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时间:2022-10-12 10:23:42 方案 我要投稿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5篇)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1

  当前,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部分企业为牟取利益,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按照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总体部署,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市安委会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攻坚战取得实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加油“黑窝点”,切实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管,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共性问题

  1、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落实措施,是否明确重点任务分工,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2、是否持续动态更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是否制定并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是否按照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督导检查活动。

  (二)具体整治项目

  1、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成品油经营)

  (1)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安全许可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是否存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为;无储存场所、设施的经营企业和票据交易经营场所是否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店面存放的少量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经营企业是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和纠正;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容,危险化学品仓储与经营是否相分离,易燃品仓库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专用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要求采取分离、分开、隔离措施,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同库储存,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范围储存。

  (4)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配备应急器材以及必要的防护装备;危险化学品仓库防雷、防静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机械排风、监控等安全设施是否保持完好可用,是否存在超期服役、失效使用等情况。

  (5)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

  2、成品油经营

  (1)是否存在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不合格油品和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油品流入我市的情况;

  (2)是否按照《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字﹝20XX﹞18号)文件要求,以商务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回头看。

  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

  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并作定期检查,实行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前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大攻坚战”、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二)集中排查阶段(9月21日至)

  深入开展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摸排和检查工作,有关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重点,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平房院落等重点地方,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检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整治攻坚阶段(11月1日至)

  结合全面摸排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对发现的非法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报相关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同时,对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治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承担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

  (二)建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执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和联动作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市安办要发挥“打非治违”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问责作用,要把此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市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约谈。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于20XX年1月7日前将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2

  年初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凸显严峻,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城镇燃气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好谌贻琴书记、李炳军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近期上级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筑牢安全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力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特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办,梁贤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三、切实开展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超前研判和防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横到边、纵到底,抓早抓小,毫不松懈,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辖区加油站和气体经营部(店)安全情况。一是检查经营场所证照情况和经营范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和功能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电气线路是否规范安全、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以及产品流向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上岗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等等;二是检查经营场所周边的山体、建(构)筑物、交通设施等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经营情况和开展非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一是加强运输、储存、销售(零售)及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零售户证照是否齐全或过期、进货渠道和方式是否合法、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超许可储存或异地经营、产品药量等指标是否合格、经营场所的电气线路是否规范、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是否属于专店专柜经营、是否销售需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检查零售户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三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要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超前研判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5、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

  6、未按规定对危险化工工艺进行自动化改造、风险评估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7、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安全评估、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没有实时监测监控的、未按照规定进行评估备案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9、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10、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强令职工在危险环境作业的;

  11、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没有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管理的;

  1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出具虚假报告、虚假验收证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

  13、安全生产工艺系统、监控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15、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没有专人现场统一指挥的;

  16、“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8、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

  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严重,损害职工健康的;

  20、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

  2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

  22、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破坏事故现场的;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

  2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作业规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的;

  2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5、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

  26、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27、职工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28、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要求

  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从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由危化品监管股负责。

  危化品监管股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性,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与其他各股室协调配合,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上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把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全县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4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安明电〔20XX〕1号)要求,巩固和深化20XX年危化、行业监管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决定自20XX年2月下旬起,在全市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安明电〔20XX〕1号)文件精神,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违法出租、转借、转让资质许可证照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及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5)未经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

  (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换证违规生产经营的;

  (7)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个人及无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品的;

  (6)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监管执法的;

  (9)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6)未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

  (7)未对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有关工作的;

  (8)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9)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

  三、工作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安监局专门成立“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行动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打非治违”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求企业开展严格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治理台账。

  “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三不”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认真履行验收程序,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工名义非法违法生产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要加强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成立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确保集中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集中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5

  根据《介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介安办字〔20XX〕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冒头态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秩序,严厉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开展此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领导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职担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导指导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四、检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重点通过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甲醇)等的饭店、酒店、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自用食堂等;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和摸排发现非法经营线索倒查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打击内容

  1、未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项目的情况,尤其是以票据贸易公司为名擅自储存甲醇等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2、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3、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已发证甲醇(票据)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4、销售不合格伪劣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

  6、非法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7、危险化学品及其灶具、容器和包装物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况。

  8、结合DB14/T1734—20XX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检查的情况。

  六、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组织网格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摸排信息真实、全面,同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发现线索及时收集上报安监站,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七、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8月15日)

  各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摸底,认真查找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好台账,做到底子清、目标准,并将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前上报安监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10月10日)

  各社区要联合市执法队伍,对排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线索倒查确认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倒查责任、追溯源头,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取缔直至拘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各社区要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深入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制度、改进措施,巩固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于10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上报安监站。

  八、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各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居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法律责任,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非法行为举报投诉。

  二是强化措施。各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摸排打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遇到特殊问题及时报送街道安监站,安监站处理不了的上报市"打非治违"领导组研究联合解决。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5篇)】相关文章:

农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精选10篇)10-14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6篇)10-11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通用7篇)10-12

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精选5篇)10-11

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精选7篇)10-11

乡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通用7篇)10-11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精选10篇)10-14

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通用6篇)10-12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通用8篇)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