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方案【热】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督导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督导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多元评价教育工作,督促学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促进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评估范围
全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幼儿园督导评估依据《济宁市兖州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细则(试行)》,参照中小学督导评估方式实施。
三、评估内容
遵循“把握核心、突出重点、正向激励、底线管理”的'原则,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区教育和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共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其他重点工作和加减分项四部分。
1.学校管理(30分):赋分项由学校党建、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群众满意度、文化环境、品德教育、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劳动实践、财务管理、校舍管理10项指标构成。
2.教育教学管理(56分):赋分项由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资源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考核7项指标构成。
3.其他重点工作(14分):赋分项由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和应急处置6项指标构成。
4.加减分项目(正负3分):表彰奖励及违规事项等。
四、评估方法
督导评估采取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组织相关科室通过日常汇总、专项检查等形式赋分;终结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在学年末组织考核组通过综合督导等形式赋分。
五、评估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整体工作评价的依据,与评先树优挂钩,与奖励经费等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组织制订评估办法,对督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局相关科室依据工作职责开展评估工作。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督导方案2
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按照XX市《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公平、优质、均衡,着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通过专项督导,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落实更科学合理,课后服务优质全面,充分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学生身心健康得到持续发展。
三、督导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
(1)落实作业管理机制。重点督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升作业设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育人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有特色的.作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重点督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提高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优化课后服务资源。督查学校利用本校的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督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校外辅导负担。
(1)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重点督查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与监管方案出台、落实情况。
(3)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4)坚持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XX”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省、市教育督导委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入了20xx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各中小学(中心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专项督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上级“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明确任务。本次专项督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督学中心将开展专项督查,省、市教育督导委将组建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3.确保实效。各责任督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双减”督导作为日常督导的重点内容。要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要密切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
学校督导方案3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育工作水平,根据盛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xx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以及《鄱阳县教育局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我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xx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xx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程节新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 烨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章卫国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二)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制作教育展版;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不超过15分钟)。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五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1)学校情况简介。
(2)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3)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07/08、08/09、09/10学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其中女生人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4)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5)其它(如办学特色等)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辏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7日——11月15日)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1、各学校按照《20xx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三)自查汇报阶段(20xx年12月17日——20xx年2月10日)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四)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2日——3月31日)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迎接市检阶段(20xx年4月2日——4月30日)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盛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六)迎接省检阶段(20xx年5月)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省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发扬团队精神,相互配合,调动全员积极性,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各项工作按局制定的迎“省检”工作日程安排限时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凡迟交、迟报、迟做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抓住重点,整体安排。一切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整体安排。要依据自查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树立典型,全面推进。
5、强化督查,全面考核。切实做好迎“省检”工作,加强各校迎省检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将迎“省检”工作列入20xx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内容。
学校督导方案4
根据《x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陵醴市教育局《迎督资料准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迎接省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真做好各项迎督工作,顺利通过该项检查,实现市委、政府、市局为本次督导评估确立的目标,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迎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执行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 x
二、机构组成:
(一)迎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室
主任:x(兼)
成员:x
分块设立三个工作小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教科室
职责:
1、学分时间范围:20xx年至20xx年
2、学分标准:
(1)集中培训在2天以上;在岗研修(有主题、有任务、有总结评价环节)2星期以上。
(2)按每小时1学分计算,20xx-20xx年学分标准为360分,折合为45分/期。
3、学分范围及分工:
(1)教科室:4年内各类教学竞赛、课堂观摩、展示课、汇报课、研讨课等。
(2)党政办:4年内各类外聘专家讲学讲座活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3)德育处:4年内各类心理健康教育(30分/人)、安全教育(10分/人)、班主任培训(含班主任论坛、德育年会、班会课竞赛等,30分/人)
4、教师培训项目学分认定审核清单:
(1)有培训方案(培训主题、培训目标、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
(2)有活动签到册(手签姓名、身份证号)
(3)有过程性资料(或教案、或讲义稿、或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或影像资料)
(4)有培训总结(活动总结、活动结果、活动评奖表彰等)
(5)有学校向市教育局提请的'“学分申请报表”(样表在“教师工作股QQ群)
5、上报时间:
4月3号前由教科室统一报市教育局教师股或教研室
(三)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督导室
职责:
1、常规资料
各责任处室按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标准准备本学期(20xx年上学期)的各项资料。
2、专项资料
专项资料涵盖发展规划、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办学规模、经费管理、办学水平、学校特色等7个指标,具体资料和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
3、资料上交方式:
(1)过程性原始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督导室;
(2)电子文档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到服务器,由督导室审核、排版后统一打印、装订。
3、时间要求:
4月10日以前将各项资料提交督导室。
(四)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党政办
职责:
1、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责任人:x)
2、营造校园文化氛围(责任人:x)
3、安排学生活动、特色课程(责任人:x)
工作要求:
4月20日前,三个小组责任人单独制定本小组工作细化方案,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校园氛围温馨和谐,学生活动有序彰显品质。
学校督导方案5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和保教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建设,特制定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
实施挂牌督导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了对学校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
二、挂牌督导的范围和安排
挂牌督导的范围为我市各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中学。根据我市实际,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和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各直属学校由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安排责任督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和规模等综合因素,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规格标准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监督电话、工作职责和主要督导事项,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一校一牌的要求实现挂牌全覆盖。
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二)督学聘任的条件和程序
主要从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和退休的书记、校长(园长)、教研员、教师、行政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选聘,专兼结合,兼顾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个学段。
(三)责任督学的管理
1.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2.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直属中学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责任督学任期考核评价制度,对任期考核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不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4.责任督学的任期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连续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
5.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做好责任督学培训规划与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责任督学培训工作,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积应不少于40学时;对新聘任的责任督学应当进行督学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应不少于15学时。
6.建立责任督学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交流、工作研讨、工作汇报,注重遴选和推广优秀挂牌督导模式、工作案例,提高责任督学工作水平。
(四)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1.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
2.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发现问题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整改;
6.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7.完成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责任督学对挂牌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督导事项为:
1.中小学(幼儿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2.校(园)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4.招生、收费、择校(园)情况;
5.课程开设和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情况;
6.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劳动教育和课业负担(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情况;
7.教师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情况;
8.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9.卫生保健、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幼儿寝室)卫生情况;
(六)督导程序及要求
1.责任督学参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相关规定,采取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列席会议、参加活动、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督导。
2.责任督学每月下责任学校(幼儿园)督导不少于1次,并视情况可随时进行督导。责任督学督导前要做好充分的督导准备,撰写好督导提纲;督导时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客观评估与指导,填写好督导记录;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反馈给中小学(幼儿园),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发现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发生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上报教育督导部门。
4.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不得在被督导中小学(幼儿园)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和身份不符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与督导结果的运用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反馈给学校(幼儿园)的问题跟踪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落实,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实地评价考核。
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入校(园)督导,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常规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的工作汇报和问题反馈,研究处理相关问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应当作为对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工作中,应充分听取责任督学意见。
市、区人民政府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提供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等保障,为责任督学兼职开展督导工作产生的培训、交通、通讯、误餐费和承担的督导任务提供工作补助(发放对象不含责任督学中的在职公务员),责任督学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发放严格按照当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教育督导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为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安排专人为联络员,做好督导过程和问题反馈记录,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保障。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克拉玛依市各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直属中学。各区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配套落实制度。
学校督导方案6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xxx
二、督导对象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著,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学校督导方案7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XX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在“双减”工作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结合XX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中小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着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督导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导方式及安排
县责任督学联合县“双减”办,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参加教学活动、开展调查或访谈学生及家长等方式进行,做好工作记录并在“XX省中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填写每月“双减”督导情况。
四、督导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
(1)落实作业管理机制。重点检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升作业设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育人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有的作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重点检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提高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优化课后服务资源。检查学校利用本校的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检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校外辅导负担。
(1)坚持建示范引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重点检查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与管理方案出台、落实情况。
(3)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检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4)坚持预收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XX”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双减”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重大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优秀案例至县教科体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视导员应全面领会“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掌握实地督导要点,在开展“双减”督导工作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上报督导平台。
(二)精心组织实施。我县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县教科体将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好“双减”督导。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双减”工作的政策解读,及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XX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电话XXX,专门受理市民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县教科体将“双减”工作列入对中小学校学年度办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县教育督导室将“双减”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督导问责。责任督学要认真关注学校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努力改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各校要建立“双减”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有关学校和培训机构,县教科体将通过约谈通报的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对多次约谈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和机构坚决问责。
学校督导方案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用三年时间集中整治一批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有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各基层学校组成。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学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3、各基层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xx年-xx年)实施方案》和《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xx区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2、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区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控制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各相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接送孩子车辆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施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6、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学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实名制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7、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xx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x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教委全面统筹、科室部门协调推动、学校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1、制定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市区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目标、治理范围、隐患排查标准、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学校于xx年11月10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保卫科邮箱备案。
2、排查建账。一是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按照市区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校级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逐一确定整改方案,对本级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对接整改;
二是建立区级台账,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总实施方案、学校具体落实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校上报的`隐患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一并纳入工作台账,建立隐患清单,形成区级台账,重点挂账隐患问题报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3、销账核查。一是各学校对于本单位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留存验收资料,并及时在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安全隐患清单项目进行统筹研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和指导学校消除隐患。同时要对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区级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对涉及区级挂账安全隐患的学校整改情况,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4、总结评估。每年11月份,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同时对全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经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研究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每年要对上一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台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和追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4、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积极沟通属地部门,群防群治,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督导方案9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方正县关于规范和完善“学校发展自我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规范、科学的学校发展规划和督导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互动的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效益的不断提高,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作为促进学校依法组织办学和促进师生发展的重要环节,并纳入现代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自我评价、自我监控、进行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控,实现学校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并使之成为学校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三年发展规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推进现代学校的建设。
二、指标体系及分析
1、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充分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办学目标,对学校发展规划的评价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
(1)评价规划本身的`质量。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等,规划应该符合学校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
(2)评价制定规划的过程。设置这一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将制定规划的过程,作为统一全校教职工思想和行为,激发教职工主体性的过程。
2、学校发展过程:
学校发展过程主要包括落实规划过程中的学校工作的主要环节。我们选取了学校领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4个主要指标。学校领导是影响学校发展的最直接因素,学校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是学校发展的体制保障和资源保障,教育教学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环节。
3、 学校发展结果:
对学校发展结果主要从3方面进行评价: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自主发展。设置学校自主发展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依据办学规划,确定学校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全校教职工要参与制定评价标准,并认可新的标准。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发展评价指标内容如下: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小组,全面策划、组织、监督各项自评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村级小学校长担任组员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xxx、xxx
四、自评内容:
1、根据“中小学校年度自评公报项目表”中相关项目进行分工,完成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及自查自评。
2、根据“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开展自查自评材料整理。
3、对照学校自订的“年度依法自主办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进行专项自评并完成资料汇集。
五、自评方法:
通过诊断性、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结合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交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评议意见,根据自评内容的不同性质,进行定性分析或定量测评。
六、自评原则:
1、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注重实效;
2、广泛动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广开言路;
3、反映成绩、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寻求对策。
七、自评阶段:
1、诊断性自评。
每学期,对照“方正县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进行诊断性自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调查反馈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改进方向,为下一阶段学校工作思路的确立提供依据。
2、形成性自评。
自评过程与每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在诊断性自评基础上,进行学期工作小结。各专项自评小组结合本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和反馈调节,积累自评资料。每年度,完成各项目自评小组年度自查报告和学校年度自评报告。
3、终结性自评
在发展规划年限期满前,进行终结性自评。各专项自评小组在诊断性自评和形成性自评的基础上,对照“各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和“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完成终结性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整体实施情况和各专项年度自查报告,对照“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完成学校终结性自评报告及综合督导自评报告,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材料。
4、整理汇总。
学校将各专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学校年度自评报告初稿。
5、意见征询。
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教育管理委员会审议修改。
6、完成报告。
将修改完善的学校年度自评报告提交教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并定稿。
学校督导方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xx〕2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办好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安教育实际,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区县(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合力促进西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20xx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完善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积极探索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1.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教育总督学任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设立市政府教育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团市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设总督学、副总督学,根据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隶属关系,规范机构和人员称谓,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能。
2.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强化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区县、开发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和督导情况等需向市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督政主要由市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主要由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教育评估监测由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4.创新教育督导协作区工作机制。全市设立教育督导协作区,围绕中小学挂牌督学责任区建设、跨区县督政、学校质量发展和教学改革、督学培训等重点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立教育督导共享专家库,组织区域间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开展协作区范围内互查互促和区域督导评估等协作。
(二)创新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1.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区县、开发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
2.全面加强对学校的督导。继续开展“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坚持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大力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工作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学校的考核。
4.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根据督导项目和对象特点,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1.完善报告公开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应形成客观、准确、有针对性的督导报告。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发布办法,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规范反馈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以会议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逐项反馈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
3.强化整改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被督导单位要结合督导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采取下发督办单、通报其主管部门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要负连带责任。
4.健全复查制度。建立教育督导工作“回头看”机制,对突出问题特别是被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要通过暗访、走访等方式及时进行跟踪督导,掌握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5.落实激励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按照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
6.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要通报被督导单位,并反馈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绩效考核、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7.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要及时通报宣传和总结推广。对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被督导单位,由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报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同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8.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履职评价不合格、问题整改不力,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出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违法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审批部门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1.配足配强各级督学。修改完善我市督学管理办法,完善督学任命、选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原则上,各区县、开发区督学按与学校数不低于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的编制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编制事项申请按程序报批。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督学,兼职督学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时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2.创新督学选聘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担负日常工作的兼职督学,可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其他兼职督学可从人大、政协、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学校聘请。教育督导科研人员可从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聘请。
3.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督学专业培训和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升督学队伍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每名督学每年度须完成80学时督导专业培训课程。完善督学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职级和职称晋升制度。把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4.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队伍。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努力打造“市县督学、教育督导专家、评估监测专家”三支队伍,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对督学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制定督学分类考核标准,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励;对其违纪违规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公开责任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教育督导保障水平
1.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保障。市级、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人员、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建成全市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自查自评、线上核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预警、区域学业水平监测、网上调查问卷和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3.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邀请相关科研院所、院校等参与,围绕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领域重要政策、重大问题,设立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在全市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学者,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督学和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等的落实情况。对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督导方案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完善和充实。到20xx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适合市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委、省政府规范要求,建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评估监测方面,实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委员会主任,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设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明晰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三)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研究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审议教育督导重要事项,完善教育督导办法,组织实施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推进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态长效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安排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政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xx远景目标,紧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振兴乡村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基础教育“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教育领域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
(六)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七)强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决策调整与教育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质量。
(八)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科学制定计划,减少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导实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和大数据平台,通过网上督导和云端监测,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常态化。探索开展开放式督导,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督导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督导等方式多路径开展教育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公开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强化整改复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导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及时纠偏补漏,防止问题反弹。
(十一)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对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印送被约谈对象,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
(十二)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按规定对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三)严肃教育督导问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明确的各种问责情形开展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教育督导问责的权威性。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四)配齐配强督导人员。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学按照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可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人数不少于督学总人数的30%。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督导专家研究团队。
(十五)择优选聘政府督学。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有情怀的政府专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强化教育督导培训。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
(十七)强化督学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督学退出机制,督促督学履职尽责。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使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制定并落实督学工作补助办法和标准,切实保障教育督导人员权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研究。市政府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政策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教育督导改革的良好氛围。
学校督导方案12
为检验全区一年来“双减”工作成效,巩固“治乱、减负、防风险、改、转型、促提升”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在我区深化落实,经区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减”工作检查,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原则
以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办满意的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查代促,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时间
12月4日至12月10日
(三)检查阶段
1.学校自查。全面审视、总结本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将自查表、自查报告及校长落实“双减”工作思路汇报,于12月7日前报送教育股。
2.中心校检查。各中心校严格按照“双减”工作检查表,对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于12月9日前将中小学检查表排名打分上报至教育股。
3.包联股室(办)检查。对包联片区学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300字检查报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于12月9日前将纸质版检查报告及检查表排名打分上报至教育股。
4.“双减”专班抽查。“双减”专班对全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结合三级联评情况,对“双减”开展情况分别进行镇办、全区排名通报。
三、检查内容
学校层面,查看“三个提高”和经费保障情况。主要查看各学校是否按照“一校一策”建立和完善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支撑保障四个方面。一是是否健全作业管
学校督导方案13
为积极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日期:
二、督导人员:
三、督导学校:
四、督导程序:
(一)7:0~7:4早到校安全管理。
1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2学生上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校秩序;
学校门口道路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情况。
(二)7:4~8:00警务站安全保卫。
1安保工具的配备、使用情况;
2视频监控的配备、运行情况,调取前一、两天晚放学时校门口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人访登记表、学生外出登记表、值班、晚巡逻记录、监控设备运行记录等表册的登记情况;
4访谈保安,了解安全保卫培训、警校联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三)8:10~9:20巡视校园。
1《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情况;
2宣传栏内安全、法治、卫生防疫教育情况;
建筑物、室外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堂教学,检查各楼层消防设施配备、运行情况,饮用水供应情况,观察师生的堂精神状态,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专用教室管理情况。
(1)责任人、规制度是否完备、上墙;
(2)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实验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危化品是否实行“五双”管理。
(四)9:2~9:0大间活动情况。
1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情况;
2学生间纪律情况;
值日人员间值守情况。
(五)9:~11:00听、评。
1推门听、评;
2检查被听教师的备听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了解后辅导情况;
了解多媒体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11:00~11:0食品卫生管理。
1食堂。
(1)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按规范操作情况;
()食品留样、餐具和备餐间消毒情况;
(4)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索证情况;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情况。
2商店。
(1)商店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有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七)1:0~14:00宿舍安全管理。
1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水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2出入登记、就寝点名情况;
宿舍管理员任职情况。
(八)14:00~14:40查阅台帐资料,校园网站信息。
(九)14:0~1:0学生问卷,师生、家长访谈。
(十)1:40~16:10汇总信息,填写工作手册、督导反馈表。
(十一)16:20~16:40向学校行政反馈督导情况,下发督导反馈表。
学校督导方案14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的,通过隐患排查,全面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及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校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副校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对安全大检查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督促检查并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四、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安全检查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及各班班主任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部门自查阶段(本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从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构筑物安全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检查,加强对教室、楼道、楼梯、宿舍、实验室、餐厅食堂、配电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力度,全方位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查找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学校将加强对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的指导,对安全检查不全面、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深入的部门,将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下月初):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重点及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自行整改的,无论是否整改完成,都不予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开展自查,在学校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发现各部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
1、消防及应急演练情况:检查校园各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楼道、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无损;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是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2、安全档案材料:是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了教育及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复查验收;各类安全会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敲诈或勒索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违法犯罪等其他活动,是否存有扰乱校园秩序、影响校园安全的违法行为;校园周边是否有非法小卖部以及是否有出售带有暴力性质的光碟、书籍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二)后勤处:
1、设备设施管理:全面排查校园内设备设施、楼梯、楼道、门窗等情况,防护围栏、栏杆是否完好无损,校园道路、楼梯、楼道内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带电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电器管理:对校园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或绝缘现象,线路以及电器设备有无打火或异味现象,有无私拉乱接电源情况,各处电器开关、插座以及灯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电器设备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接地。电器设备周围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等重要电器部位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挡鼠板,电工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3、校园建构筑物:遇有在校园施工的单位是否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等用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或措施;各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完好无倒塌或者高处坠物的现象。
4、校车管理:全面检查校车的完好情况,检查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检查车辆驾驶员是否在每日启动前对车辆整体性能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驾驶员是否有酒后上岗或带病上岗情况;校车停放时是否按照指定位置进行停放,是否有阻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5、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食堂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的制作、加工及储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的管理;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桌椅是否摆放有序,餐具是否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三)教务处:
1、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子阅览室、化验室等安全管理制度,化验分析仪器以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相关的使用记录,是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
2、设备设施:教学教研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的现象;涉及悬挂或者高处安装的`电教设备设施是否悬挂或安装牢固,无掉落危险。
3、宿舍管理:配合保卫处及其他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以及学生宿舍及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外来人员情况,宿舍内有无违规使用非法电器的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宿舍内是否藏有管制刀具等在内的违法违规工具。
(四)其他各部门:
1、其他各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全力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验收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督导,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安全时刻不放松,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及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学校督导方案1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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