作各项指标都圆满达标,去年我院执行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这都离不开执行局每一位干警的辛苦付出,也感谢院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

  在执行局,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工作的技巧等等,这么多年的执行工作把我的急躁的脾气磨没了,我会坐下来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声音,让当事人把内心的话说出来,气理顺了,然后将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解释给当事人,他们中大部分人也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并进行配合,即便是对于有时打错电话的询问者,我也会问清情况后给予意见。如果连法官都不耐烦回答这些问题,法院的权威性如何体现。法院是守住法律的一条防线,而执行法官就是守住法院这条防线的最后一道屏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全心合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好法律最后一道屏障。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6

  张全辉,男,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安陆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多年来,该同志对党忠诚、脚踏实地、敬业奉献,先后被孝感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被安陆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当好立案服务员。立案庭是法院服务群众的窗口,也是展现法院形象的窗口。作为立案法官,他主要负责窗口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及微法院的应用与推广。对涉军、涉民营企业、涉金融机构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对破产、涉疫情类案件及

  “四类案件”进行标识,为院领导跟踪督办提供依据;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缴退费、电子送达等多种服务。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该同志先后接待当事人4万余人,立案登记各类案件2万余件,通过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咨询3000余人次。

  做好信访疏导员。立案工作中,他始终兼顾信访问题,对每件案件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对起诉材料不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在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释法后,进行风险告知,让当事人进行风险预判;对起诉欠缺形式要件的,依法下达材料补正通知书,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退回处理。近年来,共下达补正通知书120份。他工作耐心细致,这些被退回诉讼材料的当事人,没有一人进行缠诉和信访。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7

  方镇飞,男,汉族,198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江西婺源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婺源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负责辅助办案、信息调研、院扫黑除恶办联络报送等工作。荣获婺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十佳辅助标兵”等荣誉称号。

  顾全大局,牢记使命守初心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1月29日(正月初五),方镇飞根据紫阳镇政府的安排部署,担任入户调查小组组长,协助紫阳镇幸福里社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工作。接到通知后,方镇飞没有丝毫犹豫,安排好妻女后,第一时间从农村老家赶到了县城社区报到。次日,即与调查小组人员挨家挨户排查是否有从湖北、浙江返乡人员,同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走完所有楼住户,夜幕已降临,他还要将排查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建立台账上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方镇飞与其他组员一直奋战到晚上八点。完成了幸福里社区疫情排查工作后,方镇飞又主动参加到婺国府小区后门卡口值勤。在执勤时,他一边对进出人员检测体温、登记出入信息,一边对非必要外出居民进行劝返。小区一对正要共同出门购物的夫妻就被他拦下,他耐心、细致向夫妻俩解释相关政策和外出风险,该夫妻最终同意由一人外出采购物品。这一幕刚好被正在督导疫情防控工作的县委书记吴曙看到,吴书记走上前来询问了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方镇飞等值勤人员的工作给予肯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方镇飞时刻坚守防控一线,用身躯为群众筑起一道坚实屏障,面对组织的安排,他总是坚定的说“哪里需要,我就去哪里!”

  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好助手

  2017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方镇飞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团队秘书和庭长助理。为做好审判辅助工作,方镇飞边学边做,履职尽责,扎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方镇飞既是法官助理,又是书记员。每次开庭前,他都会主动查阅卷宗材料,了解相关证据和量刑情节,确保能跟得上法官的思路,跟上庭审节奏;同时整理出阅卷过程中书面梳理出案件的争议点、疑难点,结合查阅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100多条,供法官参考。庭审中,认真听取、记录当事人意见和法官对案件证据的认定。庭审后,协助法官做好裁判文书校对工作,逐字逐句斟酌用词、认真校对,确保文书质量。四年多来,共辅助法官办理刑事案件374件。

  方镇飞自担任法官助理以来,积极作为,始终将自己置身于审判岗位,以一名案件承办人的态度和视角来履职,协助法官办好每一起案件。除了庭前阅卷外,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调解、对被害人没有赔偿到位案件,他及时通知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加入协助调解工作中。他共参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40余次,成功调解20余件,促进了案件的最终了结和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研业务,助推审判提质效

  在繁重的审判业务之外,方镇飞还多次利用业余时间撰写调研、信息及宣传,共撰写了2篇调研文章,5篇信息,20余篇宣传。2019年2月,上饶市首起抢夺方向盘案件在我院审判,他立即撰写了《客车上抢抓方向盘婺源一男子今被判三年》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采用;婺源县首例涉恶案件王某、华某聚众斗殴案审结后,他以恶势力犯罪次数及具体罪名的确定为中心撰写了1篇案例分析,被江西高院扫黑办编入《案例指导》工作手册;他及时总结环资审判经验,撰写的《婺源县法院多举措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信息被省高院信息简报采用。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既要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又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司法建议工作是延伸法院职能,落实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方镇飞以已结刑事案件为抓手,认真梳理分析背后原因,撰写了10余篇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书,经院领导审核后发送相关部门,敦促其加强行业监管。其中婺源县林业局根据我院司法建议,制定了婺源县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调查队内部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规范,得到其上级单位的认可,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保护婺源优美乡村生态环境,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贡献了婺源司法智慧。

  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甘平凡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执法者,更要严守纪律这条生命线。在工作期间,方镇飞始终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兢兢业业地做好职责内工作。对私下打听刑事案件的进展的朋友及亲属,他总是耐心解释相关工作要求,坚决不透露任何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事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他始终坚持原则,恪守廉洁自律,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回首司法路,风雨守初心。正是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方镇飞才能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婺源法院的司法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8

  李超,男,1990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法学学士,现为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怀头他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海西州行政学院“2019年全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优秀学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对照法官助理职责规定,并将自己置身于审判岗位,以一名承办法官办理案件的态度和视角来履职,协助法官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同时,高标准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法官和庭室分管领导的肯定。

  一、参与疫情防控,主动作为,发扬担当精神。

  2020年2月4日一大早,他就来到了离市区50多公里的怀头他拉镇,在镇政府的安排下,到东滩村协助乡镇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和宣传工作、排查工作。

  连日来,打电话就是他的主要职责,“您好,我是德令哈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最近,您有没有接触过来自湖北籍或武汉的外来人员?您和您的家人近期有没有去过外省?家庭成员当中有无咳嗽、发热等症状”……他一边打着,一边记着,同时特意叮嘱村民在疫情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务必减少探亲访友和聚餐聚会等。

  两天的时间,他排查了36户,127人次,在排查过程中问清返乡人员路径,接触人员等信息,并做好工作日志。疫情期间,他和同事及乡镇干部,多次放弃午休时间,前往镇区泉水粱、茶叶沟等管护站检查点慰问执勤人员,发放防护服,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协助村委会做好村道关卡排查、车辆的登记,值班、返乡人员统计日报等工作。同时,还不忘本职工作,针对重点疫区确有必要延期开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做好诉讼事项告知、提示工作。

  为支援一线“主力军”,他还积极参与捐助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他说,只要人人献出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奋战“疫”线战士们的物资就有保障了。他利用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全方位防疫宣传工作,积极有效的传播传递正面正确信息,营造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疫情的舆论氛围。

  在驻村防疫期间,他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和驻村同事及乡镇干部一道,同人民群众一起并肩作战,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他说,坚守岗位,筑牢防线,我们要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主动团结同志,创新思路,发扬奉献精神。

  2019年7月,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怀头他拉人民法庭挂牌正式成立,该同志被分配至怀头他拉人民法庭工作,怀头他拉人民法庭辖区为柯鲁柯镇所属陶生诺尔村、茶汉沙村、德令哈村、花土村、金原村、莲湖村、乌兰甘沟村、民兴村、希望村、克鲁诺尔村、安康村、新秀村、德兴路社区13村社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地域广、案件多,却只有一名员额法官。面对案多人少的局面,该同志能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从接待当事人、立案到开庭审理、制作裁判文书再到送达文书、整卷归档,都能积极做好主审法官与书记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可能地减轻法官的负担,保证案件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当面对基层群众网上立案难、开庭难时,该同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积极录制“青海移动微法院”操作微视频、“掌上法庭”操作微视频、人民调解微视频等,并配以字幕进行广泛宣传,达到了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用就会的良好效果,极大提高了法庭工作效率。2020年协助法官办理案件近200件,结案率达95%。

  2021年3月份该同志被抽调院整顿办开展工作,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该同志不分黑夜,不分周末,经常加班加点,几乎把办公室当成了自家的家。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如起草重要文件、拟写领导讲话材料等,很多时候都是通宵达旦,累了就躺在沙发睡,始终以大局出发,维护集体利益,舍小家顾大家。

  三、坚守法治信仰,敢于担当,投身普法宣传工作。

  2020年3月24日,为提高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辖区人民调解员联络员、普法宣传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该同志积极参与怀头他拉镇司法所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培训会。会上,他讲解了人民调解概念、性质、组织形式、实践模式、人民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衔接等方面内容。就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呈现,重点法条解读,讲述常见调解的技巧、调解卷宗的规范化制作,以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办理程序。通过此次培训,乡镇人民调解联络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普法宣传员对相关法律知识、工作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为以后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法援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充实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技巧。2020年11月13日,他还走进德令哈市第一中学,围绕“杜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校园”开展普法活动,围绕校园欺凌是什么、表现、特点、危害、原因、应对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保护法相关内容,参与师生达300余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师生一致好评。2021年3月9日,李超同志走进德令哈市柯鲁柯镇第五中学,开展青少年校园普法宣传工作。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该同志虽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始终以优秀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讲究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摒弃年轻人浮躁,以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人民群众贴心人。例如,2020年9月2日下午,60岁左右周大爷来到法庭诉苦,因为几个月前,他将自家小型搅拌机借给同村村民袁某某使用,因迟迟不肯归还,双方为此多次发生言语冲突,甚至大大出手,双方就这样结下了梁子,自此双方之间矛盾愈演愈烈,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一言不合就来到法庭,经过该同志的一番彻骨谈心,才弄清楚其中缘由,该同志通过邀请同村双方共同好友出面进行调解,经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借用人袁某某还主动赔偿了周大爷500元费用,至此,这场纠纷化解在法庭大门口。

  五、勤奋学习,廉洁奉公,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入职以来,该同志不断提升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勤于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新相关司法解释、法规等,始终保持勤奋好学的学风,把新的知识不断转化用于实践。同时,还通过《青海网络干部学院》《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武装头脑,丰富知识体系。在2019年3月至9月期间,先后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的2019全省法官助理培训、立案及再审审查业务培训,海西州公务员初任培训,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交流互动,开拓视野,增强了政治理论素养,坚定了职业理想信念。除此之外,还主动参与各项活动,如前往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活动,“法治宣传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七一主题活动”,“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诗歌朗诵会”,开展“红船精神”个人学习分享会、组织开展青年干警读书会等,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他虚心求教,向资深法官和身边每一位同事学习,汲取有益经验,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廉洁自律,时刻注意自己言谈举止,细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耐心答复,能将廉洁奉公的职业作风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他就像小小螺丝钉,默默承担着应尽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始终慎于行、敏于严、精于业,凭着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血,以细心、耐心、真诚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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