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31 08:27:09 方案 我要投稿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措施。

  一、提高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效率

  1.推行“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和食品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事项,均可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不便在网上办理的,可通过EMS邮政寄递材料申请办理,也可预约现场进行办理。

  2.畅通生产防疫用品企业的登记注册通道,在登记注册中实行全程指导,做到特事特办;对疫情期间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标准。

  二、扩大告知承诺范围

  1.凡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场办结。

  2.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对申请许可的新办企业、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需现场核查的,对生产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和销售预包装食品等低风险食品的,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

  3.除医院、超市、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的电梯外,其他场所在用电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行承诺制维保,电梯经维保单位进行安全确认并书面承诺,再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可不受15天维保一次的工作规定限制;鼓励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可采取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延期评审等方式进行,机构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办理,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资质认定窗口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三、建立畅通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

  1.对复工复产企业符合“3C免办”的疫情防控物资,实行申请即办,允许容缺审批,事后补充欠缺的材料。

  2.加强与省的对接,对州内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积极配合省药品监管局帮助企业办理“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准予临时生产批复”。

  3.落实省局要求,对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简易包装的`(在贵州省内销售和使用),在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做好备案工作,督促企业标明“疫情应急用”、是否“无菌”。

  4.对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更换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加强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评价,在原材料供应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在充分对比评价等效的基础上,自行投入生产,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延长部分行政许可期限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办理。

  2.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

  3.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到期的,可顺延至疫情解除之后30日内办理。

  4.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单位,可以申请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5.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经现场评审尚在整改期的机构,整改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6.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考核、机构授权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7.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申请办理州级专利资助,可将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不受现行的《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办理资助”的时间限制。

  五、减免部分技术服务收费

  1.疫情防控期间,州质检所、州特检所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

  2.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服务,需要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的,协调联系省市监局,按相关工作措施开展服务。

  六、强化重点领域案件查处

  加强防控(防护)产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查办案件公开公示及媒体曝光力度,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七、严查乱收费乱涨价

  1.严厉打击口罩、药品等防控产品和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领域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2.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以涉企收费投诉举报为切入点,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优惠减免政策,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违法行为。

  八、审慎异常名录管理

  1.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暂不列入,同时指导企业纠正相关错误信息,企业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关公示义务的不再列入;对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移出申请,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先行移出,相关申请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补报。

  2.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方案》(百新冠防指〔2022〕1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安全、有序、科学服务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确保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和百色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快准实全”确保复工复产取得最大实效的要求,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复工复产复学服务工作,现成立百色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

  组长:周永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庆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锋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本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文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忠亮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监控所所长

  吴妮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刘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成员:各级巡视员、调研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炜、黄文锋兼任,副主任由冉春秀、罗俊仕担任,成员为黄茵、罗琼、左栎、廖株、吴胤霈。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重要文件起草;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餐饮企业服务。

  1.指导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消毒、两测温、一佩戴”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2.帮助解决餐饮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方面的实际困难。

  3.鼓励餐饮企业入网订餐平台,推行“无接触”式配送和“无接触点取餐”服务。

  4.指导各学校做好开学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食品餐饮科,配合单位:食品经营科、网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对申请新设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以及生产防疫用品或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实行优先办理、快捷办理。

  2.对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或保供民生生产经营企业,具备生产条件但材料暂时不齐的实行“承诺制”审批,企业承诺后先行审批换发。

  3.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推广电子证书发放。

  4.对申请办理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时,需现场核查的,实施“先证后审”。

  5.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工业产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1个月内办理。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配合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质量监管科、药品科、医械科、认证审评中心、百东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1.对百色市封控区、管控区恢复生产企业的到期检验特种设备予以优先快速检验。

  2.针对临开工、开学的企业和学校,实行即报即检工作程序,组织安全监管及检验力量上门服务。

  3.疫情期间对个体工商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50%。

  4.广西支柱产业、重大建设大型企业等大型检验项目的检验费用,按价格的80%-90%收取。

  (牵头单位:特设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百色分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众包一站式”质量服务。

  1.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依请求予以优先受理。

  2.对申请香港优质正印认证、深圳圳品认定免收认证费用。

  3.优先支持创建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基地。

  4.对红外体温计进行免费检定,对医疗机构及企业报(送)检的计量器具安排加急检定校准。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科、商标科、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异常名录管理。

  1.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2.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牵头单位: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监管模式。

  1.推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四大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优先适用审慎包容制度,综合裁量时优先考虑减轻、从轻情节,对不具备免予、减轻、从重情节的,予以底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在疫情期间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防疫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价检科,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细案,积极帮助监管对象解决具体困难,分批、分类、分区域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市局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接服务对象,收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检查指导。市局领导实行包片负责制,带领工作组下沉一线对联系县(市、区)企业的复工复产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掌握各县(市、区)企业复工复产复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学,重点宣传普及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帮助从业人员科学理性认识疫情,增强防护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复工复产复学。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牵头科室负责汇总本县(市、区)和本科室牵头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日下午15:30前报送市局统计组邮箱:xxxxx。联系人:罗琼xxxxxxxxx,廖株xxxxxxxxxx。统计组汇总信息后报专班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要求上报。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3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服务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中旬。

  三、主要措施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审批服务。一是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服务。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增资申请,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鼓励有条件地区实现当场办结;二是对在食品生产有效期限届满前依程序提出延续申请且在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许可的企业,予以保留许可证号;三是提速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效率,对新办证、换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必备条件及时介入指导,帮扶企业尽快取证投产。

  (二)服务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一是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新一年度新到岗与变更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管理技术水平;二是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自查自纠,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原辅料与生产环境消毒消杀、专库(柜)专人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召开去年全市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问题产品质量分析会议,及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前全面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落实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建立节后药品零售企业人员变更报备制度,对节后药学技术人员暂时无法正常到岗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可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情况下临时变更药学技术人员。

  (三)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一是组织省特检院泉州分院培训中心点对点为企业开展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现场培训,提高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作业水平;二是组织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石化中心成立以13个县(市、区)为单位的13个检验指导小分队,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报检程序、集中优势加快检验等方式,及时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特种设备检验;三是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切实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帮扶节后开工工业企业开展内部人员质量基础和管理体系培训,积极培育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工业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二是组织专业人员以专家巡诊、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针对开工工业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监测、计量仪器检定校准以及质检实验室能力建设等方面及时进行技术帮扶,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三是以危险化学品与包装容器、食品相关产品、化肥、水泥、电线电缆为重点产品,集中开展节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公共服务。一是为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积极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推行一对一帮扶的专利预审服务模式;二是会同法院、公安、版权、行业协会及商会等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维权力度,推动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扎实做好预审专网连接测试、新到岗人员业务培训等验收准备,尽快向复工复产及创新主体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三是适当延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时间,简化申报材料,将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纳入惠企资金专项直达机制,提高兑现拨付效率。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深入一线靠前指导。为更好服务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同志为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各分组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13个县(市、区)做好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市局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分工亲自带队挂钩走访联系片区和单位(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深入企业现场一线,督促指导相关县局复工复产市场领域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实地帮扶企业有效解决问题困难,每个督导组实地走访企业不少于2家,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上下联动,全面梳理帮扶需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上下联动,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职责,协同对辖区规上企业开展全面摸排,精准掌握辖区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摸清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梳理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帮扶指导和问题解决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目标,推进信息共享,加强跟踪协调服务,提供精准帮扶指导。

  (三)健全机制,及时销号解决问题。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全面摸排梳理的基础上,明确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对象,建立企业问题反映清单机制。针对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责任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对于需要市局协调解决的问题,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提请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单位),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要挂号办理、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及时销号解决和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4

  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积极推动全县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政务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全面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等登记制度,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取消无规定之外的前置审批,支持尽快开门营业,对生产经营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个体工商户、店面,采取先证后核等方式,准予先行生产经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

  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模式

  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实现线上办理、“零见面”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更加简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企业、个体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压缩到个5工作日,食品小经营(小餐饮)等实施承诺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分区分类指导,有序复商复市

  积极指导帮助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确保正常生产运行。各市场监管分局鼓励指导辖区餐饮店、药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关键场所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尽早开门营业,保障群众需求。

  四、把握重点环节,做好人物同防

  对冷库、海鲜市场、餐饮经营场所开展好环境监测;对冷链食品、海鲜、水产、肉类产品,以及在阴冷的、潮湿的、通风不良环境下存放的物品,做好物品监测;对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做好筛查监测。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依法严肃查处无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市场监管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管委会支持复工复产的要求,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措施。

  一、主要业务网上办理

  推行登记注册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见面”,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全部市场主体务48小时内办结。对生产卫生防护、应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许可发放上,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建立行绿色通道

  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防疫物资,在企业经营范围增项等业务的受理、审批上提前介入,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指导。

  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容错机制

  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五、异常名录审慎管理

  审慎异常名录等信用管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六、发挥热线作用

  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对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并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转交办、答复反馈工作,确保12315维权渠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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