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5 10:35:35 方案 我要投稿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1

  目前,时值冬季,早晨雾大,路况多变,给我校校车运行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要两批接送学生。目前,我校校车每天早上接学生的时间均在7:00左右,此时,可能有大雾天气,光线不好,能见度差,给车辆运行造成极大的危险。为此,学校要求校车一定减速慢行,第一批送学生可从北门下车,学校安排了值班人员。

  二、增强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校车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要求驾驶员在接送学生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沿途搭载,确保学生乘车及上下车安全。如遇到特殊天气,要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特别是下雪或路面结冰时,要停止校车接送,消除自然因素造成的行车隐患。行车前一定对车况作检查,不能带隐患上路。

  三、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校车运营的直接责任人,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学生在车内安全及交接时安全负管理责任。

  四、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

  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方便家长、服务学生、确保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中心学校现有乘坐校车生470人,分布于6个行政村。最远的18公里,最近的3公里。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校车接送学生的组织管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服务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总务主任)

  (副校长)

  (工会主席)

  (校警)

  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办法:

  由旗校车公司批准的校车,每日早、晚按学校作息时间到达个村指定站点,有负责该线路的随车人员点名,统一乘车返校。有乘坐校车的住宿生每周五放学时和每周日按时随车人员接送到指定地点。学生下车,由学生家长签名,在校发车前由学校校车管理人员与司机点清学生人数后签字方可放行。

  五、具体要求:

  要求司机与随车人员和学生家长思想上高度重视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回家和返校。若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安全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要求每位学生遵守按时到位、尊敬师长、文明乘车、服从管理。

  六、工作职责:

  (一)中心学校职责:

  1、做好和旗教育局、校车公司、学校、家长之间的协调工作。

  2、做好各站点乘车学生的编组安排。

  3、统一调整学校作息时间,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工作有序进行。

  4、督促校车接送学生协议,督查校车接送学生工作情况。

  5、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车服务方案,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有序进行。

  6、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按时乘车。

  7、学校成立校车接送学生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责任,如实填写接送学生记录。

  8、制定《学校校车接送学生应急工作预案》,如发生事故,即启动《学校校车接送学生应急工作预案》。

  9、规范档案,实行驾驶人“一人一档”机动车“一车一档”。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4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周一至周五早上:6:30下午16:30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二、防患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三、制定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四、确定照管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5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督促、指导各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校车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非法车辆的运营,增强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郑集乡中心校成立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学期结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车档案。凡是有校车的学校,都要为校车建立档案,一车一档。校车、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基本信息和校车的行车路线,接送学生名单都记录在案。所有校车档案都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学校一份。

  2、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校长或园长负责督促、检查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保证校车安全运营;校车驾驶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维护、检查,做好记录,按规定路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校车;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安全,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协同驾驶员做好路上行车安全,把学生安全送达。

  3、落实校车运营情况月报制度。各校把校车运营情况和各种记录上报到中心校,一个月上报一次。做到中心校对每辆校车的运营情况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档案。

  4、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向学生讲解乘车的`安全常识,让学生牢记于心,养成良好习惯。开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练,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开展自查自纠。召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负责人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找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到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校门口或接送学生车辆的必经之路上蹲点、拦截,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7、规范校车行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分包到校,对校车逐一排查,查看校车配置是否齐全,灭火器、安全锤、卫生箱缺一不准上路;检查校车驾驶员证件,驾驶员证件不符不准上路;严查各种登记记录(校车检查记录、学生上下车记录、学生下车后的终查记录),记录不齐全不准接送学生;在校车的必经之路上,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超速、超载,校车驾驶员是否违规驾驶。

  8、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安全培训。聘请交警部门人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培训,让校车驾驶员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术,特别是遇上恶劣天气时,能够安全驾驶校车,绝对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另外,授权学校遇到恶劣天气时,校车运营安全隐患较大,为了安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9、落实责任追究制。检查中如发现有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对车辆坚决扣留,交与交警部门,并对该校负责人严肃处理;校车运营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交与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所属学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6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邯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

  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及时让学生家长签订《西保障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并附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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