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2-08-19 16:41:14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15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书心得(15篇)

《家》读书心得1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2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读书心得3

  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

  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

  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

  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

  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

  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

  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

  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下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

  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

  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

  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

  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

  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

  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

  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

  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

《家》读书心得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百家姓》,里面有各种各样姓氏的起源,非常有意思。此外,我感到受益匪浅。

  《百家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读了《百家姓》,我知道了每一个姓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故事。我们周围的各个不同姓氏的同学,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学习成绩怎样,可都是名人之后啊!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看自己,要以那些历史中的杰出人物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给自己的祖先争光。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姓氏吧。我叫徐雅茹,姓徐名雅茹,我就给大家讲讲“徐”这个姓氏的来历吧!远古时代,东夷部落首领伯益的儿子,因为父亲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赐封在徐地,建立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为了时刻牢记祖先的功绩,就用国名“徐”作姓氏了。

  现在,大家知道“徐”这个姓氏的起源了吧?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姓氏的起源,就来看《百家姓》吧!

《家》读书心得5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可是身份的不一样,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一样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梦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理解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可是他不明白该怎样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那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那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样帮忙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明白怎样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十分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我也不大明白。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我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我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齐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完美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并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此刻就只剩下敌人了。”

  可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研究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必须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忙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忙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我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可是气来了。”

《家》读书心得6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读书心得7

  《桥下一家人》(美)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著。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作品。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故事中用这个不完整,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的责任,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非常感人。

《家》读书心得8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家》读书心得9

  今天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儿童文学小说大奖的小说——《桥下一家人》。

  今天,我读完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巴黎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住着有一个叫阿曼德老流浪汉,他在大桥下遇到了一个傲慢的女人和三个小孩,三个孩子让阿曼德给他们当爷爷,请求他不要离开,阿曼德找到了家的温暖,后来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看见了许多有趣的玩意,遇到许多离奇的事,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我认为老流浪汉很伟大、很善良,因为当孩子们住在他的桥洞里时,他不但不生气,而且给他们东西吃。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得到孩子的尊重与孩子妈妈的认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冬天的寒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让我深深地感到了家的温暖。让我们去体谅别人,在心中装下别人,哪怕是钢铁也会被融化!

《家》读书心得10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繁华的法国首都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晚上,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狗给占领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赶他们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交往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外出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自己的爷爷。阿曼德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温暖。他也知道孩子们很想有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一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谋到了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撑起了他们自己的家。

  亚马逊书店的人推荐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我看到他们生活得很难时,自己想掉泪,看到他们高兴时,我也忍不住大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家》读书心得11

  读了《家》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我为他们的命运感到悲哀,为他们的经历感到难过,为他们的执着与反抗而感动,闭上眼睛,他们好似就在我眼前,我也好似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感受着那些泪水,痛苦,在命运里苦苦挣扎。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既有专横,冷酷的高老太爷,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高家是一个封建的大家族,在奉行旧礼教的高老太爷逼迫下,长孙觉新妥协了,放弃了和表妹梅芬的爱情,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娶了素不相识的瑞珏。可最终命运还是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一生挚爱的两个女人都在如花的年纪香消玉损了。觉新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清醒但又软弱,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最终将他推向深渊,他成为了家中最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爱情的丧失,妻子的死亡,理想的破灭。一个个沉重的打击如排山倒海般向他袭来,他终于战胜了自身的软弱,终于在沉默中爆发,终于选择了反抗。

  封建礼教与新潮思想,压迫与反抗,这些激烈与深沉的矛盾充斥着整本书,而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以及那所有值得感动的东西却好似一股股暖流涤荡着这片孤寂,使黑暗中得以浮现出跃动着的星光,并随着小说线索的行进,慢慢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一个有一个的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而人们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家》读书心得12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另一个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

  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家》读书心得13

  带着同情与伤感看完《何以为家》这部催人泪下的影片,在深切同情因战乱而流亡失所的灾民们苦难生活的同时,也对仁爱和平的生活有了更深挚的热爱。

  《何以为家》讲述了一个年仅12岁的小男孩恩赞一家,因叙利亚战争而逃亡到黎巴嫩后凄惨的生活境况。因为没有身份证明,父母只能做一些杂工维持生计,孩子们也要在街头叫卖赚些小钱。因生活困窘,一家七八口人挤住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即使这样,出租屋的租金依然是个难题,父母无奈,只好把恩赞的妹妹——一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卖给别人。

  恩赞知道后试图带着妹妹逃离这个家,后来没有成功,并遭到父母的呵斥,打骂,最后妹妹被卖给了别人做妻子。恩赞为此离家出走,到处寻找,希望有人雇佣他,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后遇到了同为难民身份的单亲母亲泰格雷斯,善良的泰格雷斯收留了恩赞,白天自己去工作,把两岁的儿子交给恩赞照料。

  因泰格雷斯是非法入境,需要一张假身份证件,但是黑市上的假身份证她买不起,只好到处凑钱,在凑钱过程中被警方拘留并关进了监狱,恩赞带着这个年仅两岁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维持生计,度过了一段极端艰苦的日子,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把这个孩子卖掉了。恩赞回到了原来的家,希望找到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出国逃离这个暗无天日,过着像蟑螂老鼠一样卑贱的生活!

  才知道原来自己一家人都没有身份证明,同时得知妹妹因怀孕意外出血过量未能及时抢救而死。他愤怒地拿着一把刀冲出家门,把买妹妹的男子捅了一刀,结果被关进了监狱。他控诉了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生了他,却没有尽养育的责任,他们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并借此向所有难民呼吁,呐喊“希望你们不要再生孩子了!”

  嘈杂破旧拥挤的居住环境,以恩赞一家为代表的街头巷尾四处流浪蓬头垢面饥饿的眼神,以及没有合法身份,只能靠打黑工维持生计地位卑微的难民。战争!罪恶的战争让无数无辜的平民流离失所!让无数个家庭陷入水深火热!

  仁爱,和平,稳定,发展,繁荣!1988年75位诺贝尔获得者在法国巴黎发表联合宣言: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要生存,必须回到两千年前汲取孔子的智慧!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汤恩比博士也曾说过:“21世纪拯救人类的,只有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和大乘佛法!”

  要和平不要战争!《何以为家》只是战后难民苦难生活的缩影,为了让更多的家庭不再重演历史的悲剧,我们呼吁和平!只有仁爱,才能化解人类的矛盾纷争,只有仁爱,才能让社会稳定发展,只有仁爱,才能让民族繁荣昌盛!

《家》读书心得14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书心得15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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