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

时间:2023-04-26 09:45:26 报告 我要投稿

清算报告(范本)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清算报告(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清算报告(范本)

清算报告(范本)1

  一、公司概况

  (一)简要介绍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二)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演变情况、主要职能部门,以及职员人数和年龄、学历、职称结构。

  (三)简要介绍公司营业部情况,包括各营业部名称、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设立时间、营运资金及联系电话等。若年度内增加或减少营业部,简述其新设或撤销的原因。

  (四)公司年报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经营情况

  (一)经纪业务情况

  (二)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状况指标

  注:

  ①资产负债率

  ②流动比率

  ③=净资产/注册资本

  ④=经调整的净资产/客户保证金

  ⑤=流动资产(剔除期货资产)-流动负债(剔除期货负债)

  期货资产包括保证金存款、应收保证金、客户质押、应收交割款、风险准备资产、结算差异等;期货负债包括应付保证金、应付交割款、风险准备金等。

  ⑥=长期投资/期初或期末净资产

  ⑦=(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期初或期末实收资本

  ⑧=净资产+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帐龄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2.经营成果指标

  注:①=2×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②=2×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③=经营费用/营业收入

  三、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

  若执行审计的会计师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四、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年度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比较式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6.营业部的资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则。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说明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

  8.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坏帐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

  9.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0.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1.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

  12.风险准备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3.结算差异核算办法。分别按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说明结算差异的确认与核算方法。

  1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权)益确认方法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益确认方法以及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

  1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

  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包括利息资本化的核算方法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17.无形资产、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18.风险准备金核算方法。说明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风险损失的确认标准及核算方法。

  19.收入确认原则。分别说明公司手续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20.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说明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确定现金等价物的标准。

  21.如果本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予以适当关注。如果变更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发表公司财务报告满足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要求的审计意见。

  (二)税项

  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如营业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

  (四)或有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承诺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如对外担保金额等),应说明其存在情况、金额及影响。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

  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简介。

  3.本年度被处罚情况。分别披露公司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并被处罚的记录。

  4.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若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说明更换理由和依据,并披露本年度审计收费(注明是否含差旅费等)情况。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

  6.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清算报告(范本)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公司已经20x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xxxxxx;

  成立时间:20xx年x月x日;

  注册资本:xxxx万元;

  股东姓名:xxxxx,出资xxxx万元。

  二、备案

  公司清算组已于20xx年x月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担任。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月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x月x日在《x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20xx年x月x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x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x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

  附《财产清单》。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公司应收债权数额为xxx元,债务为xxxx元;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xxxx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剩余财产由股东xxxx所有

  截止20xx年x月x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xx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x月x日

清算报告(范本)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0X年XX月XX日召开了公司(定期或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陈XX、股东李XX、股东X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李XX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本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合并、分立,或因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清算。

  2、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陈XX、李XX和XX有限公司的吴XX组成,其中由陈XX担任组长、由李XX担任副组长。

  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清算报告(范本)4

  如果给20xx年定一个关键字,那就是服务。

  如果说大众汽车让我们认识服务,那么大众变速器则让我们理解服务

  服务已经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全行上下高度统一的思想,银行工作是一场战斗,我们的武器就是服务!战术还是服务!

  作为进口经办,服务的都是大客户、做的都是大业务,时时刻刻都能深刻的感受到服务的重要性,下面结合重点客户总结一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首先是大众旗下客户,大众汽车的保函业务增长较快,积极联动公司部了解客户的业务需求,仅向天津、黄埔和上海海关开立关税类保函,就为我行创造了264万元的中收,同时我部充分联动分行保函团队和海外同业,为大众汽车办理了转开保函业务,丰富了我行的业务品种;日常业务方面也逐步争揽了几乎全部租房保函业务,质押全额保证金,截止年末保证金余额400余万元;对于大众变速器我主要负责该公司收到的国外保函的查询,最深的感受就是,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客户委托我们查询是对我行的信任,通过一年来经验的积累,我们实现了多渠道的查询机制,在无法发送swift电报的情况下,综合利用大额支付系统的查询查复和海外联行的德语人才,满足了客户的查询需求,做到有查必复。

  其次是对工程类企业的服务,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铁十三局,该公司的保函业务量大、大额业务多、常有大额信贷证明和大额紧急保函,我作为直接经办人,服务工作贯穿于各个环节、包括格式的预审、判断保函类型、费用预测、落实授信额度、帮助和指导客户提供完整资料、协调单证中心各环节领导等等,必须做到提前想、提前做才能充分保证业务失效,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联系签字,由于经常需要行长和分行领导签字,开玩笑的说,我成了最关心领导行程的业务人员,没有之一,这样对业务全程的跟踪和负责到底的精神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今年特色鲜明的还有水电十三局的小币种、和法语的保函、无论是分行还是滨海,都无先例可循,在完全不懂法语、不了解小币种保函的情况下积极学习业务流程、记忆核心词汇,在组长的帮助和指导逐步积累经验,基本满足了客户的业务需求,丰富了我行的收入来源,没有让来之不易的`业务流失。

  最后是对商品类企业的服务,先以特变电工为例,该类企业业务量大,金额小,失效性要求高,我为该类公司的保函业务梳理了一套快捷流程,通过提高经办审核质量,实现了网点审核提交后分行总行一次通过、一次过账,保障了后台处理效率,同时将该方法充分转培训,在业务井喷的时候,组长可以灵活调整人员分担业务压力,在此也特别感谢同事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天汽模是我行今年营销来的大客户,有了雷盟的经验,积极联动公司部和法兰克福中行,做到了保函资料的收集提供一步到位,为分行办理业务节省了时间,成功办理了520万欧元的内保外贷业务。

  总之,通过服务,我能看到自己的成长、也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服务的精神让我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流程,提高能力。

  展望20xx,我会继续保持高昂斗志,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方法,学会将敬业的热情更好的转化为高质高效的工作成果,

清算报告(范本)5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破产、解散、被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正常经营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出清算公告,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结束企业所有的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而税务注销清算又是企业清算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注销清算是企业法人注销清算的必经前置程序,企业在申请注销法人工商登记前必须提供税务注销清算的相关文件,包括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等。但是,在目前企业实际注销过程中,税务注销清算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往往流于形式,缺少有效的监管力度,部分企业就利用税务注销来规避纳税义务的履行,逃避缴纳国家税款,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来谈谈当前税务注销清算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企业税务注销清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尽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企业注销清算应该履行的程序规定的很明确,但由于我国当前行政机关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行政监管不力,市场规则不完善等原因,有些企业在注销清算过程中并未按规定履行有关注销清算的程序和手续。如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有关资格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后怠于履行清算程序;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是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不进行处置,对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行了清算程序,但清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对企业的清算情况并不了解,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以上不规范行为,都为企业逃避缴纳税款、恶意转移隐匿资产等提供了可能。

  2、税务部门对税务注销清算缺乏有效的监管。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负责税务注销清算工作的大都是税收管理员,而税收管理员由于日常工作量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实施注销清算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等原因,致使有些税收管理员很少会到实地去查看注销企业的实际情况,了解企业注销的真实意图,仅凭企业提供的书面说明情况及账面财务数据就对企业出具了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在对企业注销时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事前通知,只是在企业申请注销时要求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等,账面上没有欠税基本就可办结,并不涉及到清算所得。在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税务部门往往没有主动提前介入并监督企业的清算工作,没有重视企业清算所得应缴的税款,有的企业清算后财产已分配完毕,税务部门即使事后要对企业税务清算所得补缴所得税,也由于企业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造成欠税,而税务部门内部又由于注销时间的限制和欠税机制的考核,不方便长期拖宕或延迟办理。

  3、有些税务注销清算涉及的税收政策缺乏操作性。尽管涉及到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的有关税收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很详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差强人意的地方。如对于企业注销时存货的税务处理上,财税【20xx】第1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款关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按照此规定,有的企业在税务注销时就可能有意对存货暂不作处理,待税务注销后再作处理变卖,来逃避缴纳应缴的增值税。又如《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以上对于企业清算所得规定的很明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有这样的问题:企业申请注销时有意不对相关资产进行交易处理,税务部门由于没有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知识,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而影响清算所得的确定。当前,随着土地、房产等的持续升温,一些企业在成立时低价购入土地、房产,经过若干年后,这些资产的市值和企业购建时的原值相比较,都有很大的升值,有的企业在注销时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清算,但对有些资产采用按原值计价的方法进行清算,也不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致最后清算所得为零,体现不出清算所得。

  二、提高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几点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管理成为税收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困扰着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的方法。

  1、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协调,防止有些企业“恶意注销”行为。税务部门与工商等管理部门应该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协调机制和定期的信息沟通机制,在具体合作、沟通的内容上,并不仅限于企业经营资格的正常获得与取消,对于企业经营资格的非正常取消尤其要重视,因为企业如被非正常取消经营资格,往往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很难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同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清算报告作为企业工商注销的必经前置内容,也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必经前置,在内在实质上更具有重要性。

  2、严格规范税务注销清算程序,落实注销清算管理制度。企业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首先是要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对有关资产进行处理,对有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置,税务机关作为潜在的债务人之一,也应尽可能参加清算工作,了解清算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除报送目前规定的要求报送资料以外,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由清算组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等资料,在办理完清算手续后,应向税务部门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说明有关资产、债务、债权的落实处置情况,如果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税务部门可以拒绝受理企业注销申请。

  3、明确注销清算政策,规范税务人员的清算行为。税务机关内部注销清算人员对申请注销的企业在进行税务注销清算时,应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进行实地调查,确认企业注销行为的真实性,应对企业注销前一年度及注销当年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包括正常经营所得及清算所得)进行纳税评估和核查,有问题的还可以追溯调查,重点是要核实企业申请注销时存货账实是否相符、资产清理处置是否合理、有关债权和债务是否真实(包括内容性质和具体数额),对每一户经清算的注销企业均需出具《注销企业税款清算报告》,报告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注销清算期间由于存货变卖,设备、房屋等资产转让、处置,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核销等事项涉及的税款结算情况进行全面反映。注销结束后,税务机关内部相关科室应该定期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对企业的注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税务人员的清算行为。

  4、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目前,税务机关对办理完毕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便不再实施后续管理,致使存在一些征管漏洞。如有的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完注销清算手续之后,并没有马上到工商等部门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是继续保留其营业执照,或是为了以后重新经营,或是为了其他无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组织提供方便,鉴于此,税务机关应该及时向工商等管理部门传递企业税务注销的信息,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媒介和途径向社会公告企业税务注销信息,防范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有的企业在申请注销时的有些存货确实不能或是无法进行清理处置,税务机关可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跟踪管理,待以后企业实际处理时再将有关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堵塞税收漏洞。

  5、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降低征管成本。在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来辅助企业完成注销清算工作,降低税务部门的征管成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于企业注销清算与税务部门相比,无论是在主观积极性、还是人力资源上和专业知识上,显然都要优于税务部门。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连接注销企业与税务部门的桥梁,如有效发挥其在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的作用,其结果肯定会达到多方共赢。当然,税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引导和出具报告的质量监督,而并不是一味地完全依赖中介机构的出具的报告,应当鼓励中介机构进行良性的行业竞争。

清算报告(范本)6

各位领导、各位债权人代表及参会人员:

  按照国务院、人总行、省政府对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要求和市委市府对撤销***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的安排布署,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市政府批准,清算组于20xx年元月15日成都分行公告撤销***信托投资公司之日成立并进驻信托公司展开清算工作。现在,我代表清算组作清算工作报告。

  一、 清算组组成情况

  为保证信托撤销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整顿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市委、市府对此高度重视,从市财政、人行、劳动、审计、工商、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人民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下设办公室、资产负债清算组(含债务登记、资产清理、证券实业管理三个小组)、财务组、法律事务组、案件审理组共五个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合作的原则,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开展清算工作。

  二、 清算工作开展情况

  清算组进场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函[20xx]239号)、省政府(川办函[20xx]228号)和省政府《撤销信托投资公司操作程序》等文件精神,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与市府指定的胜达会计师事务所、国土局地价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和留守组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清算工作。本着对党和政府、对广大存款户和债权人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方针、政策,规范操作,讲求实效,使整个清算工作稳步而扎实的推进,圆满地完成了清算工作阶段性任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清算工作规章制度

  1、工作纪律制度。清算组要求全体成员必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决不可违背政策和常规。对待存款户和债权人要热情,宣传解释要耐心,认真负责,要以社会稳定大局为重。遵守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假制度。

  2、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工作例会制度,汇报工作进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

  3、财务开支管理制度。为加强清算费用管理,严格各项财务开支及费用报批制度,清算组制定了《清算费用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费用开支签字、临时借款、综合办公费用开支和差旅费等财务开支管理。

  清算组还针对清算期间原信托公司下属实体照常运转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下属企业财务收支和费用实行下属实体负责人和清算组负责人同时签字有效的“双签”制度,从严控制下属企业财务费用。

  (二)全面接管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清算组进驻信托投资公司后,立即进入工作程序,展开清算工作。

  1、全面接管企业:封存信托投资公司所有印鉴,启用清算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接管公司人事档案、财务资料、文件合同和法律文书;注销公司银行帐户、开设了清算专户。

  2、清理债权债务:完成了对公存款结息,对个人存款进行统计登记;清理了信托公司所有债务,逐户发送询征函;对公司和下属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进行全面清理,并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完成了对公司内部、外部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登记造册工作。

  (三)精心组织完成个人债务兑付工作

  个人债务兑付是清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清算组遵照李志杰副市长“控制局面,平稳进行”的指示,一是认真研究兑付方案,对兑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仔细推敲,防止疏漏,在宣传解释上统一口径。二是对个人存款进行认真核实,按金额大小进行分类,对特殊情况设专人另类处置。利率问题统一按央行利率政策执行。三是精心组织,平稳兑付。兑付《公告》发布之前,清算组将参与兑付的工作人员分为核实、确认、兑付、安全、宣传、特处等若干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兑付工作展开后,全体人员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在公安、工行的密切配合下,平稳地完成了个人债务兑付工作。

  (四)做好信证分离工作

  根据国务院、人总行、中国证监会和省政府信托与证券分离的要求,清算组本着既坚持信证分离原则又兼顾自身利益的原则,经数十次与和兴证券的磋商和谈判,最终达成了人员、资产划分的一致方案,并相继完成了信托、证券人员划分,入股和兴证券资产交接和股民保证金归垫等项工作。

  (五)客观公正地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清算组进场后,在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筛选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聘请四川胜达会计师事务所、四川胜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地政地籍地价评估事务中心为撤销信托公司的中介机构。根据省政府撤销信托文件精神,中介机构按照清算组的工作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遵守审计、评估的各项制度、原则,从总体计划到具体实施、从逐户清查到实物盘点、从现场记录到市场调查,每一环节紧紧相扣,再通过实例对比、结合市场、经济及其实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因素考虑周全,真正体现和做到客观、公正。

  (六)妥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清算组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9]12号)、人总行(银发[20xx]389号)、省政府(川办函 [20xx]228号、[20xx]212号)等妥善安置职工的文件精神,参照本地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撤并减员职工的安置办法,结合信托撤销职工安置的实际情况,清算组已制定出原信托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力争妥善安置职工。

  各位领导、债权人代表,清算组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人总行、省市政府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信托债务清偿等项工作,在各位债权人的支持配合下,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信托撤销的清算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清算组向关心支持清算工作的所有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

清算报告(范本)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报刊登清算公告。

  三、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公司已了结所有未完业务,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本公司所有税款已缴清。

  五、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负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

  六、公司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清算费用_______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_______元。

  3、税款_______元。

  4、其他债权_______元。

  七、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资产_______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组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8

  经过认真、细致地清理,本人已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________(企业名称)完成了清算,清算结果如下:

  (一)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二)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

  投资人亲笔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____________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资人(盖章)确认: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9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清算报告内“x”部份由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清算情况填写。

  2、以上格式供参考。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一、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公司开始清算的日期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清算报告(范本)10

  土地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杠杆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投资冲动起着重要作用。自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老政策),到20xx年3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策),再到同年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土地增值税历经十余载,几经变化,“清算”终于浮出水面,并且日趋明朗,成为各级税务部门今后加强该税种征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尽管有[20xx]187号文及一年之后国家税总印发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保驾护航,以及各级地税部门实时出台的清算管理办法(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20xx]100号文《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发现一些问题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实际执行尺度不一,这给清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本文试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入手,探讨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几个具体新政策与老政策的比较

  (一)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新政策规定只是在原政策规定继续有效的执行下,又增加了对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的,以纳税人所持的购房发票所记载的金额为依据,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同时还增加了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也准予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既有效简化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程序的,又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税收政策的公正、合理性。但是新政策未明确扣除年度如何计算,是否按照周年计算。

  (二)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新政策与老政策没有发生变化。新规定是对老规定的进一步解释和明确,即:仅限于经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范围,方可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三)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老政策与新政策的变化主要是,新政策取消了对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

  1、非可售面积的成本问题。不可售面积的成本因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成本应该可以扣除。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人为将项目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清算。成本一般也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比例来进行分摊。对没有单独计算成本的部分,例如人防工程、不能确权的车库、地下储藏室等直接计入建房成本,按比例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间分配。对单独计量的非可售面积,例如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设施(包括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公共厕所等)这部分设施的成本单独计量,根据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的要求,他们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具体如何扣除,文件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如果清算项目中,既有非普通住宅也有普通住宅,对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间进行划分,对于划分方式,我们认为应该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为共享了这部分设施,比较合理。

  2、非可售面积的收入问题。现实情况中大量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销售的情况。例如:小区内的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部分开发商将停车位的使用权单独进行了销售,虽然理论上这些公共配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就开发商取得的使用权销售收入,我们认为也应计入整个清算项目收入中。因为整个清算项目被人为的`划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且这部分收入相应的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所以这部分的收入应该按相应的比例非别计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销售收入。部分观点认为,应该按照购买者是普通住宅业户还是非普通住宅业户划分,我们认为,不合理,因为存在部分购房者同时购买了同一清算项目中的多套住房,或是非小区业主购买了清算项目中的配套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这时这部分收入就无法进行划分,同时,因为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根据配比原则,收入也应按此比例划分。

  (二)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问题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指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土地增值税出台的时机市场通胀压力很大,银行利率在高位运行,企业融资费用非常之高,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银行利率一降再降,许多企业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已经低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之和的5%.这时,部分开发企业以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为借口,以不能完整提供资料为借口,要求执行“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我们认为,对没有发生融资费用的企业,因不存在利息支出,也就不存在扣除的问题。

  目前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指出“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许多企业依据此将建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发生的,按规定计入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并予以扣除,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后发生的,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财务费用并按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如此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不但加大了建设成本,而且因为加计扣除的规定,计入成本的利息最多可再加计30%.我们认为,这样做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这是税法和会计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当税法和会计存在差异时,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我们不允许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将利息支出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清算时间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具体的时间条件有: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四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五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六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在实际工作中,清算的时间直接影响税款入库时间,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企业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具有滞后性,而且项目开发多分期进行,建筑安装成本结转不及时,竣工决算迟迟不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不真实。

  2、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大部分已销售,有的剩余一些普通住房,有的剩余一些商铺,因预售许可证未满三年,当前的清算原则就是把未售部分的成本剔除,不进行清算,这就存在二次清算的需要。二次清算就可能存在适用税率不一样,对税款造成影响。如果对项目全部重新清算,将再次耗费人力和时间,无疑会加大税收成本。

  (四)关于清算过程中其他相关税种的管理问题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我们应同时加强对相关税种的管理。例如,我们在日常清算中发现某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进了钢结构和整体墙面并取得了销售发票,再由施工方进行了安装,施工方仅就安装工程费和辅料进行了营业税申报,我们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也应该作为计征建筑业营业税料、工、费中的料。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不应该作为计税依据,我们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的要求,“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只有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且有建安资质和标明建安劳务价款,自产货物才可以只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购买,交由建安企业安装的,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的要求,作为材料计征营业税。

  (五)关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的后续管理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通知清算的纳税人,根据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我们认为这只能是工作的第一步,当剩余房产全部销售结束后,纳税人应对全部房产进行一次统算。因为对普通住宅存在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税,当房价持续上涨时,因为成本已经确定,如果先期清算时增值额未超过20%,后期因销售价格上涨,有可能统算中超过20%这个临界点,同理,当房价持续下跌时,有可能出现前期增值额超过20%的项目,统算后不足20%.所以我们认为对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在全部项目结束后,应在进行一次统算。

  三、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建议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清算档案。详细摸清各地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开发成本费用、销售情况、税款缴纳等情况,梳理历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信息,分类建立土地增值税数据库。同时,建议统一由市地税局出台清算实施细则,对一些清算模糊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清算口径、时间、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清算程序,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对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进行把关。当前房地产销售的方式一般有:首付款加按揭、一次性付清款项以及分期付款,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首付款加银行按揭。在对销售方式确认时,要注意区别于预售款,防止纳税人以预售的名义延迟计算纳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要注意收入的完整性,将外部了解调查的情况与纳税人不同房源类型的单位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收入转移。在对收入确认的审核中,要分清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日期:付款日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日、银行按揭贷款转账日、合同约定付款日等日期,确定销售收入是否及时确认,以继而确定其完整性。

  (三)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成本按照规定的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或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开发成本按照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是顺应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开发流程多、时间跨度长、资金耗用大这一自身规律的一种核算总结,因此,严格按照这样的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并适当调整,非常有利于清算工作中对各扣除项目的甄别和对加计扣除项目的准确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提炼单项数据信息,供同一地区不同清算对象间进行横向比较,以及为其他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项目提供核定依据。同时,注意区分开发间接成本和开发费用。在区分纳税人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时,要注意两种可能的倾向:一种是纳税人故意混淆这两种成本费用,另一种是由于核算水平限制,纳税人对部分比较容易模糊的成本费用区分不清,主要可能发生在纳税人仅仅开发一处房地产项目,而导致对部分成本费用区分不清。而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容易被模糊理解。在实际审核中,可以要求其列出各自的明细项目及金额,将对应或相近的项目进行比较后,就可以区分出其合理归属。

  (四)要区别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核算中,要求计算各项应税收入的总额及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要把握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相关性、配比性及合理性等原则,对所发生的不相关、不配比、不合理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收入时仅指房地产销售收入或视同销售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而对其他如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等收入,都不是清算的对象。因此,在计算扣除项目时,除不予清算收入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计入扣除项目外,对其他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基本上是可以计入扣除项目的,只是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要素和明细科目进行确认。如果说,不同企业间的成本费用特别是期间费用,其金额存在着不相同,那也只是企业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问题,而在其清算中需要尊重实际发生这一基本原则,当然也要核实其真实性。在对利息支出的处理中,在会计实务上要求对完工前的利息支出计入产品成本,而对完工后的利息支出却计入期间损益。会计处理即便不同,一般也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而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就需要单独调整成利息支出专项扣除,如有已计入开发成本项目的部分则应调整出来。

  (五)发挥税务中介作用,建立完善税务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与税务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稽查部门稽查三位一体的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模式。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税务部门要注意定好位,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就是税务部门要创造一个完整、合理、便捷的清算环境,努力避免出现操作性差、存在政策制度衔接“真空”的弊端,督促纳税人尽量利用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清算到位,做好最终对各成本费用项目的审定调整把关;所谓“有所不为”,就是尽量不要“越俎代庖”地取代纳税人而直接进行清算,避免既清算不清、又不便于对法律责任归属的界定。

  (六)由当地政府协调,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配合。尽快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平均交易价格定期公布机制,严格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及时公布房地产建筑安装成本平均价格,对建安成本明显偏高的采取按照公允价值核定。

清算报告(范本)11

  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报告在事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前完成,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清算报告(范本)12

XX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分配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清算损益表。这些清算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清算委员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清算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这些清算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这些清算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贵公司清算委员会在编制这些清算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这些清算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清算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XX会计制度》和《XX企业清算办法》(注)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清算损益。

  附件一:清算资产负债表(同一般资产负债表,略)

  附件二:清算损益表

  附件三:清算财产分配表

  附件四: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附件五:清算事项说明

  XXXX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签名盖章)

  中国上海20xx年X月X日

清算报告(范本)1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________公司已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包括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________在________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14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包括公告的次数、首次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

  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清算报告(范本)15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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