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实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对特困群众的民生保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在保障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的基础上,实施20xx年“就业、就医、就学”春风行动计划。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保岗位、促就业的基本功能,扎实推进“稳定一批岗位、新增一批岗位、购买一批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大就业容量、稳定员工队伍,重点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的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一)稳定一批岗位。对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1、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恢复有望的;
2、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没有批量裁员的;
3、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4、用工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具体补助标准为:对用工规模在50-100人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用工规模在100-200人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5万元;对用工规模在200人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企业财务报表(20xx年度、20xx年9月起至申报上月)、不裁员承诺书、稳定就业岗位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及稳定就业岗位数量、人员花名册后,由所在地就业办组织劳动保障、财政、经委等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发放。
(二)新增一批岗位。对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1、企业努力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2、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3、新增就业岗位安置人员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年及一年以上。
具体补助标准为:当年新增劳动用工并签订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证、20xx年新增就业岗位人员花名册,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相关凭证后,由所在地就业办组织劳动保障、财政、经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批准发放。
(三)购买一批岗位。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购买公益性岗位1000个,重点解决城镇“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下达指标、一次性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方式,将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确保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新增就业困难人员1000人实现就业。
享受该项政策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是当年新增的;
2、新增就业岗位安置人员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年及一年以上;
3、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具体补助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市直(含黄山风景区)及屯溪区150元/人月;其他区县级补助126元/人月。其中:20%从各级再就业资金中列支,10%由各级财政安排。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证、20xx年新增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相关凭证后,由所在地就业办组织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批准发放。
(四)经费稳定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补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区县不足的,市里给予补助。
(五)工作落实:该项工作由市就业办牵头,劳动保障、财政、经委等部门指定专人,在接到企业申请之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就医工作
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在享受新农合和城市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困难家庭对象再予以一次性就医补助。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且医疗费用年支出3-5万元的,按每人3000元补助;年支出5万元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补助。住院医疗费用以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和医疗费用票据为审核审批依据。
(二)补助办法: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凡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已享受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额的城乡困难群众,由个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县民政部门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批,通过打卡发放。审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经费来源。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本按5.5:4.5分担。就医补贴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设立专户。此项就医补助不得与已实施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相冲抵或替代。
三、进一步做好就学工作
凡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习且家庭生活困难、学习认真刻苦的学生(重点是城乡特困家庭学生),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班级评议、学校推荐及公示,并经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批准,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补助名额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相关区县和市直学校。补助款由相关学校造册,经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下拨学校,由受补助学生签领。
四、办理期限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自企业(用人单位)、个人申报之日起至20xx年底。
五、加强对“三就”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履行职能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三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三就”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机制,对享受各项补贴政策到人、到企业(单位)的名单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挪用、截留、造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各级劳动保障、民政、教育、财政、经委部门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要明确各项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和办理时限。实行政务公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本地“三就”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享受补助的单位名称、享受补助人数、具体补助数额等)。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三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缴所有补贴资金;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玩忽职守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实施方案 篇2
遵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遵县卫计通〔20xx〕127号
关于印发《遵义县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医院、中医院、各镇(乡)卫生院及防治疟疾血片检测点:
现将《遵义县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遵义县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5月8日
遵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xx年5月8日印发 遵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遵义县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贵州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根据《贵州省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疟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县疟疾防治综合情况,特制订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1、提高疟疾监测质量,完善疟疾疫情报告系统,加强疟疾诊治能力,确保消疟阶段目标的完成。
2、按照《贵州省疟疾诊断实验室规范》做好疟疾诊断实验室操作。
3、按照《贵州省疟疾疫情管理与处置技术规范(20xx)年版》做好疫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4、按照《贵州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xx年版)》和《遵义市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做好评估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完善相关资料。
二、执行时间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疟疾血片监测任务
20xx年度1895张发热病人血检任务在南白、龙坑、三合、乌江、尚稽、团溪、龙坪、鸭溪、枫香、泮水、松林、山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完成(见附表)。完成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监测点要保质保量提前完成检测任务:
遵义县20xx年发热病人血检任务分解表
2、病例处置及疫点处置
对所有网报病例进行处置,疟疾病例的规范治疗率达到100%,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3日内完成疟疾病例个案调查并录入专报系统(http://1.202.129.170:88/js/)。负责辖区内所有的疫点处置,1周内完成疫点处置并录入专报系统。
3、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各疟疾防治单位发现疫情后立即以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与现场处置,在24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7天内完成进程报告;14天内完成结案报告(间日疟病例14天内完成首次治疗的进程报告,次年休止期根治服药后完成结案报告)。
(2)报告内容:疟疾疫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初步诊断、可能的感染地点(是否为本地病例?如为输入病例,应说明感染地点)、已采取的措施以及血片、滤纸血和抗凝血采样情况、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联系方式。
进程报告:内容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处置进程、疫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分析、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结案报告:在疫情结案后按照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原则和要求,对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完成结案报告的撰写和上报。
4、血片镜检要求
血片的制作、染色和镜检质量三项指标的合格率达90%,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县中医院镜检的开展比例要达到100%。镇(乡)卫生院镜检开展比例达到90%.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报病例的.血片复核,并至少抽10%发热病人血片复核。各级血片要求至少保存一年,以备上级的验收复核,阳性血片永久保存。
5、网报病例标本的采集
根据《贵州省疟疾网报病例标本采集和上报要求》,每例病例均需采集血片、滤纸血和抗凝集血3种检测标本。疾控中心对报送血片要进行复核以及评分登记。
四、休根治疗
1、疾控中心在休根季节前认真做好本地的休根方案,做好摸底调查,统计休根人数,并及时将方案于20xx年3月15日前上报市级疾控中心地病科。
2、休根对象:20xx年、20xx年两年的网报间日疟病例以及未分型病例全部列为休根对象,对失访病例做好情况说明。对于发病率在﹤1%的自然村寨,实施病家人群休根;发病率在1%-2%的自然村寨,实施病家以及病周人群休根;对于发病率高于2%的自然村寨,实施全民休根。
3、休根时间:休根工作时间定于20xx年3月至4月期间完成,并于5月15日前上报休根总结到市级疾控中心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病防治科。
五、疟疾宣传、培训和督导
疾控中心按照疟疾宣传活动日的要求,开展“4.26疟疾防治日”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和图片。
加强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县级和镇(乡)级疟防人员、临床医生及镜检人员相关培训比例达95%。
疾控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督导,对服药病人要专人开展服药指导,并收集服药督导记录。
六、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实施方案 篇3
一、充分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公路是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性基础设施。近年来,我乡紧紧抓住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整治和硬化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着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养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未硬化的农村公路,由于排水设施不畅通,受到雨水冲刷,损毁路面路基,得不到及时养护,影响了农村公路正常使用和群众安全出行。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健全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执行上级农村公路有关要求规定;负责全乡村道的管理养护计划、资金筹集、监督检查、路政管理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养护机构,落实养护人员,具体负责提出村道养护管理建议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定期巡查路况,及时报告并处理塌方、水毁等农村公路损坏情况,及时制止各种损害村道的行为,保护路产路权。要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原则上按每村至少配备1名养护员,负责日常巡查、报告情况、组织维修等工作。
三、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内容和要求
(一)管理养护范围。各村的主要干道公路(村道)、组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同时协助县公路局做好途经我乡的县道、乡道管理养护工作。
(二)管理养护工作内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分为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养护工程主要包括大中修工程、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方面。日常养护主要包括沥青(砼)路面损坏整治,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桥梁加固及定期检测,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道路抢修,路政管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三)管理养护工作要求。路面平整无坑槽,无杂物,无隆起,雨季无积水,无破损;路基完整无缺口、无坑洼、无冲沟,路肩顺适、整洁无杂草;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桥涵损坏及时修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一般隐患主动自行排除,重大隐患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特别是汛期要加强巡查并及时抢修和恢复损毁公路。要保护好设立的标志,清晰醒目无污秽。养护路段建立公示牌,路产路权未受到侵害。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从公路过沟外缘起,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村道不少于五米、三米。
四、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制
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适当奖补、保障畅通”的总体要求,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建立权责明确、以群众投劳为主、政府适当投入为辅的分级管护和多渠道资金筹措体系,逐步形成符合各村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一)分级管理养护机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日常养护和集中养护。重点是春夏季巡查恢复、秋冬季疏通普修。一是各村应经常性做好村道的小修及日常养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员,鼓励农村公路以投劳投资、义务养护或轮流养护等“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养护。二是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编制年度养护计划,组织实施村道大修工程。
(二)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一是乡政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养护资金;二是乡政府统筹安排其他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三是各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有效引导、尊重民意、村民自愿等方式筹集养护资金;四是鼓励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等社会捐助方式筹集养护资金。
(三)资金管理机制。养护资金管理实行“有养奖补,不养不补”的原则,各村公路养护奖补资金由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一是养护资金按照规定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二是凡政府下拨的季节性村道养护管理资金,必须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验收审核后,才予以拨付,不得突破资金分配量;三是凡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维修的工程,各村先据实申报预算,经乡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按金额实施,若未申请或超支产生的遗留问题,自行处理解决;四是管理养护资金运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上级的检查及审计监督。五资金拨付按照村级公路养护管理量化评定得分情况予以拨付,低于60分的,养护资金全扣,由乡统筹安排,高于60分的,养护资金按照得分比例予以拨付。
(四)监督考核机制。我乡农村公路里程长、路况差,管理养护任务重,各村要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每月巡查、季度检查总结,并及时推广经验,年终根据管理养护要求,进行考核,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文明考核。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管理养护工作
随着我乡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去年全乡的大部分村道进行了有效整治,以及以后硬化路里程的增多,各村要做好经常性管理养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程,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做好标识标牌警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做到乡有示范路、村有示范点(段),逐步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要建立起一套管理有效管养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管好养好农村公路,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XX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xx〕291号)要求,市工商局决定于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集中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查无”办法为契机,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蔓延,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红盾卫士”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健康、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结合黑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清剿火患”战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等工作开展专项行动。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阶段(7月上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整治措施,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要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将无照经营录入动态监管系统。
(二)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检查,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整治中,除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外,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积极提请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或部门间的联合行动。
(三)总结阶段(10月上、中旬)。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查无”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摸底排查,确定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认真研究整治措施,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落实信息报送。各工商所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总结(含《“八闽红盾出击-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材料形式,分别于7月12日前和10月16日前报市场科,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实施方案 篇5
一、目的与意义
当前,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是新时期农业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农民科技示范户,作为农民中的先进科技典型,一方面,他们掌握了大量的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同时他们对周围农户又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农民研修计划,就是由政府出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民到科技示范户(科技研修基地)进行劳动学习和技能培训,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互带的作用,为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建立涵盖我市各类主导产业的农民研修基地50个,使1000名农民通过研修掌握一门切实可行的致富本领,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农民科技研修组织管理体系,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批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科技示范户、农民科技协会等均可成为**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本地区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申报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应具备的条件:1.是本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的典型;2.所从事的产业(专业)具有明显的技术特征和经济效益;3.所开发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生产场地和培训服务网络;4.基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帮助农民致富上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分期分批培训农民科技研修人员根据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的实际条件和能力,每年提出全市可供研修的专业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农民科技研修人员,由县区组织申报、分配和落实。申请参加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强烈的致富愿望;2.具有一定的科技文化素质;3.具有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勤奋精神;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
(三)定期开展农民科技研修交流活动市、县两级科技部门负责总结选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民科技致富典型。每年对选拔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由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参观、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四)建立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服务网络。以**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为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单位)和研修人员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凡命名的**市农民研修基地和参加研修计划的农民经审核后均可成为**市农业科技信息网会员,享受会员各项服务。
四、实施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确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及研修人员均本着自愿的原则。
(二)引导的原则:政府科技部门将采取一定的具体措施鼓励建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支持农民参与研修。
(三)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是一项长远性工作,先示范性起步,逐步总结完善。
(四)统一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确定统一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研修计划,既要使参加研修的农民学到致富本领,同时又要使承担研修任务的基地得以发展,实现共同致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沈阳市农民科技研修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市科技局局长副组长:**市科技局副局长成员:**市科技局处长区科技局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农村处。
(二)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纳入全市科技计划管理。对农民科技研修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修基地或农民科技研修人员,将以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三)市科技局每年依据研修需求和基地状况,确立年度研修专业和基地名录,并公开选拔研修人员。在基地、研修农民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协商签订研修合同后,研修项目方可正式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四)研修计划在实施中,以县、区(市)为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项目和人才为切入点组织实施。(五)对研修基地用工的区域范围、用工数量及用工时间等,计划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客户服务的关系,灵活组织实施。
附:
1、**批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推荐名单
2、**民科技研修计划研修人员申请表
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xx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
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
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完善政府统计体系,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苏统规〔20xx〕1号)及《市服务业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完善政府统计体系,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力争20xx年全部重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同时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单位”。
二、创建内容
(一)统计机构和人员。各部门有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设立统计机构或岗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综合统计职能;在岗专职统计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健全覆盖全系统、全行业的'统计工作网络,并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二)统计调查。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新的统计调查活动,应制定新建统计调查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部门新建统计调查项目所取得的统计资料,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抄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三)统计资料。各部门统计机构和人员要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上报、发布的统计资料与基层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和完善统计资料发布工作。
(四)统计信息化建设。各部门要根据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配置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传输设备,不断推进部门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并加强与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数据信息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制定全市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规范化验收办法,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成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7月-20xx年xx月)
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验收办法(市统计局另行制定下发),通过建章立制、自查自纠等形式,全面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市、县统计局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全市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在次年召开的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达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二)严格验收标准。各地、各部门在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工作中,要对照考核标准要求,做到建设制度看规定、贯彻执行看文件、落实情况看记录,防止验收走过场。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与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相结合,以确保本地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 篇8
为加快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农村交通通行安全条件,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省政府办公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137号)有关部署和《福建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xx-20xx年实施“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20xx年,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建制村通客车公路安保工程,通过对事故多发点隐患整治完善提升已实施安保工程路段,全面提升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
二、实施目标
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4800公里,其中,县道1200公里,乡村道3600公里。具体年度目标为:
(一)20xx年: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590公里,其中,县道790公里,乡村道800公里,完成8个未通客车建制村公路安保工程,县道安保工程实施率从33%提升至78%。
(二)20xx年: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750公里,县道安保工程实施率达100%。
(三)20xx年: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460公里,完成剩余的已通客车建制村公路安保工程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整治。
三、实施内容
(一)在急弯、陡坡及事故多发路段加设警告或视线诱导标志和路面标线;(二)在视距不良的回头弯、急弯等危险路段加设凸面反光镜;(三)在长下坡危险路段和支路口加设减速设施;(四)在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险要路段加设路侧安全护栏或钢筋砼防撞墙;(五)在沿线村庄、平面交叉等设置指路标志等;(六)路基宽3.5米的通行路段强化安保设施设置;(七)视距不良的急弯,改善线形,拓宽道路,增加视距。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全面及时排查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部门按照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参与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
(二)科学制定计划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部门根据分年度实施目标,按“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县道后乡村道”原则,制定“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具体实施计划,分步开展事故多发点安全隐患整治。暂时无法整治的危险路段应先行增设固定式警告、指示等标志。
(三)严格实施标准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设置应达到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DB35/T740-20xx)要求,优先实施《福建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指南(试行)》一类指标路段,并分步完善达到交通部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xx)、《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
(四)规范建设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县为主体”管理机制实施,由我局总体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部门分别为本辖区群养、专养道路安保工程的监管责任单位,公路管养单位为安保工程的建设主体,具体负责安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及日后运营养护工作。
鼓励以县为单位,实行“代建制”,将项目统一委托有经验和实力的单位承担建设主体,以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
2、科学设计,严格审批。“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设计应由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公路设计从业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加强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选择工程措施。安保工程设计需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或公路)、农机等部门审查后,按道路管养性质,分别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部门审批,并报市交通运输局核备。审批内容应明确工程的起迄点、实施里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工程造价等。经批复的安保工程,其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不得随意变更,若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3、加强监督,严格验收。安保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所在地交通、公路主管负责安保项目的质量监督,市交通质监站负责技术指导。各县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应健全“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质量管控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好关键工序、关键部位、主要材料关,重点加大临水临崖、护栏、防撞墙等的质量安全管控,质量不达标的及时整改。安保工程完工后,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或公路)、农机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联合验收。对已验收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由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抽查核验。省、市抽验中如有发现报批工程量和实际建设项目不符,并造成全市省补资金被扣的,市交通运输局将相应扣回被扣省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各地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将“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列入县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农机等部门沟通协作,做好联合排查、方案审定、验收等工作衔接,加强工作组织,合力推进实施。
(二)资金保障和资金管理。
1、市级补助
(1)补助范围:20xx-20xx年实施“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通建制村以上道路。
(2)补助标准:乡村道5000元/公里,县道10000元/公里
2、资金来源
20xx-20xx年省级下达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分成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再另行安排和分配。
3、资金管理
(1)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由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省级补助资金拨付按照省厅管理规定执行。
市级资金:安保工程设计批复完成后,先行拨付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经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市级补助资金。
安保工程资金除省市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乡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2)安保工程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弄虚作假的,由南平市交通运输局收回省级、市级补助资金。
(三)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将“年千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纳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并实行奖惩制度。
(四)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省厅已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指导规范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我局将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示范路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做法和经验。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安全、通畅的农村交通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可能,实现长效发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应严格按技术规范落实安保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并逐步建立新改建路段运营前安全通行条件专项评估机制;二是结合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对已实施安保工程路段进行完善提升,逐步按技术标准设齐、设全安保设施;三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加强安保设施日常管养和维修,维护良好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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