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协议书

时间:2022-07-21 10:09:29 协议 我要投稿

基金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金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金协议书

基金协议书1

  出资方(甲方):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学号:_________)

  为了支持和鼓励在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其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物质条件,依据《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协议双方就资助项目_________的研究,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并下发给乙方。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一半,甲方根据对获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以及追加的额度。

  三、甲方不可对乙方提出超出资助项目范围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四、甲方承诺为乙方的项目研究开发情报和资料保守秘密。

  五、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六、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不可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七、乙方保证创新基金只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科研开支;将研究开发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开发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得经费。

  八、乙方原则上应保证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经甲方鉴定后,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者全部失败,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由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十、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优先投资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经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利用创新基金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属院系所有。

  十二、乙方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应注明“本论文得到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十三、乙方毕业时,应向甲方提交两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能够反映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结题报告。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协议书2

  出资方(甲方):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学号:_________)

  为了支持和鼓励在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其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物质条件,依据《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协议双方就资助项目_________的研究,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并下发给乙方。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一半,甲方根据对获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以及追加的额度。

  三、甲方不可对乙方提出超出资助项目范围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四、甲方承诺为乙方的项目研究开发情报和资料保守秘密。

  五、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六、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不可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七、乙方保证创新基金只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科研开支;将研究开发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开发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得经费。

  八、乙方原则上应保证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经甲方鉴定后,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者全部失败,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由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十、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优先投资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经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利用创新基金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属院系所有。

  十二、乙方发表,出版论文着作,应注明“本论文得到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十三、乙方毕业时,应向甲方提交两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能够反映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结题报告。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批准,就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___

基金协议书4

  本合作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A协会,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和B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上述签约方在本协议中合称"双方"。

  双方同意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守:

  1、总则

  1.1、为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服务社会,关心民众,保护环境,A协会和B公司同意共同设立______公益基金("本基金")。本基金是根据A协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1.2、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范本基金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本协议双方、捐赠人和受益人之合法权益。

  1.3、本基金全称是"______公益基金"。

  2、原始基金

  2.1、本基金于设立时之原始基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由B公司捐赠。

  2.2、B公司应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日内将原始基金汇入本基金的专用工作账户。专用工作帐户由A协会专门设立,但应由双方共同监管。

  2.3、在原始基金出资额到帐后的____天之内,A协会应聘请一位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在该会计师做出验资报告后,A协会应向B公司签发一份出资证明,证明出资付讫。

  3、宗旨和公益活动

  3.1、本基金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基金致力于以下方面的公益事业:

  (1)【残障方面】;

  (2)【老龄方面】;

  (3)【教育方面】;

  A协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签署: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中国大陆共同合作发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乙方房地产项目,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基金的设立、筹资、募集和管理运作。

  1、甲方以其多年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所拥有的投资基金管理、国内国际投融资运作、金融产品策划销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依托,为甲乙双方合作发起的私募基金组建基金策划、管理运作专业团队,负责基金的策划、设立、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金融产品策划及法律事务服务。

  2、乙方依靠其从事项目投资的丰富经验及拥有的雄厚资金实力,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及种子基金,与甲方合作成功设立、运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项目、提供种子基金和基金销售募集工作,甲方负责基金的策划、协助乙方进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会召集不超过48名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业,每年按约定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资回报,即达到种子资金放大的效果。

  4、在基金存续期间,甲方依协议约定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绩效费等费用。

  第二条、基金设立与运作

  1、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即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__________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金额为准)。

  3、基金存续期限:__________年。前__________为投资期,之后为延续期,经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__________年,延续期内可申请转让。

  4、甲乙双方成立“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针对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设立发起基金,并对基金共同管理,共享盈利。

  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乙方为保证本基金的成功发起设立,共提供相当于发起基金规模________%,即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的资金作为种子基金,乙方出资种子基金______________万元,即占基金规模的________%,注入双方成立的合伙企业,作为在日后具体投资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种子基金出资,以便基金的募集、运作等工作,并以此在基金的未来收益中得到比其他合伙人更高的分成收益。

  3、甲方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证券法》、《基金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基金设立所需基金内部治理方案、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基金产品说明书、产品推介书。

  4、由甲乙双方召开基金推介会,向社会定项招募________名有限合伙人,成立“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投资乙方项目。

  5、甲乙双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职责,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本基金运作成功。

  6、乙方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人民币__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签订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打入双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共管账户,此笔款项用于注册合伙企业、投资基金的策划、筹备等基金前期运作费用的支付,甲乙双方将对此笔资金进行共管,根据基金募集发起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使用。

  7、甲乙双方认可彼此作为本基金设立的唯一合作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处理本基金募集和管理的相关事宜,一方不得跳过另一方与其推介的基金和投资者直接洽谈合作。

  第四条、费用说明

  甲乙双方针对该基金的募集、运作、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费、种子基金收益、基金绩效费。

  1、甲方收取标准为基金总额的________%基金管理费及投资绩效费。

  2、种子基金收益由乙方收取,由乙方提供的种子基金数额按投资收益比例收取。

  3、乙方使用基金资金综合成本为________%/年(具体可协商下浮)。乙方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针对乙方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以及针对本基金的策划、设计、募集、运作和管理等事宜收取的基金管理及绩效等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名单、管理技术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全面遵守本协议。

  2、甲方募资成功,乙方不得拒收本资金,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前期运作的策划、筹备费用。

  3、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一方的违约行为如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所造成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根据双方实际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金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xx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xx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xx人,有限合伙人为xx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限合伙人

  1、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2、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3、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xx%,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xx%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xx%。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xx%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xx%(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xx年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xx%/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xx%/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xx%/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xx%提取收益分成,剩余xx%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xx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xx%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x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xx个月的前xx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x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xx%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第八章: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4、收益分配权。

  5、出资转让权。

  6、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义务

  1、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

  3、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4、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由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5、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三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九章:合伙企业托管

  第四十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四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合伙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

  第四十二条、托管机构的义务

  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等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执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保管合伙企业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2、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资产管理公司核对。

  3、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

  4、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5、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6、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

  第十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三条、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xx%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xx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地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货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在xx日内通知其他全部合伙人,并在30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名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合伙企业的净资产按照该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予以退还。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并由执行合伙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与其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由退伙或被除名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人退货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尺寸份额以货币方式退还,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对其他合伙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在向其退还财产之前扣除相应的应赔偿的款项。

  第十一章:保密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五十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五十一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xx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xx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xx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xx‰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一式xx份,合伙人各持xx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xx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丙方:

  xx年x月x日

基金协议书8

  投资基金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XX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鉴于:甲方系在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乙方系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二、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五、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金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到另一交易帐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

  1.甲方与乙方签订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2.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帐户,该交易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帐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填写了由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传真认购,申购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认购,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的直销交易帐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转托管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执行转托管操作。

基金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______:______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金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1:30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3:00至15:00,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协议书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充分享受合芜蚌自主创新产业政策,针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要求,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项目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协助甲方编写所需的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帮助企业提供技术文件、报告;并协助企业办理批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甲方需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2、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与协助。主要工作为协调甲方与乙方的申请材料编制与沟通、送交项目材料、送交甲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送交甲方最终装订申报材料。

  3、甲方应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自行承担产品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检测报告、审计报告、装订等以及准备附件材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合法,否则甲方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5、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最终确认稿后,应认真审查并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的可行性与真实性,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并寄出,即表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承担具体项目的履约责任,乙方不再承担甲方独立执行项目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6、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申报计划,申报流程、时间及跟踪服务。

  2、为确保甲方顺利提供所需的资料,乙方必须在单个项目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清单。

  3、乙方按甲方的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并编制创新基金的相关资料,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甲方认可,并符合认定的相关规定。

  4、若项目申报未成功,乙方保证后续继续申报,直到申报成功为止,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提供企业相关材料和信息,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自单个项目签订之日起,不得将甲方的文件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

  四.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根据《咨询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甲方应支付乙方本项目咨询服务报酬为:参照企业获得市、省、国家等政府部门或财政资金总额的30%。此咨询服务报酬以甲方所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中项目前期费用、不可预见费和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能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服务报酬按项目资金分批到账额计算,甲方在收到政府部门的补助资金后,五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2、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本项目申报成功、服务费结清后自动失效。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基金协议书13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的精神,合作完成______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______”(项目编号:______),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双方负责人

  1、甲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_。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均须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规定,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双方共同组建技术团队进行项目研发。

  3、双方需提供各自所聘任研发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4、未经合作双方一致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

  5、研发项目报告由乙方提供,甲方给予材料。

  三、研究成果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产权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归甲方拥有,乙方完成部分归乙方拥有。具体分配如下:

  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______方为第一完成单位,______方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______方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______方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四、经费分配

  1、项目经费统一由甲方进行统筹分配。

  2、甲方拨付乙方经费总数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3、甲方拨付乙方经费方式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拨款比例分______次拨付。

  五、保密约定

  甲乙方及其有关人员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部《科技保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采取保密措施。因申请课题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与本课题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甲乙双方负有为对方技术保密的责任,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本协议服务项目涉及到的双方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经过对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包括数据、产品的技术、用途以及图片、视频资料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1、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商议,也可以请求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申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金协议书14

  XX定增三号基金

  推广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组织形式:

  存续期间:

  乙方(代理人):XX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组织形式:

  存续期间:

  第一章总则

  一、在双方业已签署的《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推广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推广代理协议》)的基础上,经双方商议决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发行、管理的: XX定增三号基金 (下统称“本基金”)。

  二、为明确上述合作内容,双方签订《XX定增三号基金推广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本协议”),作为《推广代理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内容仅针对本基金签订,是《推广代理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推广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约定与《推广代理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可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订。本协议签订后,如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的要求导致协议中任何条款违反有关规定,则该条款自动无效。双方应就该条款另行协商。协商期间,

  上述相关条款应中止履行,但该等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章费率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客户认购费:

  乙方推广代理的客户在本基金推广期乙方保有量认购费的 归乙方。

  推广期的客户认购费,在本基金成立后且甲方收到客户认购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客户管理费:

  1.当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本基金金额低于五千万时,甲方提取乙方代理销售金额的%作为管理费给乙方,在本基金成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 当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本基金金额等于或大于五千万时,甲方提取乙方代理销售金额的 %作为管理费给乙方,在本基金成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三、业绩报酬

  在本基金推广期和存续期间,对于乙方保有量部分,乙方可以按以下规则取得业绩报酬分成:

  当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本基金金额低于五千万时,乙方的分成比例为甲方所提取的与乙方保有量相对应部分业绩报酬总额的 %。

  当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本基金金额等于或大于五千万时,乙方的分成比例为甲方所提取的与乙方保有量相对应部分业绩报酬总额的 %

  乙方业绩报酬支付日,自本基金结束后,由甲方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到业绩报酬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计算乙方应得分成费用,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联行号:

  第三章 资金交收与数据传输

  一、双方定期核对销售代理费用,甲方定期向乙方支付各项约定的费用,具体支付细则按上述约定执行。

  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注册登记人的基金,其资金交收与数据传输的流程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执行。

  三、以甲方为注册登记人的基金,其资金交收与数据传输的流程如下:

  (一)认购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报送当日认购申请数据。

  (2)T日19:00后,甲方按所接收的电子数据进行交易处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将委托人的认购有效性确认结果传送给乙方。

  (4)T+2日起,乙方为认购无效的委托人办理无效认购款退回手续。

  (5)T+2日12:00前,乙方将预处理成功的委托人全额有效认购款划往甲方募集专户。

  (二)申购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报送当日参与申购申请数据。

  (2)T日19:00后,甲方按所接收的电子数据进行交易处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将委托人的参与确认结果传送给乙方。

  (4)T+2日12:00前,乙方将确认成功的委托人有效参与申购款净额划往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专户,乙方自行扣收应得的申购手续费。

  (5)T+2日起,乙方为委托人办理确认无效的参与申购款全额退回手续。

  (三)赎回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报送当日退出赎回申请数据。

  (2)T日19:00后,甲方按所接收的电子数据进行交易处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将委托人的退出成功确认结果传送给乙方。

  (4)T+3日内,资产管理人通知资产托管人办理退出赎回款划付,注册登记人收到后于当日15:00前将退出赎回款净额划付乙方指定专用账户。

  (5)乙方在收到退出赎回款项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入委托人预留的资金账户。

  (四) 甲方和代理机构应对双方之间传输的申请和确认的电子数据进行格式检查,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错误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责任方应及时更正后重新发送或采用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进行更正。

  四、甲方委托其他注册登记机构作为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应遵循本协议第三章第三条的业务规则,与注册登记机构约定资金交收与数据传输事宜。

  第四章其它规定

  一、甲、乙双方为本协议之目的相互提供的信息、以及本协议本身均属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这些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与第三方进行讨论,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二、双方本着积极、互助、互利的原则联合推进私募投资基金的销售工作,落实执行营销工作规划、方案等,以期达到良好的销售效果。

  三、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乙方则按日息万分之二的费率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因注册登记机构的原因造成未按时划款的除外)。

  四、如果因为市场情况或管理费率等相关费率发生调整,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相关费用比率和分配方式。

  五、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按照《推广代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基金协议书15

  投资合同

  合同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 年 月 日于北京市签订。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戊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统称为“原股东方”。

  鉴于:

  1. 甲方为于( )年( )月()日在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至今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 丙方、丁方、戊方为甲方现有股东,其中,丙方出资 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丁方出资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戊方出资 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 3.

  有鉴于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投资事项

  1、 乙方以其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以增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2、 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经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以 万元人民币投资,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因此,该 万元投资中, 万元作为增资款项,其余万元记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在乙方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日内,转增为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 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

  丙方出资 万元,持股 %;

  乙方出资 万元,持股%;

  丁方出资 万元,持股 %;

  戊方出资 万元,持股 %。

  4、 乙方投资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资金汇入目标公司账户之日起算。如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此投资期限可延长一年,各方应就投资期限延长事宜在原期限届满前签署书面协议。

  5、 本协议涉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甲方在乙方实际增资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其他各方配合。

  6、预期回报

  6.1、甲方年支付给乙方的预期收益不低于投资金额的%。

  6.2、第一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 月日。

  6.3、第二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权交易的方式,溢价出让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权。溢价回购股权,回购方案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投资回报与退出

  1、乙方向“ ”项目投资总计人民币 元,共计占总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后每个投资年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股东会及董事会均应决议进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额度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币)。乙方享有优先分配权,在乙方获得的分配额达到乙方投资总额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币)之前,原股东或甲方的其他股东不享有分配权。

  3、乙方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与乙方签署购买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乙方投资总额及投资总额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减去投资期间乙方已通过甲方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权转让价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甲方净利润率超过预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给乙方。

  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丙方办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条 投资收益保障

  1、为保证乙方投资收益,原股东同意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该股权质押协议应于乙方投资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一同签署,并在目标公司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共识:在乙方资金正常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承诺自年起,甲方连续两年的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甲方连续两年净资产年增长率不低于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达成上述财务指标增长率,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6款第7款溢价回购全部股份。

  3、原股东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与原股东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如原股东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则乙方有权依据股权质押实际债权。

  4、在未达到预期收益前提下,原股东同意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并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 目标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由乙方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目标公司经营、治理、财务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以下事项须召开董事会进行表决后,方可实施,且就该等事项的表决,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

  (1) 目标公司对外支付超过( )万元的款项;

  (2) 目标公司资本变动;

  (3) 目标公司业务计划或财务预决算变动;

  (4) 目标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会计政策或会计师调整;

  (6) 管理层及其待遇变动;

  (7) 目标公司对借款或担保;

  (8) 应由董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乙方享有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监督权。乙方有权随时就其指定的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查询并提出质疑,甲方应配合查询并解答疑问。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的事项,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即为侵害了乙方知情权且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投资期限,按本协议约定退出投资,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受让股权的义务。

  6、 在办理目标公司增资手续修改公司章程时,以上各方约定的委派董事监事、知情权、一票否决权、财务监督权等事项,应作为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内容。

  7、 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款由甲方和乙方设立专管账户共同进行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用于本项目的

  开发开发。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目标公司)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增资款项。

  (2) 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在募集资金上的工作进展,乙方须在三日内做出相应答复。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或配合办理所有关于增资、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现乙方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权,并就乙方质疑做出合理答复。

  (5) 甲方需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目标公司项目资料与实地情况一致。

  (6) 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配合。

  (7)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方其他重大变动,如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资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在投资前查询、核实、评估甲方企业资产、信用、账目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对目标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指定专业机构进行企业评级或资产评估。

  (3) 乙方有权制订和修改投资方案。

  (4) 乙方有权制定目标公司项目的投资建议与投资实施计划。

  (5) 乙方有权组织重点资金方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主体登记资料应为真实、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目标公司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等权利。

  (8)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投资回报。

  (9)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按本协议约定退出目标公司。

  3、 丙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权利义务

  (1)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目标公司增资、丙方股权质押、丙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

  (2)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3)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丙方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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