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2 08:39: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门诊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1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组,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部(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门诊规章制度2

  一、门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医风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要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接待热情,解释耐心,检查细微。力求诊断、处理正确及时。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坚持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病历,填写“门诊日志”,遇到传染病病人时,按规定填报,并及时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部门。

  三、门诊医师要合理用药,根据病情一般投药量2—3日,慢性病投药为5—7日。

  四、内科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对内科急症患者的处置更要积极果断,急、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准确、敏捷,尽心竭力救治,若有诊断不清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至上级医院。

  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对待特殊病人严密隔离,及时救治。

  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必须向有关人员说明去向。

  七、加强团结、全体人员互尊互助、团结协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门诊规章制度3

  作为医院的一部分,口腔科门诊在医疗过程中也需要遵守规章制度。本文将对口腔科门诊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医德医风

  口腔科门诊作为医院的一部分,医德医风尤为重要。在工作中,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德医风,积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推崇“仁爱、诚实、专业”的口岸医德、口岸医风,营造人性化、关心各人、尊重患者、与患者交往融洽、面带微笑的良好医疗氛围。

  二、医疗工作

  1.推崇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口岸医疗理念,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口腔医疗模式。

  2.对患者实施手术治疗,须有合格的`执行者,也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遵守规定的流程及要求。

  3.医护人员的医药知识、医疗技术水平、医患交际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均需接受专业的培训及考核,严格把关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

  三、患者权益

  1.患者有权选择口腔科门诊,以及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患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其医疗隐私和个人隐私。

  2.医务人员应本着提供优质服务和治疗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反馈机制,尽可能满足合理的诉求,并将反馈的信息及时总结、分析与解决。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文化、习惯的差异。

  四、安全及环境

  1.医疗环境是医疗质量的基础,口腔科门诊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保证患者在舒适、洁净、安全的环境中接受治疗。

  2.工作流程中,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证医疗器具及环境的清洁、消毒、杀菌等。

  3.执行医疗器械的安全和保养制度,尽可能保证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

  五、人员管理

  1.严格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检查,提升医疗安全保障。

  2.严格落实工作规范,建立“医防小组”,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持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

  3.护理人员负责病人动态采集、记录、评估等工作,同时需随时关注病情变化,并及时上报主治医生。保证病人全程敬业、专业的护理工作。

  六、口腔科药品管理

  1.遵守“处方药品必须开具医生处方”的原则,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制度,保证药品的保存、使用的严谨性,防止药品的污染、降解。

  3.合理使用药品,以保证处方符合患者的病情诊断,并不断控制药品的成本,降低患者的用药开支。

  综上所述,口腔科门诊的规章制度包括医德医风、医疗工作、患者权益、安全及环境、人员管理、口腔科药品管理等方面。通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口腔科门诊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可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更加清晰、透明的工作环境,为身为医务人员的荣誉感和自信心提供保障。

门诊规章制度4

  一、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1.医疗安全标准操作程序:根据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并科学实施口腔科门诊培训、实施、跟踪、评价和持续改进医疗安全标准操作程序。

  2.责任分工:通过分工实现口腔科门诊医疗安全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医疗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具体分工如下:1)院长、副院长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思想领导和组织协调;2)医务处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3)科主任负责部门内医疗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运行;4)科室医师负责科室内医疗安全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3.医疗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和实施医疗风险评估标准,评估并管控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医疗器械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安全,避免医疗器械过期、失效、污染等问题的发生,制定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经过验收、上报、分配等程序,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患者的安全。

  5.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及时反应、迅速处理,确保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保障患者及医疗人员的安全。

  二、口腔科门诊规章制度

  1.医疗服务标准操作程序: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过程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医生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医疗效率、保障服务质量。

  2.工作时间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长、工作班次、休息时间等。

  3.医疗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要求医护人员按时如实进行考勤,对考勤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4.医疗过程记录管理规定:所有口腔科门诊的医疗人员都要进行医疗记录管理,规定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做好医疗过程记录工作。

  5.医疗知情权规定:要求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应及时向患者进行医疗知情权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医疗风险等。

  三、门诊安全规章制度

  1.门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门诊安全工作由总医务部门及各医院口腔科门诊共同组成门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门诊安全体系的建设、管理与控制。

  2.门诊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门诊现场安全控制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药品安全、医疗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和卫生安全。门诊负责人要确保门诊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

  3.安全检查和巡视管理规定:门诊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现场门诊安全检查和巡视管理,确保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医疗纠纷调解制度:针对涉及门诊医疗质量纠纷,制定具体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及时处理纠纷,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5.病人回访管理制度:门诊负责人要落实病人回访制度,定期回访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等情况,找到问题以便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良好的规章制度可以为口腔科门诊管理和服务提供保障。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障好患者的隐私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口腔科门诊的医务人员也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促进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门诊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医疗服务,确保医护人员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口腔门诊部门所有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护人员的服务宗旨、规范门诊服务流程、明确责任及追究责任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门诊部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人性化需求、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口腔医疗服务。

  第二章:门诊服务规范

  第五条:门诊服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2.关心患者,安抚患者情绪。

  3.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疑问。

  4.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诊疗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医疗工作。

  5.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第六条:门诊服务流程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接待患者,登记患者个人信息。

  2.向患者明确价格、预约时间等相关信息。 3.进行初诊辅助检查并制订治疗方案。 4.为患者推荐并解释治疗操作流程。

  5.面对突发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和上级领导。第三章: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门诊服务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1.未经患者同意,透露患者隐私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没有经过必要的检查和评估,擅自开展治疗的,将取消本次服务资格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导致患者出现意外情况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如果发生患者病情,首先需要安全断电或其他紧急操作措施,迫切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应当第一时间展开急救措施,救治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门诊服务规范的执行。

  第四章:执行程序

  第九条:门诊服务应当先完成登记开单、办理缴费、领取药品、按规定治疗等程序,然后开始治疗过程。

  第十条:门诊治疗应当遵守医疗规范、诊疗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清洗器材、进行消毒杀菌,并配备齐全的.急救药品及设备。

  第十一条:为了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开展手术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评估,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治疗。

  第十二条:对于医疗事故,必须记录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完善相关报告材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公司内部充分宣传,确保执行到位。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则应当经过公司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召集门诊部门所有医护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制度制定目的及范围。

  第二步: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与法律部门进行协商。

  第三步:在第一步的基础上,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步: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批,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核。

  第五步: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确保制度的执行到位。第六步: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则应当经过公司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门诊规章制度6

  一、门诊病历制度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二、预约诊疗制度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诊手续,便于门诊医师继续或连续观察病情,可采用签发预约券法,注明下次复诊时间。凡门诊医师因故不能到位时应指定专人接替。出院病人需随访观察者由专科门诊医师或病区医师预约门诊。上述预约门诊是一种计划医疗制度,是医院行为的预约制度。此外,病人为了合理安排时间,不论是否初复诊也可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指定专科医师或提出专科医师资格要求的事先确定门诊时间的预约制度。现在在欧美国家的门诊病人中已有三分之二左右属预约门诊。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化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医院要高度重视预约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三、诊前准备制度

  门诊部要抓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医护人员准时到岗,护理人员提前作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等,保证按时开诊。

  四、检诊制度

  国外医院普遍重视检诊工作,并设有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责此项工作。我国也应高度重视这样工作,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可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作出相应处理;可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

  五、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对此类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负责处理到底。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门诊2次得不到确诊的病人应提请上级医师诊治,3次以上得不到确诊者要提请本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会诊,以求提高三次门诊确诊率。每月应安排1~2次门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消毒隔离制度

  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或转送传染病医院。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门诊应专设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此外还要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等空气、地面、墙壁、座椅、推车、轮椅、担架等的定期消毒处理。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同时要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职业病、肿瘤等疾病的登记报告。

  八、门诊处方制度

  严格门诊处方制度,做到处方内容齐全,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剂量准确无误。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品、毒药、精神药物、放射性药物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左上角盖有“急”字章或专用急诊处方;处方项目应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年、月、曰,单位或住址等;处方一律用横书形式,中医处方要有简要医案,麻醉品处方要用红字专用处方;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药名、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一律用中文、拉丁文或英文书写,要写药品全名,某些药品名有通用商品名者可用商品名,药名简化及缩写应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全国统编医药书籍为准;处方剂量一般以3曰量为宜,7曰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注射剂不得超过2曰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3曰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每次不得超过3曰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物处方每次不超过7曰常用量。门诊处方一般为保存一年。要严格防止滥用药物,提倡合理用药。药房配药发药后,配方人、检查发药人都应签名。

  九、门诊收费制度

  门诊收费处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收费员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热情,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收取病人现款要实行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备查,对公费、劳保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防止错收、多收、少收和漏收。

  十、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要认真做好门诊各科工作曰志的登记、收集、整理、核对和分析工作,保存原始登记报表,保证内容准确性。定期分析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分析门诊病人就诊规律,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各科每曰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比例、疾病分类、转诊转院或入院人数,做到曰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

门诊规章制度7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门诊规章制度8

  一、医师要遵纪守法,讲医德,讲疗效,树立良好形象。

  二、医师要热情友爱地接诊患者,对接诊患者要认真负责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发现有规定要上报的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对危急重病人要及时上120求助或转上级医院。

  五、对接诊病人要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对于患者的病情和预后,要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注意方法,防止不良后果);对疑难病例要提出会诊意见。

  九、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随时了解病人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着装整洁,在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等,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2.各科室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定期空气消毒,并有记录。

  3.无菌器械、用料、容器定期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初步消毒送供应室。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均应初步消毒、回收毁形或无害化处理。

  4.无菌物品与一般用物、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分开放臵。各种无菌包有明显标记、注明有效期,责任者,定位存放于无菌物品专柜内。

  5.每个病人用过的床单、枕套、被套都要更换,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洗涤、消毒。死亡病人的一切用品按规定进行终末消毒。

  6.疑有传染病者,按常规进行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未经消毒处理的物品,不得带离病房或转借他人使用。

  7.换药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严重感染伤口或非特异性感染伤口使用过的器械须立即消毒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9

  一、各级医护人员要加强医德修养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特别是查对制度。

  二、诊所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必须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员,及时转运超出收治范围患者。

  三、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练好基本功;加强药品管理,抢救药品应放在固定位臵,便于应用。

  四、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会同有关人员马上查清经过、保存有关的物证、病案。当事人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实形成书面材料。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五、

门诊规章制度10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9、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11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门诊规章制度12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门诊规章制度13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创建优质医院,更新服务理念,使门诊疑难杂症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发挥多学科的专业互补优势,使患者得到最优化的综合治疗方案,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

  二、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三、会诊申请

  1、申请前应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病人或其家属到多学科综合门诊办理相关手续。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多学科综合门诊提出会诊要求,委托首诊科室或指定与疾病关系最密切的科室接诊医师,病人或其家属到多学科综合门诊办理相关手续(应写清患者联系方式与住址)。

  四、会诊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在接受申请后一般24小时之内安排会诊(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参加会诊的人员,原则上由多学科综合门诊、门诊部与会诊科室分管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特殊情况可由多学科综合门诊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且为副主任医师以及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师。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5、多学科门诊地点: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会诊程序

  1、会诊由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2、首诊转科医师报告病历与诊疗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4、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5、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任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

  6、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7、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六、会诊管理

  1、门诊部、医务部共同负责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

  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对延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3、遵照《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多学科综合门诊收费标准:50元/人次。

门诊规章制度14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门诊规章制度15

  性病门诊工作制度

  1、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2、接诊患者要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注意为患者保密。

  3、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4、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药剂。

  5、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6、采用卫生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7、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8、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就诊环境。

  性病门诊消毒制度

  1、所有诊查应在诊疗室进行,诊疗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应按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天应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房间,并做好记录。

  2、诊疗室内不得吸烟、喝水及吃东西,在给病人做检查时应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和口罩,工作完后及时洗手。防止污染和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3、工作前、后:工作台要用适宜的消毒液(1%漂白粉或H2O2,或按特殊要求)消毒和擦干净。

  4、在作可疑感染标本实验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带了手套后不要去接触其它物品,不要在实验室内喝水、进食或抽烟。

  5、诊疗用品用完后要放入1%含氯消毒液杀菌,仪器如不能用1%含氯消毒液,要改用70%酒精消毒。

  6、为防止污染物危害他人或自己,不要用可能污染的戴手套的手开启和触摸门把手等办公用品,如已触摸,要立即消毒。

  性病门诊污物处理制度

  1、严格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

  2、凡对性病患者进行处置所用的一次性物品均视为感染性垃圾.

  3、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床单、臀垫等感染性用品按医疗垃圾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由专人收集焚烧处理。

  4、用过的一次性器具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毁形后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按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5、采血注射器、患者检查使用的载玻片应置入锐器盒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6、使用后的棉签、棉拭子等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置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垃圾袋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加强性病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性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包括以下几类:

  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梅毒和淋病;

  2、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二、性病疫情收集与报告

  性病病例信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来收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首次诊断艾滋病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的病例、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后,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同时登记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在门诊日志备注栏注明“已报卡”。

  三、性病疫情报告规则

  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询问就诊者本次发病到本机构是初诊还是复诊,如已确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本次病程内多次接诊同一病例(不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诊断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仅报告初发病例,不报告复发病例。当同一病人同时患有多种性病时,每一种性病都需填写一张报告卡。

  四、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

  病例分类:根据卫生部部颁性病诊断行业标准选择相应的类别,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1、艾滋病、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不选择“临床诊断病例”。

  2、艾滋病只选择疑似病例和病原携带者;

  3、淋病、梅毒仅选择“疑似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对于经实验室确诊的梅毒和淋病病例,无论有无症状,均选择“实验室确诊病例”。

  4、对于经实验室确诊的有症状的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选择“实验室确诊病例”,对于无症状病例,选择“病原携带者”。

  5、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按诊断标准选择“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

  疾病名称:梅毒应在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形选项前的“□”中打“√”。对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病例,应在“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目中填写疾病名称;

  发病日期:填写患者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五、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泄露性病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制度

  1、科室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2、门诊医生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首次诊断的性病(艾滋病、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认真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相关信息附卡》,并详细登记、记录。

  3、严格执行性病报告制度,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至性病疫情管理科室,进行网上直报。

  4、科室设立性病登记簿,由专人保管,门诊医生认真做好登记薄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不得漏报、迟报。

  5、门诊日志、性病登记簿及化验室登记记录必须相符,不得漏填。

  6、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工作日志和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目填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报告卡有漏项应及时核实弥补,并负责收集当日性病报告卡,进行网上直报。每月进行一次性病门诊量、性病病例的统计工作。

  7、发现漏报现象将按照医院规定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8、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性病防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门诊日志填写、登记、保管制度

  1、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2、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3、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4、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5、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6、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7、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性病患者隐私保密制度

  1、医务人员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依法保护患者的稳私权和保密权。

  2、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恪守医德,科学正规,服务热情,实施保密医疗,尊重病人隐私。要为患者提供保护隐私权的必要环境和条件,注意在对患者询问、检查、治疗、护理等过程中做到全程为患者的隐私保密。

  3、本院(性病)病志,一律禁止无关人员翻阅,一律不外借。对性病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性病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对性病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性病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性病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性病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5、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6、不论是书面形式还是电子形式的这类信息都应当妥善管理,保护病人的隐私和信息的保密性,避免病人遭受歧视。

  7、凡涉及性病诊疗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性病患者隐私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性病患者隐私内容。

  8、发生失密、泄密和信息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制度

  1、科室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2、门诊医生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首次诊断的性病,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相关信息附卡》,并详细登记、记录。

  3、严格执行性病报告制度,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至性病疫情管理科室,进行网上直报。

  4、科室设立性病登记簿,由专人保管,门诊医生认真做好登记薄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不得漏报、迟报。

  5、门诊日志、性病登记簿及化验室登记记录必须相符,不得漏填。

  6、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工作日志和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目填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报告卡有漏项应及时核实弥补,并负责收集当日性病报告卡,进行网上直报。

  7、发现漏报现象将按照医院规定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8、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性病防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疫情报告自查制度

  1、疫情管理科室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包括检验科)的性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撰写自查报告。

  2、疫情报告自查内容分为疫情报告质量(漏报、错报、重报、误报等)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奖罚兑现等情况)等。自查方法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实验室检验记录,将传染病报告卡与这些记录进行比对。

  3、自查发现的情况作为疫情报告质量考核和奖罚依据。各相关科室应配合疫情管理科室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4、对自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包括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

  5、对自查发现的报告错误,应及时订正,包括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订正。

  6、对自查发现的诊断变更或病例分类变更,如原报告为疑似病例,经自查后发现为确诊病例,也应及时订正,包括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订正。

  7、对自查发现的重报病例,应及时在网络上删除该病例,同时在该传染病报告卡上注明。

  8、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门诊日志记录有该病例,且已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但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未登记,需要进行补登。

  上岗培训、复训与考核制度

  1、对新上岗的临床医生必须参加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经培训合格的医生上岗后,每2-3年要进行复训。

  3、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4、上岗培训或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必须加强学习,直至培训合格;否则,不得上岗。

  5、由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和防治领导小组组织上岗培训和复训,由本单位医务科或预防保健科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和考核要求,并组织实施。

  6、医疗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由本单位医务科或预防保健科,联合本单位继续教育委员会(或相应科室)具体落实。上岗培训与复训的考核成绩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管理。上岗培训和复训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执业注册等管理制度相结合,并作为科室年度工作绩效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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