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时间:2022-12-21 19:23:40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1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2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略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x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4

  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

  二、资金来源:

  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

  三、评奖类别:

  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评比类别学校划分

  (一)小学

  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 美兴小学

  二类(5所): 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

  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

  一类(1所):小金中学

  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

  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

  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

  A: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教学质量单科奖

  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

  (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3)学年统测学科平均分小学必须在60分以上,且属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列者;

  (4)小学一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4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二、三类学校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三类学校方可参评;初中一类学校、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下一类别学校方可参评;小金中学(包括高中)网络班学科分值须降低15个百分点后且高于其它类别学校(普通班)方可参评。

  (5)高中参加州统测科目平均分需高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方可参评。

  2、成绩计算

  小学: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40%+优生分值×30%+平均分值×20%

  初中: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50%+优生分值×20%+平均分值×20%

  高中:考试成绩以平均分计算。

  3、奖项设置

  小学: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一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三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两名、三名。

  初中: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全县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高中:参加州统测的学科,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由县、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

  4、奖金额度

  一等奖奖金不低于6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200元。

  (二)中考教学质量奖

  小金中学每年中考不少于4人进入全州前50名,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4人则不予奖励。达维中学、美兴中学、木坡中学、汗牛中学只要达到以下奖励标准则予以奖励。

  1、升学率奖:以学校上线人数(即仅指通过招办录取的提前批、示范性、一般高中的学生上线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本校上一年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升学奖:在本县读满三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在州内评比奖励标准。

  获全州前1—1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500元。

  获全州前11—2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获全州前21—3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8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800元。

  获全州前31—5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6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600元。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三)高中教学质量奖

  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年高考不少于7人硬上三本线,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7人则不予奖励。

  1、高三升学率奖

  以学校升学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全州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高中升学奖

  (1)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其高考成绩硬上当年省控相应批次分数线后的奖励标准:

  硬上一本线:每一名奖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xx元。

  硬上二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硬上艺体本科双线、三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500元。

  硬上一专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xx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元。

  (2)高三单科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四)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五)教育质量综合奖

  1、评比条件:

  小学、初中一二类学校须按单科参评条件降低规定标准后,纳入三类学校进行全县统一评比。

  2、成绩计算

  小学: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初中: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七年级综合分值×30%+八年级综合分值×30%+ 九年级综合分值×40%)+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3、奖项设置

  (1)学校教学质量综合奖:

  小学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奖金不低于6000元。

  初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

  (2)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类奖:

  参加州、县统测的中小学校,在州内、县内评比由下一类别学校升为上一类别学校的,给予升类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3)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位奖:

  参加县统测的中小学校设升位奖,以上一年小学、初中综合测评排序,前10位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500元升位奖,排名10位以后的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300元升位奖。

  B、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一)课题:凡立项研究并正式结题的科研成果(以结题证书、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获省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州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2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20xx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县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1000元。

  (二)课件、教学设计、课例等:凡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600元奖金;凡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三)论文: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300元奖金,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金。

  如在此项奖中,有获国家级奖的,将给予高于省级奖的奖励。

  (四)教师能力竞赛:获州级奖的给予州级相同奖励,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特别说明:凡属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必须是经过县教育局上报的,方可有效。

  六、奖励办法

  1、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依据颁奖文件的获奖名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奖金”。

  3、教师获奖者与其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聘用等挂钩,在其他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本办法自20xx年起试行。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通用5篇)5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依据教委教师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从事教学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学校全体教师分为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两部分,各自独立进行教学考评。

  理论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实习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和完成临时性任务为依据。

  二、教学考评各部分分数权重:

  1、理论教师:教学质量60%,教学工作量40%。

  2、实习教师:教学质量50%,教学工作量30%,完成临时性任务20%。

  三、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及权重

  1)理论教师:包括五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作业批改1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实习教师:包括四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说明:

  1)课堂教学由教学研究室负责,组建听课评委小组,听课评委采取课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打分。

  2)教案评比、作业评比由综合办或实习办负责,平时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

  3)学生评议教师由学生依据授课、辅导、作业等项不记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

  4)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视教师违纪情节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以上考核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到教学质量分数。

  四、教学工作量得分计算办法

  1、教师工作量上半年计算3-6月份,下半年计算9-12月份各四个月的课时总量。

  2、最高课时量得分为100分,最低课时量得分为40分,其余教师的课时量依据插入法计算其课时量得分。

  五、综合评定办法

  1、理论教师按教学质量占60%、教学工作量占40%计算总分,并排序。

  2、实习教师按教学质量占50%、教学工作量占30%、完成临时性任务占20%计算总分,并排序。

  3、依据综合排序,进入总数前65%的教师为获奖教师。

  4、教师奖励基金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为20%、30%、50%。依此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报教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