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

时间:2022-08-28 09:00:39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精选5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1

  根据定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乡振发[20XX]13号)、定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定财政预发[20XX]170号)和20XX年定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5次)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

  为持续推进和保障我县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经20XX年定边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乡镇整体推行“群众自筹+财政配套奖补”的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纳入城市环卫保洁之内的社区、村除外),根据群众每人自筹资金数额2倍给予补贴,最高不超4元(向农户每人每月收取2元环境整治费用,财政每人每月配套奖补4元),人居环境治理日常经费自筹部分,由乡镇组织代收,自筹资金必须由农户自行缴纳,不允许乡镇村组使用其它资金代缴(脱贫户在巩固期内可由乡镇村组筹集代缴),同时乡镇根据治理实际及责任义务,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辖区门市商铺、企业等筹集环卫治理费用,所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20XX年县财政安排配套整合资金434.5万元(详见附表)。

  二、使用范围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标准,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自筹资金务必于11月底收缴到位,根据收缴金额使用预拨奖补资金,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账户,所筹资金只能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五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设备、有制度、有技术)建设、厕所革命后续管护工作,同时鼓励乡镇整合保洁员、护林员、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等各类资源,统筹实施,试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公司化、市场化运行模式。

  三、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为整合资金,资金使用要按照《定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发[20XX]4号)、《定边县过渡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定办发[20XX]16号)及《定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定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好资金管理台账,严格支付程序,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分类建立健全实施项目档案资料,充分利用文字、图片、影像等媒介,完整记录各个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为项目管理和考评提供依据。对实施的项目要在镇村主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做好项目进度台账报送,同时接受纪检、财政、审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绩效评价

  要按照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2

  为管好、用好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根据冀农居办〔20XX〕8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XX〕163号)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奖补资金560万(以下简称:省专项资金)。

  二、使用范围

  省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重点用于奖补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大、成效好的村;20XX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的村庄和已经获评省级美丽乡村的本年度建设项目,奖补项目主要包括:

  1、村庄内部道路硬化项目;

  2、村庄内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公共绿地和公用停车场等项目。

  省专项资金可用于以上项目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费等能量化且形成实物资产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办公用房、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人居环境整治无关的支出。省级专项资金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

  三、奖补办法

  (一)奖补标准。奖补资金以村为单位申请,每村申请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可以一个项目申请也可以多个项目组合打包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总投资>奖补资金;

  2、单个(或多个项目投资)≥奖补资金。

  每个村投资超出奖补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要量力而行,不得举债建设。

  (二)奖补程序。

  1、民主决策。各村受奖补项目决策和实施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

  2、申报备案。各村经过民主决策的受奖补项目,要填报《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以下简称:奖补申报表),并附相关会议记录和本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申请表》。

  3、乡镇核实。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上报的受奖补项目进行核实,经核实审定同意后报市人居办备案。

  4、备案复核。乡镇统一将申报村的资料报市人居办备案。市人居办根据乡村上报资料,逐一开展复核,复核结束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奖补范围并发文确定。

  5、项目实施。项目由村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选择施工队伍、严格工程监督措施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前、中、后都要留存照片资料。

  6、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村负责组织验收,乡镇负责监督工程验收。并由项目村庄和所属乡镇共同出具《XXX村20XX年省专项资金奖补项目验收报告》,呈报市人居办。

  7、审计评估。项目通过乡村验收后,由市人居办(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

  8、拨付奖补。项目完成验收和审计后,乡村申请拨付奖补资金用于受奖补项目建设,受奖补的项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列入省专项资金奖补范围的项目建设,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的重点工程,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安排乡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管和包村领导跟踪抓好工作督促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力争高水平通过省美丽乡村评定验收。

  (二)规范项目管理。做好建档立案工作,各项目乡村要结合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申报书、实施方案、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文书、竣工验收材料、审计报告、项目台账以及专项资金划拨、支出、使用等财务相关手续和规章制度等,做到档案资料完备。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财政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科学规范、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农业农村局要对乡村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资金使用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严管项目质量。项目乡村要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自下而上”、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发动农民参与;坚持标准然管理、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3

  为持续改善乡村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响“美丽沂蒙·山水平邑”美丽乡村品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主要用于各镇街(开发区,以下简称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片区创建。现将考核奖补方案公布如下。

  一、奖补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整合项目、量力而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原则,突出重点、整村覆盖、连片打造,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奖补资金数额

  县财政列入预算资金25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

  三、奖补内容与标准

  (一)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奖补

  1.奖补对象。武台镇蒋里村,卞桥镇尹家村,丰阳镇金水村、顺民村。共4个。

  2.创建内容及标准。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开展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实现项目村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社会风气积极向上,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农民生活幸福安康,建成后的项目村必须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并全部达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3.奖补标准及考评办法。县财政列支6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每村奖补15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分批拨付至项目所在镇,项目所在镇要进行一定的资金配套,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项目村接受省市检查、调度、验收;县里将对照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度指导、考核初验;项目所在镇、项目村为创建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创建等工作。

  4.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创建奖补

  1.奖补对象。丰阳镇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包含响水庄村、孙家岭村、刘家洼村、大丰阳村、库家村、杜家村、朱家村、周邵小安村。

  2.创建内容及标准。按照美丽乡村创建标准,立足片区实际,找准片区定位,明确建设主题,搞好多规合一,整合各方资源,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彰显乡村风貌,保障农村各类设施建成并稳定运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成为有特色亮点、有精品示范、有长效管护、有故事内涵、有标杆引领的示范工程,成为全县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缩影。

  3.奖补标准及考评办法。县财政列支105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分批拨付至丰阳镇。丰阳镇要进行一定的资金配套,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片区代表全县参与市级现场观摩、检查、调度、验收,取得全市1-3名,在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中并列第1名;全市4-5名,在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中并列第6名;全市6名及以后,在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中并列第13名。县里成立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工作专班,对整体创建、提升工作进行调度指导、考核验收;以丰阳镇为创建主体,全面负责示范片区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创建提升、自评审计等工作。

  4.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三)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和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奖补

  1.奖补对象。各镇街。其中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奖补对象为每个镇街;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奖补对象为项目镇街,共13个,丰阳镇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现场观摩,不享受该奖补;经济开发区因创建村数量较少,不再列入创建奖补范围。

  2.创建内容及标准。

  (1)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以“三清四整”为主要内容,村庄主次街道、支街小巷无柴草堆、无垃圾堆、无粪堆、无杂物堆、无乱扯乱挂、无乱涂乱画;庭院卫生干净整洁,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村庄周边、道路沿线无垃圾堆、无柴草堆、无沙石堆;村庄内外沟渠汪塘无垃圾堆、无漂浮垃圾。

  (2)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每个项目所在镇街打造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每个示范片区不少于6个村,立足实际,整合资源,补齐设施短板,改善村容村貌,充分挖掘文化底蕴,讲好乡村故事,推进村村达标。同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

  3.奖补标准及考评办法。县财政列支83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根据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擂台赛结果,分等次予以奖补。其中,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奖补按照验收结束后、年底最终评比结束后两个批次进行奖补,每个批次1-5名(红旗)的镇街,按照3000元/个达标村的标准进行奖补;6-13名的.镇街,按照2000元/个达标村的标准进行奖补;14-15名(黄旗)的镇街,按照1500元/个达标村的标准进行奖补。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据年内现场观摩评价排序,1-5名(红旗)为第一等次,6-11名为第二等次,12-13名(黄旗)为第三等次,分等次予以奖补,奖补资金根据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奖补剩余的数额分配。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分批拨付到镇街,由镇街负责统筹安排,专项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4.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四)组织学习培训、检查验收、购置无人机设备等费用2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和示范村审核、立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指导推进、考核验收、奖补兑现、学习考察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全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各镇街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工作班子,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严格把好设计关、施工关、质量关,推进顺利实施。

  (二)分步推进实施。各镇街要按照建设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筹资渠道,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项目实施中可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硬化、绿化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节省建设成本。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提升治理水平。

  (三)严格考核督导。国务院每半年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督查,省里每季度进行一次暗访,市里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结果在各级会议、媒体进行曝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创建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县里也将采取实地验收、现场观摩、无人机查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各镇街、村创建工作进行督导,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重视不足、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其中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被动、在省市排名靠后的,取消创建资格。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要靠上督查,对完不成项目计划的单位,县里将适时启动问责程序。

  (四)实现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乱集资、硬集资、乱摊派,增加群众负担,对套取奖补政策、挪用奖补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强化村民自治,制定村规民约,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涂、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动员群众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4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经村委会研究决定,今年在我村将实行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要求各村民按照“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标准把各自家园建设好:

  1、把家庭内外收扫干净整齐,做到爽目。

  2、把饲养的鸡、鸭、鹅、全部圈养在屋后。

  3、根据自家门前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利用,设计建设一个“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景点”等等:

  ①将家中废弃坛坛罐罐,废旧砖瓦,石滚,猪槽,旧农具等收集利用,养花种草装点庭院。

  ②每户门前屋后庭院栽植绿化树木五棵以上,房前屋后有适合种花草的空地,进行翻耕后报组长验收后可以免费领取花籽。

  ③家中有瓦木工的可自行设计建造花坛,搭建简易廊架种植攀援植物,美化庭院。

  ④每户按1立方米左右挖好沤肥坑(处理瓜果皮,废弃青饲料类,餐余等垃圾),必须每户都挖一个沤肥坑。

  二、对有创意且就地取材建设好的庭院(庭院美化、有沤肥坑、家禽圈养),农户先申报后施工,基本完工后申报村里(分不同角度照片3张先发给各组组长并提供投资明细),村每季度组织村组干部及党员代表等为主的专班到农户实地查看进行验收评比,第一次在六月底前评选出一批最美庭院户,对评选出的最美庭院户,村委会按农户投资总额的40%的给予资金奖补,给予农户的奖补资金最高额为2000元,其中投资超过1000元奖补400元,投资超过2000元奖补800元,投资超过3000元奖补1200元,投资超过4000元以上的奖补1600元。投资超过5000元奖补2000元,超过5000元以上的村将不再增加奖补资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方案5

  为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20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激励工作,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推进全市农村面貌实现大改变、大变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通过实施奖励激励政策,调动县(区)、乡、村及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示范有亮点,整治成规模,抓两头带中间”的总体思路,20XX—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创建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2个市级特色引领示范村和12个嬗变整洁示范村(其中各县每年分别创建2个特色引领示范村、2个嬗变整洁示范村;各区每年分别创建1个特色引领示范村、1个嬗变整洁示范村),创建1000户市级最美示范庭院。

  三、奖励额度及使用范围

  20XX—20XX年,本着奖励激励原则,市政府每年安排63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乡村旅游示范村每年奖励50万元、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每年奖励20万元、最美示范庭院每户奖励500元的标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行政村、农户予以奖励。示范村奖励资金分两个年度拨付,每年拨付50%,未进行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示范村,将收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各县(区)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的投入力度,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处置配套设施建设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

  四、奖励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真抓实干、举措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村和示范户给与适当奖励。通过试点引领、示范帮建、分类推进、蜕变转变,带动全市各村屯、各农户积极行动起来,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引领示范村。

  从20XX年开始,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各县每年分别申报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4个特色引领示范村;各区每年可申报2个特色引领示范村,自行选择是否申报乡村旅游示范村(不超过1个)。经市级审核认定后,全市每年确定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2个市级特色引领示范村。

  1.创建内容。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以“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为特色,着力发展特色农业,保持自然风貌和乡土气息,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

  2.奖励标准。一是村容村貌美。围绕旅游资源、村屯定位、生态环境、地域文化、民俗特点等,突出村屯主题定位和发展方向,落实好村庄发展规划。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实现应治尽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与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农村菜园全面开发利用,“XXX”建设取得成效;河塘沟渠得到有效治理,水面无除水生植物外的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等杂物,村内无违法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二是生活宜居美。行政村通村公路、村内主干道路硬化率100%,道路平整、边沟畅通、养护良好,标识标牌规范齐全;主要道路、河道两边等公共场所宜绿化地段全面绿化,且树种丰富、搭配合理;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维护使用正常;水、电、视、讯、网等基础设施齐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饮水率100%;有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村卫生室、农家书屋、乡村广场、体育活动场地等设施。三是产业发展美。以市场需求和消费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乡村文化,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每个村至少有1个以上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一村一品产业或农民合作社。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县(区)平均水平10%以上。四是文明风尚美。以村为单位,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弘扬淳朴民风、良好家风、文明村风,建立激励评价机制,设立“道德银行”,提高农民群众自觉意识、主动意识,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荣誉感。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组建专兼职保洁队伍,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环境长效管理负责人。80%以上家庭参与“最美示范庭院”创建活动。

  (二)嬗变整洁示范村。

  从20XX年开始,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各县每年申报4个嬗变整洁示范村;各区每年申报2个嬗变整洁示范村。经市级审核认定后,全市每年确定12个市级嬗变整洁示范村。

  1.创建内容。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以“六清一修一改一建”(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柴草垛、清理私搭乱建和残垣断壁、清理村内沟塘、清理农户庭院、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修复杖墙栅栏,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村庄清洁制度)为整治目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做好村庄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和整治,由“清脏”向“治乱”转变,由“村庄”向“庭院”延伸,由村内向周边拓展。

  2.奖励标准。一是村容村貌蜕变。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对基础条件较差、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屯,加大投入和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率大幅提升,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面貌“脱胎换骨”,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质变。二是生活宜居蜕变。村庄主次街道和背街小巷、沿途道路、河道沿线,广场、公共厕所等区域可视范围内无陈年垃圾、建筑垃圾和零星垃圾;农户房前屋后无乱堆放、私搭乱建;河塘、沟渠和路边沟无明显垃圾和黑臭水体。提高村内主干道路硬化、路边沟、杖墙栅栏等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主要道路、河道两边等公共场所宜绿化地段全面绿化,积极开展村域范围内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和零星闲置地块的绿化美化工作。三是发展产业蜕变。鼓励农户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挖掘“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特色种植”等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提升增值空间,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县(区)平均水平。四是文明风尚蜕变。发挥群众组织作用,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倡导乡风文明,纠正不良陋习。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环境卫生等移风易俗“红黑榜”,强化村民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

  (三)市级最美示范庭院。

  从20XX年开始,每年在全市创建1000个市级最美示范庭院。

  1.创建内容。按照“五无”要求,即:村屯庭院“无乱搭乱建、无乱摆乱放、无破败建筑、无残垣断壁、无乱堆畜禽粪便”,围绕庭院美、室内美、身心美、厨厕美、管护美“五美”标准建设最美示范庭院,健全管理机制,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环境意识,实现村落环境长效保洁。

  2.奖励标准。一是庭院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院内要有垃圾桶,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并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房前屋后街道果树乔灌花草相结合,树种多样、整齐美观,庭院绿化覆盖率20%。二是室内美。家居整洁美观,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无尘土。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三是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使用节能环保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有专用墩布并做到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厨厕垃圾及时清除。四是身心美。维护公共卫生环境,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五、实施步骤

  (一)提出申请。市级示范村和最美示范庭院实行推荐申报制。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由所在乡(镇)负责推荐申报,经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审核推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确定建设名单。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由所在村自主申报,经乡(镇)推荐、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建设名单。最美庭院由农户自主申报,经所在村推荐、所属乡(镇)把关、县(区)妇联、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卫生健康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合认定名单。

  (二)组织建设。由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召集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等相关成员单位,对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三)考核验收。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按照“先完成、先验收”的原则,由示范创建村提出验收申请,乡村旅游示范村经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考核验收,特色引领示范村和嬗变整洁示范村经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后,考核结果经县(区)党委政府同意,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审核认定。最美示范庭院经县(区)推荐后,由市妇联、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合审核验收,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审核认定。

  (四)示范推广。市、县(区)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或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同时,通过各类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档升级。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宜居乡村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文明工程、基础工程。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积极构建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抓,村级组织为主体,农民群众主动参与,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奖励激励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县(区)、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是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要按照县(区)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发挥好包乡(镇)领导在推动创建示范工作中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主动性,使其积极参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督管理与日常管护等工作。

  (三)强化长效管护。要探索城乡一体化和市场化管理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管护与运营。组建专兼职保洁队伍,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卫保洁、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运行费用的保障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到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加强乡村常态化治理。将环境保洁和设施管护等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动员农民群众自愿投资筹劳,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各县(区)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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