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8 09:28:07 方案 我要投稿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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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精选7篇)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1

  为全面落实我镇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林业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根据《裕安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森林、湿地和绿化建成区的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森林资源、湿地、绿化建成区以及所有重点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均实施“林长制”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属;

  2、党政领导、属地管理;

  3、因地制宜、科学保护;

  4、严格考核、跟踪问效。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林长制”管理,20XX年底完成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XX年,全镇的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实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完成人工造林500亩,森林抚育64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省级森林村庄4个,绿色长廊15公里左右,森林覆盖率超过40%,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的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镇设立本级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林长,镇农综站协助开展工作;各村(居)由书记、主任担任本村(居)的责任林长,各片护林员协助工作。

  (二)分级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

  镇级林长会议有镇林长、副林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有党政办、镇组宣办、镇人武部,镇农综站、农管站,镇综治办、镇建设所、国土中心所、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民政办、城管执法中队,以及各行政村(街道),成员单位要确立一名分管同志为联络员。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镇农综站。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镇村(街道)二级林长主要承担本辖区内退耕还林、绿色长廊、湿地、主要项目造林、重要区位的水源涵养林、沿汲东干渠和东汲河生态林、旅游通道,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绿化、以及各种公共绿化等森林保护和发展。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牵头研究制定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三)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镇组宣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镇级林长和责任单位警醒考核,以及对林长制的社会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农综站:负责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承担全镇林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和主要业务,干渠绿化、水土保持、以及湿地保护等,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

  镇农管站:负责发展林下特色产业,生态区域内畜牧水产养殖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综治办:负责林长制工作重的群众来访和协调工作

  镇建设所:负责指导集镇和乡村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国土中心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组织并监督森林、林地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

  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全镇的森林火灾扑救,维护林区治安,指导协助破环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和生态补偿所需的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镇民政办:负责受灾人员转移安置。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做好美丽集镇和美好乡村、“三线三边”绿化林带的占用和清理工作。

  各村居负责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湿地、绿地的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主要任务

  1、抓好造林绿化。扎实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围绕退耕还林、济广高速绿色长廊、沿河生态林等扎实推进河堤、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的造林绿化,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的建设。各级林长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2、抓好高效林业。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大力扶持三缔葡萄园、谷悦生态农业公司、康晖生态农业等公司扩展规模,引导“互联网+”的经营模式,推进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林业。

  3、抓好森林提质。扎实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防火抗灾能力,结合桃、葡萄等产业发展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5大体系建设;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格保护林地、湿地,守住生态红线;落实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措施

  强化珍稀物种保护繁育,禁止非法捕猎,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开展打击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使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保障措施

  1、林长制组织体系,镇成立领导组,组织领导我镇林长制全面工作

  组长:卢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文武(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景凤(副镇长)

  王文志(副镇长、人武部长)

  许友收(党委组织委员)

  刘怀光(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安祖民(党委政法委员)

  丁绪杰(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江绍军(镇农综站站长)

  江文(镇财政所所长)

  刘华中(镇民政办主任)

  荣勇(镇农管站站长)

  张成东(镇文广站副站长)

  朱德兵(镇建设所所长)

  赵善军(城管中队队长)

  程绪华(镇社保所所长)

  杨明(派出所所长)

  殷安彬(国土中心所副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组下设林长制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农综站,成员如下:

  主任:周景凤(分管农业副镇长)

  副主任:张德余、张杰

  2、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将森林资源纳入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内容。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实行林长制目标责任追究制。

  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林地(湿地)的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及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2

  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生态清江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三)坚持改革创新,富民惠民。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两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核评定,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四、组织体系

  (一)镇、村二级林长。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联系村的领导担任。村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

  (二)成立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镇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镇组织、宣传、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在镇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长办)设在林业服务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领导同志担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2名,承担镇林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三)规范设立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联络员。护林员由镇严把选聘条件,严格准入门槛,通过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专职特点”,从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较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以及敢于制止、举报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当地村民中产生。

  监管员由驻村干部、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执法人员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辅警)担任。

  联络员由各村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四)划定责任区域。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辖区管理。镇林长责任区域为本镇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辖区。已绿化的公路、省干线、县乡道和大型骨干河流、村组道路、沟塘、环村林及成片造林,由村林长负责。

  五、工作职责

  镇党委、政府是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任有人担的要求,明确镇、村二级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本级执法人员、联络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镇林长报告。

  (二)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三)林长办办公室职责

  负责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的事项,根据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等日常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

  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林地监管力度,建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的林地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森林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坚持自然修复为主,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大力选育推广乡土树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深入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矿山、水毁滑坡地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提高森林植被覆盖度。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构建起纵横成网、连续完整、景观优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工业原料林建设等森林经营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早期处理、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森林领域改革创新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创新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提升林业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大力发展油茶、竹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注重示范引领,探索建立各级林长+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新模式。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依托森林、湿地、石漠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综合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林地占用及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强化源头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队伍,由镇统一管理,确定每名护林员的管护面积。选优配强监管员,明确监管职责。成立镇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建立对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源头管理作用。加强基层林业服务站、自然资源所的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按照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工作保障

  强化林长办公室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过程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增强林长办公室工作力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引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作用;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体现林业担当和林业作为。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林长令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五)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指标和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镇林长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3

  为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雷州市委办公室、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我镇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加快建设县级森林城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我镇党委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以扩绿、提质、增效(即:扩大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三大效益)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切实保护好我镇的青山绿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森林生态屏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体系,形成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分管同志分片负责,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高效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三)坚持依法治林、制度创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围绕“跨越四道坎”和“打赢五大会战”战略机遇,发挥优势,主动对接,深入推动林长制工作。针对我市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森林生态品牌,实现全镇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

  (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利用森林资源,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

  (六)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实施

  三、目标要求

  到20XX年6月底,全镇基本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英利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立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逐步实现雷州市“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两级林长体系。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副主任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建立林长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镇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晓强同志担任。

  (三)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人员由镇、村落实,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做到全镇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四)工作职责。镇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林长办公室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查、验收、信息公开等工作。

  基层监管员一般由挂钩到村的镇负责同志或工作组人员担任,负责监督该村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和监督护林员落实巡护工作。

  护林员负责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和巡查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责源监管。建立健全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木麻害虫黄星天牛、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县级森林城市创建,以高质量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打造国土绿化新优势。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动国土绿化行动。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沿海基干林带、大中型水库周边、高铁和高速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补植套种相结合,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对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区、工矿废弃地、山体滑坡创面等重点区域的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力度,提高乡土树种占比,扎实推进东海岸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显著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生态。

  (四)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保障我市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明确镇各类自然保护地执法主体,建立自然资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联动的综合执法合作机制。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六)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智慧林长平台”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市林业信息化系统互通、数据互通,实现全市林业“一网通管”。同时,依托智慧林长平台,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七)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我镇实际完善林业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八)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管护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以及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核问责。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建立健全市林业主管部门林长制工作督导机制和市林长制办公室的约谈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强化林业法治保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加大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林业和林长制工作,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探索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镇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完善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活动,加强林业法制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全社会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共同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健全完善林业建设属地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XX〕20号)、《中共双峰县委办公室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办〔20XX〕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管理新机制,实现全镇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为建设绿色生态锁石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全面建立乡、村林长制体系,基本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县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至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1%以上,森林蓄积不低于3.35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维持在1493.6公顷以上,森林保有量达到1824.6公顷,湿地有效保护率稳定率100%,逐步建立起结构稳定、功能强大、效益明显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网络。

  至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6%以上,森林蓄积不低于3.82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点放在源头;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禁止公益林、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加强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构建以森林(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保护我镇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建立健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严禁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严禁饲养食用野生动物,鼓励民众救护救助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伐、移植野生植物。

  (二)大力发展森林资源

  组织造林绿化扩增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国土绿化用地,统筹安排国土绿化任务,坚持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深入实施封山育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造林,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组织生态修复提高质量,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战略储备林建设等森林经营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形成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加强种苗管理保质量,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大力选育推广乡土树种良种。

  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深入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合理布局,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四旁”造林绿化建设,建成一批特色自然、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乡村。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加强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至2025年,全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减灾、有害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镇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疫点村实现双下降,全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场地检疫率100%。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生物防火林带规划、防灭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力推进生态惠民

  通过建设特色林业基地、升级林产品加工、发展林业服务,大力推动红心脐橙、竹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四大重点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高标准、规模化的红心脐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楠竹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提升森林康养基地、旅游景点服务品质。

  (五)深化森林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金融资本进入林业发展,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整合护林员,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队伍,由镇林长办根据各村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科学设定各村专职护林员人数,镇统一选聘和管理,原则上不得由村干部兼任,护林员人均劳务费10000元/年;充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保持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稳定,加强基层林业行政队伍建设,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建立对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一长三员”巡护管理体系。林业站要全力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林长制工作,保护发展全镇森林资源。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乡、村林长体系,压实村、相关部门责任。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设立乡级林长: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林长;党政领导(挂点村)任副林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常务副林长。

  村设立村级林长:村党组织书记任林长,其他村支两委成员任副林长。

  (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成立锁石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乡级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相关协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林长办”)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林业的领导兼任,镇林业站站长任副主任。建立相应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镇相关部门在站级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相应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并报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镇辖区,副林长责任区域为所带的村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行政村辖区。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域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二)林长职责

  1.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建立健全镇党政领导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县级林长安排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推动林长制改革督导、调度职责;每年召开乡级林长会议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林长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向上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林长制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次;建立林长巡林制度,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负责区域巡查、督导,解决林业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业发展条件;负责做好完成本级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负责督导、检查辖区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加强护林员培训和管理,负责村级林长和护林员考核;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2.村级林长负责组织本村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林长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责任区域林长制和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加强林业设施设备管护;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每月不少于3次开展区域巡林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并向上级林长报告;负责组织和监督责任区域护林员巡山履职情况,及时提出选聘、调整护林员建议;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三)护林员职责

  护林员负责森林资源的一线巡护,了解和掌握所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巡山记录,协助做好森林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制止和报告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积极配合森林火警初期处置并上报。

  (四)监管员职责

  选优配强监管员,明确监管职责,由镇联村工作组工作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村林长和护林员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管护,管理、指导、考核护林员工作,并上报镇林长办。

  (五)执法员职责

  在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到位前,暂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担任执法员,其主要职责是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移交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六)林长办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落实镇级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制定林长制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承办林长会议;落实镇级林长决定和交办的事项;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七)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对林长制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重大改革事项;负责全镇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2.纪监室: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法追究林长制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3.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组织保障。

  4.社会治安和应急办:负责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将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灾害及林区地质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配合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5.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等工作。

  6.财政所: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等工作,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7.司法所: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

  8.自然资源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复绿,组织实施森林资源确权发证和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9.林业站: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镇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监管、监测和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镇林长办日常工作。

  10.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造林绿化工作。

  11.自然资源和生态办: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

  作,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的违法案件。

  12.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木竹、林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内非法收购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1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组织开展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加强对从事以林业为主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的指导。负责做好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工作,配合做好林业生产用水调度,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组织做好林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责任人,名单报镇林长办备案,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各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措施

  镇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将林长制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镇财政每年解决镇、村两级林长办适当工作经费,用于镇林长制工作的开展,用于公示牌、制度牌、巡林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办公经费。积极申报林业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管理

  积极建立林长令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在林区主要路口、自然村落、重点地段或其它醒目的地方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五)强化检查督导,严格目标考核

  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镇林长负责组织对村林长的考核,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林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指标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列入该单位年终绩效评估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5

  为建设绿色肖堰,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肖堰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领导责任,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管、全民参与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共同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坚持遵循自然,重在保护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合理开发原则;坚持严格监管,依法行政原则。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6%以上,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生态承载力进一步提升。

  四、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管理体系

  镇级林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组织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林长制工作。

  副林长:由党政其它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肖堰镇林业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长制办公室职责为: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镇级林长、副林长确定的有关事项,拟定相关规划、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村级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行严格分类管控。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督管理,全镇林地保有量保持在29196公顷,森林保存量保持在251085公顷;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在蓄积6500立方米以内,加强天然林及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推进公益林与天然林统一管护。

  (二)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围绕绿色通道、绿色水系、绿色村庄、绿色基地、绿色屏障“五大工程”,深入推进“绿满肖堰”行动,使镇宜林荒山实现应绿尽绿,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森林质量改善和生态系统修复。

  (三)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森林防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推进重点区域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率。镇、村两级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规范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区域群众森林防火队伍配备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五)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统筹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工作,打造林业产业品牌,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推进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资源开发,形成多元化投资林业产业新格局。

  (六)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执法。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日常监管巡査制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处置相关案件;建立以林长制办公室牵头,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运输)木材和野生动植物、违规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镇级林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林长,联系单位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财政对山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投入,落实林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重点保障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森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修复、公益林管护和执法监管等工作经费。

  (三)突出项目带动。要通过具体项目推动林长制实施,检验林长制成效。整合旅游资源,统筹做好森林风景区等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及采石采矿迹地修复等重要工作,每年实施1-2个重点项目,通过3-5年努力,使全镇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四)落实监督考核。镇党委、政府将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作为各级领导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执行保护发展森林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研究出台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各村要同步上报林长制实施方案,年度林长制落实情况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林长制的宣传力度,吸收环保志愿者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来,提高全社会尊重自然、呵护森林、保护生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及广东省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要求,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管理发展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地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的关键举措。我镇推行林长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我镇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扩绿、提质、增效(即:扩大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为核心,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着力创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切实保护好汤南的绿水青山,构筑起高质量的森林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湿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推动山区振兴发展。

  三、主要目标

  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体系,完成“增绿增效、管绿护绿、富民利民”三大工程,创建森林旅游生态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实现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全镇增绿。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设林长

  我镇设立二级林长。镇级设第一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林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其他相关镇领导担任。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正副林长”,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其他村干部担任。同时,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两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建立林长办公室

  设立林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管林业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以林业站工作人员为主。办公室设在林业站,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镇、村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林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

  (四)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名护林员负责专管,人员由镇、村落实,经费由县统筹解决,做到全镇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我镇挂钩到村的镇领导或驻村工作组人员作为该村的监管员,负责该村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镇林长职责

  镇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镇林长办公室职责

  我镇林长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1)对村级林长的考核。

  (2)组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

  (3)负责组织实施对森林资源损害的责任追究工作。

  (4)组织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

  (5)镇财政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对上争取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6)镇林业站负责全镇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办镇级林长制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监管员和护林员职责

  镇监管员负责监督挂片驻村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并监督督促护林员落实巡护工作。护林员负责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和巡查工作,并将巡查发现情况上报我镇政府处置。

  六、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走在全市前列。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级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动国土绿化行动。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榕江北河汤南段两岸、大中型水库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高铁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实施重点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补植套种相结合,对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区、工矿废弃地、山体滑坡创面等实施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让受损地块、地段尽快绿起来。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四)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全面保障我镇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明确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执法主体,建立自然资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联动的综合执法合作机制。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六)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智慧林长平台”,并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同时,依托智慧林长管理平台,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七)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林业执法队伍以及覆盖全县的执法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农业服务中心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两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七、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20XX年6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镇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细则、方案),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

  (二)总结完善(20XX年7月)。对全镇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全面实行(20XX年8月)。完善林长制工作运行体系并加以巩固,作为日常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抓紧制订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成立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严格督导考核。将各村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内容。各村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通过开展工作调度、督察巡查、实地暗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夯实支撑保障。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考核评价、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制度。强化林业法治保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森林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森林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7

  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镇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XX-49〕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XX-1〕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美丽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共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在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创新制度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不断探索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7.5%,森林蓄积量达到5.312万立方米。所有林地、应绿尽绿,林分质量明显提高,全镇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能力显著增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0.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175万立方米,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为全镇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和产业支撑。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林长

  镇、村级林长设置,镇设置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镇分管林业的科级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置林长,由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林长制运行机制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林长制成员包括以下部门:山河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建设站、水管站、农科站、应急管理中心等部门。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林长、副林长、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督导、考核,负责做好林木采伐、木材加工、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内涉林案件信息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做好涉林案件的排查及信息报送,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相关工作。

  3.相关部门职责。

  镇党委负责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安全,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生态红线,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林权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镇林业站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涉林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关于林长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镇建设站负责指导协调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全镇涉林用房等基础建设等工作;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工作;

  镇农科站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等工作;

  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

  五、主要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行政村具体落实。

  (一)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实施全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生态治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森林城乡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探索购买式造林,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格局,2025年实现有山皆绿,植被良好,鸟语花香。

  (二)加强灾害防控力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或聘用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做到有虫不成灾。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禁止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禁止滥挖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严格放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四)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五年完成全镇人工中幼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积极实施灌木林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高质量、特色林产品经营,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经营合作。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六)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林长制工作专门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解决林业主管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建立督查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奖惩。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子表彰奖励。

  (四)深入监督宣传。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增强保护发展意识,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热情,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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