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按照卫生部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合理的项目工作台帐资料,以全面反映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不断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X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归档管理目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目录(乡镇)
第一卷组织管理
1、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网络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年度计划(背景分析、目标、指标、措施)、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测算
3、乡镇行政区划分布图、人口及基础资料统计
4、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工负责一览表(责任科室、责任人)
5、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6、乡镇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7、考核、奖惩记录(通知、标准、原始记录、总结评价)
8、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活动记录
9、乡村医生例会及其它会议资料(签到、记录、小结、照片)
10、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资料(签到、记录、教材、小结、照片)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指导记录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记录(含督导结果整改记录)
13、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发放表
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小结、全年总结(有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今后打算)
15、上级相关文件
16、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类报表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物质登记本(含固定资产、消耗性物质使用记录)
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记录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分工
第二卷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卷
1、乡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领导组织、网络。
2、健康档案管理相关制度
3、健康档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背景分析、目标、指标、具体措施)
4、辖区内各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进度表(电子健康档案及动态管理)
5、居民健康体检年度计划
6、居民健康体检表
7、居民健康体检阳性者登记表
8、居民健康体检情况分析(内容包含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制订和实施的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
9、全年总结(有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今后打算)
10、居民健康物资使用记录
11、居民健康资金使用记录
12、居民健康体检指导、督导记录(含整改方案)
第三卷健康教育
1、乡镇健康教育领导组织、网络。
2、健康教育相关制度
3、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背景分析、目标、指标、具体措施)
4、乡(镇)健康宣传栏基本情况一览表
5、健康宣传栏更换记录表
6、健康宣传栏更换内容存根(照片或宣传底稿)
7、乡镇卫生院广播或VCD播放记录
8、每季度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统计表
9、每季度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原始记录
10、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考核记录
11、健康教育处方
12、健康教育讲座底稿、会议通知、签到、照片等
13、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和工作记录
14、卫生日宣传活动资料(小结和照片)
15、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咨询活动计划、记录(包含指导、建议)、总结、健康咨询活动现场照片
16、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调查表
17、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总结评价(取得成绩、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统计表)
18、健康教育指导、督导记录(含整改方案)
19、健康教育总结(有取得成绩、存在问题、今后打算)
20、宣传资料目录和领发登记簿21、健康教育硬件配备登记台帐
22、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统计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卷、预防接种
1、免疫规划工作计划(背景分析、目标、指标、具体措施)
2、免疫规划相关制度(其中包括新生儿主动搜索制度、免疫接种制度)
3、授予规范化接种门诊文件,接种点设置情况4、接种人员情况
5、0—6岁儿童分年龄段统计报
6、预防接种通知单及预防性接种原始记录7、每月新生儿出生报表
8、新生儿登记簿、未种原因记录9、计免门诊常规接种月报表
10、乙肝查漏补种的相关材料及报表
11、副反应月报表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个案调查表、电话报告记录
12、流动儿童季度报表13、一次性注射器销毁流程
14、一次性注射器使用、毁型、销毁记录
15、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项目填写齐全,监护人签字)
16、冷链设备基本情况一览表(冰箱、冷藏箱、冰排、温度计等)
17、生物制品进、销、存帐(和接种报表数据是否相符)
18、紫外线消毒记录、冷链测温记录(冷藏、冷冻每天测温两次)、维修保养记录
19、“4.25计划免疫活动日”宣传资料(计划、记录、宣传材料、小结、照片)
20、预防接种全年总结(有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今后打算)
21、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包括AFP)报告登记情况
22、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调查处理登记本和计免相关传染病的应急接种登记表
23、流动人口登记情况及接种情况统计表24、免疫规划年报资料
25、强化服苗的宣传培训资料、相关文件、原始登记表和报表26、麻疹强化免疫的.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材料、小结、原始登记表、报表和总结
27、每月一次的儿童预防接种率入户调查(调查登记表、统计表和小结)
28、人口资料簿、流动人口登记簿
29、指导、督导记录(含结果整改方案)
30、预防接种物资使用情况
31、每月开展工作和资金使用统计
第五卷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年度工作计划
2、月工作计划
3、新生儿家庭访视资料、新生儿满月管理资料、婴幼儿健康管理资料、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资料。
4、例会培训记录(要求包括县(市)、乡镇两级例会和培训的内容;培训要有计划、小结、试卷等资料)
5、体弱儿专案(个案)管理登记表
6、托幼机构概况
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年报表
8、小儿生长发育监测统计
9、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有关资料
10、7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月报表
11、乡镇出生婴儿一览表(按月统计)(与计免共用)
12、上级指导、督导记录(含整改方案)
13、对村卫生室指导记录
14、儿童体检情况统计表
15、儿童健康问题登记表、处理情况汇总表
16、儿童口腔保健、儿童视力保健(筛查)、儿童中医保健登记表、统计表等原始登记、记录
17、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包括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及上报个案备份留存;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及漏报原因分析)
18、年终儿童体格发育评价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19、年终儿童贫血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20、年终儿童视力检查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21、年终儿童口腔保健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22、全年工作总结
23、满意度调查表
24、0—6岁儿童管理物资使用情况
25、每月开展工作和资金使用统计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
①校园公共卫生由学校德育室组织统一安排划分卫生责任区,由责任班级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使用班级、班组自行负责打扫。
②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必须在早会(早操)前和下午上课前打扫干净。每周全校大扫除一次。班主任要做好具体分工,按照一人一岗职责要求具体指导打扫卫生工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不让学生做或有安全的保护措施(如橱窗、风扇、高处卫生等)。打扫卫生期间,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注意节水、注意保持已经打扫完的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不乱倒水、不乱丢垃圾、倒垃圾时不将垃圾掉在途中、要将垃圾倒在垃圾池内。
③室内卫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桌椅、工具、讲台排列整齐,门窗干净。卫生区要求无纸屑、杂物。
④公共卫生责任区实行“课间卫生督察”制度。课间时间各班均须派卫生督察员到本班卫生责任区进行督察,劝导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
⑤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刻、乱画,要将自己的垃圾装进自带的垃圾袋,养成“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的良好习惯。
⑥值日行政每天组织值日教师和学生每天不定时检查室内外卫生二次,当天傍晚公布检查情况,第二天集会向全校反馈,并纳入“创建文明班级”和四项评比重要内容。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3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 ,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5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三)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3。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6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购买制度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2、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3、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票,等证明文件。
4、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2)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制度
1、严格把好验收关,不收“三无”产品,对质量不好、质次价高的公共用品、用具应拒绝验收。
2、入库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验收时,必须对实物进行验质、点数或过砰,详细检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与原始凭证(或进货发货票)记载相符。
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入库单,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入库公共用品、用具数量与发货票不符,应在入库单上注明,并及时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货单位补偿,或填制损耗(或亏耗)通知单,办理入账手续。
4、从固定供货单位购买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经过采购人、验收人、管理人员签章,即可生效。
5、从集市贸易市场购买或个体商贩定期送上门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除上述手续外,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三章”审核制度。
(3)公共用品用具储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4)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规章制度7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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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半年工作总结08-19
规章制度管理09-07
管理规章制度06-06
后勤管理规章制度11-20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10-13
班级管理的规章制度10-03
门卫管理规章制度10-06
店员管理规章制度11-26
食堂管理规章制度11-18
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