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09-05 18:19:34 协议 我要投稿

有关股份公司的协议书汇总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股份公司的协议书汇总5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xxxxxxxxx有限公司是由、、(即甲方)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

  xxxxxxxx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xxxxxxxxx有限公司所持有15%的股份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为此,双方达成如下股权赠与协议:

  一、赠与方和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1、赠与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赠与数:%

  2、受让方(乙方):

  姓名:

  受赠5%

  姓名:

  二、乙方成为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后,负责医用导管系列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和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设备技术工作,乙方应完成所任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医用导管系列产品项目的开发成功和正常投产,并做到每年都有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投放市场。有关此事项,双方另订《劳动合同》。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以股东会决议方式通过该协议所约定的股份赠与事顶,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

  四、股权进行上述赠与后,乙方承认xxxxxxxxx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做为股东在xxxxxxx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乙方成为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后,公司的原有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五、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履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有关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订《劳动合同》约定。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于___________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又要维护项目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现授权区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甲方)与项目部(乙方)签订以下使用协议:

  一、甲方区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刻制、管理项目部印章的责任人,有权对印章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乙方需领用项目部印章时,应经甲方批准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领用。同时,应严格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使用项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结束时归还乙方备存。

  三、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经济往来事项。仅用于与业主、监理单位工程上的联系、工程技术资料、下发施工班组的通知和任务下达,对分公司和集团公司上报报告、资料、对外非经济、物资往来的工作联系。

  四、项目部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或违反印章使用规定,按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办法》和集团有关纪律规定接受处理。

  五、项目部印章押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甲方签名: 乙方(承包人)签字:

  身份证号: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 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二、 联营组织

  三、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 投资情况:

  (1) 持有公司 %股份

  (2) 持有公司 %股份

  (3) 持有公司 %股份

  四、 采用执行的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 为公司总负责人,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帐,基本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个大清帐。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商可做更改。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 、 三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3、被选举权。股东依法有被选举为董事和监理的权利。

  4、股东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的决议会。

  5、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出资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出资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一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立即抽回出资,这是由经营部人两合的性质和公司资本的法定原则所决定的。如公司成立后属发起人的股东出资后要退股的,必须要等到以积金累积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东同意,或有愿意接受其转让方可转股;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可以转让);但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公司期届满;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5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2)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3)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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