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17 16:03:2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医疗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应急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心电图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两级查房及会诊

  (1)两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处。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应急预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等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员

  组长:陈平春

  成员:马玉霞陈国庆袁道剑谭家琴

  何义礼陈瑛左自琼王武风

  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向医院总值班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立即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3、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7、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8、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9、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流动水冲洗,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10、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清理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11、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三、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院污水的管理,当发现医院污水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总值班。

  2、污水处理中心发生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3、发生医疗污水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当发生医疗污水处理意外事故时,应按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污水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污水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消毒。

  (6)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5、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的数量、受污染的原因;

  (3)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医疗应急预案3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弃、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刘德坤

  副组长:

  成员:

  吴春丽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上报。

  3、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预防控制措施

  (一)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由医疗废物领导小组组织各个科室负责人,对全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组织职工学习医疗废弃物处理政策常态化、通过各部门互相监督学习的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各科室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意外事故处置措施

  1、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

  2、各科室若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弃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有关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5、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7、处理工作结束后,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应急预案4

  1、预案制定目的: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2、预案制定依据:制订本方案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卫生部、公安部通告。

  3、预案制定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非法行医与利用医疗犯罪等非医疗纠纷不在此列。

  4、预案制定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5、预案制定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快速平息,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投诉办、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保卫科、当事科室负责人。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投诉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应急小组处置原则:

  (1)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总支各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3 、应急小组职责分工:

  (1)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2)投诉办,医务科: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3)保卫科,医院安保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保卫科及时联络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安全。

  4、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发现纠纷和“医闹”苗头,立即组织好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判断是单纯医疗纠纷还是有组织的“医闹”行为,并及时组织专门讨论,形成相应结论上报医院领导。

  (2)预测事件的紧迫程度,可能形成的规模,表现的行为方式,蔓延发展及事态扩大的可能趋势,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避免医疗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

  (3)负责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医院内部处置无效、事件有可能升级的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向县卫生局报告。

  (4)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尸检机构、尸体保存机构的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收集:患方对医疗服务提出质疑时,医务人员要耐心进行解释,防止矛盾激化,主动了解患方的意图,掌握其动向,做到心中有数,逐级汇报。对有组织的“医闹”行为,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收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做好汇总、上报、分析和判断事件发展趋势。

  2、预警行动: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奏效,事态不能平息或事态一开始就矛盾激化升级有失控趋势,出现下列十种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2)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6)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举行各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的;

  (7)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的`;

  (8)抢夺尸体或拒不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法定停尸场所,陈尸要挟;

  (9)患者符合出院条件,无理占据病床拒不出院的;

  (10)胁迫医务人员索要国家管制的药品。

  四、应急响应

  1、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科室要立即向投诉办和应急小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

  2、投诉办、医务科和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

  3、现场处置:各相关科室人员到场,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组织调查,摸清情况,针对“医闹”的不同行为方式和发展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争取工作主动权,使医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启动:医疗纠纷发生后在未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前提下,由医院的相关部门按规定和医院内部程序以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医患双方正当权益和以人为本的方式积极自行处置,包括医患双方协商、县医调委协调、医疗事故鉴定或进入司法程序。

  5、医疗纠纷经初步处置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态未平息且仍有升级的趋势并出现以上10种非法行为之一的,应急小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城南派出所,要求立即出警,维护医院的秩序和人身安全。同时请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应急处置。

  6、必要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患方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通过他们做好患方的疏导、劝止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7、社会反响大的医闹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由医院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在请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后,决定以何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应急终止

  医疗纠纷已经按程序解决,医闹事件已经平息,医患双方无异议,医疗机构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由医院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六、预案制定及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医疗纠纷防范工作及发生后注意事项医疗纠纷防范工作:

  1、医务科定期组织全员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行医的医疗安全意识。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效果;适时组织各临床科室对既往发生的不合格服务进行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预防/纠正措施,加强质量意识,杜绝医疗隐患。

  3、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定期组织临床工作人员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考试,确保临床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适宜性。

  4、科主任应随时注意提醒工作人员加强敬业精神,提高安全意识,正确面对医疗纠纷。科主任组织科内人员在本预案启动之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处置程序实施补救作业,使医疗纠纷、事故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

  5、临床工作人员发现不合格服务,或患者和/或家属提出疑问,但尚未引发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药物干预、解释等,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尽量避免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发生后注意事项

  1、每遇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科室和职能部门应立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快速做出初步定性或定量的倾向性意见,净化矛盾环境,杜绝流言蜚语。

  2、临床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引发医疗纠纷时,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科室内其他工作人员应提供协助;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做好记录,有可能的话,请第三方签字认可,尽可能的留下患方和第三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得擅自隐瞒、涂改、销毁各种记录;在3个工作日内向科主任或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查材料,并由科主任签署相关意见。医疗纠纷当事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应急小组对该起医疗纠纷进行处置的全过程。

  3、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尤其是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和痛苦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如实反映医疗情况,不隐瞒、不拖延,并由科室负责人逐级报告分管院领导和院长。

  4、对引起医疗纠纷的证物应立即主动提出当面封存,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如患方不愿签字,须做附加说明,并由在场之第三者证明(最好为非本医院工作人员,例如公安人员),有关证物由医中心保管,不得交由患方或第三方带走;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5、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发生医疗纠纷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实施补救措施,在24小时内以最快捷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科室内定性,统一认识。

  6、出现医疗纠纷后以科室内部解决为主,科室内定性,并对此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上报主管职能部门。如情节轻微且未引发后果,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由科室负责人代表医院与患方协商解决(不得以私人名义协商解决),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做处罚,但必须完善相关记录,送医务科备案。如为重大差错或事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向医院相关领导报告,且不排除在内部解决的过程中事态发展恶化,须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的变种处置。

  7、一经上报,当事工作人员必须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当事科主任必须参与医疗纠纷协调与处理,进行医疗解释和安抚工作。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专家对医疗纠纷(重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进行分析、定性,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向委员会如实报告医疗纠纷发生的全过程及原因。一旦司法部门介入,则转入司法程序。

  8、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尤其是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和痛苦的医疗纠纷),应注意保护当事科室工作人员,尽量不让当事工作人员直接面对患者或患者家属;不得在纠纷没有最终认定之前,随意给对方书写字据;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随意发表意见(包括媒体传播、网络传播等)或超越本人权限的任何承诺。

  9、应对处理技巧

  (1)接待人员对来访者必须坚持文明接待,接待时间应该充分、及时,接待人员不能催促来访者,如果接待人员急于有其他事情要办,可向来访者说明,不要引起其误会。接待来访者时,谈话切忌简单,不但要告诉其处理程序,还要讲清处理程序产生的过程和政策依据,使之能够理解。

  (2)接待家属的技巧:坚持“人进我退,人躁我静,人急我慎,人热我冷”的方针,要冷静头脑,理清思路,多记多听,少言慎言,切忌急躁;弄清纠纷根源出自何方,性质为何,病家想些什么,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要主动、及时地不断加强法制观念,言行之中,不仅要合理、合情、更主要的是要合法,而且更要带头守法、执法;在接待记录中写明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切记在会谈结束时,力争让病家签字认可,使之具有合法性。

  (3)病友与群众舆论方面:在接待纠纷的初期,应在人力上做充分的准备,以便及时、快速、有效地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变“众人说”为“病家说”,切勿使高潮形成,使医院陷于被动境地、事态失控。

  (4)新闻媒介方面:在获悉病家投诉于某新闻媒介之后,应及时派出有权威性的代表主动上门介绍纠纷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果以及中心方的初步处理意见,有助于新闻记者对纠纷全面、客观的了解。

  (5)医院内部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做好内部沟通工作,不能上推下卸,以免激化矛盾。禁止任何内部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加以传播,如已在医院引起较大议论,应急小组应加以澄清,以利于事件顺利处理,把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禁止利用医院内部的矛盾,有意将内部不成熟的医疗方案、讨论内容传到患方耳中。

  (6)发生纠纷的科室和职能部门的配合问题:纠纷发生以后,所在科室应主动向医院职能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争取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职能部门接到报告以后,要深入科室了解情况,根据事实和有关政策、法律,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调查取证、统一认识以后,由当事科主任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答复患方提出的问题。

  (7)病历资料、有关证物和现场的保留问题: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完善病历,妥善保存并防止被抢夺;除非特殊情况(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病历讨论会、会诊抢救、检察中心和法院中心已正式立案者调用),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借阅。对有价值的实物,如药物容器、输血或输液的残留液体、空安瓶等应及时封存并送检;对于在住医院期间自杀的病员,如已死亡,暂时不应移开现场,应向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移动。

  10、医疗纠纷处理后,在持续改进过程中应急处理小组应组织全科工作人员事后进行分析、学习、讨论,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再次发生。必要时应组织全医院职工大会进行警示教育。

医疗应急预案5

  近年来医疗废物在社会上到处乱排放,一次性医疗用品特别是输血器、注射器被社会上不法之人加工制成塑料制品以牟取暴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人民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完善我院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根据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内、外、妇产科、供应室及检验科、药剂科、防保科负责人具体抓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废物管理要求

  各科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本科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

  三、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病人用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敷料,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用黄色塑料袋打包后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放在医院规定的统一地方由清洁工专人运往十吨锅炉焚烧。

  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塑料试管剪断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裝黄色塑料口袋――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交供应室作高温压缩毁形――集中处理。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玻片、玻璃试管、刀片等先用含氯制剂消毒后装入专用盒盛装――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供应室集中处理。

  对废弃的血清、血液由各科总务护士负责煮沸20分钟后排放。

  防疫科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用专用容器盛装――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清洁工送十吨锅炉焚烧。

  废弃的化学制剂、过氧乙酸、戊二醛、消毒剂及过期变质的废弃药品,包装后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交还药品供应商。

  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职责,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焚化过程中必须严格登记。

  1、清洁工人在定时收集完科室的医疗废物后应过秤重量,按医院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运送三联单;一联贴在医疗废物塑料污物袋上,二联放入焚化处理厂信息统计箱中,三联由清洁工妥善保管。医疗废物运送前应注明:科室、袋数、公斤、责任人、由清洁工统一送至焚化处理厂。

  2、焚化工人对各科室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逐一登记,焚化并签名,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院感染培训教育制度

  1、每年应对本院医务人员至少进行2-3次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对新调入人员尤其是医生、护士、卫生员要进行岗前教育,目的是使其掌握医院感染的有关知识,主动参与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科室领导要定期安排有关医院感染知识学习,根据各专科病人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及特点,分析本科医院感染高危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率。

  3、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水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组织学习或专题讲座,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当前医院感染发展动态。

  4、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监控员(医生和护士)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和交流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情况。

  5、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深入教育。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加强医院之间的学术交流。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毁形、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上午11时或下午17时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有冲洗及消毒措施,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毒有害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5、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医疗应急预案6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卫生安全保护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

  10、事后必须对医疗废物事件的起因作相应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作相应的责任评估进行必要的奖罚处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

  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

  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

  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医疗应急预案7

  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或事故生科室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同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四、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五、院感办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

  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一、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应急预案8

  一、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氛围,特制定本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部门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练时间20xx年8月日

  四、演练地点:危险废物仓库

  五、参加演练人员:涂装车间干部员工12人,安技环保部3人,保卫部2人。

  六、演练内容

  1、涂装车间叉车在运输危废过程中不慎将托盘上的废漆渣洒落到地面,有进一步污染环境,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司机谢鹏)

  2、涂装车间管理(宋连琪)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电话通知上级领导(保卫部)和各有关救援队伍,(侯金刚部长)启动危险事故应急预案;

  3、批挥人员(侯金刚)快速赶到临时指挥点,救援人员就位;

  4、检查物料MSDS,确定危废处理方式;(王芝春)

  5、穿戴好劳保用品(涂装车间参演员工),按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中规定实行围堰堵漏,清除泄漏的危废;

  6、进行无害处理,并将事故现场彻底清洗,用沙土对地面泄露物料进行吸咐收集后用中和剂进行清洗,收集吸附物质放入专用的密闭容器;

  7、送相方处理(合佳威立雅);

  8、现场处置组组长(杨箭)报告:泄漏已被封堵,没有造成进一步的'污染,汇报完毕。

  9、指挥中心发布命令“结束应急状态,解除警报”。

  10、生产秩序恢复原状。

  七、准备工作:

  1、演练前1-2天向全厂通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刘伟)

  2、演练前准备抢救物资:条幅、摄像机(刘伟)、照相机(高强)、圆头铁锨、方头铁锨各2把,沙土1箱(消防沙),盛危废物铁通10个,塑料扫把2把,模拟中和剂(水)1桶,叉车1台(谢鹏),运送危废车辆1台(合佳威立雅),所有参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眼镜、口罩、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橡胶手套各5套。

  八、具体要求:

  1、各部门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以及熟悉相关救援任务。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在演练中各级人员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各队做好本队的安全防护工作,注意叉车使用,防止发生事故。

医疗应急预案9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以及省、市,区环保部门对九龙坡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构建医疗废物的长效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我中心医务人员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确保在意外事故突然来临时,能够临危不惧,从容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

  1.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邓文理担任。

  职责:指挥本单位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作出决策;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总务科长具体负责,成员由总务科、中心感染控制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保卫科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总务科,院感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抽查,院感办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2.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控制措施

  (1)发现包装袋破损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增加包装袋层数,若是漏入储存桶内,必须到规定的地方对储存桶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若是漏入运送车内,必须将车推到规定的地方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

  (2)发现储存桶破损或车厢破损,应立即更换或修补。

  (3)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立即增加包装层数或更换容器。

  (4)发现医疗废物撒漏到地面,应先清除撒漏物,然后对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5)在进行泄漏事故处理时,严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6)若发生运送车翻倒,医疗废物大量泄漏现象,应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控制污染区域,以免扩大污染,并及时清除,清洁、消毒,事后应对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7)运送车上要有备用医疗废物储存桶、包装袋、及包扎带、消毒和清洁工具。

  (8)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有备用运输车辆。

  (9)工作人员应在加强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事故处理。

  (10)对事故进行登记和报告制度。

  4.报告流程

  (1)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要立即报告中心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总务科、院感办。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院感办、总务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保卫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4)总务科、院感办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7)处理工作结束后,中心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处罚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应急预案10

  一、患者自杀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立即报告护士长及主管医生。

  2、检查患者病室内的环境,若发现私藏药品、锐利器械等危险物品给予没收;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属24小时监护,不得离开。

  4、详细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变化,准确掌握心理状态。

  5、查找患者自杀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护理,尽量减少不良刺激对患者的影响。

  6、发现患者自杀,通知医生立即赴现场,判断患者是否有抢救价值,如有可能立即抢救。

  7、保护现场,包括病室及自杀处。

  8、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听从安排处理。

  9、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二、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

  1、患者入院时详细交代住院须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以免贻误治疗、突发病情变化等严重后果。

  2、加强巡视,力所能及地帮助患者解决困难,尽量减少其外出机会。如必须外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经主管医生批准,患者及家属在护理单上签字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病房。

  3、一旦发现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报告护士长,通知主管医生。

  4、通过患者所留下的通讯方式,与家属取得联系,共同寻找。

  5、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

  6、患者的确外出不归,需两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贵重物品交保卫科。

  三、失窃的应急预案

  1、维持好病房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2、加强巡视,做好安全工作,随手带门,经常检查门窗。

  3、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与现金。

  4、一旦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四、遭遇暴徒的应急预案

  1、做好病房安全工作管理,夜间病房门上锁。

  2、遭遇暴徒后,沉着冷静,采取果断措施保护患者及公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注意观察暴徒的特征。

  4、设法通知保卫处,夜间通知总值班,由总值班视情况拨打110。

  5、暴徒逃走,注意方向,为破案提供线索。

  五、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2、住院患者不允许私自用电器。

  3、当病区内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离”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4、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5、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6、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8、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邻近人员。

  9、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10、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11、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六、患者住院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

  1、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2、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摔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3、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他治疗。

  4、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6、对于皮肤出现淤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碘伏或0.1%新洁尔灭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7、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8、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七、住院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

  1、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告诉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于发生危险。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应状,最好先不要活动,应用信号灯告诉医护人员,给以必要的处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八、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时间,做好停水准备。

  2、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停水时间尽量储备水源,以备使用和饮用。

  3、突然停水时,白天与总务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夜间通知总值班,汇报停水情况。

  4、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协助患者解决因停水带来的不便。

  九、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量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十、泛水的应急预案

  1、立即查找泛水的原因,通知其他人员,积极采取措施阻止继续泛水。

  2、不能自行解决者,立即通知总务科或总值班。

  3、协助维修人员共同将水扫净,保持环境清洁。

  4、告戒患者,不可涉足泛水区或潮湿处,必要时放置醒目标识,防止跌倒。

医疗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3、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院长副组长:xx

  副院长:xx

  组员: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疾病控制科、后勤保障部、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院办公室。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应急预案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12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3、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4、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疾病控制科、后勤保障部、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

  院办公室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当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报告: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若干人以上死亡或者若干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医疗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不懈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救援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县卫生局对本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并接受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1.4.3 依靠科学,分类指导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方案,建立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科学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关单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相关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应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2.1 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2.2 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县卫生局成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县卫生局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救援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3.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办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3.3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

  县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由院前急救、急诊急救、危重症、创伤、烧伤、神经外科、骨科、职业病、心血管、食品卫生等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3.4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卫生局或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4.1 医疗机构

  县120医疗急救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运工作。

  各医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病员的后续治疗。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身体伤害的病人。

  3.4.2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现场和可能波及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4.3 县卫生监督机构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及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其中医疗急救中心、各医疗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运,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5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在现场职务最高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6 应急联动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或者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可以要求在本辖区内中央、自治区、市级有关单位承担与其对应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可以按照程序报请军队、武警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凡就近的医疗卫生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起来参加医疗卫生救援;凡属龙州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应急调动,接受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遣。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伤员。

  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1.1 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①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卫生局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县卫生局在处理一般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计委报告,必要时应当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1.2 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如果初步判断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生局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县卫生局在处理较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计委报告,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1.3 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①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xx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自治区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如果初步判断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生局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县卫生局在处理重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计委报告,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1.4 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①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如果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生局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县卫生局在处理特别重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计委报告,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2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原则

  4.2.1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

  4.2.1.1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1)为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机构领导为技术负责人,协助现场指挥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到达现场的当地最高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即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总指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到达前,急救医师临时担任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任务。参与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应服从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3)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

  4.2.1.2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任务为: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利用当地条件成立急救医疗点,对重伤和必须进行现场处理的伤员进行急救;

  (3)统计现场伤亡人员的数量和分流地点;

  (4)对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估;

  (5)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力量;

  (6)向本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7)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公安、武警、消防、交通、军队)的沟通与协调。

  4.2.2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原则

  4.2.2.1建立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忙而不乱。

  (1)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在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未到达之前,由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并向上级政府及120急救指挥中心呼救。

  (2)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呼救后,立即统一调动人员、车辆、设备、药品等,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奔赴出事地点。

  (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4.2.2.2现场急救原则:

  (1)先排险后施救;

  (2)先救命后治伤(病);

  (3)先重伤后轻伤;

  (4)先抢救后转送;

  (5)先止血后包扎;

  (6)先复苏后固定。

  4.2.2.3急救医师对现场进行搜寻和对伤员进行验伤、分检。可采用分检卡对伤员分检:

  (1)黑色:已死亡。

  (2)红色:重度,需要立即进行抢救或处理的伤、病员。

  (3)黄色:中度,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的伤、病员。

  (4)绿色:轻度,基础生命体征正常,可暂不处理的伤病员。

  4.2.2.4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

  (1)现场伤病员的分流应由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

  (2)伤病员的分流应遵循就近、专科、医疗实力、技术力量、承受能力的原则合理分流。

  (3)对已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4)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5)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6)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照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2.3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调度

  4.2.3.1调度指挥网络系统

  (1)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机构。

  (2)“120”调度指挥系统是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统一的指挥调度中心。

  (3)全县有急救能力和救护车的医疗机构都应与急救医疗中心(站)联网。

  (4)所有联网单位的救护车辆和急诊室都安装专用的有线、无线通讯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2.3.2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的调度指挥

  (1)“120”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调度员应立即做出反应,详细了解事故性质、地点和伤亡人数。

  (2)迅速调度离事发现场最近的医疗机构救援人员前往事发地点,并根据事发性质调度其他医疗机构值班车辆赶往现场或待命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

  (3)向“120”指挥中心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地点、人数、伤情、灾情趋势(是否发展)、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亟需的救援物资。

  (4)通知有关人员(各级部门领导、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司机),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或按领导指示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5)通知所有网络医疗卫生机构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集中车辆、人员,各医疗机构做好接待伤病员的准备。

  (6)根据现场汇报派出增援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4.2.3.3急教人员、车辆

  (1)最先到达现场的救护车辆应立即了解现场的情况,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

  ①灾害事故的性质,现场准确地点与路线。

  ②人员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受伤程度、部位,已采取的措施和亟需支援的内容(车辆、药品、器械)。

  ③重要伤、病员身份以及分流情况。

  ④事故是否已被控制,有无发展趋势。

  (2)车辆停放在便于开展急救和分流的安全地点。

  (3)当地卫生行政领导到达前,急救医师临时担任现场指挥任务。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接到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为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县卫生局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队伍的沟通与协作。

  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 信息共享

  4.4.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向县卫生局报告事件信息。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20指挥中心;

  县卫生行政部门。

  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医疗机构指定报告人(医务科或急诊科);120值班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值班人员。

  (2)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120立即按照急救调度原则通知、指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通知县卫生局。

  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立即反馈信息到120,以便后续调动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检诊分流人员要将伤员姓名、伤员数、性别、分流去向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各医疗单位在接收伤员住院后将伤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案、下一步治疗意见等在2小时内书面报县卫生局,并每日报告伤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口头报告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

  (3)报告内容

  首次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处置建议。

  4.4.2信息的通报

  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通报。

  县卫生局接到通报后,应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向县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必要时由县政府向当地驻军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由县卫生局报县政府处理。

  4.4.3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县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发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6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结束后,县卫生局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检伤分类、后送、指挥协调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卫生救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 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

  5.1.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的统一规划,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县卫生局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信息系统,加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2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县卫生局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由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30人。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县卫生局调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5.1.3 医疗救治基地

  建立县级交通伤、烧伤、脑外伤、中毒等医疗救治基地。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在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医疗救治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救治、业务指导功能。

  5.1.4 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水平。

  5.2 物资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照县卫生局相关文件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到应急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保证应急第一时间的供应。

  5.3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卫生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并负责督促落实。县财政局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4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等部门,应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5 医疗卫生救援通信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

  确保“120”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

  5.6 其它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和调配。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县卫生局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工作;县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 附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组织制定并报县政府审批发布。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自治区、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修订进行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疗应急预案14

  目的:

  本预案是为放射、放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

  一、故障处理原则

  1、及时分析故障缘故,修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操作和调整。如无法及时排除障碍应赶忙向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通知登记台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2、遇到威逼人身、设备安全,且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赶忙停用设备,并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汇报,报备修理。

  3、如医院自身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资装办主管修理副主任,并于厂家联系修理,修理过程及结果需存档备案。

  二、分类处理预案

  1、 DR、RF、MG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球管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操纵面板状态、C查看球管位置、D重置电源、E通知工程师

  3)图相信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2、 CT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重置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组合机头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操纵面板状态、C检查组合机头状态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3、 MRI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重置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线圈工作故障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接口、C检查冷却系统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4、后装机、直线加速器等设备

  1)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在设备修理及移机过程中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措施

  5、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作出判定无法修复时第一时刻与厂家联系并上报医务办

医疗应急预案15

  为深入贯彻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备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有关科室必须围绕保证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贯彻各项规章制度;

  2、急救医疗设施要处在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眷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断的不一样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严禁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状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状况下,未具有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与多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同意,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络,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估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达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多种信息表明也许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珍贵自费药物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也许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眷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规定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病员其家眷,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步,必须向病员或其家眷讲明估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足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和有患者或其家眷的签字承认;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次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成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成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要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及激素,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时经主治医生、负责人签字。

  5、重视院内感染的防止和控制工作,充足发挥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6、药房要保证药物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急救药物及时到位。

  (四)病历书写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门诊病历的书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去书写,内容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和辅助检查成果,诊断及治疗意见与医师签名等;

  2、为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就诊两次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有关专科专家会诊;

  3、处方必须符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措施(试行)》有关规定,且需与病历记载一致,抄方取药不得超过三次;

  4、任何时间,医师不得推诿病人或拒绝收治病人治疗。

  (五)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

  1、疾病的诊断、实行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防止的治疗矛盾;药物的毒副作用;

  2.医疗费用状况,或患者和家眷需理解的内容;

  3、检查、治疗有也许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也许采用的深入措施;

  4、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侵袭性操作的实行医务人员;

  5、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上述第3条至第5条,均应在病历上有记载和患者或其受托人有签字同意书。

  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时,启动本预案。

  (2)切实加强对医疗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诊所负责人总领,组员由有关科室主任、护士担任。

  2、医疗事故及争议纠纷的处理原则

  (1)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需立即告知汇报负责人,由负责人向卫生局和当地司法所汇报,不得隐瞒,并积极采用补救措施,防止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深入损害,尽量采用挽救患者生命。

  (2)由负责人组织共同查找原因。

  (3)负责人指定接待病人家眷的人员,由专人负责解释病情。

  (4)由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根据患者或亲属的规定,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资料。

  (5)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卫生局和患者或其家眷共同在场的状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由诊所保管。

  (6)如患者死亡,应尽量动员患者家眷进行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患者家眷同意尸解的要其签订尸检同意书。

  (7)如患者需转院治疗,各医务人员必须竭尽协作。

  (8)当事医生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通过书面汇报负责人,并根据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

  (10)遇患者或其家眷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诊所正常工作秩序者,立即告知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原则办理。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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