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集团公司创建“三化一型”大企业集团为目标,以全面提升执行力、提高效率和效益为出发点,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运用科学适
当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把“精、细、实、严”落实到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不断提高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要求:以“精”为目标,以“细”为手段,用1-2年时间,把精细化理念贯彻到运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以“精细化的规划,精细化的分析,精细化的控制,精细化的操作,精细化的核算”,实现企业管理从机会型到战略型、从经验型到科学型、从定性到量化、从静态到动态、从外延式到内涵式、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分公司发展思路明晰化、组织体系科学化、绩效考核全面化,使员工执行力、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二、活动内容
(一)精细化管理
实施精细化管理,是针对分公司当前管理现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以抓好关键环节、重点细节为着力点,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1、精细化管理的核心理念、突破口和基本方法
精细化管理的核心理念:精、准、细、严。精是做精、做好,精益求精;准是准确、准时,信息与决策准确无误;细是操作细化、管理细化,重视细节;严是严格执行制度标准和程序规定,严格控制偏差。
精细化管理的突破口:完善制度与规范流程、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即通过精细化管理,使岗位责任、流程、制度执行到位。
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细化、量化、实证化、流程化、标准化、协同化。
2、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制定并细化落实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6月底前,完成分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编制工作,并报集团公司;10月底前,根据集团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分公司的发展规划,对有关任务目标进行细化、落实。
二是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修订,细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程序。4月底前,将现有制度汇编以及修订方案报送集团公司;6月底前,将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并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审核后,在分公司内网公布。
三是细分业务流程,细化产品与服务标准。要全面梳理、细化、再造业务流程,明确管理层级之间、前后工序之间的界面与权限,处理好业务之间的接口。根据实际,将集团公司制定的标准体系落实到管理和员工操作中去,确保执行到位。
四是以贯标为抓手,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据自身实际,努力建立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sa8000社会责任体系。在生产、办公等现场积极推广“6s”管理、流程再造、可视化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方法。通过人的规范化、事的流程化、物的规格化,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保障安全,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提高员工素养和企业形象,规划方案《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五是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抓好服务与生产过程中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体现管理水平。要把“五精四细”的要求落实到管理与生产的每个环节,积极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精华,掌握管理企业的精髓,打造精品和品牌,精通管理的方法、工具和渠道,业务流程之间要做到协同精密;要细分职责岗位、细化任务目标、细化制度流程,培育精益求精的企业文化。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管理理念,全面细化业务流操作规范,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实现提升司乘人员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的目标。提出1-2条体现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六是加强业务流程与管理环节的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办公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统计分析、财务管理、设备管理、业绩考核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要加大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创新活动
创新活动要以精细化管理为基储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建立创新型企业。
1、理念创新。加强在发展理念、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创新,加强引导和鼓励。20xx年要总结出1-2条有实效的创新观念。
2、管理创新。针对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从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加强发展战略、三项制度改革、管理架构、绩效考核等领域的创新力度。同时,要加强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创新工作,关注细节的改进,把创新工作渗透到每个管理环节和生产工序。20xx年,要选择1-2个创新课题,要见实效,出成果。
3、科技创新。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加大在管理手段、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创新,推广与开发相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充分利用网站、内部信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好经验、好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2、查找问题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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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阶段。要全面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精细化管理方案,明确精细化管理的重点、方式方法和步骤等;要确定创新课题方向、题目、内容概要和时间安排等。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
3、活动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和创新工作,把活动贯穿到日常管理与经营中去。活动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上下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交流会,分析情况,交流经验,及时改进。
4、总结考核阶段。12月份,对“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要形成相应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科研课题、创新成果、信息化系统等成果。分公司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5、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要按照精益求精、持续改进的要求,对活动形成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信息系统、科研课题等成果进行巩固和深化,使活动常态化,把精细化与创新精神作为分公司的价值观,提升到企业文化的范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发动、组织、监督和考核等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并明确一个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活动。
2、加强学习培训。要以精细化管理和创新为重点,通过外部学习和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相关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制定培训考核标准,强化培训效果;积极组织员工学习精细化管理的知识,调查研究创新的内容、方式和途径。
3、加强监督考核,务实求效。制定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考核方案,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单位考核结果挂钩。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我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测工作承担单位
镇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全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监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检测监管工作;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和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具体承担全镇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种植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生猪养殖场和镇食品公司屠宰场的畜禽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和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全镇各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应建立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室(点),负责对入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二、检测对象、品种和范围
1、对全镇范围内生产基地上市前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检测品种以叶菜类蔬菜为主,适当抽取豆类、根茎类、瓜果类及其他品种。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等。
2、对全镇范围内生猪的例行抽检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含非法养殖场)及镇食品公司屠宰场。
三、检测的任务和要求
(一)生猪的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外调的生猪必须是供莞基地的'生猪,每日进行抽样工作,并按任务要求均匀分配每日检测数量。生猪药物残留检测实行天天检、车车检、批批检。生猪药物残留检测样本数为(试纸法检测):
盐酸克伦特罗:屠宰场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莱克多巴胺:屠宰场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检结果的报送
生猪速测结果应在次日上午10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农检所。同时,化验员应将结果及时向兽医站(副)站长汇报,并出示化验结果报告书。
对检测结果合格的,由兽医站(副)站长会同食品公司当班的负责人,对被抽检的该批次生猪准以屠宰。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准屠宰,同时兽医站(副)站长应迅速将抽检不合格猪只的数量、来源产地、生猪商贩名单向农林水办汇报。
农林水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农林水办工作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到屠宰场现场处理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
3、检测不合格的生猪来源的追查
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应核查耳标号码、检疫合格证明的号码及发证单位、签发检疫证的检疫员姓名、畜主(生猪商贩)的姓名,向畜主(生猪商贩)询问生猪购入来源,并将这些资料报告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对来自本镇的生猪,由农林水办会同兽医站并实施跟踪检查,待复检合格方允许出栏。
对来自本市其他镇区或外市的生猪,由兽医站向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报告,交由市兽监所做出处理。
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的处理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应予以无害化处理,不准屠宰、销售,也不准让畜主自行拉走,确保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不流入市场。对抽检不合格的同群猪(来自同一个养殖场)也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前,应提醒畜主可提出对同群猪进行全面检测的请求,但有关费用由畜主承担;检测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检测不合格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在农林水办和兽医站人员监督下,由畜主自行进行,也可由畜主委托兽医站代为处理,但畜主应签立书面委托处理书。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处理又不同意委托处理时,由农林水办和兽医站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官方取样程序取样后,交由市兽医饲料监察所对猪只进行强行无害化处理。
(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任务:
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检测数量,确保本地生产蔬菜的安全;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经营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检力度,杜绝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场,走入餐桌;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酒楼(昌明、天天渔村、怡香阁、怡香食府等),以及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办的饭堂所购买的蔬菜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应将结果抄送被抽检单位的主管部门。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任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数每单位每月不少于250个,全年不少于3000个。
2、工作职责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样品要发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药情况,对生产者进行宣传教育,并监督整改。
负责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者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及监督,确保不出现因食用残留农药蔬菜中毒事件。
检测结果要及时存档,按时报送检测报表。
每月一次到全镇范围内销售农药的农药店检查,如有发现销售违禁农药、假冒农药、过期农药,马上通知镇农林水办及有关部门处理。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农药残留检测室(点)的工作职责:
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应自行销毁,该单位负责人要马上将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货主(或种植者)的姓名、来源地、数量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3、检测结果的报送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每日将检测结果通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上报市农检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联机检测的,检测结果实时上传;使用PR3000、酶标仪等仪器进行检测的,应在当天下午15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市农检所。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检测室应在每天上午12时前,将当天的检测结果传真或电邮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办公室。
4、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来源的追查及处理
本镇大田检测含有禁用农药的蔬菜、水果,必须进行销毁处理;对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要发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实施跟踪检查。
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各检测单位应当场予以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同时各检测单位要追问货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并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镇兽医站(副)站长将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报告农林水办。产地属本镇的,由农林水办会同镇农产品检测组按第一款处理,产地属本镇以外地区的,由农林水办报告市农业局,交由市农业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抽样程序和检测标准严格开展检测工作,抽样地点及品种应具代表性,采样地点、采样时间应相对固定,采样品种及数量应相对稳定。
2、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否则其产品视同不合格产品处理。
3、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应逐步推行使用酶标仪等检测容量大、准确度更高的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效能。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各类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按规定做好仪器检定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实施方案 篇3
一、实施原则和产权界定
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指一户家庭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
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和“用户自愿”原则,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对不愿意申请改造的用户,仍按原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表在建筑物外集中安装的供水设施产权以水表为 界,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后。水表在每层楼梯间或管道井内集中安装,供水设施产权以表前支线管道距建筑物散水坡1。5米为分界点,表前(或分界点前)供水设施产权归属供水经营者,维修保养由供水经营者负责(计量水表强制检定按《计量法》和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表后(或分界点后)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维护保养由用户负责。注册水表产权属供水经营者。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对象是七层(含七层)以下的成套居民住宅;七层以上的成套居民住宅及地势较高的住宅。必须报供水企业审批,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同意安装二次供水设备,供水企业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可停止供水,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
(二)对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装。要求安装安全、美观,不妨碍住户通行等正常活动。
(三)根据户型、结构等实际情况。同一单元或一幢楼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形式改装。
(四)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鼓励采用具有先进性、技术成熟、多种形式的新型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对400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100户以下的可根据用户意愿选用IC卡智能水表或机械表。
(五)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用合适的'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有选择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七)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同步取消屋顶水箱。
(八)小区内公共消防必须安装消防水表。消防水表所发生的水量,除用于消防灭火之外,水费由小区所有居民或单元居民共同分摊。
三、组织实施
(一)供水企业成立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黄冈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规划和细则。并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工作的进展情况、贸易结算计量水表的选用和安装工作的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供水企业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
(三)新建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要求进行设计。所需费用按实际计入住宅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将分户给水管道和室外水表位纳入设计审查内容,以便落实“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供水管理方式。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和私自施工的供水企业可以不予供水。
(四)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所发生“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对已建住宅要求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造的住户。集体向供水企业提出安装申请。供水企业受理安装申请后,按实地勘察、设计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进行,所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
(六)居民成套住宅户内供水设施的更新和改造。
(七)对个别确实无法实施改造的住宅。签订《供用水合同》
(八)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及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到道路施工、占用绿地。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恢复原状;绿化如有损坏,由城市供水企业按原品种补种。
(九)已纳入旧城改造三年内计划的以及违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实施“一户一表”供水企业有权不予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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