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规章制度1
一、范围
卫生区一:讲台周围,包括黑板,多媒体讲台内外(教室前方3小组负责,每组每周打扫两天)
卫生区二:后门周围,包括劳动工具摆放,教室外的清洁区(教室后方四小组,前三组每组每周打扫两天,最后小组星期天打扫)
卫生区三:包干区(教室中间六个小组,每组每组打扫一天)
二、打扫要求与建议
1、卫生打扫时间:a、时间:一日二次,早上7:20之前打扫完,晚上6:10之前打扫完。
2、各卫生区打扫要求和建议:
卫生区一:早读前,使用净水漂洗擦布,把擦布用力拧干净(没有滴水),对多媒体讲台内外全面清洗一次;而后每堂课前检查讲台外面,把粉笔头收集入框,粉笔灰擦洗干净;教室前方全面打扫,不留粉笔灰及纸屑,而后保持干净。黑板要及时擦干净,等待教师上课。
卫生区二:早晨全面清扫,不留任何纸屑、塑料带、饮料瓶等垃圾;而后全天保持干净,有垃圾则清理。
卫生区三:早上包干区清扫后,需派两名同学携带书本留在包干区,以监督其他班级向本班清洁区遗留垃圾,持续到八点钟。
三、扣分激励办法
1、迟打扫,未先请假者扣一分/次。
2、在上课,早、晚自习时间在教室吃东西,并将纸屑,包装物等遗留在簸箕内者扣1分/次(加罚一日教室卫生),备注:首次进行提醒及教育,可免于处罚)
3劳动委员每天随机抽时间检查个人卫生,卫生较差的`同学扣1分/次,以小组分数积累扣除。例如,两个同学卫生较差,本小组扣两分。
4、在班级或公共教室故意乱扔垃圾未捡者,第一次可进行提醒教育,第二次,扣1分(加罚一日教室卫生)。第三次加扣0.5分、共1.5分(加罚两日教室卫生),依次推类。
四、加分激励办法
1、以上无人打扫卫生时,有同学主动打扫者+1.5分
2、有好建议可向班长或劳动委员反映,+0.5分/次,经采纳再+0.5分
3、每周卫生打扫干净的小组,无任何扣分情况,+2分//次
4、参加大型活动,积极踊跃加入后勤部者,+1分/次
五、其他
1、每个月末对小组卫生进行评估,分为A/B/C三级。A级符合要求,行为出色,B级基本完成,C级尚有不足。(注,由班委,组长进行评估,裁决)
2、每月末从A级小组选出一名最优秀的小组,从C级组选出一名相对较差的小组。由最差小组对最优小组提供一定的奖励。(注:最优小组每人获得一元奖励;最差小组每人提供一元捐助,不够部分由组长多捐一元。)
3、每个月始,各小组总分数全部归为100分。
劳动规章制度2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劳动规章制度3
一、劳动教育目标
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通知》和《中学德育大纲》为依据、提出中学阶段目标.
二、劳动教育内容
中学阶段内容:主要有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劳技课实习、学工学农劳动及勤工俭学劳动。初中学生每天劳动时间分别应达30—45分钟。
三、劳动教育基本原则
实践性原则。劳动教育应以动手操作为主。要求专职教师、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要有机的结合学生所从事的劳动内容和项目,进行知识联系与渗透,做到手脑并用,以便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劳动态度,对劳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较快的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
综合性原则。根据劳动课的`综合性特点,劳动课必须按思想教育、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三个要素对学生进行素质的综合训练。
迁移性原则。劳动教育的过程,是德、智、体、美、劳互相渗透:知、情、意、行和谐发展的育人过程,因而要把学生劳动转化为劳动态度,把劳动实践转化为劳动习惯,并内化为稳定的心里品质和劳动技能,形成能力和迁移。
量力性原则。劳动教育受学生身心发展所制约,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性别和文化层次,选择学生力所能及的无毒无害、无危险的劳动内容和项目,并严格控制劳动量和劳动时间,还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因地制宜组织劳动项目,不影响教学与教育计划。
时代性原则。劳动教育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但要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本地区培养人才的需求出发,更好地体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这就要求创造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劳动教育实施途径
1、劳技课教学。要求做到课时落实、设备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
2、家庭教育中实施自我服务与家务劳动。
3、学校与社会公益劳动。
4、技能性活动课和勤工俭学。
5、工农业生产劳动。
具体实施过程需要做到“五结合”:
(1)课内外结合;
(2)校内外结合;
(3)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结合;
(4)必修课和活动课、选修课结合;
(5)日常劳动和集中劳动相结合。
五、劳动教育领导与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劳动教育领导系统,形成
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保证,有检查评估的管理制度。
2、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成合力。
3、依托社区,建立劳动教育基地。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重视劳动教育科研工作。
六、劳动教育的评估
学生个人劳动教育评估可根据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质量、劳动习惯列出考核内容,进行等级式考核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集体形式的劳动课、社区服务等可列入班级集体建设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学校劳动教育管理评估包括管理、课程设置、实践基地与设备、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
劳动教育评估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防止片面性。通过自评、小组互评与他评等方式实行民主评定。
加强中学劳技课教学开创素质教育新局面.
劳动规章制度4
目录
一、总则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三、劳务报酬
四、工作时间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六、劳动定额管理
七、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八、劳动纪律
九、奖惩
十、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工伤保险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 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建筑施工建议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留复印件。
第七条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
劳务报酬
第八条 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东莞市当年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第九条 工人的加班加点工资以每次 元;每次工作时间 小时来计算
第十条 公司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和相关临工报酬则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
1、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2、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3、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4、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7:00~11:00;下午13:30~17:30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工人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加班的;依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 劳动安全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六章 劳动定额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第二十二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七章 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修改后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文本经员工本人和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杂物;保持工地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工具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工具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九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发奖金、加薪四种。
第三十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1次予以口头警告;第2次予以书面警告;第3次予以解雇警告;第4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2、不戴入场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地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地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工地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工地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依法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1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8、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19、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20、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21、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害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劳动规章制度为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劳务部。
第三十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可以与员工先进行平等协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同时公司保留修改的权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作时间管理,严格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肃纪律,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第三条:日常考勤
(一)机关
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午时13:30-17:30。公司机关员工(领导班子除外)都需实行指纹考勤,打卡时间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时上班12:50-13:30,午时下班17:30-24:00。
(二)站场
站场实行倒班制,根据工作需要轮休,连续在岗工作满10天,可调休5天,每月26号值班表报于综合办公室与安全环境部。站场实行纸质考勤,按每日考勤实际情景填报《员工考勤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24日将本月纸质版考勤表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三)公司执行国家规定节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执行调休。因工作性质,站场员工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轮休执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为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考勤情景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
第四条:请销假管理流程
(一)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经过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流程审批,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因请假期间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对于长期旷工、擅自离岗、请假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期限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销假、续假
员工请假期满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到上班时,需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员工及正副职经理请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领导人员正职请假,须报请山西天然气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其余领导班子人员请假须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领导班子请假须报山西天然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应薪酬规定
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葬假、哺乳假、脱产学习假及其他个人因素请假等。
第五条:事假
月累计事假不超过1天(含1天)的,不影响工资发放,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日基本工资。
第六条:病假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提议病休证明作为病假凭证。
(二)严格依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薪酬标准
(1)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50%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不发放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实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本事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与单位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
(二)工伤期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一样情景确定为十二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在确定的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八条: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九条:产假等计划生育假
(一)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女职工可休产假,其中预产期前一个月,本人可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包含在规定产假期间)。女员工休产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贴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发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二)女职工流产,须由医院出具提议病休证明,依照国家及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应规定的`时常休假,并按其规定待遇执行。
(三)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男方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四)凡休以上计划生育相关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会出具意见。
第十条:探亲假
在集团系统工作满一年,服务场所及工作环境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十一条:丧葬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丧葬假,假期为5天,如路途遥远可酌情研究给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丧葬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每一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站场人员中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假与产假合并使用,产假可延长15天。
第十三条: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四条:其他个人因素请假
员工须合理安排个人事宜,如无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个人因素随意请假。因其他个人因素请假期间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请假连续超过30天(不含),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十五条:脱产学习
(一)员工自我安排脱产学习,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贴合单位发展需要,可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学习证明,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休脱产学习假。
(二)薪酬标准
(1)学习期间,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期间,依“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40%”支付学习期工资,不执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连续学习超过十二个月(二年累计学习超过十八个月),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四章:缺勤规定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迟到、早退情景,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天应发绩效工资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延误、瘫痪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等人为不可控因素造成员工迟到的,经综合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第十七条:旷工
员工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视为旷工。
(一)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发旷工当日全部工资。
(二)员工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转为待岗。
第五章:工装管理
第十八条:机关员工工作期间,要求夏季上身着白色衬衣,冬季上身着工装及白色衬衣,不可着长款(超过工装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着深色(黑、深蓝或与其相近的颜色)裙装或裤装,着深色(以黑、深棕色为主)鞋靴。
第十九条:一线员工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一经发现,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6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计划,为使广大员工做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此,必须加强劳动纪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劳动纪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事故预想与反事故演习、“双增双节”活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文职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其余工种职工着装要符合安全、劳保的要求。
3、实行挂牌上岗,上班必须登记。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即上岗,专心工作,专心操作,专心制作,专心施工,提高工时利用率;不旷工,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在岗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不在办公室(工作、施工区域)闲谈、喧哗,不妨碍他人工作,不带小孩上班。
5、财务人员所负责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记载要清楚,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完整,填写要真实不漏项,传递要及时,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所需的数据、表报、资料要准确、迅捷;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健全和反馈工作。
6 、要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工作(施工)任务时,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三、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前书面请假,准假后方能离开本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属发生急、重病和意外重大事情)不能事前请假或延长假期时,应用电话方式补办请假、延假手续。
2、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十天,全年累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二十天,事假一律不计出勤,扣发工资。
(二)工伤假
因工负伤,必须凭“工伤事故报告单”或医院工伤事故诊断书,经公司行政科审批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三)非因工伤假和病假
1、非因工负伤和病假一律要有医院证明,外诊病假要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生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如不按上述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假期的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四)婚假
结婚可持证明到公司行政科办理婚假手续,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
职工的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期三天,工资照发,往返车船、住宿费自理。
(六)产假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办理。
(七)带薪年假
年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八)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如果职工未休息,按劳动法规定给予3倍工资。
四、考勤办法
1、全体员工作息时间冬季早上10:30-下午7:00,夏季早上10:00-下午7:30,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1小时之内不到者算旷工。
2、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带小孩上班,每次扣奖金5元;干私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3、上班时间睡岗,每次扣睡岗人员20元。
4、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五、附则
1、本制度与《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法规有抵触的,按《劳动法》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与公司原有相关规定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没有涉及的,按有关规章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7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认真办公,因事或因病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代好课务。教职工请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须向校长请示。请假人同时必须报教务员,由教务员按规定调代好课务,并做好请假记载。因未报教务员处而未登记到的,均按旷课旷职论处。有关人员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迟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门卫负责记载(迟到是指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30分钟以内,早退同样是指比规定时间早30分钟以内,超出这个时间规定且没有请假的按旷工论处,中途外出以一小时以内为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次记)。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课调职,一经查实,双方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四、后勤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一半,公办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师担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为鼓励教职工严守上述规定,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在不影响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奖金100元,病假每天扣奖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种会议、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除奖金50元。当月因病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含长病假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含学龄,下同)不满10年的发放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80%;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90%。当月因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减半发放;连续事假达到一个月的人员,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
2、全学期迟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奖金20元,重大活动迟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学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奖金20元。
3、旷课、旷职的,每旷课一节(半天),扣除奖金100元;旷工一天,扣除奖金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上班时做到文明办公,不乱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规定的时间外活动。每发现一次扣30元。
5、办公室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6、上班时间接送小孩,按中途外出对待。
六、补充说明,下列情形不扣奖金:
1、有关文件规定的如
(1)婚假3天晚婚的10天;
(2)产假90天(晚育的120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
(3)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以上假期均包括中途的节假日在内)。
2、哺乳期女教工在产假后上班6个月内可每天照顾1小时。
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劳动规章制度8
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明确各方职责,防范和化解劳动纠纷,制定本规章制度。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相关规定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动关系及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关系。
制度制定程序
1、提出制度制定的建议并报告公司领导;
2.进行调研、征求各部门意见;
3.对调研结果进行研究、讨论、修改;
4.经公司领导审批并在内部发布实施。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
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职工入职与离职管理规定
范围:适用于新员工入职、员工离职与解除或终止合同。目的:规范新员工入职流程,明确离职与合同解除、终止程序与标准。
内容:
(1)新员工入职的资格条件与手续;
(2)新员工岗位工资、薪酬结构等规定;
(3)员工离职与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程序与标准;
(4)员工辞职的程序与标准;
(5)员工被解聘的程序与标准等。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各部门经理。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监督和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法律责任。
2.用工合同管理规定
范围:适用于公司新签合同和续签合同、合同变更及解除、用工期满、员工自动离职等。
目的:规范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程序与标准。
内容:
(1)合同签订的程序与标准;
(2)合同变更的程序与标准;
(3)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标准;
(4)合同期满与续签协议的程序与标准;
(5)员工自动离职的.程序与标准。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各部门经理。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监督和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法律责任。
3.工资福利管理规定
范围:涉及公司所有职工的工资待遇、薪酬考核和福利待遇等。
目的:规范薪酬发放程序、考核方法,明确福利待遇标准与管理。
内容:
(1)薪酬考核的程序与标准;
(2)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与管理;
(3)加班工资的支付规定;
(4)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5)工资调整的程序与标准等。
责任主体: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各部门经理。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监督和执行。
责任追究: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法律责任。
4.劳动纠纷处理规定
范围:团体纠纷、个人纠纷、集体合同纠纷等。目的:明确定义纠纷的类型及处理程序,防范和化解劳动纠纷。
内容:
(1)劳动纠纷的类型及处理程序;
(2)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义务;
(3)妥善处理纠纷的必要性;
(4)协商解决纠纷的程序和规定;
(5)仲裁处理纠纷的程序和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工会组织。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监督和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法律责任。
总则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应当按照制度制定程序进行,并依据企业经营需要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完善,进一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劳动规章制度9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要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检查衣作是否干净整洁得体大方,头发是否梳理)。
2、打卡后开始上班,上班时要先检查机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记录下来让上一班的同处理。上一班的员工要处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处理的问题做好交班记录,让技术好的同事或交给技术主管处理。
3、检查完机子后检查所看区域卫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要让其处理,否则有权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处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员工则要处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员工确实无误签字后才可以下班离岗。
4、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做好记录,写在交班本上,便于以后查询。
5、网管在自己不忙的情况下要帮服务员做卫生和服务工作。服务员和网吧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时及时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务,若未完成要做好记录,交与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单人完成的任务,那么自己明天接着处理。
7、下班时写好交班记录,让下一班的同事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场的台面清洁,包括台面、键盘、鼠标、显示器并要按标准摆放。桌椅和显示器屏幕要一个星期全部清洁一次。
9、中班工作人员主要是巡场,并保持台面、地面的清洁。洗手间和楼梯道要2小时打扫一次,有明显污渍时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盗问题,多巡场,负责把全场地面打扫一遍,打扫时注意把椅子移出来,打扫完再放回去。
1、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 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 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餐饮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餐饮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 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 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 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餐饮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 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 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 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 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 内部餐饮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 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 餐饮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 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 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 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劳动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制定的内容是详尽的,方便劳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问题,而且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约束力。通过上述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劳动规章制度11
第一节 职工招用
第1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 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 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18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 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23条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 劳动纪律
第24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7:00,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规章制度12
一、学校劳技器材是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专用设备,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帐入柜,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劳技器材存放环境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潮措施。
三、劳技器材按规定要求使用,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器材完好的使用状态,对使用220V交流电的设备,要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四、要爱护劳技器材,因违章使用损坏器材设备,应按章赔偿。
五、劳技器材应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公司信念
1、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作风诚实。
3、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4、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5、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7、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2、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4、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5、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1、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6、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节工资福利
1、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2、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3、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4、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5、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四节社会保险
1、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携带危险物品入超市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7)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元以上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劳动规章制度14
1. 基本政策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2. 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新入职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2 张; 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3. 试用期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 聘用的终止 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 个工作日) 提交书面通知。 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 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 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
6. 离职手续 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7. 个人资料 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8. 业绩考评 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据。员工福利
9.社会保险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工作规范
1. 行为准则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 工作态度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3. 工作纪律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 ,应严格遵照执行;
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 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2. 考勤办法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 分钟,视 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3. 请假程序和办法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 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劳动规章制度15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晋煤劳发【20xx】1499号文件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2条人事调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人员时,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劳资科核定的合理编制内时,提交矿劳资科审定。
第3条工作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劳资科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严格执行师带徒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第4条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劳资科领取职工调动审批表,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到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经主管矿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劳资科办理调动手续。
第5条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劳资科申请,经矿长或矿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整顿劳动组织,核定定编定员后,现有人员大于或小于定员人数的。 (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决定,必须调动的。
第6条职工矿内跨单位借调,需经矿长同意,并到劳资科办理借调手续。
第7条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8条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培训,按时到报到上班。第9条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
第10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将职工介绍到劳资科,严格执行五个统一。
第三节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11条每年年初要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生产任务,编制(修订)全矿职工定编定员方案。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
第12条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职工的年龄及体质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第13条定编定员方案,由劳资科牵头、生产调度室、技术科配合,共同编制。
第14条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矿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15条各单位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内部优化组合。优化组合的原则是既保持生产、经营队伍的精干又兼顾矿上生产情况。对在原单位工作确有困难的老弱病残职工(只包括劳合工),可报劳资科协调安置。但对个别纪律松弛、技能差、懒惰成性的人员,予以辞退,并报办公室除名;
第16条劳动用工计划经矿长或矿长办公会议同意,劳资科即按计划招收(录用)或辞退职工。
第17条对招收录用的劳合工或录用的临时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进矿后先到矿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第18条对新招收(录用)的劳动力,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三个月,地面工作的为半年。
第19条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体质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材料到劳资科,劳资科即予以辞退。
第20条为加强全矿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矿上将对科队负责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并承担50%的医疗费。
第21条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劳资科统一管理。
第22条职工除名其与矿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劳资科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第23条职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劳资科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第24条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合工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矿上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第25条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26条劳合工合同到期时,可根据本人技术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劳资科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第27条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
第四节考勤管理制度
第28条各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必须安排职工休息或轮休五天。要按照矿上规定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职工工作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第29条考勤表要逐人逐天填写,做到准确无误,书写工整,符号清楚。旷工、请假等情况都要用符号填写清楚,不得省略、空缺。
第30条考勤表禁止随意涂改。
第31条每月终结,要完善考勤表的各项内容。把职工的出勤情况逐人汇总出来,把请假条等审批手续按考勤表上职工姓名顺序附在考勤表背后,装订整齐。考勤员本人签字后经科队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32条每天依据考勤把工资表造好后,考勤表要随工资表一并送交劳资科备案。
第五节请假管理制度
第33条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
第34条请假原则上本人在事前写请假条,经科队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按期享受假期。
第35条因某些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来不及或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经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36条请假的一般程序是:本人写请假条,经本科、队负责人审批,到劳资科换取请假证明,把请假证明交给考勤员。
第37条请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假,工人由本科、队负责人审批,单位副职由本单位正职审批后经主管矿长签字,正职由矿长审批,假期需三天以上时,按上述程序审批后,还需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第38条请假的事由或请假时间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准假。骗取假期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原请假条予以作废,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39条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离岗期间按旷工论处。
第40条请假手续不全者,假期超过部分(所超的天数)按旷工论处。
第41条实际享受假期超过批准假期的,末续假者按旷工论处。
第42条请假的种类病假、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等。
第43条各种假的请法及假期规定
1、病假
职工患病(负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时,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方可请病假。病情(或伤势)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定点医院的诊断书、住院建议书,方可请病假。病假假期无统一规定。
2、工伤假
职工因工受伤需请工伤假时,必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本单位负责人填字并到安监站填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安监站长签字后送劳资科。
3、事假
假期无规定,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此规定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探亲假
(1)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因父母亲和配偶都不在一起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等三个条件。已婚职工虽同父母一地居住,但其配偶居住别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给探亲假。夫妇双方都是职工,且子女在一地居住,配偶在另一地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第六节工资管理制度
第44条无论是矿上进行总分配还是对下属单位或各单位内部分配,都要坚持向苦、脏、累、险、难及技术岗位倾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劳分配、奖多罚少、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通过量化考核、合理分配,形成岗变薪变、薪随效变、薪随绩变的科学积极的分配机制。
第45条工资表的审核,工资结算单等,对照核算、复查。
第46条有关工资的支付办法
1、工伤工资
(1)职工因公受伤后手续办理齐全按规定治疗者,应在治疗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到安全监察部签字后享受工伤工资,在休息期间按月支付基本工资(工休假除外),否则不予支付。
(2)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的工伤工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职工工伤期间因伤情须要人员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岗位工资按当月日历天数做资,绩效工资按机关人员绩效工资由劳资科统一做资。
2、探亲假工资
职工在探亲假期间按制度工作日作资、当月有出勤并请探亲假的作资天数不得超过21天。
第47条效益工资管理;各队的效益必须严格实行计件考核,多劳多得,各队队长的效益工资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80%,副队长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60%,材料员按人均效益工资的70%控制,文书效益工资按机关平均数做资,质量验收员效益工资按技术科的工作人员控制,各队的电钳工不得超过本队职工平均数的120%,每年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封顶工资标准(队干绩效工资=)。
第七节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48条劳资科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结合矿上的实际。根据工作环境、岗位、工种的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劳保用品应本着安全、适用、合时的原则配发。
第49条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50条劳保用品必须按配发标准的规定,购置合格产品。
第51条劳保用品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配发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不得任意提前或托延发放期限。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
第52条个人劳保用品发放起始时间,按职工进矿参加工作劳资科签发调令之日计起。
第53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的计算,以上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之日算起,到规定期满,即为新一轮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
第54条劳保用品的配发原则上应随岗位、工种的变动而做相应调整。具体办法是:职工矿内调动,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劳保用品配发的品种、期限不同,原则上应到上次劳保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再配发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确因新岗位工作所需、经本人申请,劳资科审批同意后,在本人调到新岗位后即可发给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
第55条职工一个月内请事假时间超过半月的,当月不发给劳保用品。
第56条职工非因公负伤休息治疗期间,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
第57条职工旷工的,当月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
第58条对全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专门造册登记。
第59条职工非因工负伤,属意外伤害的,病休时间原则上按病假对待:属打架斗殴致伤的,休息期限间接旷工论处。
第60条职工因工负伤,本人所在单位要及时从劳资科领取《工伤事故认定表》(一式四份),填写后送安监站、同时安监站要迅速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第61条职工工伤医疗终结后,按《工伤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八节保险管理制度
第62条保险的种类:工伤保险。
第63条职工必需及时按规定填报各种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第64条认真如实收集劳动合同制职工收入台帐,本矿在册职工人数,做到与劳资报表一致。
第65条劳资科负责向职工解释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解释职工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疑惑。
第九节特殊岗位工种的管理
第66条为了加强矿内特殊工种管理,认真贯彻>,确保矿井安全和产,使我矿特殊岗位工种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67条煤矿特殊工种指:电工、爆破工(火工产品、购、运、管)、瓦斯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掘进机司机、探水工、监测监控工。
第68条今后凡从事以上十三种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XX省煤炭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69条凡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未经矿上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换工种。
第70条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检查发现未持证上岗者罚款500元。
第71条各队对培训后的持证人员要加强管理。督促其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凡培训持证上岗后对本工种业务生疏,基本常识欠缺者,要进行待岗培训(期间不发工资)。
第十节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制度
第72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73条凡在本矿从事生产和建设活动的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4条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对煤矿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矿属各科队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总责。
第75条在矿劳资科的领导下,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
第76条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安全培训计划必须保证完成。
第77条对直接从事煤矿工作,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下井参观学习的人员,也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
第78条培训对象具体指:
一、新进矿的工人;
二、特殊工种(瓦斯检查工、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探水工、监测监控工)的工人;
三、普通工种(除特殊工种以外的其它工种)的工人;
四、科队长、班组长;
五、由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六、从事井下工作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复训的工人;
七、“三违”人员。
第79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一、新进矿工人7天;
二、从事井下工作的工人每隔一年进行复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每月复训时间不少于2天,并考试。
三、“三违”人员按安监站通报中的规定进行0-12个月不等的培训。
第80条新进矿工人学习本矿概况、新工人入井须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矿山救护、创伤急救基本知识、《煤矿安全生产十禁令》、《三个规定》有关劳动法规、有关劳动者权利与义务问题、矿纪矿规与职业道德。同时学习矿井基本概况,有关综采、综掘、开拓、运输、通灭、选装、爆破、瓦检、灾害防治、劳动力组织知识,学习机电设备(重点为皮带、刮板、绞车、采煤机、综掘机、通风机、)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知识。
第81条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及每隔三年进行复训的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有关规定,进行矿山安全法制教育。也要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与本工种有关的`规定,了解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注意事项,掌握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同时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抢救、自救和互救;还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
第82条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除了学习第十条规定的全部知识外还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征兆、预防措施与处理方法以及安全系统工程的管理知识。
第83条“三违”人员的培训除学习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知识外,重点要进行矿纪矿规、职业道德及爱矿意识教育,同时要列举大量的与其违章事故相近或相似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培训办法及过程管理
第84条紧密贴近矿情,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原则,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进行培训。
第85条采用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搞好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可聘请矿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授课,也可邀请设备厂家、科研院校的专家进行新型设备的专题培训,作新技术、新工艺的学术报告。各基层单位也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
第86条完善教学手段,改进培训方法。可采用课堂教学、实物教学、电化教学、现场实践教学或模拟现场教学、以师带徒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法,以期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第87条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第88条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登记注册,并进行资格审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不能参加特殊工种培训。
第89条学员必须遵纪守规,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尊敬老师,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旷课,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财产。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睡觉,不准打手机,不准看报纸杂志,不准干其它与培训无关的事。文明礼貌,保持教室内外整洁卫生,讲究社会公德。
第90条学员必须按照培训的时间安排,按时按班次参加培训,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考勤。
第91条专、兼职教师都必须按照培训时间提前准备教案,按时授课。培训教师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正确对待学员,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因才施教。
第92条职工培训中心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考试卷一律整理备案,作为职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及事故备查的依据。
第十一节奖惩
第93条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三天之内由培训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学员原单位或劳资科审批,同时取消参加本期培训班资格,下期重新培训。学员因病请假,需持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94条凡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每天罚款20-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罚款50-200元,并不准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下浮1-2岗次半年执行。新进矿的工人安全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合格者延期10天再培训,考试仍不合格者直接予以辞退。
第95条新进矿人员和“三违”人员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两次,旷课一次者,培训期限延长10天。
第96条矿属有关单位若不能经常组织和督促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完不成矿上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岗位工应知应会能力欠缺的,对相应的单位或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罚。
第97条对职工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力度大,岗位工应知应会知识了解全面的单位或负责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98条培训期间表现极差的学员除给以经济处罚外还向全矿通报批评,如果是新工人、农协工、临时工或“三违”人员直接予以辞退。
第99条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向全矿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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