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25 08:00:0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一. 方案编制依据

  1. 施工组织设计

  2. 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为了加强在现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造成事故二次伤害及扩大事故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业中安全限位装置失控或未安装限位装置造成的事故。

  2.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或前后断臂)及人员伤亡。

  4.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台风、暴雨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以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根据《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必须落实做好塔吊安装及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及运行过程中规范管理: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 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邻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应急和救援

  1. 机构与职责

  如果发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也应该根据已经制定好的应急机构成立项目部领导小组。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及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并设置以下职能机构:通讯联络组 、技术支持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 、保 卫 组 。应急小组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1)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①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②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③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④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⑤ 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⑥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①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③ 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④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 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①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保卫组职责

  ① 保护受害人财产。

  ② 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③ 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④ 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① 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 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③ 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④ 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①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②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3. 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 → 办公室 → 抢险领导小组 → 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工程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应急救援

  (1) 接警与通知: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赶赴出事现场。

  (2) 指挥与控制:

  1) 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商定抢救方案后,然后组织实施。

  2) 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 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4) 抢险组在排除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 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 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5.6 公共关系

  项目部工程部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工程部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部门、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六. 现场事故后恢复及总结

  必须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项目部应对现场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救援内容、计划、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范围、效果评估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指挥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指挥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挥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指挥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指挥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指挥小组提出建议,为指挥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指挥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和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 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指挥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 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指挥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指挥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指挥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今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7至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平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东安办字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检验和考核各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以及我县学校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锻炼和提高应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时间定于 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在本校适当地点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班、团、队、校会、升国旗仪式、专题讲座等方式,在板报栏、宣传栏等公共宣传平台内刊写有关地震科普、消防安全、防汛、防雷电、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逃生自救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学生、教职员工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响应程序、避险路线和避险地域,掌握应急救援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地震逃生、火灾逃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校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要把握“五个一”要素,即:“上一堂应急常识课、查一次应急值班情况、查一次应急设施情况、组织一次应急宣传演讲、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校要结合校及相关区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校要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练工作安全。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演练结束,要将20xx年“应急预案演练周”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安监科。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演练周活动要结合校园安全,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避险、救援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战经验,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同时,要做好演练过程中各环节的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图片的收集,完善演练工作档案资料。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并将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以邮件附件形式于6月23前报县教育局安监科。县教育局将把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方案制定实施、总结材料)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的原则方针:

  是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二、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

  1、企业及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介绍项目的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和内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环境、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气象状况等。

  2、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要说明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附近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

  3、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介绍工地消防机构和成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哪些消防、救助设施及其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

  4、附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如各楼层不一样,还应分层绘制),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其影响。

  根据施工特点和任务,分析本工程可能发生较大的事故和发生位置、影响范围等。如列出工程中常见的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气体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掉物伤心事故、触电事故等;对于土方坍塌、气体中毒事故等应分析和预知其可能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和严重程度。

  四、应急机构组成后,应明确责任和分工。

  1、包括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组成,具体指挥机构组成可列附表说明。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企业经理或项目经理、有关副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小组(可设在施工质安部),日常工作由质安部兼管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单位经理为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提醒注意的是:救援队伍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

  2、职责:如写明指挥领导小组(部)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指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求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分工:写明各机构组成的分工情况。如,总指挥:组织指挥整个应争救援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情况;后勤负责人;负责应急人员、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工作。

  五、报警与通讯方式。

  写出各救援电话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络电话或方式。如写出:消防报警公安:110,医疗:120,交通、省市县建设局、安监局电话、工地应急机构办公室、可提供救援协助临近单位电话等。

  六、事故应急救援步骤。

  1、写明应急程序:如重大事故。首先发现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可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列表写出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现场救援措施等。

  七、相关规定与要求。

  要写明有关的纪律,救援训练、学习等各种制度和要求。

  建筑施工是属于高危险的工作,事故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大家必须重视和认真编制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突发事故处理,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减少施工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预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第一章综合预案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组织领导:

  成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

  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章专项应急预案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专管员:

  成员: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企业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组长、消防大队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疏散并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人力、机械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的优化配置。

  (6)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救援物资的的储备和供应。

  (7)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抢险结束后现场及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事故易发生点应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2、办公室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门、防汛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的应急电话联络表。

  3、各区域在识别和评价进行危害毕辩识的过程中,确定该区域的事故状态和紧急情况,提出预防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

  四、日常工作

  1、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计划;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等单位进行联系;负责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定期对义务消防组织进行防火技能检查和指导消防演习;负责应急设备的保障。

  2、值班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质的保障。

  3、区域小组长:负责应急现场人力资源及抢险工具的保障。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火灾应急预案

  (1)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A、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B、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C、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时必须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D、火灾的自救与逃生;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E、将受伤人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F、将信息迅速传递给办公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G、办公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H、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I、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2、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A、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B、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A、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B、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C、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4)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3、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2)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4、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心,

  (3)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七、处理与改进

  办公室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八、工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公司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4、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6、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总指挥部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8、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九、常用应急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交通事故122

  公安短信报警12110

  本突发应急救援预案由超市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超市公司所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演练时间

  演练时间安排:20xx年5月20日9时

  二、演练目标和范围

  1、演练目标

  在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煤与瓦斯突出影响的区域,做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井下员工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2、演练范围

  本次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范围是:因地质构造,遇断层,机掘震动等因素的诱发,27011煤层进风巷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及时启动《二oo九年度矿井防止重大事故措施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李子垭煤矿矿长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调度室用最短的时间组织矿井北翼区域所有员工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演练规则

  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演练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27011煤层进风巷工作面位于李子垭向斜煤层572m主平硐以北东部。经预测瓦斯压力p=1.13mpa/c㎡,相邻的21021采面测定煤层瓦斯含量14m3/t,煤层硬度系数f=0.2~0.5;在27煤层探巷掘进时,在工作面接近断层附近时预测有突出危险。从已揭露和掌握的地质资料看,27区受f1、f2、f3三条大断层及北边f405走向断层和f429、f92等倾向断层影响,在大断层附近小断层发肓,煤层破坏程度高,煤层扭曲,倾角变大,在掘进遇断层附近有突出危险。在煤层稳定,正常地段突出危险小。根据矿井瓦斯地质统计法分析,结合《李子垭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第一章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划分,27区位于f3大断层以西向斜缓斜部位,大面积无突出危险,局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

  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机构为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并由下列人员组成:矿长负总责,任事故抢险救灾总指挥;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门各分管科长、通风队长、救护队长、经济保卫科长、采掘队长、物资供应科长等为成员。

  (三)事故发生后通报程序

  发生事故应立即按顺序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附表1)。通知顺序为:知情人→调度室→救护队→机运调度站→值班领导→安监部门→总工程师→矿其他领导→医院→事故单位→矿相关科室→集团公司调度室。

  (四)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施步骤

  1、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

  会议由矿长召集,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门各分管科长、通风队长、救护队长、经济保卫科长、采掘队长、物资供应科长等为成员参加(会议时间暂定5月19日9时在员工培训大厅会议室召开)。

  会议内容:

  (1)矿长讲话,通报进行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座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3)演练工作分工:

  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与职责:

  矿长:是救灾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中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综合调度室主任工程师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各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安监副处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为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生产技术科长: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

  地质测量科长: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和打钻工作。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

  采、掘队长及值班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在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及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综合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矿长,总工程师、广能集团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及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综合调度室主任工程师:立即按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单位名单》(见附表)顺序通知所有单位的人员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并做好电话记录。

  矿灯、自救器发放、井口检身人员: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牌号、井下矿灯考勤记录,查清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综合调度室主任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机电、运输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并保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到井上,保证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使用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机电科机电专业组:负责通讯畅通,满足救灾需要。

  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后勤队长: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经济保卫科长: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2、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准备

  成立抢险救灾专业组,由矿长任指挥长,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矿领导组成,负责现场抢险全过程的指挥,制定事故抢救计划,并全权指挥,指挥部下设11个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指挥组:

  组长:矿长

  成员:总工程师、调度室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制定事故抢救计划,并全权指挥,以坐台指挥为主。

  事故处理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采掘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工程师、各专业科长、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工作: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

  矿山救护组:

  组长:救护队长

  成员:救护队员

  主要工作: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

  通风组:

  组长:通风防突科长

  成员:通风、救护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监视全矿通风系统及井下空气成分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

  机电组:

  组长: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科、机电队、运输队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落实全矿供停电,及机电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及时将自救器等有关物资送到井下避灾路线内的靠近事故地点处。井下救灾电话通讯畅通。

  器材供应组:

  组长:物质供应科长

  成员:物质供应科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

  秩序维护组:

  组长:经济保卫科长

  成员:经济保卫科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医疗急救组:

  组长:广能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主要工作:全面落实遇灾人员的急救、康复计划。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后勤服务组:

  组长:企管科长

  成员:矿办公室、后勤队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及地面通讯畅通。

  调查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纪委、工会及各有关单位部分负责人。

  主要工作: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

  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纪委、党办、调度室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过后受害职工的安排,事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清点等。

  3、应急预案演练

  1、演练工作预备会议

  5月20日8:30时:在职工培训大厅会议室召开演练工作协调预备会议,参加人员:演练指挥部(抢险救灾指挥部专业组)所有成员。

  (1)矿领导讲话

  (2)矿长作演练工作的安排,布置演练工作(时间进程安排)。

  2、演练工作程序安排

  上午9:00时全体演练单位待命。

  9时10分:调度室接到27011煤层进风巷现场报告:“因27011煤层进风巷掘进过程中出现煤壁异常垮落,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回风瓦斯浓度达到29.6%,风流明显逆转,局部通风机防逆流装置出现关闭现象,工作面2名作业人员在距碛头30m处的压风自救袋内避灾。区域内电源已全部切断、区域内其他所有人员已全部撤至572北进风大巷,并在各通道口设置了警戒。估计27011煤层进风巷工作面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

  9时15分: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井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报告后,必须问清报告人姓名、地点、受灾范围、时间、通风设施的完好程度,是否有遇险人员等,并作好详细记录。并立即电话通知井下各处作业的施工队或其他人员,命令他们在班长的带领下迅速出井至地面,同时清点人数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电话不通时,由救灾领导小组派专人通知,矿调度室必须准确统计留在井下人员和严格控制入井人数。通知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风机房,必须切断除风机外的所有电源,设置专门警戒,附近严禁烟火,禁止人员通行。并立即通知了救护队、机运调度站、医务救护人员到调度室待命,向值班领导、安监部门、总工程师、矿其他领导汇了报。通知医院、掘进一队值班领导、矿相关科室,

  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9时17分:总工程师向矿长汇报,经矿长同意,“启动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通知“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调度室待命。

  9时19分:指挥部设在调度室,各组长向指挥部报到,原地待命。

  9时23分:调度室主任向指挥部介绍27011煤层进风巷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有关情况。

  通风、救护专业组,提出防范对策及建议。

  9时30分:指挥部,下达命令。

  命令:矿井北翼人员全部撤出地面,中央变电所切断北翼除局扇外的所有机电设备电源;同时设置警戒,除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北翼区域、东抬高集中回风巷危险区域。

  事故处理组:使用救灾电话通知危险区域的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安全转移。

  机电组:及时运送矿山救护人员进井及运送井下撤离人员出井。

  矿山救护组:组织15人分5人一组,共三组火速赶往灾区25区域、北东区域、27区域,快速赶到灾区实施抢救,迅速组织灾区人员有序安全撤离到地面。

  调查组:继续跟踪监测灾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医疗卫生组:组织紧急抢救队伍进行伤、病员的抢救工作。

  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各伤病员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巩固工作,解决好吃、穿、住等问题,确保救灾抢险指挥的通讯与联络的畅通。

  9时40分:撤离开始。

  10时40分:撤离完毕。

  11时00分:矿井救护组报告:全线撤离完毕。已设好警戒、切断电源。

  后勤物资保障组报告:撤离群众基本安置妥当。

  医疗卫生组报告:撤离过程中只有二人因摔跤受轻伤,已得到紧急处理,临时医疗点已建立,工作正常开展。

  灾情调查监测组报告:据监测组监测,井下北翼各地点瓦斯等监测数据已稳定,全部降到安全指标以下,建议由矿山救护组织人员到井下北翼进行全面侦察,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解除封锁警戒事宜。

  11时10分:指挥部召开会议,下达命令: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北翼全面检查。

  11时30分:矿山救护侦察小分队全部汇报,正常。

  指挥部下令:解除井下北翼警戒。由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监测,有情况及时报告;地质、生产、防突专业组对27011煤层进风巷现场进行鉴定,提出防突修改方案,会审后实施。

  11时40分:工会及指挥部领导到伤病员安置点看望伤病员情况。

  11时45分:演练工作讲评会。总指挥作演练讲评。

  12时00分:宣布演练结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有效地预防、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实际情况,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杜连顺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红梅副书记

  郭超英副主任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

  赖明程爱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救援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调查组四个应急小组,主要有园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组成,负责指挥和组织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总指挥:杜连顺

  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副总指挥:杨红梅

  协助总指挥负责救火救灾、医疗救护、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副总指挥:郭超英

  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调员:路保军

  负责应急期间的上下联络和文字记录,负责预案演练。

  第一小组:事故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救火救灾、抢救伤员。做好紧急救护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学习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组长:路保军

  成员:陈军锋赵俊伟陈遂印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有秩序疏散周围群众,组织疏散演练。

  组长:赵军献

  成员:孟铁成梁卫河张新建韩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药品的储备,确保应急救灾物品和车辆按时到达现场。

  组长:万飞

  成员:马超发齐政华军刘增强

  第四小组:善后处理调查组;主要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抚受灾群众,并及时向园党支部汇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组长:杨红梅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赖明程爱卿

  三、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导祭扫群众和车辆,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警诫,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快速报警,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各小组人员要高度负责,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开始救援和疏散,严禁出现推拉、挤压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位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带班领导要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工作。

  3、抢险结束后,各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必须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情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必须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情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判断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判断。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者,积极、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落实区安委会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经镇安委会统一部署,我镇安委会及部分企业按照重大事故预案进行了实际演练,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对我镇本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实到实处,我镇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演练工

  作。会上,镇长曾丽萍同志要求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在员工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安全演练同时务必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6月14日,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企业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二、筹划缜密,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根据镇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镇安监办以采石场发生滑坡事故为主题将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上报领导小组。经过领导小组审查,预案安全可行。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方案顺利进行,安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演练完全成功。

  三、演练效果良好。

  根据要求,本次安全演练的内容主要是营救受伤人员,镇安委会及相关企业参加演练,从发出指令到全部救援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只用了15分钟,到达现场后由镇安委会负责指挥调度,派出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负责救治受伤人员,现场处理后送往市内各医院。演练过程中各部门及企业人员配合默契。

  由于演练前认真筹备和周密安排,在安全演练过程中,没出现因人为失误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演练结束后,由镇安委会组织进行了总结,认真反省演练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一次检验,不仅再次落实了我镇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镇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xx镇安监办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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