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员工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28 09:48:19 方案 我要投稿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1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2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x月x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x月x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价中层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上级和卫生局郑卫党【20xx】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中层干部任期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为了全面掌握中层干部和护士长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考核体系,更好的激发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考核工作通过动态跟踪管理,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中层互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层面分别赋予不同分值权重进行管理考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考核范围

  中层干部和护士长。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1、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勤奋敬业等方面的表现。

  4、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效益。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考核标准是:

  (一)优秀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称职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基本程序

  (一)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按照自上而下、全方位立体式考核。

  1、领导测评。

  2、护士长、中层干部互评。

  3、科室职工对科长、护士长管理测评。

  七、具体操作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既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同时,也是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岗位目标和要素细化,进行月度、季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考评。

  1、领导测评。由党办人员每月向院领导发放一次包括护士长、中层干部在内人员的工作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票箱,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一)

  2、护士长、中层干部互评。由党办人员每月向护士长、中层干部发放一次包括护士长、中层干部在内人员的全面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票箱,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二)

  3、科室职工对科长(主任)、护士长管理测评。由党办人员每季度向护士长、中层干部所在科室发放一次管理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文件袋内,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三)

  (二)年度考核。是年度综合评价,每年年初对护士长、中层干部上一年度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操作,采用百分制计分:

  1、个人述职:个人述职占30分。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采用院领导和评委打分形式。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全年重点工作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努力方向和工作打算。

  2、民主测评:占30分。对护士长、中层干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打分。

  3、日常测评:占40分。综合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包括每月进行的领导评议、中层互评和每季度进行的职工评议的综合得分。

  4、进行公示:将年度测评的综合成绩汇总公示。

  5、个别谈话:对排名为后三位的中层和护士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任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任期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任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予以降职或调整岗位。

  (四)任期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通报批评。

  2、予以免职。

  对中层干部、护士长施行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是加强我院干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院干部素质,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通过动态考核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推动我院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4

  为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强化村卫生所(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卫农社〔20xx〕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

  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

  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县卫生局妇幼保健股股长)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100%、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5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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