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01 16:58:5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批:

  审核: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况: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授组织结构: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职责

  组长

  组织救援

  副组长

  组织救援

  组员

  联络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安全巡查

  组员

  安全巡查

  重点控制。

  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救授物资: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五、应急救授程序: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

  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对于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控制事态、实施救援、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2.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2.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2.9《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1.2.10《关于印发泰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安监发〔20xx〕3号

  1.2.11《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肥安办发〔20xx〕23号

  1.2.12《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肥政发〔20xx〕2号

  1.2.13《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肥政发〔20xx〕1号

  1.2.1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xx

  1.2.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xx]43号)

  1.2.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

  1.2.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

  1.2.18《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xx

  1.2.1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xx

  1.2.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 T28001-20xx

  1.2.2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2.2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9号)

  1.2.2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81号)

  1.2.24《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捣固焦炉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横焦化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全过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包括事故应急的预防、准备、应急和恢复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干熄焦事故应急预案、洪涝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煤气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废气治理设施紧急停机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有机废水排放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危化品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可能产生的事故损失和对社会的影响。

  2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公司地处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境内的工业区,占地面积约20.97公顷,距西南石横镇政府约3.0km,与南面石横电厂相距约1.8 km,距东南查庄煤矿约1.8km,有专用道路2.5km向南与泰临公路相连,肥泰铁路支线直达厂区。

  公司厂址东南侧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公司炼铁厂,西南侧为发电车间,地势西高东低。生产区域主要有炼焦区、化产区、备煤区、贮焦区、综合罐区、生化处理区。

  公司拥有4350D型焦炉一组二座,以及配套的化产回收设施,具有年产焦炭60万吨、粗苯9050吨、焦油32800吨,硫膏1000吨,硫铵7906吨,外送煤气177.055×106 Nm3的生产能力。储存危化品最大能力煤气23.万立方,焦油1780吨,粗笨200吨。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版)的规定,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的规定,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辨识出以下重大危险源:①生产场所;②贮罐区:综合罐区、煤气柜;③干熄焦余热锅炉;④“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的焦炉煤气输送管道。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主要危险源

  (1)粗苯等化工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与明火、静电火花等原因易发生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苯易燃,与蒸汽、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产生和积聚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2)区域内煤气设施、管网泄漏,煤气大量扩散,可造成中毒、着火、爆炸。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有毒,当空气中的CO含量超过0.4%时可致人立即死亡。

  (3)苯贮槽区域所存危险化学品贮量已超过临界量,一旦发生泄漏,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操作不当,导致火灾爆炸,对人员、设备可构成严重威胁。

  2.2.2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别,确定以下3个危险场所为公司危险源重点控制区域,列为公司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号目标:化产工段粗苯生产装置区、粗苯中间槽、硫酸、烧碱,干熄焦生产区域。

  2号目标:炼焦工段地下室(煤气管道及阀门)、化产工段风机房、电捕焦油器及各煤气管道。

  3号目标:综合罐区内粗苯、焦油、洗油储存罐。

  2.2.3风险分析

  生产过称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灼烫(高温烫伤、化学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粉尘危害、噪声危害、起重伤害、锅炉爆炸和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采用预先危害性分析进行分析,生产储存过程中的煤气、粗笨可导致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级别为四级,容器锅炉爆炸、灼烫为三级,其余为二级。

  2.3危险目标周围安全,消防个体防护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公司1、2、3号目标危险场所,周围设有消防栓,泡沫灭火器,防火墙,贮槽附近设有防火砂,罐区有泡沫站、防雷保护,电气设备有可靠接地,煤气设施以及储存输送苯类介质的设备及管道,有防静电接地,电机、照明等采用防爆型,现场设有CO、苯自动监测仪。公司各工段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空气呼吸器12套,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10余套,A、B、C灭火器35kg10余个,其它灭火器100余个等,公司配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应急救援救护器材设置公司职工医院。全天24小时守候。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立、人员组成和职责划分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员、设备科科长及副科长、调度长及各调度、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职工医院,各工段值班长及各工段长。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员兼管。如果总经理和分管副总不在公司时,由当班调度长和安全员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苯、煤气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教训。

  3.2人员组成及职责划分

  3.2.1总指挥:王黎明

  (a)当灾害发生时,对应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b)负责险情发生时指挥紧急扑救、联系和迎接消防队、处理险情、疏散人员、紧急抢救等。

  3.2.2副总指挥:杨勇

  (a)协助总指挥紧急扑救、联系和迎接消防队、处理险情、疏散人员、紧急抢救等。

  (b)按照总指挥的要求做好临时布置的工作。

  3.2.3办公室主任:王克新

  (a)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b)以生产调度室为信息枢纽,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协调人员、车辆。

  (c)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d)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恢复生产。

  (e)负责紧急情况下的'伤员急救。

  (f)负责洪涝事故的演习与修订工作

  3.2.4安全员:张厚尊、王波

  (a)负责组织对伤员急救。

  (b)发生事故时,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对煤气阀门、管道、水封等煤气设施进行紧急处理和控制,对事故周围区域进行戒严。

  (c)负责煤气事故、放射源事故、化学品事故、环保设施紧急停机事故的演习与修订工作。

  3.2.5设备科:荣爱军、方永峰

  (a)负责停电事故、电缆着火事故演习及修订工作。

  (b)发生事故后,协助有关人员处理水、电、风、气。

  (c)负责组织人员查明设备、设施损坏情况,组织人员抢修,恢复生产条件。

  (d)负责相关材料、物资的协调。

  3.2.6其他部门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布置进行工作。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所有应急成员的手机处于常开状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指挥中心:公司调度室(视发生事故的地点及情况定)。

  应急电话:

  焦化公司24小时应急电话:

  总指挥:王黎明(13953887529)

  副指挥:杨勇(3995228)

  组员:

  办公室主任:王克新(3976919)

  生产技术副科长:李庆军(3982307)

  公司调度:许启银(3984824)高长荣(3977870)王瑞伟(3982505)

  公司安全员:张厚尊(3967165)王波(3961318)

  设备科长:荣爱军(3982655)副科长:方永峰(3976959)

  生产技术科科长:徐长征(3976976)备煤工段工段长:许光泉(3976166)

  炼焦工段工段长:李海燕(3976916)

  化产工段工段长:郭泗军(13954808905)

  火警:119(社会)

  急救中心:120(社会)

  5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5.1事故报告程序

  当1、2、3号目标贮存区出现大面积泄漏或因设备故障,处理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调度汇报,调度接到通知后,要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处理,同时报告给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外部救援时,同时报告总公司调度室,调动相关部门进行救助。

  5.2事故处理原则

  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现场后,要迅速与当班调度取得联系,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方案,实施现场救援。

  (a)苯泄漏触发事件:⑴设备管道、阀门、泵等连接处密封不良;⑵苯储槽,高位槽满液外溢;⑶装苯槽车时,接头处外漏。

  (b)煤气泄漏触发事件:⑴煤气站全系统设备、管道、阀门、风机处密封不良泄漏。⑵气柜各节及柜顶出现泄漏。⑶各节水封槽密封不严。

  (c)硫酸、强碱泄漏:可因设备密封不严微量泄漏,有安全报警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及时发现,采取工艺切断关闭阀门或倒槽。

  (d)苯、煤气、硫酸、烧碱泄漏处理。抢险组由设备科长、化产工段工段长负责,带领抢险队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堵漏方案,根据泄漏部位的不同采取不同措施。

  (e)火灾扑救。消防组负责扑救泄漏处火灾,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集公司内消防设施进行救护,并及时报告总公司安环处消防科请求援助,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进行扑救。

  (f)扑救苯火灾时,应用雾状水、泡沫A、B、C灭火器扑救。煤气火灾时用干粉、A、B、C灭火器、CO2灭火器,水降温。硫酸、烧碱应用CO2、干粉、砂进行灭火扑救。

  5.3人员紧急疏散、隔离

  5.3.1人员疏散

  当1、2、3号目标泄漏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以及发生火灾时,正确紧急疏散撤离非常关键,由安全员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风向变化等制定疏散路线图,按疏散路线图迅速撤离无关人员至安全处所,并建立警戒区域,在主要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在撤离过程中要注意对老弱病残人员的保护和帮助。

  5.3.2危险区隔离

  当1、2、3目标贮存区域发生泄漏时,视具体情况进行堵截,禁止流入地沟中,危险区边界设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救护车鸣灯。

  5.4危险区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当操作失误、工艺设备故障,引起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时,如处置不当可导致事态恶化并发生火灾事故,并波及周边区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当1、2、3号目标发生泄漏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消防队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b)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工段,要求查明外泄部位和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和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c)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科室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部门公安、安监、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d)发生事故的工段、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或控制阀门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堵漏或抢修具体措施。

  (e)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配戴好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穿好防护衣,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f)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g)生产调度、安全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工段,在查明泄漏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由生产调度长做出局部或全部停产的决定。若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通过调度、工段值班长和班长迅速执行。

  (h)治安队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当危化品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在市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i)生产调度到达现场后,查明危化品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向区域监测。确定结果,监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地保护措施。

  (j)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救治伤员和中毒人员,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k)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罐体维护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5.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治疗

  医疗救护组由总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全面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按照先重后轻,先危后重的程序实施救治工作,积极主动治疗一切伤员,对重伤员及时求助市医院治疗。

  (a)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b)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c)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d)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防中毒功能。

  当现场有人受到苯、煤气、硫酸、烧碱伤害时,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处理,迅速将伤员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如果身体接触,应脱去污染的外衣,然后用大量清水,消毒液时行清洗,严重者就医。

  5.6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现场保护与洗消由生产调度负责安排执行。洗消人员由公司化验员组成。

  (a)苯小量泄漏,可采用桶接、围堤、阀门截断;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乳液涮洗,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b)苯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禁止四处溢流,流入下水道,也可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c)煤气泄漏时,确保安全操作的前提下,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

  (d)硫酸泄漏,注意对硫酸雾的控制,加强通风与排气,工段内设有方便的冲洗器具。烧碱泄漏后,穿防护服及佩戴空气呼吸器,用黄沙或泥土吸除溅出的溶液。中和残余物、废料可在焚化炉内烧掉。

  6应急救援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自主救援队伍:

  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成员员

  总指挥:经理

  副指挥:副经理,

  主要成员:安全员,生产技术科、设备科、调度负责人;工段长

  一般成员:各岗位值班员。

  6.1.2外部救援力量:

  公司相邻单位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在需外部支援时,公司报告该集团公司调度室,调度室可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应急响应,安环处、煤气救护站、机动处、保卫处消防队、炼铁厂、发电厂、职工医院等有关单位的专业应急人员均能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支援和提供应急物资。

  6.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2.1空气呼吸器17台 公司各工段

  6.2.2干粉灭火器 公司各工段

  6.2.3消防水系统 公司各工段

  6.2.4消防车1部 公司消防队

  6.2.5泡沫站1座 公司化产工段罐区

  6.3经费保障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按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员办公室,由安全员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示后转总公司安环处落实。

  6.4制度保障

  6.4.1为能在事故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平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6.4.2落实应急救援组织,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6.4.3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

  6.4.4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6.4.5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救护常识教育。

  6.4.6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值班制度及应急救援工具箱,各车间配备防护衣,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灭火器、防爆应急灯,以上各岗位24小时值班制。

  6.4.7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6.4.8培训制度,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有毒有害物质信息介绍,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及应急演练。

  6.4.9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7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7.1响应分级

  根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响应:石横焦化公司能依靠本厂应急救援力量能消除险情,由应急总指挥负责。

  二级响应:工段能通过自身力量进行救援、抢险,消除险情,由工段值班长负责。

  7.2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当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扩大,超出控制事故的能力时,应启动高级应急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由现场应急指挥组织应急机构成员确认紧急状态,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决策,明确重点保护区域及优先行动,合理、高效使用应急资源。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值班长报告,简要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着火的类别及火势情况,值班长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如发生人员伤亡,并向总公司安环处、总公司医院报告;如发生煤气泄漏、人员中毒,并向总公司安环处煤气救护站报告;如发生火灾,并向总公司消防科报告)及公司领导、有关科室领导报告。

  公司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进行抢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事故现场不得清理。因抢险救护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

  发生工段能够控制的事故后,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后期处置

  8.1事故风险消除后,总指挥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不得排放到排水沟。

  8.2总指挥立即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对受伤、死亡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及善后赔偿。

  8.3应急机构对整个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找出存在不足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9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a)由应急指挥机构将事故情况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b)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信息;

  (c)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尽快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10应急培训计划

  每年针对公司危化品应急救援预案程序进行培训,包括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员工应急响应培训,通过培训,使岗位人员和救援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根据公司所处地方特点加强对公司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宣传。

  10.1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全年不少于6次

  培训人员:全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记录和考核:培训要有相应的记录,不按要求参加应急预案培训及演习者,纳入当月考核。

  10.2演练计划

  目的: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提高岗位人员事故发生时的逃生及救护能力;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控制能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10.2.1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每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落实。

  10.2.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准备,专人专管救援器材。

  10.2.3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学习,各部门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以提高救援水平和能力。

  10.2.4演练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生产、安全、设备、技术办公室等部门领导组成,演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演练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布署。

  10.2.5每年举行两次煤气事故、化学品事故的演习,相关工段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6设备科每年举行一次停电事故、电缆着火事故演习,相关工段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7每年举行一次洪涝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急救方法演习,相关部门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8粗苯油库区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应由所有工段每半年演习一次。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3应急预案的演习内容

  10.3.1岗位人员逃生演习

  10.3.2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10.3.3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要根据4中列出的事故类型制定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方案。方案应有目的、演练地点、演练时间、内容和要求、组织部门(单位)、参加部门(单位)。

  10.3.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中和演练后,要进行记录和总结,对预案不断修订和完善。

  11术语

  11.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过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1.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1.3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11.4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1、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安监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3、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司瑞明

  副组长:顿雪冰

  成员:翟耀斌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将现场人员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

  报告程序:现场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

  (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1、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项目部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得到迅速、有效的紧急救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为了预防因停电而造成医院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剂科“停电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钟雪琴

  成员:药房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部汇报。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品物价员在大规模的药价调整后,须打印新的药品价目表下发中、西药房,如少数品种(5种以下)就须在中西药房药价黑板上通知,以备停电时手工划价使用。

  2、如预先得到通知了停电,组长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预先与总务科、微机室取得联系做好发电、微机转化工作。

  3、临时停电的情况:药房当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和微机室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4、组长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药房前取药大厅做好病人解释工作。

  5、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超过30分钟)应启动“停电药事应急预案”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首先由药房人员划价、发药,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药房人员不能保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6、组长要及时向院部汇报工作情况。

  7、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库房、药房应将冰箱内的药品放到具有冷藏条件的地点。

  四、事后处理

  组长安排人员将各药房手工划价的处方在微机上重输一遍,已备将来查询方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7

  为加强和规范我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在中心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的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伤。

  二、组织机构与原则

  我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中心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三、相关科室分工

  1、总值班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病人;维持现场秩序。

  3、单位办公室负责立即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出人到路口接应。

  4、后勤科、公卫科负责现场物质的调度。

  四、培训学习

  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五、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1、报警:中心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总值班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让伤员躺在底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进行救治。

  4、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扑灭后,由我中心办公室、后勤科电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六、火灾事故调查处置

  按照中心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中心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应急物质及注意事项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2、注意事项:档案资料室、B超、心脑电图、DR、X光机、生化仪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宜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注意人身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安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9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或船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应保障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完好、畅通,公路设施和水运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七)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县(区)政府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防灾、避灾的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情况,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

  (九)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冬季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晋中煤销字【20xx】4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公司特制订《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方针,对矿井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如下事故,火灾、结冰、煤气中毒等。

  第二章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特成立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赵献荣

  常务副组长:杜有水

  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室(区队)中层以上负责人组成

  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副主任薛俊峰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有一名公司副总经理值班;各科室(区队)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值班;其他成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保持联系,随叫随到。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

  4、对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井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冬季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关部门提高应对冬季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防范能力,按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通信联络工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汇报。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防急救援预案启动时,在本公司调度室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第八条指挥长、现场指挥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动作,指挥顺畅。

  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灾方案,执行救灾命令,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当方案和命令不适应现场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建议,指挥部修订方案后,组织实施;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避险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临机处置,事后向指挥部汇报。

  第三章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九条公司必须预留20-50万元应急救援经费,并储备足够数量的救援物资及其它常规铁锹、沙袋,灭火器等备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等。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按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格现场管理,重点检查现场防火、用电管理等情况,防治坠落、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冬季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确保不冻伤人、不冻坏机器设备、管路阀门等,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切实抓好生产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4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京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勘察,监理单位为: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机,本机主要参数:SC200/200施工升降机。

  三、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1、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施工人货梯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2.1施工人货梯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施工人货梯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人货梯的安装。

  2.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2.3安装施工人货梯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2.4施工人货梯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架体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在施工人货梯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2.5施工人货梯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施工人货梯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2.6施工人货梯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6.1施工人货梯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6.2施工人货梯作业时严禁超载;

  2.6.3吊笼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2.6.4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2.7为防止事故发生,人货梯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人货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货梯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2.9人货梯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

  2.10人货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人货梯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xxx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7)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抢险救援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2)、急救药箱1个、担架一副;

  3)、手电10个、应急灯4个、警戒带2盘、警示旗6个;

  4)、对讲机7部;

  5)、大锤5把、手持电动砂轮2把;

  6)、车辆两台;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应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4、互相协议

  项目部应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六、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总指挥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9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人员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

  七、现场恢复

  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XXX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XXX? XXX

  成员: XXXXX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部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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