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后感

时间:2022-09-15 17:27: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飘》的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飘》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飘》的读后感

《飘》的读后感1

  《飘》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故事虽然很长,但是每一句话都非常经典,每一个人物都极富个性,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伟大作品!

  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861年到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作者非常巧妙的把战争题材,政治事件和爱情故事相结合,既让我深刻的了解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又让我读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

  首先说到战争,读了《飘》以后,让我对战争有了新的认知及感受,让我深刻的领悟到了战争是何其的残酷,参战双方的每一个士兵,都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他们忍痛割舍至爱的亲人,为荣誉而战,战死的士兵不计其数,亲人们含泪为他们感到自豪,背负着一生难愈的悲痛,书中瑞德说战争是愚蠢的,可是在南方最后沦陷的时刻,他也去参战了,作为读者,我不明白南北双方谁对谁错,我只心疼参战的每一个离开家庭为荣誉而战的士兵,心疼失去儿子,丈夫,父亲的每一个人,读了这本小说,淡化了我以前对战争敌我双方的仇恨,更多的为战争带来所有的不幸感到深深的遗憾!

  女主人公郝思嘉,是我最为佩服的女性,有着良好的出身,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非常幸福,她深深的爱着希礼,在我看来,希礼是所有少女的梦,思嘉并不了解希礼,她把希礼想象成了爱情的样子,所有的美好,心跳,少女初次动情的既甜蜜又煎熬的想念全部倾注在希礼身上,她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而不是希礼,我们每一个人都向往真挚的爱情,很容易把一个自己以为美好的人想象成爱情的样子,这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最让我钦佩的是思嘉的坚强和执着,战争的突然爆发使她们原本非常平静美好的生活遭到重大变故,从一个富有的乡绅女儿的美好时光,变的突然要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在最恐怖的时刻,她始终没有放弃希礼的妻儿,同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在最绝望的时刻,都想回家,回到父母身边,就算再危险,再艰难,家是最让人心安的地方!可怕的战争结束以后是更可怕的战后重建,思嘉一直非常依赖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由此一蹶不振,精神失常,一家人存活的重负全部压在她的身上,没有食物,没有鞋穿,什么都没有,她连为了父母悲痛的大哭一场都来不及,就开始想尽一切办法让所有人活下来,去干黑奴都不愿意干的农活,每次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说:我现在不能想这些事情,我现在无法承受,我以后再想好了!有这样惨痛的经历,让她用尽一切手段去赚钱,那个时代是不允许女人抛头露面的,可是她不在乎所有的议论,指责,不满!过人的勇气和精明的头脑让她比男人们更成功,能够想象这一切的变故是她没有了任何的安全感,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就是钱和食物,在她光鲜的背后同样有着苦不堪言的经历,当所有人还沉浸在悲痛和往昔美好岁月中的时候,思嘉已经迅速的适应了眼前满目疮痍的生活并且马上抓住战后重建的机遇开始行动,义无反顾,实在不得不让人佩服一个20岁的女人如此的独断,我内心深处很理解思嘉对赚钱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当你毫无安全感且没有任何依靠的时候,这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了!我深有体会。

  希礼是一个真正的绅士,良好的出身,教养,非常的善良,可是他总是沉浸在过往的日子里,没有勇气面对眼前的生活,更没有勇气想他的未来,总是深爱他的妻子和思嘉为他周全所有的事情,还要维护他绅士的尊严!

  瑞德是我非常喜欢的男主人公,他出身良好,但非常叛逆,对贵族家庭的条条框框深恶痛绝,为了自由不惜与父亲决裂,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赚了很多的财富,他非常善良,救了很多不喜欢他的人的性命,表面上走马观花玩世不恭,其实是个对不论贫富贵贱都重情重义的人,深爱着思嘉和他们的女儿,尤其是对女儿的爱做到了一个父亲所有能做一切,对人性有洞察一切的智慧,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让我最遗憾的是思嘉直到最后瑞德离开了她,她才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的人都是瑞德,希礼只不过是一个梦,瑞德是最了解她,最像她,最爱她的人,结尾处作者留下悬念,天知道作为一个读者的我多么多么希望瑞德回到塔拉,回到思嘉的身边,这部作品距今有156年了,瑞德的男性魅力至今仍然闪闪发光,足以说明这部作品的伟大了!

  最后,媚兰,就像瑞德说的,她是一个真正的贵夫人,伟大的女性,爱国,善良,博爱,是所有当时亚特兰大女性的领袖!

  推荐给所有喜欢读书朋友看这部作品,非常的经典!

《飘》的读后感2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飘》的读后感3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飘》的读后感4

  《乱世佳人》又名《飘》,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卡瑞特·奥哈拉小姐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什利,而阿什利却娶了表妹梅拉妮(查尔斯的妹妹),她也赌气嫁给了她并不爱的但却爱着她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但战争爆发,斯卡瑞特很快就成了带着一个儿子的小寡妇,而参军的`阿什利却又把怀孕的妻子梅拉妮托付给了她。战乱期间,她完全可以逃离所在的城市,可她答应过阿什利,所以只得留下照顾即将临盆的梅拉妮,而内心却恨不得她死去。后来她们在雷特·巴特勒(他是一个深爱斯卡瑞特的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无赖)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可面对的却是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还有饥饿与贫穷。她为了保住家园并养活一大家子人,夺走了亲妹妹的情人(实际上自己并不爱他)——弗兰克,并嫁给了他(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她自己经商,向雷特借钱,雇佣犯人,投机取巧,可以说不择手段。第二任丈夫弗兰克为了暗杀要非礼斯卡瑞特的两个北佬,自己却被人杀害(到弗兰克死时斯卡瑞特才想到要好好爱弗兰克,我认为那其实是一种内疚,而不是爱),一同去的阿什利也多亏雷特的帮助才保住性命。后来斯卡瑞特不顾反对又嫁给了雷特,可他们俩一直以来都在彼此误会和伤害,他们各方面有着太多的不同,总是在好多问题上针锋相对。直到失去他们的爱女,梅拉妮病故,雷特也要离开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才完全明白过来:她一直追寻着她的梦中王子阿什利,并被这个幻想所迷惑,而她真正所爱的是雷特,不知何时开始,但至少已有好久了。但雷特此时对斯卡瑞特的爱已被一次次的失望磨光了。

  人物评价:

  女主人公斯卡瑞特·奥哈拉,貌似天真却富于心计,争强好胜又倔强坚韧,历经情场失意、内乱战火、母亲亡故、父亲痴呆、家园重建、女儿夭折、丈夫死亡或出走等等一连串巨大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她很少胆怯,一次次重新把生活的主动权夺回到自己手中。每当她在遇到难题时,她就想: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小说最后又提到了她的这个想法)。这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她爱过两个男人(一直爱着但最后不再爱的是阿什利,一直不爱到最后才知道自己爱着的是雷特),但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拥有他们的爱。如果她早早地真正了解阿什利,她应该不会爱他了;如果他真正了解雷特的爱,那么她可能就不会让他受伤害而失去他了。

  小说中的梅拉妮也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身材娇小,外柔内刚,善良,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女人。她总是尽力往好的方面去理解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是她的嫂子)的所作所为,在斯卡瑞特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给她以精神力量,在斯卡瑞特被人们唾弃时以全力来维护她。但斯卡瑞特一直没意识到,甚至恨她夺走了自己的心上人阿什利,希望她早死。直到梅拉妮临死前,斯卡瑞特才意识到自己离了梅拉妮是活不下去的,梅拉妮才是真正爱她的,她也爱梅拉妮,并在许多方面要依赖梅拉妮。可这时,梅拉妮却又把丈夫阿什利和儿子都托付给了她。因为阿什利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注重道德和名誉的绅士,在这样的战争年代就显出了他的无能为力。梅拉妮,一个弱小的女子,却是勇敢坚强的斯卡瑞特和儒雅绅士阿什利的精神支柱,也是风流倜傥、豪放磊落的雷特值得信赖的女人,显示出了她的内在美。

  男主人公雷特·巴特勒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聪明透顶,有自己特别的行为方式,并用自己特殊的方式爱着斯卡瑞特。他有洞察世事、明哲保身的眼光,他做不法的生意,发不义之财,一直被人们所唾弃;虽然雷特深爱着斯卡瑞特,但是他行为放荡不羁,言辞犀利,目光深邃,这可能都是斯卡瑞特对其产生防范和不满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每次相逢他总说中斯卡瑞特的内心秘密而让她恼火(她一直以来只是为了利用他而不是真爱他,她内心真爱的是阿什利)。雷特直到有了女儿,把爱转移到女儿身上,人们才对他改变了看法,但女儿夭折,他对斯卡瑞特的爱也消失殆尽,最终离开了斯卡瑞特。

  另一个人物阿什利,他知道斯卡瑞特深爱着自己,但可能是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由于自己的绅士身份,亦或者是性格上的原因,他忠于自己的妻子梅拉妮,行为上中规中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注定他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可能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

《飘》的读后感5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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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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