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时间:2026-01-29 22:18:00 方案 我要投稿

督查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督查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督查方案

督查方案1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各经营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县运管所决定组织运管干部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暗访督查。

  一、时间及任务

  20xx年5月26日至6月25日,为期30天,期间对全县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暗访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体人员和时间临时确定。

  二、组织领导

  县运管所成立暗访督查组。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农村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行车情况,暗访营运驾驶员的.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1)

  2、督查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检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2)

  3、督查城乡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报有关情况(包括客运车辆发班记录、加油记录、实际经营线路与核定班线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体里程数)(暗访表格见附表3)。

  4、督查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护、买卖竣工出厂合格证(二保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5、督查车辆检测站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买卖车辆检测报告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6、督查驾校学员学时计时打卡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教练员无教练资格证从事培训工作现象、是否存在乱设培训教学点(不在核定场地练车)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5)。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中应注意证据采集工作,必要时可用手机拍照。暗访结束之后,请相关驾乘人员(站务人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名确认。

  2、督查人员在开展暗访工作期间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人身、财务安全,各暗访人员乘车时应带头主动系好安全带。暗访工作内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长报告。每次暗访结束后,应向所长电话报平安。

  五、后勤保障

  暗访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按实际支出给予报销。夜间、节假日的加班费及手机通讯费,不另行考虑。

督查方案2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

  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督查一科

  科长:成员: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督查二科

  科长:成员: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督查三科

  科长:成员: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督查四科

  科长:成员: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转来的批办件、查办件。

  (三)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办公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决定的事项,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实事项目。

  (四)区委、区政府领导临时确定的批办、交办事项。

  五、督查办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督查办人员可以列席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并尽可能全面地阅读各级文件,以便准确地掌握领导意图和有关政策;

  2、督查办可以根据需要及时到有关单位检查了解决策的落实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督促按有关规定办理;

  3、对多次催办仍未办结和不宜由其他单位办理的有关事项,督查办有权直接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督查办可以将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直接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保证领导及时掌握决策的落实情况;

  5、督查办可以通过《督查专报》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六、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

  1、督查立项。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由督查一科对近阶段督查的事项拿出初步方案,报主任批准后立项督查;特殊事项也可由主任直接立项安排督查。

  2、督查实施。督查一、二、三科按照工作要求,每天在规定时限内,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并负责对本科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督查四科。

  3、汇总通报。督查四科对督查一、二、三科汇总的督查材料及时编发上报并形成《督查专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报告,通过《宿城在线》向全区通报。

  4、立卷归档。各督查科对督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二)工作例会

  1、督查办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督查工作重点。

  2、各个督查科每天上午8:30召开会议,研究当天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每天下午5:00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找出存在不足,确定下一步改进措施。

  3、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部署督查工作。

  (三)信息报送

  1、面上情况自报

  面上情况自报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采取日报、周报、月报方法定时上报。各单位每天上午11:30前报送当天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观摩点进展情况。每周六上午11:30前报送本周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稳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周“三线”、“二线”工作计划。每月28日上午11:30前报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月工作计划。区直单位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日报、周报、月报表,由协作组牵头单位上报,其他工作由各单位自行上报。

  2、重点情况自报。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重要项目进展情况及需区委、区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的有关问题。

  为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提倡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或以软盘报送信息。各单位所有报表、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过时不报,或报送材料不规范,视为工作无进展,并予以通报。

  (四)督查方式

  1、重点督查

  督查组将结合各单位上报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每天选择部分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2、专项督查

  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单位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

  3、随机督查

  按照急事急查、特事特查的原则,对领导交办事项随时组织督查。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1、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办理私事。

  2、在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得长时间接待私人来客或处理个人问题,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

  3、要节约使用电话、传真,尽量减少电话使用时间和次数,不准占用办公室电话闲聊,影响公务通讯。

  4、下班前,要整理好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并锁好门窗,关闭电脑,切断电源,保证安全。

  5、督查必须本着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督查,严禁只说好话不说缺点,掩盖问题做老好人。

  6、督查人员不得接受督查对象所送的钱物、宴请及其他利益。

  7、督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十条原则办事,对督查中拟通报的问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相关人员泄露。

  (二)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机关办公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清理室内卫生,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2、对无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或缺席3次以上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优秀评选。

  3、需要外出从事公务的,事前应主动说明,以便做好工作的协调对接。

  4、正常情况下,督查办至少保持一人在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全部离开办公室的,须报知主任。

  5、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工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主动向批假领导销假。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要向科长请假,半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科长外出要向主任请假,并向本科人员说明去向。凡请假的,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络员管理制度

  1、各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确定专人为督查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络员为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本单位的督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2、联络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的,必须报督查办同意。

  3、联络员要随时主动与在外招商引资的同志联系,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4、凡因督查工作不到位,对本单位情况了解不深不透,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弄虚作假、胡编乱造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联络员及其他责任人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5、联络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如发现一次联系不通现象,要告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两次联系不通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次联系不通的,取消其联络员资格,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四)车辆管理规定

  1、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所有用车明确专人负责,原则上用车需提前半天申请,根据需要统一协调派车。工作完成后,要主动告知派车人,车辆驾驶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用车人不得随意拖延用车时间。

  2、车辆加油由专人统一安排,在外出途中确需加油的,返回后应及时登记,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3、履行车辆维修手续。驾驶员应精心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整洁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车辆需要修理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说明需要修理的内容以及所需的经费,经主任批准后和督查办工作人员一起到政府定点维修单位修理。

  4、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没有停车场的饭店、宾馆门前;不准将公车停放到桑拿、洗浴中心等娱乐休闲场所;不准在非工作期间擅自将公车开出或开回家停放。

  5、驾驶员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六条禁令”实施细则》处理,并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审批由专人专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经费开支要先计划,后开支,实行开支申报制度。凡购置物品均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填写“购买物品报批单”,报请主任审批后执行。

  3、凡购置物品,经办人必须二人以上。

  4、票据报销时,将主任签字的“购买物品报批单”作为票据报销的附件,经办人于购置票据上签字后,上报给主任签核,然后报会计核算中心报销。

  5、加强现金管理,原则上不予借支公款;如因出差或其它原因确需借款的,一律由主任审批,并要按时归还。

  6、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督查方案3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xx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质量有保障”。学院决定开展本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督导检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评估科,由张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协调具体工作。

  二、线上教学督导时间和和范围

  20xx年3月2日开始,疫情防控期间本学期任课教师按照原定教学计划上课时间,利用各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均列入督导范围。

  三、线上教学督导内容

  (一)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各系部是否按照要求确定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按教务处规定时间上报;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课程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上报内容是否符合学校线上教学要求。

  (二)线上课程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选用线上教学平台推荐的本专业对应课程;如无对应课程,任课教师是否自己录制课程或网络直播课程;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在线课程教学计划表、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参考资料(电子版)及在线课程授课进度表等。

  (三)线上教学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是否创建课程、班级,并将相关教学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表上课时间,是否组织学生签到,是否通过提问、讨论等多种形式督促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过程;各系上课班级是否认真记录教学日志。

  (四)线上教学效果反馈

  任课教师是否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教学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五)其它

  执行线上课程教学方案期间,任课教师教学平台如有变动,需要向系部提交课程教学情况变动申请,经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正式开学后,要求任课教师对所授线上课程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该课程期末总成绩。

  四、线上教学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

  1.系部自查

  各系部要全面了解掌握教学单位各门课程在线教学开展情况,要落实教学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课程的'协调、督导和材料汇总工作,全力支持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全力支持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开展线上教学督导,保证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落实到位。

  2.学院抽查

  线上教学期间,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成员应依据各系部提供的线上教学课程教学平台、QQ群、微信群、腾讯会议等工具,抽查进入任课教师线上班级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督导。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系部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相关人员调整改进,保证在线教学质量。

  (二)督导工作材料要求

  1.任课教师要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探索适合教授课程特点的线上教学模式,自觉接受教学督导,高质量完成线上教学任务。要求各任课教师3月7日前完成电子版在线授课计划表和在线授课进度表,以上文件需要以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命名。各系部教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附件1的汇总,3月9日将汇总文件夹(以系部命名)压缩后,发送到邮箱xx。

  2.学生要积极参与到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活动中,各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配合任课教师管理好线上教学课堂,指派班级学生专人填写线上教学日制,保证课堂出勤率。在线教学日制要求各系每周一8:00前将前一周班级教学日制汇总以系部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邮箱xx。

  3.各督导组要按要求做好线上督导情况的记录,要求将每次督导情况直接向系部负责人反馈,并将一周督导情况于每周日20点前把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报送到邮箱xx。各系部负责人要及时对线上教学督导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研讨解决。

督查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贯彻落实8月9日全省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网络视频会议和8月10日“全市校园及周边隐患综合治理三防建设任务分配方案”协调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新举措,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9月2日,由县府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教育、卫生、工商、文化、药监等部门组成若干学校安全联合督查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查方法

  各督查小组要通过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学校安全工作台账等形式,对我县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责任的分解和落实情况;

  (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四)校园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学校“三防”建设落实和使用情况;

  (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七)学校食堂、饮用水整治情况;

  (八)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管理情况;

  (九)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管理情况。

  五、人员安排及分组情况:

  xxx

  六、督查要求

  (一)认真全面,不留死角。督查组人员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落实检查责任,认真全面有效地开展检查活动,不走马观花,不留死角。

  (二)远近结合,即查即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认真登记,形成材料。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登记,形成材料。

督查方案5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方案6

  为促进全地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全地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力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地区维稳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地区行署决定对全地区各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自20xx年2月21日至28日。具体出发时间各小组自定。

  (二)范围。11县及部分重点乡镇。

  二、督查内容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县贯彻落实区地两级维稳指挥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1.是否成立了专项行动组织机构;2.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3.否层层落实了责任;4.否制定了具体行动措施。

  (二)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1.单位内保工作;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3.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寺庙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三合一”、群租房、老城区、农牧区等场所,开展火患清理专项整治情况;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降雪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照公安机关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强化排险工作落实情况和上路执法检查情况;5.当前区外已出现炒作大昭寺局部火灾相关舆情管控情况;6.涉宗领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寺庙文物古建筑防火、宗教活动现场防拥挤踩踏事故措施落实情况;7.各级各类学校假期间用电用火等工作部署情况;8.医疗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9.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特备是各加油气站、水电站等重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9.“双集中”供养场所、物资储备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0.个体工商户用火、用电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情况;11.各驻村工作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12.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锅炉等特种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13.电力安全情况,特别是电力线路运行情况;14.停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5.气象部门气象监测预警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车辆安排

  (一)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负责对巴青县、索县、比如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安监局、地委宣传部、地区旅发委、地区安监局。

  (二)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负责对那曲县、安多县、嘉黎县、聂荣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公安处、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地区住建局、地区公安处。

  (三)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负责对班戈县、申扎县、尼玛县、双湖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农牧局、地区交运局、地区质监局、地区农牧局。

  车辆安排: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派车;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派车;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派车。

  四、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关注细节、检查督促等重点环节,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体制机制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务求实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问题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委办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情节严重,不接受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督导检查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切实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不包庇、不袒护,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请各督导组将督导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以简报或专报形式上报;3月1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专题报告上报至地区安委办,地区安委办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全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方案7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一个举世瞩目的全球性问题,“只有一个地球”“拯救大自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心声。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为了能让全体师生在一个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爱我校园”环境保护活动。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

  三、督查人员:各班环保小卫士(每班推荐3名环保小卫士,名单上报到大队部)

  四、活动内容

  1、利用班队课各班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教育”主题班会,学校领导班子对各班进行检查。

  2、刊出一期“我爱我校”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为主题的黑板报。

  3、制定相关宣传标语。

  4、由学校总务处、大队部牵头组织学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进行校园环境的保护、监督与检查。

  5、每周五各年级安排好打扫除工作,放学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检查评比,结果于下周一进行通报。

  6、成立校园督查小队,每天由范月贞,王伟带队检查各班级教室卫生,卫生区卫生。每个课间及放学后不定期抽查校园卫生,并由督查小队成员及值周教师每个课间督查吃零食及乱扔垃圾的学生,发现一个记录下来,在校园广播里进行通报。成绩纳入班级考核内。

  五、奖罚

  学期末对活动进行总的评比,优秀督查人员学校将进行奖励,优秀班级将予以表彰。成绩作为优秀、先进等评比的重要依据。

督查方案8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督查方案9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督查方案10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督查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督查方案12

  为确保“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实事求是。督查组开展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实际,需要纸质存档的文字资料不得提供电子版,需要照片证明的活动要保留好纸质照片以备检查;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办。既要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典型,挖掘经验,更要充分发扬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督查方案13

  为有序推进水城区双水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双水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安排部署,由双水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各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为目标,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市民素质、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满意度、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基层基础、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建设“中国凉都·康养水城·活力双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按照20xx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有效衔接,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载体,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到每个家庭、每个市民。明确督查任务,根据责任清单对辖区内的9个社区进行督查,以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努力破解城市管理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双水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二轮督查工作,特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创文”办,邓宝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盛垚同志兼任联络员。

  四、陪检人员

  相关网格“创文”包保责任人。

  五、督查内容

  (一)各社区办公场所、辖区内巷道、路面、楼道等环境卫生、各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晒乱挂等。

  (二)辖区内内野广告治理、破旧广告、残缺广告、乱涂乱画等。

  (三)主要考核社区宣传辖区居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知晓率和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原则上每个网格随机抽取门面户和居住户各5户进行访谈,总共每个网格访谈10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知晓情况和满意度。

  (四)街道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六、督查方式

  督查组根据督查相关内容,到社区各个网格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上一轮检查的整改情况等进行督查。

  七、督查结果运用

  (一)提出督查整改意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提出具体整改指导意见和要求。要实行“建账、销账、对账”的闭合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平账一处。

  (二)下发督查问题通报。由街道“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查的问题交由党政办以交办单形式下发给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报告。

  (三)回访整改结果。由督查组根据整改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回访检查;被督查单位确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需做出书面说明。

  (四)结果运用。将督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根据督查情况汇总,根据汇总结果纳入社区年终考核的'依据和评优、评先工作。

  八、责任追究

  (一)在督查后,各社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如问题整改不力、整改缓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工作不作为等情况,将进行通报、约谈、曝光、问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所有督查存在的问题,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整改的,社区要向街道“创文”领导小组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三)相关督查、记录人员要敢于负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回避矛盾、掩盖问题、避重就轻,坚决做到“不遮丑”、“不护短”,查出我们真正存在的问题,好提前整改到位,迎接明年国家验收。如有隐情不报或不据实反映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

督查方案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督查方案15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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