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文明创建方案

时间:2022-12-12 16:27:17 方案 我要投稿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社区(小区)创建文明城市现场会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优化物业小区生活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生活氛围,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灞桥区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住建局局长 杜永亮

  副 组 长:区住建局调研员许存阳

  成员单位:各街办、各物业管理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督导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创建标准

  (一)小区公共区域

  1.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市民公约或居民公约宣传栏、宣传板、显示屏、景观小品等;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2.花园、草坪、绿化带等设置美观、显眼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3.大门口设置微型消防站:门口有“微型消防站”指示牌,通过指示牌能够找到消防站;能够看到消防器材,并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没有被占用。

  4.生活环境: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标志的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无破损;无小广告乱贴;有居民体育活动点。

  5.楼门栋:卫生干净整洁,无小广告乱贴;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或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消防器材有指示标志,能够通过指示找到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能够便捷取出且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无被占用。

  (二)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1.大厅或进门口设置醒目、美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或居民公约、公益广告(讲文明树新风、科学防控、文明健康有你有我、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等)宣传栏、宣传板、显示屏等。

  2.配合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3.门口悬挂“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牌子;设置志愿服务台(岗)有明显“志愿者”标志服装的志愿者,主动提供引导、咨询服务;有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志愿服务队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提供服务项目内容;配备急救箱、饮水、充电等便民服务设施或物品等;为业主提供常态化服务;有志愿服务活动相关记录及图片资料等。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各街办、各物业管理单位6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住建局,各物业企业6月1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备查。

  (二)打造样板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各街道办确定不少于3个样板物业小区,被确定为样板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办、社区工作,逐条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提升整改,为辖区做好示范。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以样板小区为示范,各街道办全面展开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采取参观样板小区、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打造一个、达标一个、维持一个,以点带面指导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小区达到创建标准。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住建局会同区创文办对全区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达到标准的小区,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文明城市复审前所有小区达到标准。

  四、责任划分

  (一)各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各物业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开展“红色物业”活动,对照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扎实组织环境卫生整治,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管理的小区达到创建标准。

  (二)各街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办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市区两级关于创建文明城市任务要求,及时跟进指导,认真查缺补漏,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在创建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三)部门督导检查责任。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督导检查力度,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不按要求落实的物业企业,给予通报批评、降低企业信用等级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重点环节,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深刻认识此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及时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矛盾问题,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对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效,为建设生态灞桥、文明灞桥、美丽灞桥贡献力量。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根据《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推动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营造优美人居环境的有效举措,而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我市在全国的知名度、塑造银川新形象的具体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今后物业管理的重点工作,要与创建文明行业、诚信行业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成立物业行业创建工作小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小组:市物业办主任郭赪光任组长;市物业办副主任李威任副组长;物业管理科科长许永宏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创建工作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接人待物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和蔼热情。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服务内容。

  3、建立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和维修报修制度,实行水电小修不过夜。

  4、根据各小区收费服务标准,确保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绿化服务到位。门口有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执勤,不擅离职守。公共场地、道路、绿地内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各种树木、花卉养护修剪及时,生长良好。

  5、建立高效的投拆、回访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及时,受理和处理结果记录清楚,有回访处理记录。

  6、居住小区技防工作应做到:

  1) 居住小区有安全巡逻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

  2) 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楼道未被占用;

  3)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楼道未被占用。

  7、小区内有喷泉的,应保证正常开放。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

  1、 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7月底组织全市物业企业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员全市物业企业按照创建标准,改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各单位及所服务小区门口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银川市市民文明公约》等主要内容,向小区居民广泛宣传,营造“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从而增强广大职工和业主的文明创建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范化服务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找出差距和不足,全面整改,争取达到规范服务标准的要求。

  (三)检查、提高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9月)

  物业行业创建工作小组结合即将开展的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卫生长效检查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创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服务标准不达标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改正。

  (四)迎检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

  全国文明委将对我市70%的住宅小区进行暗访、检查,各企业在按照服务标准做好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对日常管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的建立,随时迎接检查考核。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下发该方案之日起,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发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结合本单位及所管小区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前报我办。

  2、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各企业要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和标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影响和带动小区广大居民群众树立“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道德礼仪规范。

  3、健全档案资料,做好自查工作。各物业企业应有比较详细的台帐资料,如:投诉回访记录、报修回访记录、大宗物品进出记录、公共程序维护员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等。对20xx年度的台帐要进行详细分类归档,认真整理,方便查询。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3

  为贯彻落实全市物业小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开展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淮南市物业小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及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督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的要求,以提升小区环境文明、氛围文明、功能文明、行为文明、志愿服务等为载体,充分调动市民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力争使全市住宅小区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对标达标。

  二、工作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主要领导月调度、分管领导半月调度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调整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运河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学亮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晋春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思刚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赵勇党委委员、房改办专职副主任

  宣玲副调研员

  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丽霞任办公室主任、鲍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科室抽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各区(管委会)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开展和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局创城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组成7个督查小组,每两周到各区(管委会)督查一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间,同时将问题整理及图片资料反馈至局创城办,创城办制作PPT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1组:常运河、谢丽霞、曹孟运;高新区

  第2组:程晋春、蔡菊、王瑞西;田家庵区

  第3组:胡学亮、鲍刚、黄健;经开区

  第4组:杨军、沈逢惠、蓝煜;谢家集区

  第5组:杨思刚、齐志勇、王永利;潘集区

  第6组:赵勇、胡广群、张强;八公山区

  第7组:宣玲、梁志超、赵明;大通区

  四、主要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住宅小区整治内容和标准,将督查工作内容细化为小区环境卫生、设施秩序、文明风尚、公益宣传、物业服务5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境卫生

  1.小区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油污泼地现象。

  2.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桶四周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其他垃圾标识,每栋居民楼前至少有两个分类垃圾桶摆在一起),垃圾箱房、箱(桶)完好、整洁。

  3.居民楼立面无玻璃破损,楼门内干净整洁,墙面干净整洁,无牛皮癣、小广告。

  4.小区内无油烟乱排现象(居民生活油烟无对外直排,沿街商户无向小区内排放),无黑臭水体(景观水系无漂浮物,无污水直排、积存等)。

  5.小区内无毁绿种菜现象(可以在一楼自家院内或圈在栅栏内种菜,不侵占公共绿地和小区通道)。

  (二)设施秩序

  1.机动车停在划线区域内,保持同向停放,不占用公共绿化带和晨晚练体育活动点,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楼道门口划线或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楼道内无堵塞现象(无电动车、自行车、纸箱、煤球、瓶瓶罐罐等杂物堆放)。

  2.所有居民小区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3.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破损面在0.5米*0.5米范围之内),无明显坑洼积水(3厘米厚度以内),无露天排水沟渠。

  4.照明灯完好(包括小区路灯、楼道灯,其中楼道灯开关必须安装在楼道显眼处,或者声控)

  5.20xx年以来新建小区无障碍设施完备(有缘石坡)。

  6、小区内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设备无破损,正常运行,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无晾晒衣被、停放机动车等现象)。

  7.小区要有安全防护制度,防盗设施完备,小区内配备保安、门禁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

  (三)文明风尚

  小区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小区附近路口问路2次)

  (四)公益宣传

  在居民小区围墙、小区出入口、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志愿服务广场、社区居委会等显著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招贴画、墙体绘画、道旗灯箱等多种形式,公布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宣传展示24字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自创公益广告通稿作品,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包括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清洁家园、“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好人评选、文体活动等)。

  在小区内步行100米至少能看到3处公益广告、1处核心价值观、1处市民公约、1处社区居民公约、1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五)物业服务

  物业小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礼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展示业主公约等内容;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 开展小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各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是推动创建全市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要作为当前创建重点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协作,扎实推进。

  2.全面宣传动员。各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物业企业和广大居民参与到创建实践活动中来。要加大力度,在有关宣传专栏和广告屏幕中,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小区在开展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悖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也要进行曝光。

  3.认真对标达标。各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围绕小区环境整治内容和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补缺补差。特别是针对前期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脏乱差、垃圾乱扔乱堆、垃圾未分类、车辆停放较乱、楼道设施损坏、墙面乱涂乱画“牛皮癣”等现象,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4.加强督查指导。各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统筹安排,采取定期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反馈到各区(管委会),对涉及多部门的重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进行解决。对于少数反复出现问题的住宅小区,要全程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反复出现。

  5.严格奖惩问责。把物业企业参与此次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与各级优秀项目评比挂钩,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创优,对工作落实好的企业将进行大力表彰宣传,发挥正面典型的带动作用。督查中一旦发现反复出现问题的物业管理小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各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约谈其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于问题突出、经约谈后仍不整改、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4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金东建设发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打造金东对外形象的需要,是一件关乎金东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大事。为把创建工作与小区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产生同步提升、协调推进的良好效应;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目标,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创建物业服务小区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创建标准,根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物业服务小区创建达标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排查整治。至20xx年8月底,各物业服务小区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要求制订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条落实整治。

  (二)建立考核机制。自20xx年9月起,各物业服务企业每月自检不少于1次,并建立自检台账。局房产物业科对排查整治情况每季进行一次考核通报。

  (三)加大检查力度。局房产物业科每月现场随机抽查不少于1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检查情况拍照留存,做到扣分有依据,成效有对比。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检查与监督整改结合,加大工作力度,务求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创建为抓手,以见实效为根本,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创建工作达标。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细化工作目标,逐条对照、逐点检查、逐项落实,责任到人。要克服畏难情绪、懈怠思想,认真排查问题,正视差距,攻坚克难。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物业小区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四、奖惩措施

  (一)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考核优秀的物业服务小区,优先推荐市级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并于评比时直接加分;该物业服务企业优先推荐区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金东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并于评比时直接加分,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予以体现。

  (二)物业管理小区因整治不力被物业主管部门或市区创建办通报、约谈的,该物业服务企业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其所承接的项目及人员列入日常检查重点监管对象,并与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处置。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5

  为更好地策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物业行业所有企业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以强化物业管理为手段,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水平,围绕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促制度健全、让群众受益,整体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破两个零,提升三项指标,实现四个转变。突破两个零即我市国家级优质示范小区、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突破零的记录。三项指标:一是新建小区实现100%覆盖率,老旧小区覆盖率逐年提高10%以上;二是物业管理区域争创平安小区、文明小区;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群众满意率有一个明显提高。四个转变:一是小区内实现“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环境卫生良好;二是小区道路、公共场所实现“路面无坑洼、通道无占道、路灯无缺失”;三是绿化完好实现草坪无裸露;四是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完好实现正常运行。

  三、创城服务标准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保洁,擦拭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公共设施,但最低必须做到每日清扫一次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每季度擦拭一次楼道共用窗户。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楼道门窗无积灰,目视基本清洁;白天雨停,1小时内组织清除主干道积水;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折损,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及时清除、补种,定期喷洒药物无病虫害。

  (三)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按照市政府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新建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积极协助和配合城建执法部门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房屋;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未召开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积极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和小区业主,尽早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所在地居(村)委会定期组织业主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默契,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系融洽。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以“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基本点,做到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无违规行为;承接物业项目有验收手续,有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在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服务标准,质价相符。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共用设施设备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日常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是本次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把创城工作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

  的氛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创城目标。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所承接项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结合本小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特别是一些老旧物业小区,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整治,确保达到国家文明城市验收标准。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各区住建局在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创城服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按季对各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6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物业文明创建方案(精选7篇)7

  为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内塑造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敬重文明、共筑文明、和谐新邻里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的精神,以“加强物业管理、幸福千家万户”为主题,全面查处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深入挖掘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基层物业人、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等在构建文明和谐居住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激发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热情,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深化文明程度,提升物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业主满意度。

  二、评选类型、数量及条件

  (一)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100名,其中企业管理层30名,基层一线人员70名)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工作能力得到广泛认可,是公司或小区的业务骨干,在行业内部及所服务的项目享有较好的声誉;业主满意度高,无投诉记录。

  (二)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30个)

  项目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水、电、暖等专营设施管理维护责任明晰,物业服务用房按规定建设并移交到位;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到位,环境舒适整洁,公共秩序文明和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绿化养护到位;建立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三会”制度,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规范建设“三公开”制度,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墙体设置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各方主体关系融洽,运作规范,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15家)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规定,企业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到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业绩优良,业主满意度高,所服务的项目履行合同到位;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完成相关任务;定期对员工开展业务培训和文明教育,团队面貌和企业形象良好,在行业中有较好口碑;自律意识强,在行业协会中较好地履行会员义务。

  (四)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单位10个,个人10个)

  在“示范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中评选出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创建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用心组织,明确任务目标、人员责任、方法步骤,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使创建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管理的过程,使我县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走在前列。

  (五)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3个)

  按规定程序选举成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务档案齐全严谨;依法履行职责,桥梁纽带发挥作用良好,既能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又能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关系团结融洽,有较强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无“谋私”现象;在镇街和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小区和谐稳定,无业主信访事件,业主支持率90%以上;财务管理规范,对公共收益分配管理到位,按规定向业主公示相关帐目。

  (六)文明诚信好业主(100名)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好;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记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31日前)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辖区划分和职责分工,对创建评选有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检查(9月30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以及热衷于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政策文件、服务规范、行规行约、合同约定、文明创建标准以及岗位职责等,进行认真自查。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检查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委员会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依法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符合文明创建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候选人。自查检查期间,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检查小组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和调度。

  (三)考查评选(10月31日前)

  “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将网络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得分按3∶7的权重相加,作为参评人的最终得分;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诚信好业主评选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评选结果根据得分或得票由高到低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表彰奖励(12月31日前)

  1、召开专门表彰会议,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文明创建先进单位、个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业主进行表彰。

  2、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以良好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作为物业管理投标时的加分项目。

  3、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办)、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业主委员会等进行观摩学习,邀请新闻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介。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宣传文明、共创文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物业公司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办、房管办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人员、业主等积极参与创建评选,积极投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要视情况进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要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共同提高。

  (三)搞好整改,务求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评选仅仅是手段,目的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在创建评选过程中,注重挖掘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同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以评选为契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互查,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暗访、评议等形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的活动。

  (四)认真申报,严格审查。各企业和个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申报,如有虚假材料或网络刷票行为,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主要事迹填写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内容不超过500字。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同县机关工委、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对申报材料及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研究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材料于8月15日前报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推荐表文件名以单位、小区、个人名称命名)发至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电子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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