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0 08:00:3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经典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经典15篇)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人。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校教导主任、政教处主任或大队辅导员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2

  根据公司办公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各管理处、项目应成立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所辖项目的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本公司的突发时间包括:刑事治安事件、化学品泄漏、电梯故障、停电、跑水、触电、爆炸案件、火灾等。

  3.各项目对所有员工进行不间断的培训,确保所有员工明确在突发事件前如何正确处理和紧急自救。

  4.各项目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可以结合本预案制订各自的具体预案。

  5.确保所有员工熟悉不同的报警电话。如火灾119、治安110、救护120或999,以及各项目内部的联系电话。

  6.各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各种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和检查,以备急时所用。

  7.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员工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报告公司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8.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公司制订了相应的紧急预案,各项目可以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3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损失,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该预案的目标是: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为员工和周围居民提供更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各种应急资源处于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快速、有序、高效的应急行动;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工会xx、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组长或副组长应组织以下工作:

  1.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2.向交通主管部门汇报案情及后果,并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协助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3.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申请中断交通,并设立明显标志指示车辆通行路线。

  4.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尽量就近、集中抢救伤者,注意停放尸体。

  5.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6.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4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监控预防原则。组建网络舆情息员,及时监控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搜集掌握有关真实息。对可能发生舆情的事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2.快速反应原则。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必须充分掌握师生的思想动向、利益诉求,求得思想认识“最大公约数”。并且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牢牢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

  3.强化引导原则。舆情发生后,根据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预测潜在风险,判断舆情走势,引导舆论往有利方向发展。

  4.分工明确原则。成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落实责任制原则,各部门、各系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并明确相应职责,制定相应措施。

  5.协同合作原则。由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各系通力合作,通过网上网下、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尽快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形成强大的合作力。

  第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毅贤副校长兼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应急处置程序

  由党政办牵头,学生处、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党政办新媒体中心、各部门学生干部共同参与组建网络舆情息员,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重点对学生、家长和群众关心的重点论坛进行实时监控,监测舆情发展趋势。

  (一)第一时间介入

  1.发现网络舆情息后,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相关正面报道的整合、网络舆情息监控、舆论息的应对引导、网评文章的组织、负面舆论和有害息的'消除、封堵和删除等工作。

  2.对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建议,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情况并随时汇总、分析、上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3.实行24小时息监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政办、网络技术中心、相关涉事部门(系)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络息监控,跟踪舆情动态,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为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4.对一般网络舆情,采用“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息的传播空间,正确引领舆论导向。

  5.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情况,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新闻、网络息、教育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二)快速报告处置结果

  1.重特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部门(系)应在3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2.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部门(系)应在2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3.一般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处置结果应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公室。

  (三)告知处置情况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应通过文件、会议或网站、报纸、微博、微等平台及时报道。

  (四)动态跟踪

  学校相关院系(部门)要落实专人动态跟踪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正面引导xx,坚决防范网络舆情危机。

  (五)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消除或稳定后,涉事院系(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和反思,整理出相关报告,提交校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四、应急保障

  1.加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网络舆情息员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工作组工作水平,实现规范高效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5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落实,学校成立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同时成立了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分别为立志楼、凌志楼、鸿志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和宿舍楼。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全面宣传安全知识,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xxx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凌志楼、xxx楼梯分别由第一、第二、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各班教室前后门不得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并依法处理。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学校的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确保楼梯畅通,并且每层楼都配备了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该负责人还会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部会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正常情况下会通过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则会通过鸣锣示警来通知校园内的所有人。

  当听到警报后,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会紧急集结到位,并且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在紧急疏散过程中,班中上课的教师会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确保不会出现慌张、拥挤和叫喊的情况。在疏散过程中,楼梯的分配会按照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的方式进行,并且疏散顺序会按照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和五楼的'顺序进行。最后,所有学生会在学校操场中心集合,体育组全体教师会组织所有撤离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除此之外,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同时,还要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本预案由xxx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了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学校建立了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并构建了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并落实到人。此外,还建立了严格的门卫制度,保安接受专门培训,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平时,学校还会加强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在遭遇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时,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应该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如果遇到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应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6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 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 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 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 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 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 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 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 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 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 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 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7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8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三、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职责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四、应急处置预案的等级分类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程度大的。

  五、预测预警

  (一)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告渠道畅通。

  (二)信息报告。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密跟踪监控,并立即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和两办信息科报告,并迅速开展维稳、求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旦掌握或接报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预警信息,要在对事件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事件处置

  (一)应急处置

  1、一般等级事件的处置。一般等级的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迅速了解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副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及时受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级事件的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区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并迅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特大等级事件的处置。由区委分管维稳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束应急。事发地乡镇(街道)确认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应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限期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两办信息科报告。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预警机制。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队伍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核定编制人数,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力求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的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二)建立应急周转金。为保障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处置,防止因资金原因引起的事态扩大,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区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

  (三)组织应急演练

  经常性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练,着重加强对于重特大事件的实战演练,增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配合,使得各参与单位熟练掌握事件处理的程序、自身应采取的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9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璧治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八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八塘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所、建环办、经发办、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刘清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一)通过对全镇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是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按时向八塘社保所报送《八塘镇在建项目台账明细表》,对于新建和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资料清单》璧治欠办发〔20xx〕7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归档。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和计划执行进度,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的协调机制。贯彻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化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办,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二)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盯紧盯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工资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过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推动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所有支付环节。

  (三)强化市场主体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责任。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拨付人工费用、支付监管、先行垫付工资等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代发工资、监督劳动用工、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先行清偿工资等责任、分包单位落实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体等责任。

  四、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联动

  (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接诉即办,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转办交办效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

  五、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定期集中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六、压紧压实根治欠薪相关责任

  (一)接受区领导小组对八塘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根治欠薪工作责任追究。压实八塘镇各办、站、所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大对全镇治欠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监督问责闭环管理。

  七、推进根治欠薪信息化建设

  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市级平台业务指引》,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建立监控预警平台分中心。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八、加强舆论宣传和应急处置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做好欠薪舆情监测预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类处置,主动发声、快速反应,严防不实舆情、虚假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

  (三)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风险。制定完善我镇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有效防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欠薪引发的治安案件。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0

  为使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保证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4。科学处置,协调合作。

  二、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一)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

  1。第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第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小组职责: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按照事件性质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提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应急预案,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如需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迅速介入,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1

  为加强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完善防卫制度,保障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出现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紧张有序地处理,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1、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和处理的原则

  学生公寓在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各楼楼长、公寓24小时值班门卫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实施救助和处理为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

  2、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重大火灾事故或其它可能会危害到xx生命安全的事故,一定要首先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决定第一时间打开安全通道,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各部门、系(院)和其它各类人员要协调配合,不要互相推诿耽误处理时间。

  3、及时报告的原则

  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同时,各楼门卫应立刻向公寓部报告,公寓部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相关上级领导和对应院(系)学生工作人员报告,在报告时要尽量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目前事故的状态等情况。

  4、重大事故报警的原则

  在出现特别重大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的事故时,如火灾无力及时扑灭、学生重大疾病或伤害等情况,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机构等)报告,请对应的上级部门予以处理。

  二、各类事故的处理措施

  A、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消防安全方面的事故应在第一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公寓各楼层的灭火器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实施紧急灭火。特别重大的消防方面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上级消防机构及时赶来处理。应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决定打开安全通道,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持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生公寓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和公寓部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公寓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火灾应急组织及职责:

  1、灭火组

  职责:熟悉楼内的建筑结构驻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消火栓及手动报警按钮的分布情况。在消防机关的主管领导及防火科没到达火场时,应组织人员利用手中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待消防机关单位领导和防火科到达火场时,迅速移交火场指挥权,同时在不影响灭火的情况下,尽力疏散学生、抢救物资。

  2、通讯、救护组

  职责:得知火灾发生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拨119火警电话告知起火单位、部位、什么物资起火,现火势如何,并与消防机关商定到什么路口接车。同时告知挂拨电话号码和报警人姓名。在报火警的同时,应配合工作人员组织疏散楼内学生,告知学生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按楼内通道指示方向行走,在每层楼梯转弯处应留人引导,并对火场楼内进行巡查,以确保无人逗留。救护组应对在火灾中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救治,伤情严重的要送到医疗中心救治。

  3、保护组:

  职责:得知火灾发生后,立即调集所有人力,在火场周围设立警域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火场,特别是禁止已撤出的.学生重新进入火场寻物。同时注意在围观者内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并应对其它建筑物进行巡检查,以防止火场扩大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疏散方法:

  1、假设学生宿舍某四楼一房间起火,这时该楼内的通迅组或其他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按正确报警方法报警,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消防车,并同时在楼内呼喊人员迅速撤离,利用湿毛巾等物品掩住口鼻,沿着楼内的疏散指示标识和通道指示向两侧楼梯依次疏散,此时通迅组和救护组应在第一楼梯拐弯处(楼梯口)留人指挥,待人员疏散完毕后,如条件允许应对楼内检查,以防止遗留人员,各室人员在撤离时应关闭室内的电灯和房间门窗。

  2、得知火灾发生后,灭火组成员应立即从走廊两侧的墙上取下灭火器,向火点喷射。其他各组应将各楼放置的灭火器收集起来,运送到火场楼层协助灭火。

  3、保护组立即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警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内。

  4、撤出人员应迅速疏散,不要形成人员聚集场面,防止火场扩大时,造成更大的伤害。

  5、待消防机关赶到火场时,各组应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配合消防机关灭火。

  6、待火扑灭后,保护组人员不要撤离岗位,要配合消防机关做好火因勘查工作,直到警戒命令解除时,方可撤离。

  B、学生公寓治安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1、治安案件的处理原则

  (1)学生生命安全和自身生命安全优先保护的原则;

  (2)严格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3)依法解决不轻易过当防卫的原则;

  (4)积极发挥住宿学生积极性的原则。

  2、猝遇窃贼时的处理

  公寓管理人员和值勤门卫,要了解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般知识,掌握斗争的基本方法,对于保护自己,打击犯罪,及时破案,维护学生利益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一旦猝遇盗贼应采取以下措施:

  (1)准确判断,不被盗贼蒙骗

  当突然发现本寝室的人不在,却有陌生人在寝室内,就应引起警觉,此时应迅速观察抽屉,箱子是否被撬,对方神色如何,同时进行盘问,判断对方的身分。

  (2)稳住盗贼,采取相应对策

  ①基本判断属盗贼后,在你暂时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揭露其犯罪事实,谨防狗急跳墙行凶伤人。此时要和盗贼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可稳定其情绪,尽量想办法麻痹对方,让他感到你无怀疑的意思,以拖延时间,等待机会捉拿或退出报警。

  ②若当场撞见盗贼正在作案时,由于盗贼无法再进行抵赖或找其他借口,往往一是求饶,二是威胁,三是夺路而逃。遇到这种情况时,一面尽快拿起手边可用的自卫工具,堵住盗贼逃跑的出路,一方面以正压邪的气势,大声喝斥,对其形成威慑,同时呼叫示警。如遇盗贼行凶,可进行正当防卫。

  ③盗贼未被惊动,应一面及时报告门卫室和学校保护处,同时把住出口,一面就近叫人,来个瓮中捉鳖。

  (3)积极依靠同学,充分发挥集体力量

  ①积极依靠广大住宿学生做好治安保护工作,特别是外来人员留宿过夜的问题。

  ②做好内部作案的防范措施。

  3、抓获盗贼,应移交学校保护处

  如抓获盗贼,首先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盗贼,但要依法行事,当犯罪嫌疑人已无反抗能力时,值班人员不得殴打或参与殴打,并尽量劝阻非法处事的人员,立即报警或移送学校保护处。强制程度要适当,不能造成人身伤害。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既防其逃跑,也不要在无把握前与盗贼靠近,以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发现公寓被盗后的处理

  (1)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如发现寝室被撬,门窗被破,寝室内箱子、抽屉的锁被撬坏,就可断定寝室被盗,要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和学校保护处,注意保护好现场。一般人员不能即刻查看丢什么东西等,以免把无关人员的指纹、脚印留在现场,给现场勘查和分析案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注意观察现场或周围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公安人员来到现场前,要组织人员检查周围情况,很可能发现盗贼丢失或扔掉的东西、作案工具。盗贼来不及逃跑时,可能就躲藏在附近,这样,有利于加快破案速度。

  (3)积极向公安干警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公安保护机关破案。反映情况时要尽量提供各种疑点、线索。

  (4)如实回答前来勘查和调查的干警提出的各种问题,回答时,不要凭想象、推测断定什么,力求全面、细致、准确。

  (5)若发现学生的存折被盗,应尽快将有关情况通知储蓄所,及时挂失,一则可以防止盗窃分子将存款取走,二则很可能会发现盗贼线索。

  C、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打架斗殴和其它类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护处和公寓部、学工部及相关学院领导,人身重大疾病、重大的打架斗殴或其它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拨打120、110报警电话,并进行正确的急救。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2

  为了保证小区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稳定局势,减少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区内发生的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海顿管理处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领导小区内发生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统一部署实施有关应急处理预案的`工作,并在需要进行应急救援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3、在管理处中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当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工作;

  5、对群体性上访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工作,并协调处理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问题;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预案方案,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同时,还将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领导小组还将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机制,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协同作战。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领导小组还将重视信息的收集和共享,确保及时获取准确的情报,以便更好地指导和决策。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领导小组还将及时调整应急处理策略,以应对不同的挑战和困难。同时,领导小组还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沟通的及时性。

  通过制定本预案,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小区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小区的整体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同时,预案的不断完善和演练,将使小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官伟丽副组长:穆春燕

  成员:王小平张俊杰何波

  二、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就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人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保健医生负责向部门报告。

  3、由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园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4.1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4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5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内部治安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亲自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中层干部为主要成员,负责组织、承办本校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切实做到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有领导指挥,有专人值班,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障,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小组的部署,承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能,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二、突发性事件预防措施

  (一)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防控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板报、黑板报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二)实行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学校经常与社区、派出所等部门及时沟通联系,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同时也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学校管理中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加强校内日常值班管理(行政值班、教师、班主任值班),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

  (三)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

  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每年每月第一周为“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年的'十二月为“安全教育月”,集中进行科学有效的宣传教育,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性地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五)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和警务站硬件设施建设和安全保卫、卫生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在维护校园一方平安中的作用。加强对校门卫、保健教师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其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六)加强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按照“防患于未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或抽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年至少检查4次。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

  (二)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小组领导汇报。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

  一般性突发事件,学校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突发事件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学校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教育局,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配合教育局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事件突发的,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尽早将面上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突发事物善后处理措施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我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或有特殊贡献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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