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06 13:18:1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

  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

  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

  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条

  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项目部领导要立即向城区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室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成立事故处理办公室,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部六,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章

  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第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项目部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

  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城区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公司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善后处置

  第十三条

  善后处置由组长负责,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恢复,检修工作。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2

  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我县防雷减灾水平,促进“平安天台”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消除雷击事故隐患,提高我县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能快速响应,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雷电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想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指挥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文新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气象、安监、公安、宣传、财政、建设、经贸、民政、卫生、交通、教育、供电、工商、旅游、林特、消防、文广、质监、通信等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指挥机构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雷电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制订全县防雷减灾的救援预案和防雷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处理制度。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气象局:依法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御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按规定落实防雷工程性措施,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县建(构)筑物及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定期检测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参加雷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安监局: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作为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监督有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动落实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与举报制度;负责雷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抢险时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协调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防雷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案件;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民爆器材仓储的防雷安全监察。

  建设局: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进行把关,查处违章施工和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遭受雷击灾害的电力设施,保证通电工作;做好各种输电设施、线路的各项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配合政府对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严重雷击隐患的企业实施断电关停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周围人员抢救、转移,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研究雷击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突击队到事故现场救治伤员,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救护保障;负责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及时修复事故现场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防雷设施的建设经费,并依法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雷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及时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民政局:负责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质监局: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防雷产品。

  经贸局:主要负责直属企业和主管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协助气象部门对商场、市场等的雷电防御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旅游局:主要负责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负责督促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规范落实教育设施的防雷措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定期组织安全检测;加强师生防雷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社会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文广新局:负责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文化文物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文物保护等单位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防雷安全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场等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里防雷产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系统:加强雷电灾害的科普宣传,传播科学防雷减灾意识;负责宣传报导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灾情及救灾工作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防御及雷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雷灾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评估和善后工作。

  四、雷电灾害事故分级

  (一)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四)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2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五、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与防御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雷电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浙政办发[2005]22号)规定实施。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或请专业人员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当有雷电发生时,特别是当雷雨云移近上空,已闻到雷声或看见闪电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断开电器、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和信号输入、输出。

  (二)停止  (三)不接听、拨打电话和手机。

  (四)不使用水龙头、淋浴器等喷淋设备。

  (五)关闭门窗,不要站在外墙窗前,切勿触摸天线、下水管、金属门窗、护拦等。

  (六)远离带电设(施)备、空旷孤立的建(构)筑物、树木等。

  六、雷电灾害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国务院、省、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雷暴预警,县人民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大雷灾事故;

  2.县人民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二)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所辖乡镇(街道)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立即向当地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的雷击事故时,本预案与《天台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雷击事故引起的火灾事故参照《火灾事故处置措施》,爆炸事故参照《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七、雷电灾害事故报告

  (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县雷防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雷防办。

  (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八、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3

  一、防灾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安全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肖泽平

  副组长:朱雨红 李 勇 韩红民 王俊秀 魏秀芳 成 员:许 芳 罗荣华 鞠 彬 薛巧凤 王建雯 刘 普

  郑小兰 徐晓生 叶翠萍 朱红山 王云琴 李国安 钱 华 陆桂斌 陈 梅 孙 清 王卫国 明星辰

  陈玉君 朱 亮 王 平 张 伟 丁 勇 各班班主任 各教研组长 各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朱雨红 成员:罗荣华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韩红民

  成员: 安全办全体成员、校医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组长: 王俊秀

  成员: 明星辰 陈玉君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 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4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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