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

时间:2024-04-24 07:59:15 方案 我要投稿

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

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1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产业建设,确保林业健康发展。通过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确保生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认真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20xx年在原已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重点开展好长江三峡、清江水布垭库区淹没涉及村和各乡镇两个村的试点工作。20xx年,完成全县集体林地外业调查及踏勘定界任务。20xx年,全面确权发证,各项配套措施基本到位,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发挥市场在农村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生态环境改善、农民收入提高、林业效益增加、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权益平等。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的承包经营权,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还山、还权、还利于民。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地森林资源状况及经济收入水平,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集体山林经营管理形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3、依靠群众,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林改政策、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依法确保农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4、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过去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完善;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和改革中出现的矛盾,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重点是商品林及其林地和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体所有宜林地。生态公益林在保证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应明确管护权。对权属有争议的森林和林木、林地,要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积极调解权属争议,在解决好权属争议后才能进行改革工作,对难以调解的',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明晰产权。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并依法保护农民承包和延包的权利。

  (二)确权发证。产权明晰后,要及时进行林权勘验,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有山林权属证明要依法予以变更或注销。所有承包林地都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一般为五十年。

  (三)完善配套改革。创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产品供销信息等各种服务。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流转行为。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合法、有序流转。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拓宽新形势下林业融资渠道。

  四、方法步骤

  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培训。

  1、成立组织。县成立由县委书记龙世洪同志任组长、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太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改办主要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起草相关文件,组织业务培训,印发林地承包和流转合同文本等。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村、村民小组要组建林改工作专班,林改工作专班要有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推荐产生。

  2、制定林改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省、州林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林改方案,报州林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乡镇、村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县林改方案要求,制定各乡镇、村林改方案。乡镇林改方案要报县林改领导小组批准。村组改革方案,必须经1984年“两山并一山”改革时建制村(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组民)或农户同意并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核批准后实施。

  3、宣传培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和林改政策。乡镇、村要组织工作组深入村、组、户,发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林改和支持林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专栏等宣传工具,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印发给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张贴通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动员。讲清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步骤程序,讲透改革的特点、政策和办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同时开展业务骨干的宣传、培训,以基层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为主,重点培训林改政策、工作方案、确权发证要求、技术规定、有关表格的填写和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等内容。

  (二)全面勘界确权阶段。现场勘界、明确主体、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1、勘界组织。

  由乡镇政府组织各行政村(居委会)成立林改工作专班,核实林权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林改工作专班要吸纳那些责任心强、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有威望、认真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参加。配合技术人员进行逐块调查登记和地形图小班勾绘,并将四至界线和确权结果张榜公布、登记及资料整理、上报。

  2、勘界方法。

  (1)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逐块调查、勘界、登记,用GPS定位,并在1:10000地形图上勾绘。若面积过小,在1:10000地形图上标注位置,并另附地形方位图。

  (2)在《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上现场绘制四至范围图。要求范围图图形准确,相邻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权利人现场签字确认。并注明小地名、小班号、明显的地形、地物,如居民点、沟、路、渠、河流等。小地名按当地的习惯称呼。

  (3)填写《林木、林地界线现场勘定协议及现状调查表》。签订勘定协议及现状调查表,小地名、小班号及四至范围要与《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完全一致。

  (4)面积的确定。采取地形图勾绘和GPS方法计算面积。退耕还林的面积以上报核实兑现补助政策的为准。

  3、明确主体、登记造册。

  在明确四界及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权属。对目前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山林,原则上应以农户为单位,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状况好且群众满意的山林,按照有关程序和办法组建股份制林场、专业合作组织或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落实经营主体,并张榜公布。农户家庭经营的以户主名字张榜公布。公布无误后,签订承包合同,并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

  4、林权登记公示。

  林权登记结束后,按照原林权所属范围由林权登记工作小组分别在乡镇、村及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5、填表。

  经公示无异议后,林权登记工作小组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

  6、争议纠纷调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调处预案,明确职责,加大调处力度。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方法妥善解决。调处完成的再进行第二次公示,调处不成的,暂缓办证。

  7、材料整理上报。将下列材料整理、完善,经村级初审后上报乡镇政府: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林木、林地界线现场勘定协议及现状调查表》;

  (3)小班位置图(用1:10000地形图)、四至范围图;

  (4)林权登记公示及公示证明材料;

  (5)申请人(林权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

  (6)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记录;

  (7)土地承包合同书、协议书、退耕还林证、退耕还林合同书、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材料。包括各类争议、矛盾纠纷调处材料、有关会议表决、记录材料等。

  8、逐级审核,录入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所有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

  (三)建档发证阶段。全面建档、统一发证、理顺关系、规范管理。

  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对所有林权登记基础材料进行校对,由县林业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以后,发放《林权证》。做好林权登记基础材料建档管理工作。因流转或其他原因造成林权变化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

  (四)综合配套阶段。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流转、理顺体制、完善服务。

  盘活现有森林资源存量,活跃林业要素市场,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推动林业行业协会和林农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现行涉及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收取办法。逐年降低“两金”计征标准,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和加重林农负担的行为。

  (五)总结验收阶段。县乡自查、州级核查、省级验收、总结表彰。

  对外业区划勘界、林权登记发证、微机录入建档以及林权流转等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完善。验收工作由县组织逐级逐项验收,州级全面核查,最后省级验收。

  1、确权发证情况。按合格、良好、优秀三级验收。凡通过这次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确权发证或换证率达到95%的为合格等次;达到95%以上97%以下的为良好等次;达到97%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2、林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林业站建立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整合了职能,组建了队伍,编制和经费落实,林业服务体系健全,达到上述要求的验收为合格。

  3、档案建立情况。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方案、林权登记材料等按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齐全归档。

  验收结束后,县、乡镇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对这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表彰,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误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限期整改,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以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协调运作。县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任务。各乡镇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积极稳妥地组织和处理好林权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确保有序推进,不走过场,把工作做细、做全、做好。县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开展巡回督查指导,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督查、指导,确保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有效。

  (二)组织分工。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服务、乡镇组织、村组操作”的原则组织实施。乡镇负责本辖区权属界定,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各种图、表、册、卡印制、程序把关和《林权证》核发及林业系统的配套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图、表、卡、合同文本等印制经费,会议、培训和有关工作经费,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严禁借改革之名非法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加重农民负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在改革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的精神,把严格执行政策放在首位,对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政策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据政策的基本精神进行处理。

  2、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民是改革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要保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必须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改革方案的制定、利益的分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都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农户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改革中,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做好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认真按程序规范操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要把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做到政策宣传不留死角,相关情况掌握准确,实施方案群众认可,确权发证全面到户,让改革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2

  一、继续深化租赁、承包企业的改制工作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标志,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我县在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中一直把产权明晰作为改制的重要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因为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问题、债务问趣、企业发展前景问题等原因采职了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经营权出让、变卖等暂时性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阶段性复活企业、盘活资产、增加乡村集体和个人收入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未真正触及到企业产权改制。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这类企业的改革作为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明晰产权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机制问题。对于砖瓦厂、采石场、预制厂等,可采职地面财产权和经营权出让,土地资源货币化经营的思路,把产权逐步明晰化;对于规模小、设备落后、产品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不佳的加工、制造类企业,要从长远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大胆采用兼并、零资产出售、产权招商、债随资走、整体出让、拍卖等办法,转让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和法人,使共尽可能在繁荣当地经济,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作用。对于集体资产没有退出到位的,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促共逐步有序退出。

  二、加大力度,尽快改制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

  长期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乡村集体企业机制方面的弊端等历史原因,形成了不少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乡村集体企业,有的甚至名存实亡,造成土地、设备等资源长期闲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类企业的改制作为深化、完善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重中之重,在摸清底子,分类排队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一企一策的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加以改制。可以用债随资走或剥离债务的办法让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也可以用产权招商,以存量换增量;可以分拆转让,分块搞活,也可以以优质资产折价整体拍卖;对于债务过大,无法激活的,可以采职依法破产还债,甩掉旧包袱,催生新企业。

  三、积极引导、督促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严格的“三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三会”制度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改制成果和企业的兴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乡村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三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企业“三会”制度制定是否科学,检查企业“三会”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要通过开展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示范企业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引导改制企业建立井严格执行“三会”制度。

  二是建立三权分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董事会决策、总经理执行、监事会监督,三套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改制企业,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要监督督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事,彻底根除政企不分、以政代企、个人说了算等种种弊端,从管理体制入手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决策制度、用人制度、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特点和需要,坚持简便、易懂、有效的原则,指导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步形成自主快速的决策机制,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机制,酬效挂钩的'分配机制和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四、按照股权多元化、管理科学化的思路组建新企业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创业群体的不断扩大,新办乡村集体企业越来越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指导企业创业过程中,要十分注意新办企业产权归属问题,严禁新办产权虚位的所谓集体企业。要引导督促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一步到位办成股份制企业,对土地使用权入股、实物入股、专利技木及知识产权入股的,要折算成货币形式,明确占股比例。要及时引导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族式私营企业明晰企业内部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为企业做大做强打好基础。

  五、加强企业改制后集体资产的管理

  为防止乡村企业改制后从原企业退出的集体资产流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使用制度或办法,坚决杜绝资产和收益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六、加强改制企业的档案管理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重新调整有关群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变革,建立和保管好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档案,对于如实记载企业的沿革、变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所有改制企业把全部与改制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改制决议、改制方案、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界定和划股配股方案及结果、企业章程,村民或职工大会、股东会形成的相关决议和通过形式、记录、签字签章、企业债权债务变化转移的相关协议等资料,全部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形成目录,装订戌册,并由整理装订人签名、盖章后交企业负责档案管理的部门作为永久性档案妥善保管。对失灭或消亡企业的档案,主管部门要指定移交单位进行保管,确保安全、真实、有效。

集体所有制改制方案3

  至目前为止,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单位共有各类档案200余万卷。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市政府成立了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司”),授权经营管理市属工业系统的国有(集体)资产。据工司的统计,其所属纺织、丝绸、工艺、轻工、医药、化工、建材等6个行业系统及4大企业集团,共有库藏档案124万卷。这些档案作为企业改制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凝聚着苏州近现代工业历史和文化的卷帙浩繁的企业档案,关乎着退休职工诸多权益的个人档案,联系着改制后企业发展腾飞再生的企业档案,何去何从,没有先例,没有管理的经验和模式。庞大的档案数量,不是一个地市级国家档案馆所能承受得了的。

  20xx年2月,坐落于苏州古城文化园林博览区的苏州市工投档案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中心占地23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工司分三期,投入20xx万元进行改造。中心准备对工司下属308户改制企业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现中心已接收60余万卷企业档案,预计到今年年底全部124万卷档案接收进馆。

  工投档案管理中心的诞生,在企业档案管理上是一个创举,对于档案管理中心建立的可行性,档案管理中心的定位,以及产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整合,档案资源利用和档案管理中心运作与发展等问题,值得实践者、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档案学界思考。

  缘起:企业改制

  在思考和探讨建立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中心可行性问题时,首先要了解目前国企改革中改制企业和改制企业档案的概况。本文所指改制企业是指原有国有(集体)企业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中按照“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债权债务清理到位,整体改制到位,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到位一基本的原则进行的,从而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中小企业退出。通过改革,原有国有(集体)企业实行破产关闭、公开转让、深化改制三种类型的国企改制。改制企业档案是指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前原来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些企业档案和在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

  改制企业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苏州近现代工业历史发展阶段的真实写照,是苏州工业企业文化的积淀,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依据,是研究探寻地方民族工业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重要素材,是苏州工业发展历程不可再生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建立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中心是为了对改制前、改制中及改制后企业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证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完整、齐全、安全,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和档案的散失,便于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有利于企业正常的经营和管理。

  《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按照国家档案局等四部委局1998年3月5日颁布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产权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企业全部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宝贵财富,是企业资产的依据和凭证,属国家所有”。《暂行办法》第六章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对档案处置工作的职责,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主管部门负有档案处置的组织管理职能。应当说建立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中心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的。

  苏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法》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明确有关主管部门对改制企业单位档案进行接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苏州市政府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了工司,对原有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纺织、丝绸、工艺、轻工、化建、医药等6个行业系统及4大企业集团进行授权经营管理。那么理所当然对6个行业系统及4大集团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这些企业档案也是工司经营管理全部国有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的。

  在全面推开国企改革初期的20xx年9月,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与刚成立的市政府改制办联系,由于当时改制办忙于应付错综复杂的国企改革问题,对在改制过程中档案的处置问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使得档案处置问题耽搁了一段时间。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诸如清产核资,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职工工龄,债权债务,劳动福利等问题的出现,凸现出企业档案不可或缺的作用时,改制办主动与档案部门联系,坐下来商量对档案处置的有关事宜。同时由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批示并指示一定要妥善处置好改革中企业档案的问题,并把档案处置工作与企业改制工作同步进行,企业改制会办书中明确档案处置结果。全市工业系统的档案处置问题,随着工司的成立,摆上了领导议事日程,124万卷的企业档案找到了归宿,其他主管部门也把档案处置工作抓了起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属工业企业要求全部退出国有序列,很多工业企业在改制前已处于破产、关闭、停产、严重亏损等状态。以工司为例,下属原有国有、集体企业370家,其中破产、关闭企业252家,虽然资产处置完毕,但企业档案却处于“无政府”状态,企业档案如果没有一个妥善保管的地方,将面临大面积的散失和破坏。工司在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的支持下,于20xx年2月成立了工投档案管理中心,并在原锦绣丝织厂厂址挂牌。工司及时注入巨额资金,根据档案馆建筑要求进行改造,安装了密集架、防火报警设备等,分三期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一、二期的改造任务,档案硬件设施基本到位。同时工司领导及时配备中心领导班子,选派了10多位在各企业中担任厂级领导的同志充实到中心,并聘用了20多位原各企业的档案人员对企业档案进行整理。目前中心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档案管理中心建立和运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各

  项条件基本到位。

  目的:抢救和整合企业档案资源

  产权制度改革下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是国家档案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档案资源是指过去和现在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产生的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改制企业档案是产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原有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之前,国家所拥有的企业档案或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应由国家拥有的档案资源的总称。由于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是国家档案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档案资源应由国家管理,那么改制企业档案资源也理应由国家管理。国家如何来管理,主要要对改制企业档案资源进行整合。

  笔者认为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整合是指在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改制前应届国家拥有的国有企业档案和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并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通过整理、协调,重新组合,使之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在整合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档案管理中心在整合改制企业档案资源过程中首先要按照行业进行区分,然后每个行业再以每个企业来整理,对每个企业所形成的档案分门别类的整理,在整理过程中要保持每个企业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有机联系,保证档案资源整合过程中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二是有用性原则,在整合过程中要坚持档案的价值取向,鉴别档案的有用性,对地方工业的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研究工业历史,具有潜在科技信息价值,对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传承人类文明等内容有价值的档案要保留下来。三是社会性原则。在整合过程中要注意档案资源社会功能的整合作用,对一些涉及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构筑企业文化、百姓休闲、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档案要及时整理、组合,满足社会和百姓的需要。四是共享性原则。整合的档案资源不仅是内容上的有用性,而且要注重形式上的“可用性”。随着政务信息的公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整合促使一部分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成为现行公共信息资源的.一部分,同时也要充分挖掘改制企业档案中科技信息含量,为企业科技进步共享档案信息资源。

  苏州市通过对改制企业档案资源进行整合,建立档案资源板块。

  一是建立地方民族工业历史资源板块:改制企业档案集中反映了一个地区民族工业的演变历史,苏州市属企业在各个历史阶段曾经有着极其辉煌的历史,为苏州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了奇迹。从百年老厂苏纶纺织厂、鸿生火柴厂到苏州四大绸厂;从苏州悠久的工艺美术、苏绣到20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苏州的小三件(登月手表、飞鹿自行车、凤凰缝纫机)、四大名旦(孔雀电视机、香雪海电冰箱、长城电扇、春花吸尘器)等等,在全国乃至世界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把这些企业的档案资源进行整合,建立档案资源板块,集中保留和记录下来,对研究和展示地方民族工业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建立企业文化资源板块:企业档案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各类企业文化,各个企业都有着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史,每个发展时期都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精神,形成了各自的企业文化,特别是苏州的一些老字号,百年老厂,工艺美术等企业都与吴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文化内涵和有机联系,如苏州丝绸历史悠久,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内容。丝绸、印染以及苏州刺绣等各种图案、标本、样色、花样等与吴文化有着不可割断的情结和影响。整合这一档案资源板块对提升地方民族工业水平,弘扬企业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建立和谐社会资源板块:档案管理中心到目前为止,已接收企业职工档案、退休人员档案、死亡职工档案和无主人员档案24万卷,在解决职工安置、人员分流、养老保险、工龄计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档案管理中心不完全统计,20xx年1~3月份查阅档案20xx多人次,调阅案卷5000多卷,其中80%是与个人利益相关的。所以说对职工和退休人员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对化解百姓矛盾,解决百姓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创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效的社会服务,所以说对这一板块档案资源的整合是必要的、及时的。

  模式:集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建立档案管理中心的目的:一是为了将改制过程中企业档案资源保留下来;二是为了充分利用这些档案资源,三是这些档案资源为将来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中心在建立之后,加大了各项管理力度,建章立制,培训人才,加强档案管理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加快档案资源信息化管理步伐,形成了管理中心特有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1.走“集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之路

  所谓“集约化管理”,就是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加强分工、协作,对档案资源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管理方式。所谓“市场化运作”,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杠杆的作用,运行、操作档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由于档案管理中心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在前期资金大量投入以后,产生的经济效益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回报的期望值。虽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不能弥补经济效益的缺损,所以在管好、用好这些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同时,及时考虑档案管理中心今后的生存和运作方式,是很有必要的。

  2.档案管理中心建立后,可逐渐建立若干下属中心

  一是保管利用中心。保管利用工作是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档案工作部门必须具备的功能。档案管理中心建立的目的主要在于保管和利用产权制度改革中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目前中心的最大财富就在于占有和拥有庞大的档案资源――124万卷企业历史档案,这是中心独特的资源和优势,把档案管理中心建成档案资源保管利用中心是中心运作最基本的和必须建立的方式之一。

  二是历史研究中心。苏州民族工业是江苏民族工业的发祥地。随着改革开放,外向型经济和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苏州要形成自己独特的苏商经营理念,这些苏商理念在哪里,就在档案管理中心。如何对历史进行研究总结,从中找出和总结出苏商精神和理念,是一件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同时对第二次修志编史工作来讲,对档案资源的占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建立历史研究中心也是获取社会效益所必需的运作方式。

  三是中介咨询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中心的优势,做大做强。目前中心的库容量在200万卷左右,按工司改制企业档案124万卷的量来计算,还能容纳大量档案。争取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在财政部门协调下,运用市场运作,对除工司以外的改制企事业档案资源进行集中整合,统一纳入档案管理中心,避免多头投资,浪费财力、人力、物力,确保档案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通过中介咨询的形式开展档案整理、档案寄存、档案培训等服务,为中心市场化运作探索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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