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

时间:2022-08-01 20:04:22 合同 我要投稿

顾问合同范本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顾问合同范本

顾问合同范本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顾问合同范本2

  (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债权债务、置业、消费、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2、 提供电话咨询热线 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 为个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个人从事的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6、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7、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8、协助您处理涉及个人的各种民事、行政、刑事纠纷,代理起诉、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9、办理私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监管私人财产。

  10、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三、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指定交的文书;

  4、当乙方律师为甲方的事务外出工作时,应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等费用。

  四、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乙方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参加甲方的重大非诉讼项目或者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行政复议等,双方单独签订协议,并视案件情况按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给予20%--50%优惠,具体由双方商定。

  七、未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对甲方违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权不予接受,并不构成违约。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则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的不再退还,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相应的法律顾问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实际工作中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月日:

顾问合同范本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聘请及期限

  1.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

  1.2聘用期半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

  2.2日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政策法规咨询、财务咨询、投融资咨询、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财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财务审核、税务工作等。

  2.3专项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资产重组顾问、兼并收购顾问、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

  第三条乙方服务方式

  3.1日常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每周一天时间在甲方办公地点开展财务顾问工作。

  3.2对于乙方在前款当天来不及完成的工作,以及其他不必要与当天完成的工作,乙方可以在甲方办公地点之外完成。

  3.3对于特别紧急、重大事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临时前往甲方公司办公地点处理。

  3.4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通过网络方式,与乙方联系财务顾问的相关工作。

  3.5乙方提供的财务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但应尽量以书面形式。

  第四条服务报酬

  4.1就乙方提供的日常顾问服务,甲方愿意每月支付一定报酬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方式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以现金形式打入乙方银行卡(乙方银行卡开户行:,卡号)

  4.2对于专项顾问服务,如果属于任务量特别大的工作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5.1甲方的义务

  5.1.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5.1.2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5.1.3乙方前往甲方办公地点工作当天,甲方应派专车负责接送。

  5.1.4甲方财务人员应主动向乙方汇报甲方财务状况,对于特殊、紧急或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必须事先向乙方咨询和请示。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勤勉地履行本合同。

  5.2.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2.3乙方应对甲方的财务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应对其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加以保密,只有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该保密义务才可解除。

  6.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双方应维护对方的合法利益,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顾问合同范本4

  甲方(用人单位):超越教育

  地址:大东区滂江街179号

  法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月至____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超越教育课程顾问一职,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履行主任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超越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2、做好排课以及学生后期维护工作(包括学生催费收费,接待家长,学生成绩意见反馈);

  3、协助机构进行家长会宣传工作;

  4、协助校长下发的其他相关工作;

  5、每天上课之前打扫好教室卫生,提前整理好教师用笔等教学辅助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给乙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品,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薪资及福利

  1、乙方的薪资由基本工资+提成+年终奖金二部分组成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0元/小时,试用期后工资为10元/小时,提成为新生第一次交费的2%;每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和提成,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2.奖金在年终进行一次性发放。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名誉。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1.工作日08:00—16:00,周六周日08:00—17:00,中午午休12:00—12:30

  2.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突发任务可以适当的自行调整工作时间。

  关于严重违背劳动纪律的解释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未经甲方许可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3、由于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而造成直接后果,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给甲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双方应该在合同失效之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关于续约与否的决定,如双方均未提出,应对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1、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机构工作的(须有劳动部门鉴定报告)。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要挟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供给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违背劳动合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九、其他

  1.本合同依法订立,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束缚力,双方必须履行。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

  4.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范本5

  聘用单位(甲方):

  应聘人(乙方):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同意将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至甲方,甲方使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 叁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不续签时,一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协商若要续签可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二、聘用期薪酬:甲方支付乙方二级建造师每年薪酬共计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验证证件及材料后,双方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年薪酬费用 元整。合同满一年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二年薪酬费用 元整。合同满贰年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三年薪酬费用 元整。并报销往返程车旅费。

  四、乙方需要准备证件:

  (1)执业资格证书;

  (2)学历文凭

  (3)身份证;

  (4)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

  (5)报考单位解聘证明

  在为乙方完成注册后,甲方留下乙方的注册证,资格证及执业印章在10日内交给乙方。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

  五、证书使用期间,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注册执业培训及继续教育事项,并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及时参加学习听课,每年与执业资格有关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车旅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六、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除此以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工程问题及连带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设计校审、签字、盖章或承接业务等具体工作时,需与乙方另行协商。

  七、聘用期内,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仅以技术顾问形式,但应积极配合甲方资质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例如资质办理部门如需当面核查乙方本人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八、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以任何原因将其注册证书注册地转注到其他单位或地区,也不得将注册证书外借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另作他用。

  九、解聘:乙方必须在合同满 叁 年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协助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提前时间比例退还甲方已付的酬金。

  十、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甲方支付的酬薪在五日内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若在办理注册的期限内,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因素,而不能完成注册的,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2、由于甲方原因(不可抗因素除外)造成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

  大学文凭、职称(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

  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伍万元整。

  3、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合同满 叁 年,才可以转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按提前时间比例退还甲方已付酬金,且赔付甲方违约金陆仟元整。

  4、甲方必须在合同满 叁 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陆仟元整。

  5、协议期满乙方要求变更注册时,如因甲方不及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乙方下一注册周期与本次注册周期未能连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两周期中断期间每自然日壹佰元的误工费。

  本协议仅限于二级建造师证书事宜,不涉及其他责任。

  十一、本协议所指证书聘用费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十二、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范本6

  甲方(聘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_____年;其后每年类推。

  第五条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工作日支付。

  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六条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5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第八条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风险提示:利益冲突约定不仅涉及避免纠纷,也关系商业诚信,值得双方提前商定。

  第十一条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______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第十四条免责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

  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网络服务销售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网络服务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

  甲、乙双方就代理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销售产品、收取费用及售后服务工作。

  (二)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及产品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生效,乙方有3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合同,见习期结束后,甲方未提出延长见习期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自动转为正式代理期。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服务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甲方按不同服务内容、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以_________币现金或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支付代理手续费时应扣除各项罚金并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费用。

  第六条

  乙方从事代理活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

  (二)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三)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和材料。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_________业务人员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履行个人代理人职责;

  (三)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损害甲方的信誉;

  (四)以诚信为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甲方业务情况和服务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甲方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甲方;

  (五)保守甲方和客户的秘密;

  (六)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和服务条款开展业务活动,遵守甲方有关的业务操作规程和财务管理要求;

  (七)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甲方对其业务的各项考核;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得代理任何其他网络公司的业务;

  第八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签发网络服务合同,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网络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

  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揽的业务,应承担责任,不得无故拒绝;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金额为_______元的保证金及经甲方确认的个人或法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下列原因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二)不符合代理条件,或丧失销售顾问资格的;

  (三)达不到考核标准,不适合从事销售顾问业务的;

  (四)违反甲方有关销售顾问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的。

  第十三条

  除见习期外,乙方请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未被支付的佣金或者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钱款、单证、销售顾问证、文件、手续、资料等),不得再以甲方销售顾问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应得佣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予以罚款或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抵押金不再退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欺诈行为或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挪用、侵占服务费或擅自涂改、伪造服务单证的,甲方除有权扣留乙方的佣金和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一年。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顾问合同范本8

  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于二〇一四年 月广东省深圳市共同签署。

  项目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投资方(简称:乙方):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居间方(简称:丙方):深圳市安奇克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使用丙方运营的天使客股权众筹平台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三方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

  甲方:指甲方及其关联方。

  乙方:指乙方及其关联方。

  合同目的:甲方因融资项目缺乏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乙方因自有闲置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的委托,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三方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以实现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目的。

  目标合同:指经丙方居间,促使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乙方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为甲方在融资项目中提供资金。

  甲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甲方、被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甲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甲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乙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乙方、被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乙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乙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第二条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

  2、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实际获取资金,视为甲乙双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乙双方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3、本次融资的顾问居间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一年的融资顾问服务期限届满,若甲方未与乙方签订协议并获得融资款项的,或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均视为融资不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 融资居间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融资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融资金额到达天使客平台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兴业银行指定账户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根据各方的指示,丙方直接扣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

  (2)此费用为税后费用,各方基于本合同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由各自自行申报处理,如由丙方最终承担税金的,甲乙双方将各对丙方给予足额补偿。

  (3)如融资金额为分批次到达的,则甲乙双方按上述标准,在每批次资金到达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融资居间服务费。

  2、甲方与乙方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乙方自行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向丙方

  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甲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甲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甲方公章。

  3、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甲方引荐乙方后,甲方摆脱丙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处获取资金的,视为甲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乙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乙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乙方公章。

  3、乙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乙方与甲方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向甲方贷出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乙方引荐甲方后,乙方摆脱丙方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乙方或关联方实际向甲方处贷出资金的,视为乙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

  2、丙方应甲乙双方委托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并为甲方与乙方就签署目标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第七条 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乙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2、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甲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3、甲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4、乙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5、丙方有权向甲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6、丙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三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协议终止后仍对三方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予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果乙方不予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如发生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6、甲乙丙三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丙丙方方

  1、如果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乙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问题,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深圳仲裁委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顾问合同范本9

  甲方:____汽车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将于20xx年6月底从甲方处离职赴加拿大发展,而甲方在短期内难以招聘到合适的雇员以替代乙方的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兼职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半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不得少于7个小时。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需乙方到厂提供技术服务,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发生往返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税前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5日支付。甲方有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支付乙方顾问工作费的同时,预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有其他税费(包括中国的和加拿大的)由乙方自行申报缴纳或承担。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包括在中国和在加拿大)办理社会保险。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2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终止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欠报酬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索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任何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追索成本。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在甲方招聘到合适的开发人员并需要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顾问合同范本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就乙方承接甲方卖场设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

  1.2工程地点:深圳华强北

  1.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华强北店卖场室内设计,面积:___平米,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1.4承包方式:包设计

  1.5设计周期:20个工作日(按签合同日算)。

  ①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平面主要空间效果图;

  ②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效果图、平面图、部份主要立面图;

  ③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施工图、效果图;设计周期自订立合同之日起算,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__元/ ㎡。

  1.6质量等级:优良

  第2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2.1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原始设计资料。

  2.2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在乙方按期提供的设计文件达到要求后,按期支付设计费用,甲方应将设计费用支付入乙方指定之银行账号。

  2.3甲方收到乙方的方案设计图后,应及时出具明确意见,甲方应出具书面认可,如甲方2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给乙方则视为设计方案通过,以便乙方进入施工图设计。

  2.4甲方须就重大设计变更(包括项目规模、实用性质、工作周期、总体方案等变更)对乙方进行书面确认。

  2.5甲方组织图纸内部会审及图纸施工交底,组织乙方参加验收,验收后及时合同包干总价___(含税___):人民币:___元整(RMB___元整),其中设计费为出具工作认可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2.6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设计费,如无正常理由,按照延期每天0.3%合同金额赔偿乙方。

  2.7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解决现场条件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或施工配合等事宜。

  2.8甲方指派女士/先生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进行现场协调、办理验收、付款、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的使用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复制、转让等任何形式将设计文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3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3.1乙方服务范围包含:平面方案图,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3.2乙方应根据甲方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乙方按双方约定进度时间进行图纸修改,甲方确认图纸并签字定稿后进行下步作业,因设计修改进度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3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概念图片、平面)通过E—mail;方案深化阶段(方案汇报、A3文本一套、PPT、光盘1份);、施工图设计(提供4套施工图、材料样板1份、光盘1份)。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施工方案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乙方对于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3.6乙方重要设计文件应先送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

  3.7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按照延期每天5%合同金额总价赔偿甲方。

  3.8 方案深化阶段,乙方须合理推荐给甲方选用各类物料及设备。乙方在交付施工图的同时,应提供材料样板(含实样、图片及参考资料)。

  3.9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解决施工中有关的设计问题及因设计不合理或现场条件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或修改,并征得甲方同意,造成工程施工日期延误或出现损失需承担全部损失责任。

  3.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3.11乙方指派先生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配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设计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1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设计服务:(见附件一)

  第4条关于工程设计价款及付款的约定

  4.1合同签订后2日内支付设计费的%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作为预付款;方案经甲方确认后2日内支付设计费的___%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施工图设计完成后2日内支付设计费的___%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设计项目施工完成后,余款___%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

  4.2合同生效后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各阶段的款项给乙方,由乙方出具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后7日内予以确认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延付;

  第5条违约责任

  5.1由于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支付对应阶段合同价的0.3%作为违约金。

  5.2由于乙方原因,设计阶段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日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5.3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4合同生效后,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30%作为违约金赔偿损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甲方支付款项。

  第6条争议

  6.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6.2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第7条其他约定

  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承接甲方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工程合同生效,工程费用中包含设计费总额,甲方支付设计款项做为初期款项支付工程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范本12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指派 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负责甲方与顾问律师的具体业务联系并处理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2、应当将其所有法律事务优先交由乙方律师办理。

  3、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交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给与适当的优惠。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武汉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 方: 乙 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范本13

  甲方:江门市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常年企业顾问。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是为甲方提供常年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三大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务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1年。

  第四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常年管理咨询顾问:

  1、协助企业制定企业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营销管理规划、企业文化规划;

  2、年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

  3、结合企业实际,提供管理咨询培训;

  4、出席企业重大会议,并发表相关建议。如董事会;

  (二)常年财务顾问:

  1、对企业的财务资源,如资产负债状况、未来的现金流量、应收帐款资源、动产资源、股权资源等进行分析,并加以合理地组合与评估;

  2、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规避来自被投资方的财务风险;

  4、对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提供专项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三)常年法律顾问: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

  2.通过解答咨询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4.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及需要,为企业员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素质;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二、工作方式

  1.乙方每周六、日到甲方企业现场进行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

  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双方到甲方或以其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开展企业顾问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其组织机构、人员、业务及其变化等情况。

  3、甲方要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事务。

  4、甲方对于交办给乙方的事情,应当为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及基础资料。

  5、乙方到甲方进行顾问服务期间,如需食宿的,甲方每日给予乙方住宿费补贴费 元,伙食补贴费 元。

  等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企业顾问服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固定时间内与甲方领导或联络人座谈一次,以便了解甲方的信息。

  4、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顾问费用

  经双方商议每年的顾问费为50%的顾问费给乙方,余下的50%在当年底支付完毕。

  第八条 因乙方在任甲方常年企业顾问期间掌握或可能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故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有意续签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本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范本14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xxx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xx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现场办公时间为xx-xx,乙方保证及时安排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每个合同年度(12个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即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人民币xx元整(¥x元)整。

  2.专项服务收费: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专项事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承诺按当地指导价的百分之xx收费。

  以下事项不构成上述专项服务的标准,应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畴:诉讼、仲裁:针对案件进行的前期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前期的法律调查(不包括尽职调查)、对策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汇入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内及履行期届满后xx个月内,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应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报告,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以及企业管理建议等书面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③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就是否继续委聘乙方担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签署新的委聘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顾问合同范本15

  甲方: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置业顾问) 地址:洪泽县仁和镇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证号码:

  邮编:223100 地址:

  电话:0517-87806006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训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置业顾问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及客户,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及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从签约开始由公司完成,置业顾问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置业顾问同意并遵守公司的规章规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销售经理和业务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业顾问从事一定区域买卖房源及客户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对置业顾问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报酬支付给置业顾问。

  3、当置业顾问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于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置业顾问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有关的一切损失。

  4、置业顾问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公司有权利终止与置业顾问签订的合同。如果以后置业顾问拥有客户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如果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或超出工作授权范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置业顾问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开除工作。

  (二)置业顾问权利和义务

  1、置业顾问应当积极按时参加有关公司组织的培训,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会议。根据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若经本公司培训成熟后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应赔偿我公司培训费。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开展中的规定。禁止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司许可的名义,按照公司授权的程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约定的标准从公司处获取报酬。置业顾问开展业务所需费用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意外损失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

  4、置业顾问故意汇报虚假房源及客户信息,或者瞒报房源及客户信息,把开发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过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照约定置业顾问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所有未结算提成,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立即辞退。

  5置业顾问个人住址、身份信息、通讯方式等有关变化应向公司及时提供。

  四、工作时间: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训工作交流时间外,置业顾问每天在售楼部工作时间因工作情况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每月五号左右,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置业顾问。

  2、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工资1500(试用期1200)+提成,提成额按照合同额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发放方式:合同签订后,确定收到客户首付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收到客户贷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余款(总提成额的10%)帮助客户办理所有手续顺利交房后一周内付清。

  六、社会保险:

  1、置业顾问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2、置业顾问所领取的劳动报酬中包含国家法律规定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业顾问违反公司原则规定;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不能有效承担客户开发工作,并不胜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业竞争侵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情况出现; 国家或者江苏房地产政策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合同业务无法开展; 公司原定业务重心转移,出现业务调整。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或置业顾问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并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开发客户工作的完成是以房产最终得以交易为标准。具体交易客户数量不同人时按销售制度约定比例提取报酬。

  2、本合同由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协商一致的内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合同法,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置业顾问)(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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