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全部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全部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名目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全部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全部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方法:员工依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名目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惜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需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图书室要仔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学生的阅读爱好,刚好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运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刚好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刚好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要给以指责教育,并责其仔细修好。
八、仔细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整齐,主动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
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心理自助,励志修养,照明设计,健康养身等各类图书。
三、开放对象:
只对本公司内部员工开放。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欲借书者,在图书登记表上填写要借的书目及编号,借书日期,签上名后可将书借走。图书归还时,由图书管理员检查是否有损坏,确认无损坏后将图书归还原位。
2、员工每次借阅书籍不得超过三本,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未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 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整理、盘点。
2、图书管理员负责详细登记图书资料登记表格。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4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漏、防霉、防蛀工作;图书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壳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读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借书须知
一、凭本人借书证借书,教师为5册,期限一个月;学生为2册,期限15天。请及时归还。
二、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借书时,请将抽出但又不打算借的书放回原处切误乱放,以免造成藏书排架混乱。
三、请爱护图书,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则按原书价赔。为了分清责任,请每次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四、若丢失图书,请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
五、工具书及精装本图书概不外借,可在本室查阅。
六、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在室内聊天、喧哗,不乱扔纸屑杂物。
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有阅读课的班级按阅读课借阅图书。
其余班级借还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
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规定
一、图书馆图书报刊是学校的财产,爱护书刊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读者应养成爱护书刊的良好习惯,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和涂划。
二、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
三、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普通单册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孤本、善本及有收藏价值的珍贵书刊,按原价或估价的5倍赔偿。
(3)成套书刊,如丢失1册,按全套价的2倍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四、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0.5元,图表画页类每页罚款2—5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价5倍罚款。
五、凡属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30元以上罚款,同时收回借书证,并通学校学生处严肃处理。
遗失、损坏图书、期刊的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制度: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肯定宁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宁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设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珍贵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育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老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刚好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需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当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惜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需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珍贵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保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觉,马上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峻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6、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7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须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运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常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育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需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刚好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惜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觉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状况严峻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别缘由不能归还者,必需在最终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珍贵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别缘由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需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刚好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找寻后已证明的确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图书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 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透光,做好防火、防晒、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能超过规定的.册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严处罚。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书刊外借制度
1、本校师生每人可领取“图书借阅证”一张,凭借阅证在学校图书馆可借阅图书2册,学生借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教师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如需要可续借一次。
2、学生因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图书资料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签字证明,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5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教师因教学、科研、学生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的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10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应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窃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
5、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还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并及时注销“图书借阅证”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6、本校教职员工因工作调动等离校时必须还清全部书刊,交还本人图书借阅证,经馆长核实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介绍信。教职员工离、退休时也应还清全部书刊,交回本人图书借阅证。
7、借书过程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
为确保学校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正常流通和广泛利用,对遗失、污损书刊资料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遗失书刊资料,属1980年以前出版的(含1980年),学校图书馆藏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10倍赔偿;没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20倍赔偿。
2、遗失书刊资料,属1981年至1985年期间出版的(含1981年、1985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5倍或10倍赔偿。
3、遗失书刊资料,属1986年至1990年期间出版的(含1986年、1990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3倍或6倍赔偿。
4、遗失书刊资料,属1991年以后出版的(含1991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的原价或2倍价格赔偿。
5、凡遗失的书刊资料系多卷书、套书中的1卷或1册,赔偿时书价应按整套书价计算,余卷(册)均属图书馆所有。此条适用于上述各条。
6、遗失1册期刊,则按该期刊全年价格赔偿,余册属图书馆所有。(如遇本校图书馆非馆藏核心刊物的,可酌情减半处理。)
7、赔偿遗失的书刊资料,可由读者购买与原书刊版本完全一致的书刊直接作赔偿。
8、污损书刊资料,没有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的,按该书刊资料价格的20%赔偿修补、装订费。
9、因污损而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不全的,则视作遗失该书刊资料处理。
10、随书刊附属的'电子读物遗失或损坏时,如电子读物属附赠性质,参照本规则第八条处理,如电子读物属付费性质,则按书刊原价赔偿,书刊归图书馆所有。
11、赔偿书刊资料,在图书馆核定价格后,由读者直接将赔偿金额交学校会计室,再将发票送图书馆备案。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图书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图书管理业务知识,负责收发、保管学校公费订阅的杂志。
2、定期向老师和学生介绍新图书资料和信息,对学生进行新闻记者的指导,积极配合课堂教学以及课外活动,为其提供有关信息等资料。
3、及时提出图书馆发展建议及新书添购建议。负责学生、教师图书的借还工作,认真做好新书登记造册、编目、排架工作。
4、负责收发教学资料,有些书籍要注意修补。
5、做好图书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湿的要求)
6、每学期结束前,师生借还图书情况以及添书册数、归书情况向校长室作一书面报告。
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设专(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室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图书都要登记造册,新购置图书由管理员对数量、金额审核、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 报销手续。
3、图书要按规定分类编号,粘贴标签,上架到位,放置有序,便于借阅和查点。
4、图书室有总目录,便于师生借阅。
5、借阅要有记载,要有图书破损、损失、赔偿处理记录。
6、对遗失、淘汰、报废的图书,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做好核销手续。
7、要做好新书介绍。指导学生读书,组织师生开展讲书活动,提高学生的鉴定、阅读能力。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
(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
(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业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离尘、防潮、防盗工作。
教师阅览室规则
1、教师阅览室对教师全天开放。
2、阅览室内严禁大声谈笑、聊天、抽烟,举手投足要讲文明。
3、室内放置桌椅、橱不得随着挪动,离室前要自觉把座椅放整齐。
4、要爱护桌橱,不得在凳、桌上搁腿等,若出现损坏情况,管理员应及时与当事人分清责任,及时上报总务处,以待酌情处理。
5、要爱护图书报刊。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若出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按学校规定处理。
6、报刊杂志阅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不得随手乱丢,否则,管理员有责任对其提出批评。
7、非阅览时间,不得随意进入本室,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事先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学生阅览室规则
1、进入阅览室必须安静,不得高声大叫,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2、不得携带私书入室,不准挟带公书出室,阅览报刊每人自取一份,不得多占。
3、坐定后不得随意调座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阅览。
4、爱护报纸杂志,不得任意损坏。如损坏,按《书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损坏的报刊仍留阅览室。
5、爱护公物,如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至少按价赔偿,多则罚款几倍。
6、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零食进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
7、阅后将书报放回原处,有序离开。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购置
第五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
第八条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员工借书分为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叁考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一条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第二十二条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二十四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七章处罚第二十五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二十六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上级论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本规定20xx年xx月xx日实行。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凡本公司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员工在调动工作或离开本公司时,应在离开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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