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9 08:03: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纠纷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

  一、编制依据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劳务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严重危害,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协商、稳定贯穿处理劳务纠纷工作之中,杜绝劳务纠纷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工程概况

  郑州五龙口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希望路南、育林路两侧,包含N8-02#地块和N10-01#地块。N8-02#地块1#、2#、3#、4#高层及相邻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64832.15㎡。N10-01#地块1#、2#、3#、4#高层5#楼商业及相邻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53416.12㎡。

  共有六支劳务分包队伍,他们分别是重庆瑞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北成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中邺劳务有限公司、安阳京鑫劳务有限公司、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行者居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劳务管理如下。

  四、组织体系

  4.1劳务纠纷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包xx

  组员:xxx

  组织机构体系如下

  4.2劳务纠纷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项目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项目系统内劳务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协助建立劳务队伍的各级工会组织。督促、检查项目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调研、了解“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4.2.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具体负责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4.2.2各劳务分包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

  4.3劳务职责

  4.3.1组长职责(封晓雷):

  项目经理是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贯彻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负责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机构的'组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4.3.2副组长职责(包峰):

  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受理本企业农民工投诉,解决用工纠纷等。

  4.3.3工程部门(张磊)

  a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建立合格劳务分包档案,工程中标后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f负责配合项目劳务管理员日常工作各施工区域人员统计工作,定期上报人员清查表;

  g负责参加项目定期开展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评价工作;

  4.3.4商务部门(杜山)

  a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d财务部门负责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及评审,负责扣除劳务分包违反各项劳务管理规定及其他质量、安全、进度个项罚款。

  4.3.5安全部(朱启华)

  a负责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入场教育考试,对于拒不参加安全教育及考试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限产施工;

  b负责清查核实在用分包队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4.3.6消防保卫(王勇)

  a负责监督工人门禁打卡机正常规范打卡并避免人员对打卡机恶意破坏维护人员出入正常秩序,负责配合项目劳务管理员人员清查数据统计工作;

  b负责现场未能封闭出入口的人员检查工作,督促人员按照要求打卡;

  4.3.7技术部(韩勇)

  a、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劳务管理方案、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4.3.8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五、重大纠纷处理

  项目部一有发生劳务纠纷,劳务纠纷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特别是在遇有劳务纠纷可能激化趋势,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同时要与所属省建管处、所属劳务公司驻省负责人取得联系;必要时报告建委、当地公安派出所。不允许出现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重大纠纷包括:

  1、劳务公司员工聚集或围堵到政府部门、报社、道路等公共场所群访、群诉;

  2、劳务公司员工聚集或围堵公司机关、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

  3、劳务公司员工采取其它非正常手段可能造成社会影响。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2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督促做好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督促做好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紧部署、检查落实。现就进一步做好前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前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发矛盾的敏感时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把切实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备案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违背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付款协议。

  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及时签认已完工的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凭单,监督工程款按时支付,加强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和劳务企业应提高认识,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条款,不得非法转包、分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及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维权意识,出现合同纠纷,应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协商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等,严禁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要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选择有资质和信誉高的劳务工司,认真签订用工合同,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及时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以合法渠道追讨工资,不得出现悬挂标语,聚众围堵行政机关的过激行为。

  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工程款支付工作的宣传和监督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帮助引导施工企业通过法律途经解决拖欠问题,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监督施工单位和劳务企业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第四季度月报制度;要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三、全面开展排查工作

  我局将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刻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对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要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尤其是对已完工但工程款未付清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防止因工程款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和启动应急预案,从现在开始到期间,要落实专人值班制度,要将排查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建设、施工、劳务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排除隐患,发生因拖欠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对矛盾纠纷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确保不发生新的重大重复访户,彻底解决一批复杂疑难问题,化解积案,减少存量;按照“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要求,确保实现到区以上非正常访和集体访“双零”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预防

  1、源头预防,评估风险。各村、各单位在研究重大决策和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前,做到工作前置、关口前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分析论证,评估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

  2、超前排查,提前化解。坚持基层周排查、镇月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天天排查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和隐患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建立台账,挂账处理。对确定的重点矛盾纠纷及隐患逐级实行领导包案,加大解决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积案”。

  3、加强办理,妥善解决。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对一般性的问题,要专人负责,按程序办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成立工作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办理,确保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避免发生重复访。

  4、完善预案,积极稳控。对突出问题的重点人员、缠访人员,责任单位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稳控预案,明确责任人,加强动态监控,严密盯防,死看死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和“一包到底”的原则,研究制定积案的解决方案,加大化解力度,确保年内妥善化解。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守法先进典型、促进社会和谐的经验做法等,适时对非正常访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奥运宣传,增强群众特别是非正常访人员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自觉规范行为。

  (二)处置化解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发挥镇三级调处工作网络中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信息预警报送工作,做到信息灵敏。一旦发现访苗头,要立即向镇党政办、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处置和劝返工作,将访群众稳控在镇内。

  2、对发生到区以上集体访的处置工作

  发生群众到区集体访或围堵区委区政府大门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

  3、对发生越级访的处置工作

  发生群众越级访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赶到现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劝返工作。发生问题突出、情况紧急、规模较大的越级进京集体访时,镇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劝返工作。

  4、对非正常访的处置工作

  派出所要依法将群众劝离;对到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访,要对组织、煽动、幕后操作人员进行训诫谈话;对到国家重点地区的非正常集体访,要逐一进行训诫谈话,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非正常访重点人的防范,避免发生重复访。

  5、对到区以上集体访、联名信和隐患、苗头性问题的化解

  派出所、综治办和办等有关部门与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对集体访、联名信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合办理。对隐患、苗头性问题,要采取“双向承诺”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能当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原因;不能解决的,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6、建立工作平台,加强相互沟通

  每月5日前,由镇主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无重大重复访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分析矛盾隐患,研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实行月汇总、月通报制度,对发生的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动态,及时报镇主要领导和区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镇办:负责实现“无重大重复访户”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各村、各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工作职责;督办各部门、各单位的控制化解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访和非正常访,负责启动劝返预案,开展劝返工作,并负责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影响。负责对领导包案及重大重复访案件重点督办,确保案件办理落实到位。

  镇纪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农村干群矛盾和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利引发突出问题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镇组织部:负责抓好全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好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调查处理农村干群矛盾及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镇宣传部:负责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守法先进典型和做好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奥运宣传,增强群众特别是非正常访人员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农发办:负责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负责涉及农村政策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法律宣传、教育和援助,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访;在各村设立法律工作站、调解室等,配备调解员,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镇社保所:负责摸排全镇用工情况,严格执法,确保不出现企业恶意拖欠、损害职工利益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镇村建科:负责对违反土地政策行为的查处和纠正;负责土地权属管理,依法化解土地权属;协调化解土地纠纷的历史遗留问题。

  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掌握部队退役人员的思想动态,按政策妥善安置,避免引发退役人员访;排查化解社会福利、农村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派出所:负责维护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对围堵镇、区政府大门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处置、劝返工作;与责任单位配合,做好重点访人员的稳控工作。

  经济管理科:负责对全镇村级财务、土地收益使用分配、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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