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27 09:28:1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条例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养殖场发生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养殖场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养殖场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养殖场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

  3.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遵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述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肉羊养殖,涉及到电气事故,卫生防疫事故,火灾事故等危险源。

  3.1应急组织体系

  (1) 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总指挥部 职责

  1、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2、 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3、 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 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质疏散工作。

  5、 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 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7、 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办公室 职责

  1、 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及协调。

  2、 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3)抢险、抢修组

  负责对火灾、泄露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对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检测分析器材等。

  (5)通讯救护组

  1、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2、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3、负责各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4、负责配合重点事故调查工作。

  4预防和预警

  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 对养殖场、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2、 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3、 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4、 严格控制明火作业。 触电 预防措施

  1、 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安装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电装置。

  3、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准。

  4、 严格对不听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5、 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中毒预防措施

  1、 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2、 伏天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5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分和镇政府。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述;发生时间,部位及事故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6处置措施

  1、 单位突发事故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 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单位接收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迅速组织救援。

  4、 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是,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 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7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审阅批准实施,流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办事处备案。

  本预案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2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渔业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助区农业厅、自治区渔业局《关于开展渔业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盟渔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力以赴,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地理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锡盟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

  本预案所指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船检局《关于立即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其他渔业法律法规规所界定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机构设置

  (一)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锡盟水利局长姜凤祥担任,成员由盟渔政站三位站长及四位科室主任组成。

  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

  (二)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锡盟渔政监督管理站办公室。联系电话: XXXXX

  四、职责任务

  (一)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指挥、协商各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形成步调一致,多方配合的有机统一整体,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财、物资源的效力,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

  1、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调查渔业安生生产事故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事故处置组职责:负责现场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伤亡人员和财产物资,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事宜。

  3、后勤保障组职责:为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处置提供后后勤保障。

  (二)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做好组织协调及落实工作;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核实并准确地向盟安全委员会、盟委、盟公署、自治区渔业局报告事故情况。

  五、方法步骤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组成先遣队,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同时迅速上报情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召开简短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分工、部署应急工作(情况紧急可免除此程序,改用电话完成)。

  (二)组织救援:及时调动协商有关部门,全面展开救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事故处置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快速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紧急处理发生渔业安

  全生产事故的伤亡人员和财产物资。

  (三)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迅速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查寻隐患、明确责任并结合行业特点,拟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上报事故调查材料。

  (四)善后工作:奖励、表彰和惩罚有关人员;妥善处理因事故带来的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六、事故报告

  (一)报告要求

  渔业安全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其他须紧急救援的,在事故发生所在地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救的同时,必须在30分钟内将情况电话报告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盟安全委会,由办公室向盟委、盟公署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处理情况用书面形式详细地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报告内容

  渔业安全生产发生事故应按要求准确填报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状况、环境状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具体经过和原因分析以及目前事故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发展预测,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报告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七、事故结案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由国务院、盟公署、盟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复结案。

  八、立案归案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电话记录、值班报告、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报告等),应于处理结束后移交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立卷归档。

  九、组织纪律

  各有关人员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责任。凡未能履行规定职责和违反本预案规定,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全区渔船和船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渔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能全力以赴,紧急救援,将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大足区行政管辖水域内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指导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与各街镇和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救援按照就近救助属地管理原则,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所在地远近,离事发水域最近的街镇和附近渔民应做出响应,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善后处理按照船舶管辖原则,由事发渔业船舶所在乡镇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林志刚担任,副组长由区农委分管渔政工作的副主任李国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张德斌担任,成员由区渔政渔监船检站、区安全科、政策法规科等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事故调查小组、现场事故处置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林志刚

  副组长:李 国、张德斌

  成 员:令狐强、彭世春、黄中平、熊兴 事故调查小组: 组 长:彭世春 现场事故处置小组: 组 长:熊 兴 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令狐强

  (二)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渔政渔监船检站。由熊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行政管辖水域范围内一旦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实施统一指挥。各成员应及时到位,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汇编应急值班通讯联络名单、联系方式,确保横、纵向通信畅通。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

  (三)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1、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林志刚同志担任。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事故处置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由区农委分管渔政副主任李国和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张德斌担任。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及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救援情况。

  3、成员:由区渔政渔监船检站、区安全科、政策法规科等负责人及科、站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职责:在组长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迅速展开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

  1、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调查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拟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事故处置组职责:现场救援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伤亡人员和财产物资,处理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事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提供转移遇险人员的运输工具,并做好救助船舶及车辆燃油、救助器材的供应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街镇政府所属辖区管理渔业船舶人员应根据风险信息,通知本区域内渔民,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避险准备。开展对渔业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鼓励渔业船舶及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

  六、职责任务

  (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形成步调一致,多方配合的有机统一整体,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财力、物资源的效力,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核实并准确地向农委领导、区安监局、区府、区委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方法步骤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员组成救援先遣队,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同时迅速上报情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召开简短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分工、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紧急可免除此程序,改用电话完成)。

  (二)组织救援。及时调动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展开救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事故处置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快速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紧急救援。

  事故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员人数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认真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

  2、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置组要负责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出事地点上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

  (三)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迅速开展事故发生原因、查寻隐患、明确责任,并结合行业特点,拟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上报事故调查材料。

  (四)善后工作。奖励、表彰和惩罚有关人员;妥善处理因事故带来的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八、事故报告

  (一)报告要求

  发生任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区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预案,并向区委、区政府、安监局、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机构报告。并要求事故发生地镇、街立即组织抢救。

  (二)报告内容

  渔业船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报表》的要求准确填报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状况、环境状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当事船舶情况(包括船舶种类、船籍港、登记号码、适航状况、载人载货情况);和驾长的姓名、性别、年龄、驾龄和船员证书号码;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分析以及目前事故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发展预测;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报告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九、事故结案

  渔业船舶生产事故应按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渝安办[2003]42号)规定,由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结案。

  十、立卷归档

  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包括电话记录、值班报告、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报告等),应于处理结束后移交有关部门立卷归档。

  十一、组织纪律

  各有关人员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责任。凡未能履行规定职责和程度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重庆市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和办法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平时应急准备

  (一)区渔业行业部门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登记造册,进行整改。

  (二)对台风等恶劣气候及时进行预报,对可能发生的疫病、水质恶化做好预警工作。

  (三)对渔业船只严格检验、审批。加强船员安全培训。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必要时及时修订完善。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XX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X海渔〔2020〕X号)、《XX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X海渔〔2020〕X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1.3.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台风灾害及其次生海洋灾害时渔业系统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县级的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局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2.1.1人员组成

  组长:局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防台风工作的副局长;

  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局安办主任。

  2.1.2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渔业防台风的重大事项;根据县防指的要求,提出渔业防台风工作的决策建议。

  (2)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省局”和“市局”)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部署和县防指发布的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全县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督促全县渔业系统按照预案展开工作,并督促、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落实。

  (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向各镇渔业防台风机构传达、通报相关情况。

  (4)根据县防指的要求,抽调工作人员进驻县防指协助做好渔业系统防台风工作。

  (5)指导和协调台风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大持;负责渔业抗灾减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2.2县局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办和应急指挥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2.2.1主要职责

  (1)负责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在台风影响期间,负责安排和落实应急值班(包括双人双岗值班)。

  (3)负责保持与省局、市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报告全县渔业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和全县渔船进港避风、进港渔船和沿海养殖渔排上人员转移避险等情况。

  (5)负责协调和掌握全县渔业系统渔业防台风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6)负责协调局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渔业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

  (7)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县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县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渔业防台风工作。

  (1)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的值班安排;负责局渔业防台风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渔业防台风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通知、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收集、报告局属事业单位部署、落实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会同县局防台风办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督查(检查、督导)的人员安排和通知;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2)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加强渔港、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督促渔船进港避风;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渔业防台风期间渔业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急处置和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应急处置与救助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做好技术检修和质量把关;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渔港中队按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监督、指导所辖镇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

  (3)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水产(繁)养殖业防台风技术服务信息;提出台风灾后水产(繁)养殖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服务方案和措施;做好台风灾后水产(繁)养殖生产技术服务、防灾减灾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水生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测报;协助开展灾后水产苗种和鱼药及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联系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局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局防台风办做好渔业防台风日常工作;负责渔业防台风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向海上作业渔船发送防台风相关信息,为遇险渔船的救助工作提供信息大持;负责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和有关情况收集汇总;负责统计、汇总、报送全县渔船进港、进港渔船和沿海养殖渔排上人员转移避险等情况;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渔港LED显示屏和“XX省海洋与渔业应急指挥决策大持系统”发送渔船防御台风信息;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局安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渔船进港避风工作;协助做好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

  (6)局机关其他科室及局属其他事业单位:参与局渔业防台风应急值班、督查检查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XX省渔业互保协会XX县办事处:负责灾后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台风过后立即开展勘验定损、受灾理赔,帮助入会参保的渔民尽快恢复生产。

  2.4县局渔业防台风指导工作组

  根据渔业防台风工作需要,县局派出若干指导工作组(以下简称“县局指导组”),赴相关镇开展渔业防台风工作指导推动。

  2.4.1人员组成

  组长:由县局副职领导和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从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

  2.4.2指导片区

  重点指导各镇的渔业防台风工作。

  视情开展各镇渔业防台风工作指导推动。

  2.4.3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开展海上渔业转移避险工作,包括渔船和涉渔乡镇船舶进港避风、船上人员和沿海养殖渔排上人员转移避险等;督促、检查开展水产养殖区养殖业者转移避险工作。

  (3)督促、检查开展渔业防台风安全隐患治理和险情排除工作。

  (4)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反馈渔业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做好情况的统计、核实、反馈。

  2.5县渔业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

  县局成立县渔业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以下简称“县应急队”),负责全县渔业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5.1人员组成

  队长: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

  副队长: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应急现场指挥工作。

  成员: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各渔港中队及各镇渔业防台风机构组成,负责抢险应急处理与救助具体工作。

  2.5.2主要职责

  (1)负责渔业防台风期间渔业安全隐患治理、险情排查和灾情救援工作。

  (2)承办县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2.6县台风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技术服务队

  成立县台风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技术服务队(以下简称“县服务队”),负责台风灾后全县渔业恢复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2.6.1人员组成

  队长:县局分管领导

  副队长:渔业与质量监督股负责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渔船管理的副大队长。

  成员:县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相关人员、渔业与质量监督股相关人员、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技术人员、各镇渔业防台风机构人员。

  2.6.2主要职责

  (1)深入灾区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养殖企业、养殖户恢复生产。

  (2)组织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做好技术检修和质量把关。

  (3)组织开展灾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测报,为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4)承办县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3.1Ⅳ级响应

  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渔业防台风Ⅳ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

  (2)县防指或省局、市局宣布启动Ⅳ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

  3.1.2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启动本应急预案。

  (2)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值班人员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3)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预警信息,并与各镇配合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通知海上作业渔船做好回港避风、渔排上人员做好撤离上岸的准备工作。

  (4)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防台风工作职责。

  3.2Ⅲ级响应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

  (2)县防指或省局、市局宣布启动Ⅲ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

  3.2.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县局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参与县防指相关工作。

  (2)县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加强值班,调整充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岗位,实行1个领导在岗带班2个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待命状态。

  (3)县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防台风紧急会商部署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根据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及时向县防指提出全县出海渔船回港避风范围、时间和渔排上人员转移范围、时间等方面的建议。

  (4)根据省局、市局或县委、县政府(县防指)的部署要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渔业防台风安全部署,可以采取通知海上渔船撤离指定海域或就近进港避风、养殖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等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5)根据县政府(县防指)的部署要求,县局领导小组派出若干指导组,分片区赶赴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乡镇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

  (6)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跟踪落实,及时掌握各镇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

  (7)县局机关各科室、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县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防台风工作职责。县局办公室做好公务用车、食堂用餐、值班人员休息安排等后勤保障;县局应急队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8)根据县防指的要求,派员进驻县防指协助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

  (9)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政府(防指)的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启动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展开工作,落细、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工作措施;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确保防御部署落实到位。

  3.3Ⅱ级响应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县。

  (2)县防指或省局、市局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

  3.3.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县局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协助县防指工作。

  (2)县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视情况加强值班力量,增加人员参加晚上值班。值班人员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县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渔业防台风紧急会商部署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对渔业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督促全县渔业系统按照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对一些薄弱环节深化督促检查。

  (4)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海上渔船返港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①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海上渔船全部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

  ②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全部撤离上岸;

  ③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船长小于12米的海洋小型渔船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

  ④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船长大于等于12米的海洋大中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

  (5)县局相关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继续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6)根据政府(防指)的要求,局领导小组派出的指导组继续在台风可能或已经影响的乡镇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渔业防抗台风工作。

  (7)值班人员加强与各镇联系,加强对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跟踪落实,及时掌握各镇渔业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掌握渔船回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8)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防台风工作职责。局办公室做好公务用车、食堂用餐、值班人员休息安排等后勤保障。

  (9)根据县防指的要求,派员进驻县防指协助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

  (10)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政府(防指)的领导和组织下,单位主要领导应到岗到位、坐镇指挥,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细、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本辖区防抗台风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11)县渔业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做好赶赴一线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应协调指挥全县渔业执法船艇做好防抗台风应急准备工作,分管执法船艇的领导及各执法船艇船长等有关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4Ⅰ级响应

  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县。

  (2)县防指或省局、市局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

  3.4.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县局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到县防指协助指挥工作。

  (2)局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全方位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局全体人员全部到岗,随时听从指挥。

  (3)县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渔业防台风紧急会商部署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对渔业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督促全县渔业系统按照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4)县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渔业防台风要求,督促指导可能或已经受台风影响的乡镇,做好防止已撤离上岸人员返船或返排工作。

  (5)县局相关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继续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6)县局指导组根据县局领导小组或县政府(县防指)的要求,继续驻点可能或已经受台风影响的乡镇,下沉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做好渔业防抗台风工作。

  (7)根据县防指的要求,派员进驻县防指协助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

  (8)县局机关各科室、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县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防台风工作职责。县局办公室做好公务用车、食堂用餐、值班人员休息安排等后勤保障。

  (9)按照上级部署和预案要求,在政府(防指)的领导和组织下,单位主要领导应到岗到位、坐镇指挥,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细、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本辖区防抗台风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10)县渔业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应按照县局领导小组或政府(防指)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应协调指挥全县渔业执法船艇在确保执法船艇和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11)县服务队应做好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服务各项工作准备。

  3.5响应级别调整或解除

  根据省局、市局和县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

  4.灾后处置

  (1)根据受灾情况,县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2)县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灾后技术服务队,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相关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局、市局和县防指。

  (3)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统计出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县局财务室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4)根据灾情,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渔业台风灾后评估报告(包括损失统计情况),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5)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6)省渔业互保协会XX县办事处应及时奔赴灾区开展渔业受灾的勘验定损和理赔工作。

  5.应急保障

  5.1资金与物资保障

  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5.2观测与预报保障

  根据省海洋预报台对台风动态的监视和发布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预测可能对我县的影响程度,并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报县防指,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大持。

  5.3通讯与信息保障

  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渔业应急指挥决策大持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渔业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5.4宣传与培训保障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渔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渔业生产尤其是渔排养殖生产和渔船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XX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5

  为落实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汛期的各项防汛工作,保障安全度汛,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莲江口农场位于松花江佳木斯段北部,距松花江北岸8公里。总人口约1.3万人,耕地面积13233公顷,相邻河流主要有格节河、法斯河、啊凌达河,流经河流有乌龙河、农场总排干,沿河耕地为重点防洪区。

  二、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汛期的汛情预报、监督检查、应急措施,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做到落实到位负责到人,努力把汛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确保国家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为促进全面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主要以预防山洪及内涝的发生为主,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抵御汛情,减轻汛情危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农场职工和群众的财产损失。

  三、预警方案

  1、执行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雨情(121气象查旬台)及时传达水情、险情,并做好记录。

  2、由各生产队负责组织夜间巡逻组,对相邻和流经河流及水库水位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汛期抢险救灾突击队,处于待命状态,发现灾情,立即出动,快速赶扑现场。

  4、出现大的汛情,首先快速出动抢险救灾突击队,快速投入抢危救灾,先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后确保线路畅通、排水畅通,保护好堤坝,确保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利用电话、对讲机、喇叭等通讯工具做好汛情报送,转移、通知,值班员负责通讯畅通。

  6、各救护组、车辆调度组、后勤供应组、安全护卫组紧随其上,各小组要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及时迅速到达。

  四、防御措施

  当发生特大灾害时,由防汛办主任通知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各基层单位负责疏散人员用手提扩音器和挨家挨户通知的方式到指定地点集合。所有人员到达后由指定人员进行登记、核查人数。在人员转移后,由专人负责逐户认真检查,确认屋内无人时在门上划“ⅹ”,证明房内无人。认真检查险区的每一个角落,确认无人时方可离开。在人员转移时,要遵循“老”、“弱”、“病”、“残”、“儿童”、妇女优先的原责。

  五、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

  场部及生产队任何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洪救灾的义务。在防汛间,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全体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突击队:14人组成,由曲松林(1XXXXXX5)负责。

  全场抢险队:共计354人,由农场防汛办统一调配。

  2、信息保障

  (1)值班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值班领导,报警要求:语言清晰,说明自己的姓名、险情发生地点。

  (2)值班领导接到险情报告,立即向防汛总指挥报告,由副总指挥立即组织各防洪小组抗洪抢险,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向佳郊防汛指挥部报告。

  (3)、如一旦发生灾情,各基层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农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随时上报水情、灾情的进展以及抢险情况,以便农场防汛指挥部及时部署、决策。

  3、运输保障

  (1)、防汛期间,运输组负责人要根据需要安排好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待命,保证运输车辆完好可用。

  (2)、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运输小组将抢险所需物资运送到险情地段,将生活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

  4、物资供应

  (1)、防洪汛期,后勤供应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供应小组准备充足的抗洪抢险物资和生活物资,并进行登记编号,摆放有序,以备用时方便。

  (2)、发生险情,供应小组根据物资登记编号,准确迅速的将物资进行发放,并协助运输组将物资装到车上,按要求准备、运输抢险物资。

  5、广播通讯

  (1)、防洪汛期,通讯组负责要组织对通讯设备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信号畅通。

  (2)、进入防汛期间,防汛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便于联络;值班员要24小时开机,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级别,传达上级各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知,做好值机记录,做好广播宣传工作。

  (3)、发生险情,及时利用广播通知人员转移、通知抢险等。

  6、医疗救护

  (1)、防洪汛期,负责人要组织救护小组备足救护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及人员。

  (2)、发生险情,救护小组组织对紧急病号及突发性意外伤害人员进行救护,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送往医院。

  7、安全保卫

  (1)、防洪汛期,负责人组织保卫小组做好抗洪物资的保卫工作,防止抗洪抢险物资被盗丢失。

  (2)、抢险工地存放物资,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3)、防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抢险现场,尤其是防止有反党反社会倾向的人员进行破坏活动。

  8、监测巡逻

  (1)、汛期,各基层值班领导负责带领巡逻小组对河流堤坝、水库检查巡逻,做好当班记录。

  (2)、进入紧急防汛期,监测小组每小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一次,汇报内容包括:防汛级别、堤坝、水库水位、设施防御状况、汛情发展趋势,应急措施准备情况等。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建立健全防汛常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发挥各自作用,明确责任,树立大局观念,树立有备无患,常备不懈的观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看护,坚持做到“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着手”的原则。

  (一)、防汛组织机构

  1、总 指 挥:许 让

  副总指挥:

  成  员:

  2、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办公地点:

  白天值班电话:

  夜间值班电话:(晚4点至早8点)

  (二)、抗洪抢险组织

  1、技术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农场生产管理部、水利监察部全体工作人员

  2、抢险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农场各生产队队长

  3、安全保卫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公安局全体人员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医院全体人员

  5、宣传教育通讯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6、后勤供应组

  组 长:

  成 员:财务部全体人员

  7、运输组

  组 长:

  成 员:农场车队全体人员

  8、清障组

  组 长:

  副组长:迟海

  成 员:闸门全体工作人员

  9、转移安置组

  组 长:

  成 员:街道办全体人员

  (三)、防汛组织机构责任

  总指挥:负责生产队防汛全面指挥、调度,调解人力、物资的使用,重大问题的决策。

  副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完成防汛日常工作,为总指挥提出合理化防汛建议。

  技术组:负责生产队防汛的技术数据的提供和记录,为总指挥提供数据保障。对生产队雨情、水情、工情的检查和观测,负责向农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报告水库雨情、水情。

  抢险组:按照总指挥的要求,负责重大工程险情的救援。负责对汛期生产队出现的一般性水毁工程和其它险工、险情进行临时排险和维护等工作。

  运输组:负责防汛所需物资的筹备和紧急抢险物资的协调供应工作。

  通讯组:记录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对生产队防洪抢险工作的指示,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系。

  后勤组:指挥各种车辆的交通运输及疏导,做好防洪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组:负责救助受伤群众和生产队职工,并协助抗洪抢险人员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七、防汛值班值宿制度

  (1)、防汛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值宿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上岗,白班人员时间早7点到下午6点,值宿人员晚6点到明天早7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发现脱岗漏岗行为要严肃处理,在岗期间要认真巡查各防洪地段。

  (2)、值班值宿人员要及时接听市防总和场领导的有关指示,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值宿人员对省水文和气象以及市气象局发布的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值宿人员对任何人、任何单位所反映的灾情要做好纪录,并及时反馈信息,不得瞒报和漏报任何有关防汛信息,遇到重大雨情、水情和灾情,要立即请示有关领导,不得延误时机。

  (5)、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发布任何防汛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值班值宿人员要提高警惕,死看死守,严肃认真的做好本职工作,每天早和晚要察看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每天早7点要对水库堤坝的水位进行观测,并做好纪录。发现水位超警戒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八、防汛奖励与惩罚制度

  对防洪防汛有功人员预以奖励,对于防汛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如突发险情时,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或因抢险措施不当,未能及时控制险情而带来被动局面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给予党纪、政纪等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养殖场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相关文章:

防汛应急预案07-23

雨季防汛应急预案08-18

小学防汛应急预案07-28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07-10

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08-24

防汛应急预案15篇08-01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07-27

防汛应急预案(精选7篇)07-23

防汛应急预案(精选20篇)07-22

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9篇)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