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推进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预案。修订了《河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应急预案建设指导工作。组织收集了全省气象部门应急处置案例,其中2项入选《全国气象部门应急处置案例库选编》。参与了省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优化机制。建立健全了气象应急部门联动机制,确定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部门联系人。组织与省安监局签订了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合作协议。三是提高能力。组织编写了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并得到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组织建立了气象应急处置现场服务队伍,为省政府推荐报送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家,加大了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四是规范值守。牢固树立政务值班无小事思想,从制度、人员、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明确了值班责任,规范了值班处置程序,抓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年内共向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53期。五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面对春季罕见气象干旱、石家庄重大雷击倒塌死亡事件、国庆气象安保、初冬暴雪天气等严峻形势,多次启动应急预案或进入特别工作状态,应急响应时间达22天,尤其是11月份首次启动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也是省政府首次启动政府专项预案。应急响应期间保持清醒、科学应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得到中国局和省领导高度评价。
(二)加强综合协调与督查督办,推进党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改进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方法,做好日常管理。优化全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加强了督查督办、日常管理以及各市气象局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组织开展了20xx年河北省气象部门创新工作评比,5项被评为河北省气象部门创新工作。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和提案督查办理,推动各项重点任务高标准完成。修订完善了《河北省气象局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省领导批办事项、省气象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常务会议以及局领导批示的督查,全年发出专项督办通知书16份次,努力做到交办到位、督查到位,推动了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调研,较好地办结了省人大和政协提案交办件,被评为省政府系统良好承办单位。较好的坚持了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内网通报。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规范了请示报告程序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调整和明确了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人员;改进了省气象局领导到市县局考察调研接待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及时更新,气象局在省政府非重点联系单位中公开信息数量居前完善印章管理办法,监督用印949次无差错。
(三)统筹信息宣传资源,构建良好舆论环境。
(四)加强综合服务,保障机关工作有序开展。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2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统一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应急合力;规范有序,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运转协调,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4适用范围
1.4.1市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或其次生、衍生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市行政区域,但省、市相关
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市、区)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重大气象灾害,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乡(镇、街道)、村(居)分级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2.1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力局、市各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2.2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以上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制;制订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订、完善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职责与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对、防范工作。
2.3乡(镇、街道)、村(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乡(镇、街道)、村(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指挥机构的构成、职责与分工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与报告
3.1.1市气象局负责管理并承担市域内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等工作。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气象局将监测、预报信息报送市政府。
3.1.2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1.3建立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乡(镇、街道)、村(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并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气象局应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
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将人民防空警报系统作为城区灾情警报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渠道,完善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体系。
3.3.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与
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大(III级、黄色)、重大(II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四级。
一般(IV级、蓝色)预警,由市气象局向社会;较大(III级、黄色)预警,由市气象台向社会;重大(II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预警,由省气象台。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IV级、III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IV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指挥部也要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II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I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启动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报告。必要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经授权后响应、解除响应或更改响应级别的命令。
当发生气象灾害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应急响应行动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4.3.1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督促指导水库渔民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2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水务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会商,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及时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尾矿库坝体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危险地带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水务、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3暴雪、低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低温预报和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密切关注煤、电、油、气等要素供应情况,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根据预防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道路行驶车辆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行驶车辆减速慢行;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的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4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寒潮、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依据电力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7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水务、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8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安监、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9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雾行安全通知,加强行车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5通信联络
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应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6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7紧急处置
4.7.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镇乡政府应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7.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发生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群众参与时,应向群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单位要积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11灾害调查与评估
市(县)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等级气象部门负责或由其指定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12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13应急响应结束
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建议,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批准后,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
5灾后处置
5.1灾情核实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气象灾害评估结果,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5.2灾后救助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市政府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3保险监管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络,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信息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全市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建立各种气象灾害区划数据库,编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市气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整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资源库,明确和规范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具体办法,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医疗器械、药品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市气象局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市和各乡镇(街道)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和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经费保障
市、乡镇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6社会动员保障
各乡镇政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动员机制。
6.2.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和乡村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市、乡镇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气象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对于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3
一、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的
三江平原以农业市、县为主,每年部因干旱、冰雹、大风、暴雨、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从总体来看,各村一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于构建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符合各市县农业发展方向的为农气象服务体系。
1、建立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气象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县一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服务平台,完成气象资料、设施农业气象数据、农业气象灾害资料、作物生长物候期指标等数据库建设建成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气象服务短信系统、农业气象服务网站等。开展农业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科技服务等工作,为萝北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的`气象科技支撑。
2、建立县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该中心主要建设县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农业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
3、强化县级农村气象防灾抗灾风险管理
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预防为主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联动机制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为了气象对农业服务的长足发展.必须以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为中心,以减轻农业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为重点加快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在农业发展中的职能和服务作用。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是为农气象工作的首要任务。
气象灾害正与其它次生衍生灾害、人为性危机事件相结合,直接影响到各乡镇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众多领域,将促成“复合型灾害”的形成。三江平原的乡镇经济尚欠发达、灾害较频繁是气象灾害防御的最薄弱地区。新时期灾害应对管理重心应更倾向于灾前防范。这要求我们既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夯实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又要积极探索气象在异常灾害应急与防御中的牵头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完善有乡镇分管领导、有气象信息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防灾规划、有自动气象站、有预警接收系统、有气象科普点的“七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具有东北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是未来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农业生产的对象、重点、环境、技术等均发生了变化,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是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行业。这要求我们既要围绕保大灾、保主要品种为重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化不同农业品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风险评估、灾情鉴定使气象服务贯穿于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实施、灾害预警、灾后救助等全过程,又要大力发展农业气象观测技术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各种农用天气预报,开展针对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农业气象服务。既要主动适应为农服务对象的变化,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的专业气象服务工作,又要围绕露天生产转变为设施化生产等新变化,加强小气候研究,丰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4
为确保师生安全,就雨雪冰冻天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二、安全措施与要求
1、组长、副组长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准备好防滑用的地毯、工业盐、铁铲、推把等物品,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启动此应急预案,采取铲除、撒盐、铺设防滑地毯手段,消除危险地段致滑隐患,防止摔跤伤害事故的发生。
2、遇冰冻雨雪天,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按任务安排组织学生完成规定区域的铲冻雪任务。任务分配是:高一年级负责向善楼、臻美楼向外的所有路道,综合楼前后台阶;高二年级负责求真楼、食堂之间的路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一二层楼道;高三年级负责大报告厅内侧通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三四层楼道。未涉及到的易滑地段,届时听从安排与指挥。
3、冰冻雨雪天,当日行政值日人员和年级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在放学之前15分钟到教学楼出口和校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疏离。
4、遇到雨雪天气时,各班主任应提前通知走读生不骑自行车、电瓶车上学。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5
【关键词】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分析
我国热带气旋的出现比率很高,灾害会带来很大的损失。世界平均每年发生约80个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8级以上的热带气旋,然而每年大概有7个热带气旋在我国的沿海城市登陆。洪涝是国内出现比率最多且带来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因此,相关的专家学者针对气象系统的防灾减灾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经实践及分析总结出一系列针对于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相应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文所述:
1国内气象事业进程为防灾减灾打好基础
要促进气象灾害测检预警系统的构建,气象灾害的应急测检强度有明显的提升。国内气象局强化气象测检预警等相关设施的构建,根据要求进行业务技术模式革新已经有较为理想的效果。现在,国内已构建了全新的天气雷达系统、地域性测检以及卫星系统,与国内的两千多个县、市相结合的气象通信网络,构建了十分整体的数值天气预报模式,短期预报逐渐变为精准化,气候模式的分析也获得进展,暴雨、大风、高温、沙漠化等预警预报程度有了显著的提升;进一步的构建了生态和农业气象。而且还构建了移动气象的应急测检系统等一系列装备,这样就能够在突发事件中第一时间赶赴实践现场且对气象因素实施测检,为突发事件的解决给出气象数据。现在,国内的气象系统正在逐渐配置这种移动气象测检设备,因此应急服务能力也会随之得到深化。
2强化气象应急管理模式
2.1深化防患于未然的理念
国家气象局一直将气象应急措施作为评定气象工作效果的核心指标,认真贯彻我国一些应急工作的部署,多层次提升对保障及应急措施的核心性。在深化气象应急工作上,主要促进气象应急管理模式的构建,持续提升气象应急相应服务的迅捷性。全面发挥双重管理以系统管理为核心的优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气象应急的指挥及调动等,国家气象局灾害测检中心,主要对气象灾害的监控、预警还有气象灾情的分析以及评估。对于强烈极短的天气气候情况,国家气象局每年提前进行汛前检验,持续深化对各级气象应急部门能力的测检,所有气象系统常规及应急处理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从而相互协调的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升。
2.2突出协调,强化应急联动和灾害联防
国家气象局把开放协作,以及部门联动当成是提升气象应急服务程度的核心渠道,主动的促进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体系。和卫生部构建处理气象环境导致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合作模式;和新华社共同签署《新华通讯社、国家气象局与气象新闻信息共享及协议》;和交通部共同签定《交通部、国家气象局联合做好海上搜救协议》,和农业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共同签定“森林火灾气象测检预报协议”,构建起气象应急信息交换以及协作体系。一些气象系统还和一些通讯系统进行合作,全面的提升气象服务的深度。
2.3提高科普宣传教育力度
广大群众的了解,以及社会的参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以及互救能力是降低灾害损失的先决条件。国家气象局利用一些手段和措施,深化宣传及培训力度,让所有受众了解必要的应急措施。国家气象系统强化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措施》的宣教,让各界都知道预案的启动模式、级别以及应对方案。编辑出版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科普书籍与宣传手册,针对气象灾害的类别、特性、预警信号、应急的保护方式等知识实施全面系统的讲解,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给出实用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概念。国家气象局应急管理部门还构建了一系列气象应急宣传参考资料,在国家气象网、国家政府网、各区域的气象网与社会相应的网站上进行发表。在世界气象日等相关活动时,相关的气象系统对外进行活动,请一些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气象工作领域,让他们深入的了解气象,知道一些必要的的气象灾害应急知识。
3针对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感受
3.1快速构建系统间的联动
在世界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下,目前国内的极端天气事件明显的提高。所以,注意全面发挥气象灾害预防的前导,充分的重视气象要素及天气气候对突发事件的作用,结合实际的强化事前及事后的气象保障与评估,能够为科学的应对、合理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3.2构建一系列预案体系
为提升重大气象问题与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全面应对与快速反应能力,要最大限度的防止气象灾害导致的恶劣影响与灾难性的结果。要全面深化气象灾害预警体系的构建,构建完善的灾害类型预案,制定各类突发气象灾害的预警级别与一些部门、系统以及社会民众的应急执行措施,构建测检预警、信息的传播、系统与社会民众的防范规则等一系列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要建立有利于各系统各尽其职,全力合作、全面有效的公共事件处理机制。
4 总结
总的来说,想要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要有系统单项防灾减灾向系统之间协同的全面防灾减灾转型。要统筹统一各层次的可利用资源、进行资源共享,作为全面防灾减灾的核心;在此过程中还要有跨领域的合作、进行各学科穿插融合的综合防灾减灾技术,作为防灾减灾的科技辅助;还要构建全面协调的管理体系,统筹协调系统之间的联动性、资源的统一使用与测检预警、应急措施等一系列防灾减灾的全面措施,从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全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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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树军,范俊红.范例推理(CBR)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C]//新世纪气象科技创新与大气科学发展――中国气象学会2003年年会“城市气象与科技奥运”分会论文集.2011,42(07):218-220.
[4]熊传辉,何卫平,何明琼.清江水电气象服务的系统研究与运行[C]//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加快气象事业发展――中国气象学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下册).2011,30(11):174-177.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6
【关键词】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综合防御【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河北省是我国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平安河北、富强河北和美丽河北建设的心腹大患。2016年7月28日在视察唐山时指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河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防灾减灾指导思想,全面提升河北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河北省防灾减灾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不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村(社区)等政府性机构防灾减灾职责和责任不健全和不落实;政府机关部门间的防灾减灾职责分工不科学不合理,同一灾种的防抗救不同环节分不同部门监管,同一源头的不同灾种也分不同部门管理,职权交叉重叠、缺位漏项,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保障不到位,特别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社会法人主体、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防灾减灾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第二,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国尚需制定一部统筹各类自然灾害防范的防灾减灾基本法,亟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根据新变化新要求加快修订;部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具体,缺少实施细则和监督落实机制,致使许多法定职责未能真正依法“落地”;分灾种和分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防灾减灾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存有大量空白,且强制性和约束力难以保证;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高,宣传演练不够,缺乏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
第三,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等科技支撑能力滞后。现有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的探测要素、范围、精度、时空分辨率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精细预报、精准防范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水文、国土、生态、环境、交通、海洋等领域的气象灾害专业观测能力滞后,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能实时共享;灾害预报预警的精细化水平和时效性不够;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全网和精细灾害落区的“绿色通道”均未完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灾害综合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尚未建立;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第四,灾害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各地对气象灾害普查、区划和灾害防御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灾害基本情况不清,风险不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尚未实现从重抗灾救灾向重防灾的转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高风险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等有效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不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灾害防御管理与应急指挥水平有待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机制缺失,气象指数保险和巨灾保险等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服务才刚刚起步,其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还很大。
践行防灾减灾新理念,构建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树立“综合防灾、全民防御”理念,健全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一是健全综合协调、科学高效的政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和监督组织以及责任系统。参照水、旱灾害防御领导体制,政府主导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重点乡镇建立常态化运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办公室;推进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向基层延伸,明确行政村、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防灾减灾具体责任,对高风险隐患点实行安全责任承包制;明确和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高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联动的综合防范制度。二是依法落实法人、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推进全社会防灾和全民防灾。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公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等配套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三是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各级公共服务事权和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树立“标准先行、依法防御”理念,完善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一是加快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防御和气象灾害防御立法,据此修订省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二是制修订政府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制修订各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分灾种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四是按风险区划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灾害级别、灾害调查、风险评估、防御要求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
树立“精准防范、科学防御”理念,强化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强化致灾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与地方共建水文、海洋、交通、农业、环境和生态等专业观测系统,建立多部门实时共享的气象大数据中心。二是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建立分灾种的风险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三是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综合系统建设,建立预警信息权威、全网及分区域机制,增强农村等薄弱地区预警接收能力。四是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系统。五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系统建设,强化全民防灾避险科学普及。
树立“关口前移、风险防御”理念,发展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气象灾害调查、风险排查和区划制度,开展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精细到乡镇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和规划制修订制度,建立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执行清单和制修订清单。三是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四是建立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制度,由政府主导开展认证工作。五是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纳入政府补贴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发展巨灾保险服务。六是建立防御标准、措施落实检查督查制度,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实施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实绩、干部评优的参考依据。
加快实施“十三五”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构建全时空、立体化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高中小尺度突发灾害监测能力;提高分灾种短时临近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能力,提高灾害预警的精准度;发展灾害调查、普查、区划和风险评估、预报业务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更新灾害应急、联动和指挥系统,提升应急处置防范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工程建设,完善防灾组织、责任体系和法规标准预案机制,提高依法防灾管理能力。
实施“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工程”。建成气象大数据资源池,推进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社会化共享应用;完善精细化数值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延伸期、月、季、年的无缝隙客观气候预报业务;建立城乡精细化公众气象服务制作系统,重点建设省市县集约的公众气象云服务平台,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气象科普业务系统、资源共享传播系统和气象科普场馆,打造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品牌和基层气象科普示范工程。
实施“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影作业条件监测系统,提升对人影作业气象条件的监测识别能力;完善省市人影作业指挥系统,提高人影作业指挥协调能力;加快国家飞机增雨和科学试验石家庄基地和冀东、冀西北飞机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建设,在太行山与燕山山区、粮食主产区、黑龙港流域、冀北生态保护区新增山地催化烟炉和火箭发射系统,加强人影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飞机、火箭、高炮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联合立体作业能力,力争实现年增水50亿立方米目标。
实施“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工程”。建成覆盖全省区域的环境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实现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的连续实时监测;升级改造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发展分县空气质量客观预报能力,建立应急减排效果检验评估业务系统,提高科学精准治霾气象保障能力。建立卫星遥感为主的生态监测评估系统,发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资源监测、评估等业务服务,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保障能力。
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农业、海洋、交通、旅游、能源、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气象监测站网及省市农业气象中心、省市海洋气象预警中心和京津冀交通气象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预警系统和服务平台,完善3个市级海洋气象预警中心业务平台和精细化海洋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立跨区域交通气象综合数据库和京津冀交通气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集旅游气象综合信息数据库、服务产品分发于一体的省市级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基本满足河北经济转型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实施“气象‘一流台站’建设工程”。升级改造气象业务保障条件较差、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气象台站,迁址建设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和难以长久保护的气象台站,重新建设不符合现代化气象业务需求的省气象台、影视中心、装备保障中心和资料档案馆等综合业务用房。切实改善基层台站环境,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气象台站100%达到“一流台站”标准,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冬奥会和冰雪经济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冰雪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多维度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气候条件预测及风险评估分析系统、冬奥会驻场气象台和冬季运动专项气象信息服务系统等气象保障系统,提高精细化天气预报预测能力、气象灾害预警能力、人工增雪作业能力、气象信息与新闻宣传能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建设冀西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加密布设火箭人工增雪装备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建成科学高效的冬奥会赛区人工增雪作业保障系统。
落实党政同责,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机制
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结果导向和减少人员伤亡的刚性约束作用,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深化和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专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继续推动政府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狠抓过程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问责力度与公开力度,持续改进工作。通过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组织责任、法规标准、科技支撑、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
健全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明确地方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中央气象事业与地方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完善财政对社会防灾减灾的支持引导机制,扶植灾害防御社会组织发展;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备投资等领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不断扩大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资金投入。
(作者为河北省气象局局长)
【参考文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7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发挥最大潜能抗灾救灾,确保储备仓库、储备物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
成员: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
成员: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
成员: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
成员:
二、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四、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
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五、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六、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8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投入,加快县、镇(乡、街道)两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及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强化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负氧离子、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GPS水汽等专业观测系统。尽快做好x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的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测预报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每个镇(乡、街道)、每个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每一座大、中型水库,境内主要河流上、中、下游地段、重点非煤矿山的每一座小(一)型以上尾矿库,每一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等至少建立一个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的目标,力争今明两年分批再建4个重点地质灾害防御点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尽快建成车载式气象灾害应急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尽快建成与县级气象信息处理中心相链接的信息接收与传输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和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加紧完成可视天气会商系统。建设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相关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卫生、交通、国土、工矿企业等专业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增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服务能力与水平;重点加强对危害性大的暴雨(雪)、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大雾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和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
(三)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水平。由县气象局牵头,按照集约化的要求,以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四级公共信息平台,力争2009年汛期前完成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和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建设。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广播电视、报社等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实现各种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的免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手机短信免费群发和广播电视信息接发机制。20xx年12月底前开通重大气象灾害天气信息播发绿色通道,实现对不同级别气象灾害发生地手机(小灵通)用户的免费、快捷、定向群发,以及电视全屏覆盖或滚动字幕等接发工作。加快车站、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建设,以便和接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等各类公共预警信息,保障城镇、乡村等区域的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和受众面,全面实现各类预警信息发送接收渠道无障碍。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利用有利天气条件,开展对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作业;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城市降温和绿化、降低高森林火险等级、扑救山火、消雾等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在皂头、花厅等地设人工消雹基地,在中型水库(茗洋、上潭、下会坑电站)、重点林区和灵山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不定期人工增雨作业基地。
(三)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生活小区、矿山企业以及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灾减灾信息员。县减灾办要定期对全县560名防灾减灾信息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防灾减灾信息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传递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和反馈灾情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采取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调动防灾减灾信息员工作积极性。要整合资源,将水利部门的报汛员、森防林护员、义务消防员等其他自愿者队伍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员多能、一员多用的工作要求。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要加强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要建设和完善水库、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对病险水库、矿山尾矿库、堤防等重要险段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易遭雷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和验收纳入建设审批程序中,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防雷安全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将单位、各生产企业应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各自的目标管理工作中,明确责任,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适时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即年检),对安装不规范、年检不合格在使用的防雷装置或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将依法查处和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防雷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县初中、高中部、中心小学规模所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学校都安装上标准化、规范化的.防雷设施。
(四)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主要农业产业、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实施、重要工程设施及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县的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切实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部门同意。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
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气象支出基本预算要保持稳定增长。要将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要充分调动公民、法人、组织等社会投入气象灾害防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七、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力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9
当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为了将环境影响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全面医疗救治作必要的处理和准备,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本应急方案适用于冬季雨雪天气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1、编制依据及方针原则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2、危险源分析
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紧急事故有:
1.雨雪机械伤害
2.雨雪触电伤害
3.坍塌事故(深基坑、高边坡挖方作业)
4.雨雪冰冻天气交通事故
5.雨雪临建防护
3、应急准备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工程部、安质部现场技术员、安全员:负责现场统计,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救援小组的指挥长(组长)。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制定抢险措施及实施。
物资设备部:保障设备物质调配,保证物质供给。
办公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项目人员进行现场救护。负责运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架子队:负责现场救护与处理,在现场处理完毕后,及时对生产恢复、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项目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队伍成员由各部门联合抽调组成。包括工程抢险队、医疗救护队、通讯保障队、安保队、物资供应队、运输队等,其任务分别为:
工程抢险队:由项目各工区抽调人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抢险补救工作,降低危险,减少事故损失、恢复生产。
医疗救护队:由项目部劳资部门牵头,由工地医务成员及其他部门抽调数人组成,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处理及转院保护工作。
通讯保障队:由工区电工及其他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外通讯保障工作。
安保队: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物资供应队:负责抢险物资的保障工作。
运输队:负责伤员的运送及物资调配的运送工作。
救援专业队伍进行训练和模拟演练。
项目部负责对本应急方案的实施。项目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组对本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其它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落实本应急方案。
物资准备
4、应急响应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或扩大,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指挥部。
项目部接到通知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物资、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险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①在事故调查小组未进入现场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相,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②事故发生后,应通过传真或电话立即报告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监控局及有关部门。
③当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必要时要疏散人员。
5、应急措施及运作程序
对雨雪天气在工作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对以下突发性事故要采取积极的应急方案:
5.1冬季雨雪天气防机械伤害应急方案
(1)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3)施工前再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工况良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项目部汇报,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急救人员应迅速到达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治。
(5)如出现重伤等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医院取得联系,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5.2冬季雨雪天气防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事故现场的电闸箱等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必须对不使用的设备拉闸断电。
(2)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碴,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损坏漏电。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当施工现场有人触电时,应及时通知现场电工及急救人员,必须在确保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抢救,或使用干燥的木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5.3坍塌应急预案
(1)雨雪过后,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基槽坍塌现象。
(2)对当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招呼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3)如发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土方,并对土体脆弱部位加固。
(4)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事故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保证施工道路通畅的同时,确保社会交通的安全,避免发生社会交通事故而影响工程施工。
(2)根据现场情况,主要路口路段要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雪后对设备机手要进行针对性单独交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组织交通疏导人员,将交通恢复,避免影响施工及社会车辆通行。
(5)如发生人身伤害,现场急救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5临建防护应急预案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后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3)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4)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在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6、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要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3.技术保障。及时准确了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雨雪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对各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自我防护意识。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0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的情况,适用此项预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一)各校门口家长进出方向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二)各年级错时放学安排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的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的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的要求,在不同的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的`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扩展阅读:雨雪天步行出门安全注意事项
1、防滑:雨雪天气造成路面湿滑,因此应注意出行安全,防止意外跌倒。宁可踩在厚厚的积雪上也要避开浮冰和积水,不要因为湿滑就蹭着走反倒容易滑倒,跟滑冰是一个道理,尽量抬起脚,实在的踩下去,这样就减少了鞋底和地面的向前摩擦力,会大大降低摔倒的可能性。
2、防摔:建议平常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人们,要选择步行或者公共交通出行。
3、防砸:另外由于部分地区降雪较大,树木存在被压倒的危险,行人应该尽量远离树木等高处建筑谨防因坍塌被砸伤。
4、防偷:由于大雪的出现公共交通压力骤增,我们就要格外警惕不法分子趁机作案,上车前应将提包拎在手中而不是挂在肩上,男士不要将手机和钱包放在腰间和裤兜,上车后还应时刻注意自己财务的安全,如遇故意拥挤的人则要格外小心,有情况时应高声喊叫乘务员或者司机并报警。
5、防撞:路面湿滑开车出行的朋友们千万要小心驾驶,一方面要保持车距及时踩刹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做好躲闪的准备,开车的朋友除了注意以上几点在遇到上坡路段时应保持车速换低档,如遇熄火应及时拉手刹。
6、防雾:天气的变化必然会受到影响的还有航班,选择外出飞行的朋友要及时了解机场航班的动态信息,并跟踪飞机可能起飞的时间以免误机或被迫滞留在机场,耽误您的行程,并时时关注航班情况,在等候的同时还应注意及时补充身体的能量。
7、防磕:由于雪的覆盖,道路上许多“陷阱”会被遮住,因此应千万小心,注意低洼、井盖、建筑材料上的钉子等。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冰雪天气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冰雪天气发生时,单位应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紧急行动起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早部署、早落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地做好防御和减轻冰雪灾害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四)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现影响交通的冰雪天气。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冰雪天气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办、安全办、供应办、机务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职责:
(1)负责防御本项目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2)上报、收集、分析气象灾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2、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灾害性天气突发时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副经理姜晓岩兼任,成员由主要责任单位人员组成。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开展气象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2)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制作工作;
(3)开展灾情调查,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4)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监测设备、作业器材、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评估灾情防御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3、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成员部门职责
(1)财务办职责:调拨灾情防御资金,确保防灾储备物资等经费足额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
(2)后勤办职责: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制定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和发生后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疾病防疫工作。
(3)安全办职责:宣传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实施科学防控;做好空气质量、污染指数等方面的预报工作。
(4)工程办职责: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沟通灾情等信息,为防灾减灾等提供决策服务。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灾情信息监测
建立气象灾害性天气信息监测网络。
(二)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气象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利用该系统对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及预警信号的制作。对灾情上报实行网络化传递,确定专人、专机,一旦发生灾情,通过网络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三)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是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
二是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三是雪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一般(Ⅲ级):上报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由各部门具体指挥应急工作。
较重(Ⅱ级):由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具体指挥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严重(Ⅰ级):由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指挥应急工作,动用社会有力力量配合。
(二)常规和紧急灾情信息处理
1、常规灾情信息处理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负责本区域灾情的调查收
集、分析处理,并按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报送灾情信息。
2、紧急灾情信息的处理
对天气形势进行了认真的会商分析后,预测将有冰雪、天气影响我区域时,应立即向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发生后单位和个人都应迅速将掌握的灾害情况向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报告。
灾情报告形式:在报告、传送紧急灾情时,应当以网络传输形式,并同时将书面材料以最快方式逐级上报。
灾情报告内容:冰雪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及发展趋势;预警信号情况;灾害性天气发生后造成的气象灾害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
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气象灾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单位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应在2小时内向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报告。
(三)紧急处置
1、Ⅲ级、Ⅱ级灾情的应急处置
冰雪、冰雹天气发生并造成气象灾害后,所在区域应立即召集会议,启动灾情控制应急措施,同时将灾情按规定迅速上报。有关部门要做好灾区生产、生活安排,保证气象灾害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2、Ⅰ级灾情的应急处置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程度,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启动相应级别灾情控制应急措施,同时将灾情按规定上报。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通报情况,决定启动预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集人员、物资、资金,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
(四)及时预报
按规定程序及时预报及相关信息。
(五)应急结束
冰雪、冰雹灾害性天气形势过境,突发气象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已基本消除,灾情主要信息已经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单位经研究报情指挥部门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重新调整到应急准备状态。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在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救援物资的保管发放、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及时做好突发气象灾害的技术调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内容包括突发灾情的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和社会心理评估等。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根据灾情处理的实际需要,积极做好相应的信息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搞好防御冰雪、冰雹气象灾害所需经费、物资、设备等储备。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广大职工宣传防御气象灾害的基本常识,增强公民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培训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应急处置人员、救援人员的岗位培训,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3、演习
有计划地开展突发灾情应急演练,并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和修订预案。
七、附则
(一)预案
经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
(二)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修订需上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三)奖惩
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立健全突发气象灾害责任追究制度,对灾情处理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解释
本预案由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2
一、高度重视,加强防汛救灾组织领导
我司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为这既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负责,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又是减少损失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
中支成立以总经理xx为组长,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责任到人,中支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机构经理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出现重大突况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切实保障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抢险救灾及恢复重建。
二、认真谋划,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风险隐患
中支密切关注气象台汛期和极端天气预报,进一步加强洪涝、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
中支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检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机构办公营业场所进行消防、治安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指定各机构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服务,全力做好灾区金融保障
为积极应对汛期突发性气象灾害导致短期内局部区域水淹车事故集中出险,中支制定了《xxx大面积灾害水淹车理赔应急支援工作指导意见》,确保能快速查勘、快速施救、快速拍卖、快速赔付,提高客户满意度。
中支车险部及非车险部通过目前在保险期限的承保清单,筛选出涉及危险货物运输、工程险、意健险的相关业务作为风险排查的范围。
通过防灾防损检查,建立积极应对,高效统一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将汛期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天安品牌形象。
四、启动大灾应急预案演练
加强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启动公司大灾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各机构实际,认真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力求做到周全,可操作性强,强调分工和合作,责任到人真正做到大灾发生时的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五、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责任分工
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全盘工作。
副校长: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召开会议。
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
总务处:负责对校内校舍、食堂、设施、厕所、围墙及校园周边建筑等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和登记,做好与老师、家长的沟通工作,悬挂安全警示牌或标语。
教导处:负责做好特殊时期的课程调度、安排工作。
德育室、安管室:负责校大门口、车辆等安全摸排工作,并拟写应急方案,整理相关资料及学生安全纪律要求等。
团委:协助开好雨雪天气应对工作安全教育广播专题会,做好宣传工作。
职责:特殊时期,人人有责;尽职尽责,责无旁贷。
三、应急措施
1、召开学校领导组应急工作会议,成立雨雪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学校校舍、食堂、设施、厕所、围墙及校园周边建筑等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布置和安排好召开雨雪天气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2、各班召开雨雪天气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3、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员工雨雪天气应对工作专题会。
4、召开全校雨雪天气应对工作广播专题报告会。
5、根据雪情,学校随时调整课程,采取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措施。
6、针对排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7、雨雪一停,及时组织师生清理校园内主要道路和场所的积雪。
8、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日常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
四、具体要求
1、学校领导组成员,应明确责任分工,值班领导需尽职尽责严于职守,搞好校内值班巡查工作,做到妥善处理应急事件。
2、教职员工及家属应做好雨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出行安全,尽量少骑或不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更要防止室内用电、烧煤、烘火、燃气的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应及时向学校反映,以求稳妥的解决和处理。同时应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树上房顶等处的积雪。
3、班主任在遇到雨雪等特殊天气,一定要迅速深入班级,及时有针对性地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有序放学,督促学生按时回家。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授课老师应在放学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希望学生在途中注意安全。
4、全体学生在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注意:
(1)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或家长接送,同时应尽量少骑或不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不乘三无车辆,行走时应主动避让车辆。
(2)不得在屋檐、广告牌、大树、电线杆等易落、易断的建筑物下行走、逗留、玩耍,以免发生落物砸伤等不必要的'伤害。
(3)在校内行走、上下楼梯、走廊、教室等场所,应小心跌倒摔伤,更不能打闹推搡,须注意安全。
(4)雨雪寒冷天气应注意保暖,以防患流感。
(5)协助家长搞好家庭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应注意室内用电、烧煤、烤火、燃气的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有重大事件发生,应做好自救、求救等工作,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同时应帮助家长清理房前屋后、树上房顶等处的积雪。
(6)无论是在家里学校,还是上、放学途中,都不能打雪仗、滑雪、滑冰,以免砸伤、摔折、溺水等。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制定之时起开始实行。
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4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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