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

时间:2022-09-03 10:11:22 方案 我要投稿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范文(精选5篇)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1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我县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申请全市支援。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县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各镇(街)党委、政府对辖区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扁平化管理,科学调配当地核酸检测资源,合理划片、科学布点、摸清底数、备足物资、配齐人员,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贯通镇(街)、村(社区)和网格各级,确保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二)分级分类、重点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由内到外,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精准确定核酸检测重点人群。

  (三)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根据流调溯源、密接人员推送等情况,研判疫情传播趋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县防控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调配,分级支援。疫情发生后,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立即统筹动员本县核酸检测力量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必要时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书面申请支援,同时启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依据核酸检测能力缺口,统筹调度全市核酸检测力量,开展市内互。支援队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援地负责,支援任务结束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受援地完成隔离后由受援地安排车辆点对点送回。

  三、组织管理

  为科学、高效完成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任务,成立县级核酸检测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郑莉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共青团略阳县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略阳供电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详见附件),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工作组下设8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管理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负责,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组内各工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二)数据信息专班。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中国电信略阳分公司、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略阳县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管理员配合。主要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区域核酸检测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建立清晰的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建立起数据信息专班和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监督机制,实时掌握每一家机构检测进度,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等。负责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保障系统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根据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制定采检匹配计划,加强采检匹配的动态指挥和调整。需精确掌握全县可用于调动的核酸检测能力和各镇(街)、社区、小区的人口底数,在区域核酸检测过程中,实时掌握采、送、检进度,避免检测机构忙闲不均或样本积压。

  (三)样本转运专班。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人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组成。各镇(街)样本转运专班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镇(街)具体负责落实,人员由采样点镇(街)负责样本转运的人员、转运车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转运人员必须经疾控部门生物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科学测算运力需求,合理部署转运力量,与数据信息专班密切配合,动态调整样本转运方案,保证各检测机构以最快速度进入饱和工作状态。运力的安排部署要根据核酸采样点的数量、距离、转运车运载量、转运所需时间等进行优化。

  (四)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管控组牵头负责,公安、疾控、相关医疗机构和应急采样小分队组成。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涉疫区域所有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单采阳性和混采阳性),迅速协调完成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

  (五)物资保障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负责。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估算、储备和供应保障,包括检测物资、防护物资、转运物资、消杀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资等,并建立有效的调用机制,就近就便管理。其中,采样所需的耗材根据人口进行属地储备,统一调度。

  (六)核酸采样质量控制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负责,负责区域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对采样人员操作、个人防护以及采样点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

  (七)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专班。由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临床检验质控中心专家组成。负责区域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成立督导组,对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通过加强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

  (八)医废处置专班。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配合,主要负责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管理,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减变化,及时调整清运频次,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各专班牵头负责单位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专班成立文件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联系人:曾秉霞,联系电话:)。各镇(街)、村(社区)要成立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制定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组建相应工作专班,由镇(街)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落实采样准备、组织动员、物资调配、信息登记、人员摸底排查、样本转运、医废处理、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等职责任务,明确人员配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工作内容

  (一)摸清人口底数。各镇(街)要落实“四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

  (二)测算采样检测能力。各镇街不区分人口规模,按照24小时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其中,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120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人口数÷360;采用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10×2;采用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除以÷20×2。

  (三)细化采样方案

  1.采样点设置。一是科学规划采样点。综合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可参考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各镇(街)可按照社区、村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社区、村为单位设置采样点。二是科学选择采样点。采样点应当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可选具备通风条件、独立空间的体育馆、展览馆、学校操场等场地。自然条件允许时鼓励设置室外采样点。三是科学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内部划分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有效分散待检测人员密度。设置防护服穿脱区,配备手卫设施、穿衣镜或防护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保证人员单向流动,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应设置健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感染。四是迅速建设采样点。要求采样点在2-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社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2.采样组织。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明确负责组织动员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规范组织动员工作流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不缺户、不漏人。核酸采样现场加强精细化组织管理,在由工作人员、志愿者维护工作秩序的同时,鼓励通过采用座椅、金属网格线等物理手段,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通过提前分时段预约、通知及采样等,减少人员在短时间内聚集,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

  3.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四)落实采样力量。提前准备采样医务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在合理评估工作量的基础上,配备人员,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人员(须为医务人员,考虑换班)、1名信息录入人员,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20人样本计算。采样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的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培训。信息录入人员应熟练掌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染控制培训。发现阳性病例的区域,采样人员要固定并实行闭环管理。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C)保存。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行。后续样本可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边远镇街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

  样本转运专班根据实际需求,估算转运所需的专用车辆、人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车辆、人员和转运箱等物资的储备和调用。同时,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承担区域核酸检测转运任务的车辆情况。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将车辆用于其他用途,做好转运时的生物安全防护。公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做好核酸样本转运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和物品消杀工作。非灭活样本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六)加强信息化支撑。

  1.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一是根据已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力、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送样的匹配。二是根据核酸检测机构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不空机、不积样”,充分利用好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2.核酸结果反馈。及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做到采、送、检各环节信息准确,及时向公众提供检测结果查询方法和途径,保证群众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保障物资供应。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前,要提前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检测所需采样管(单管、10合1、20合1等,建议使用灭活型采样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且质量优良、型号规格适宜,办公用品、必要的生活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采样点的物资储备要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台风等特殊天气的因素,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行清单式、台账式的储备管理。

  五、规范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数据统计专班,数据统计专班立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其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通知辖区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找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四是通知隔离转运工作专班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五是通知流调溯源工作专班(公安、工信、公卫协同)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后续流调溯源及密接排查等工作,并提出社区封控意见。上述部门通知不分先后。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釆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单采复核样本采取首检负责制,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下图)。

  六、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一)加强采样质控。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采样点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已采集样本的保存管理,确保采样工作高质高效。

  (二)加强检测质控。核酸检测督导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实验室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保障检测质量。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七、规范相关管理

  (一)规范人员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县卫健局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规定,按要求进行实验室备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及其他非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培训。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防护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应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医废处置专班要及时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转运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的医疗废物。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当日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镇(街)组织人员,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暂存条件允许时,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无法安全暂存时,要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2

  为及时应急处置我镇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组织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县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为原则,坚持平战结合、逐级报告、分级分类、科学研判、网格管理、全员动员、机动支援、规范检测,有序、高效、科学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及时快速控制疫情。

  二、启动应急响应

  (一)强化应急指挥。镇政府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启动各职能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加强调度、指导。各职能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组织落实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报告疫情的村(场)迅速启动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应急处置,运行工作机制,落实信息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推动部署落实。

  (二)疫情研判。镇根据当地疫情和专家组研判建议,研究决定本辖区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报告县疫情应急指挥部。

  (三)分类响应

  类型一:临近乡镇波及疫情

  涉及的村(场)立即启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临近乡镇,开展涉及区域封控管理,对涉及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争取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类型二:镇内发生疫情

  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配合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等级,对应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争取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类型三: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当发生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病例,且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或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轨迹复杂,波及多个村(场),调查难、变数大时,建立统一领导工作机制,各乡镇组织落实、密切联动。5~7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四)划定风险等级区域。镇政府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疫情发生地、病例活动范围等实际,以密切接触者管理为重点,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告县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

  (五)管控措施。各村(场)按照划定的区域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

  1.低风险地区(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非必要不离开”,确需离开的须满足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和健康绿码等条件。

  2.中风险地区(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人员原则上不出行,封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正常营业,按属地管理组织实施。

  民政、民宗、卫健、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养老院、福利院、寺庙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精神病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教育部门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制度,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3.高风险地区(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各地根据县疫情应急指挥部传播风险评估情况,以学校、楼房、工厂、工作场所、自然村为最小单元划定防控区域,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各村(场)要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工信商、文体旅等部门限制或停止防控区域内的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关闭相关场所。

  各村(场)在防控区域内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管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区域封锁,限制人员进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点对点接回与共同居住者一并实行居家隔离,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停止任何聚集性活动。

  汽车站视疫情发展,采取停运等措施,停运前车站内滞留的本地人员点对点接回居住地,滞留的外地人员由车站就地集中管理。汽车站所在地要对接县卫健局,组建机动采样队,负责汽车站流动人员的应急采样工作。

  4.出现病例时,高、中、低风险乡镇均需采取的管控措施

  各村(场)执行测温,对外来人员实行验码、登记措施,做好公共部位(区域)清洁消毒。(责任单位:乡镇,村、社区)

  市场监管、工信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落实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餐馆、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各村(场)要根据疫情风险等级,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及时、精准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场))

  三、实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

  (一)确定检测人群。根据镇政府划定的不同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精准确定重点人群、普通人群,制定相应的检测策略。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详见附件3),分类分层检测,逐步扩大检测范围。对隔离人员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根据需要可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场))

  (二)迅速动员组织。向社会及时发布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防控措施等信息,通告检测区域、对象和要求,以及采样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各村(场)按照人员名册,迅速动员组织核酸检测。

  按照属地组织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乡镇领导分包村(场),村(场)干部分包户的分级负责的核酸检测工作机制。

  以镇为单位,设立核酸检测工作小组,下设若干个网格管理组和采样点工作专班。网格管理组要配置片区民警、若干名村居工作人员,承担宣传发动组织、检测对象信息登记录入上报等工作;充分运用第七次人口普查成果,必要时提前入户到人,摸底造册,准确登记人员名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现住址等信息。

  以村(场)、学校、企事业单位为网格,开展宣传动员和引导。媒体、通信、网络同步推送。区域内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镇、村(场)组织的健康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指令后,各村(场)要第一时间响应,统筹安排人群采样的时段、次序,分批有序组织,避免人群聚集。

  受检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接受检测,服从居住地行政管理。按“谁用人、谁负责”“谁主管、谁指导”,辖区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发动本单位人员主动配合,服从社区管理。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住宿学生封闭管理并组织检测。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等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就近检测。交通运输业、物流快递业、服务性规模企业等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部署、督促所属企业组织就近检测。

  离开管控区域人员,应主动向现住地所在村(场)报告,就近检测。疫情发生期间,途经管控区域的流出人员要向居住地村(场)报告,接受管理,就近检测;滞留管控区域的流入人员由管控区域乡镇和村(场)管理、核酸检测。

  (三)设置采样点。根据村(场)人口、区域空间布局等因素,考虑相邻村(场)间局部人口密度等实际,合理设置采样点。可选择文化广场、学校操场、宗祠庭院、村部庭院等作为采样点,原则上每个采样点配置1~3支采样队(每采样队日采能力约1800人次)。接到指令后,2小时内规范设置采样点(详见附件4)。(责任单位:镇政府)

  卫健办要配置机动采样队,承担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的采样工作。(责任单位:卫健办)

  (五)开展实验室检测。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0:1、中风险地区可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由疾控机构进行单样检测。(责任单位:剑斗卫生院)

  (六)规范检测结果报送。各检测实验室按照规范规程,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核酸检测网报系统。剑斗卫生院于每日0时、6时、12时、18时前汇总本地、本机构核酸检测结果,同时上报卫健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卫健办,剑斗卫生院)

  四、组织管理和保障

  (一)维稳处置组:负责核酸采样点的现场治安维稳,动态监测涉及核酸检测的网络舆情,稳妥处置和化解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依法查处不实不良信息;保障核酸样本转运安全畅通。

  (二)交通检疫组:负责核酸检测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实施交通检疫应急处置工作,在汽车站、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设立查验点,对跨区域流动人员进行健康状况、身份、行程等信息查验和推送跟踪管理;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工具和交通工程等领域公共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杀,加强人员健康监测、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查验等管理机制落实,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三)物资保障组:负责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期间的社会物资和管控区域群众的生活物资保障,落实核酸检测财政经费保障,协助解决医疗应急物资保障。

  (四)联防联控组:指导村(场)解决采样点选址、设置、水电通讯等保障条件;落实防控区域和采样点的环境卫生消杀、生活垃圾清洁。

  (五)医疗救治组:协助剑斗卫生院做好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负责组建心理干预专家组,提供心理安抚、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支持,缓解患者焦虑情绪。

  各村(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操作措施,组织应急处置演练。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3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我镇疫情早发现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巩固我镇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xx〕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99号)和《玉林市各类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监测实施方案》(玉防指〔2022〕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全国、全区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各类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强化我镇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我镇疫情早发现的预警和处置能力,通过监测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进一步巩固我镇的防控成果。

  二、监测范围

  对全镇各类工业园区、板材加工厂、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冷链冷库、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抽样检测频率为每7天开展1次。

  三、工作职责

  辖区内各类服务场所从业的镇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核酸检测工作台账。

  1、陈冰镇人大主席

  陈豪镇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农贸(集贸)市场

  2、黎焯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梁一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负责各类工业园区、企业、工厂等

  3、杨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黎国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负责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冷链冷库、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等

  4、黎焯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俊良镇公共文化服务站负责人

  负责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美术馆等

  每组抽样个数由各组确定。

  四、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一是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51号)文件精神,符合“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包括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和保障国家或自治区重要会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等,符合“应检尽检”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按照上级方案由医保基金和市财政共同承担;二是符合采取“愿检尽检”的人员由个人自愿自费开展采样检测,或由各相关部门统筹预算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按照隶属关系申请同级财政补助,安排费用具体时间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检测实际协商财政部门确定。

  2、加大宣传引导。镇委宣传办公室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核酸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该项目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在我镇发生和传播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4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22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的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方案5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六指〔2022〕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二、检测范围

  (一)空间范围

  1.衡山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个社区、10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三、职责分工和核酸检测频次

  (一)衡山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四、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开始一轮,每逢31日当天不检测。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1、6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对应第二采样日,3、8对应第三采样日,4、9对应第四采样日,0、5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X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7:00至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二)合理设置点位

  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和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2500人设置1个采样台,采样点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相对固定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流动采样队伍,以满足特定人群的核酸检测需求。

  (三)科学匹配队伍

  在县疫防办统筹协调下,各乡镇要有效组织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参与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要经过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点配备采样人员2人,辅助人员应不少于3人。

  (四)实行统收统分

  全县设置2家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并分别承担负责本医共体集团分院核酸采样管统一分配和样本收集检测。各乡镇要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冷藏转运,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五)提升检测效率

  县卫健部门合理统筹调剂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满足检测需要。必要时,可协调第三方检测力量参与。县卫健部门要督促检测机构不积样,在接收样本后18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居民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县疫防办(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六)严格质量把控

  各乡镇要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冷藏、转运等工作;避免出现异常管;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县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要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县卫健部门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结果运用

  县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

  县疫防办要加强日常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外来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结果运用,及时协调解决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责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按规定主动参检。各乡镇要做好现场采样秩序管理,明确包保干部牵头负责采样点日常核酸采样工作。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小组、县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协同联动

  卫健部门负责保障核酸检测能力,做好采样、检测服务和采样人员业务培训及感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数据资源部门负责未按规定检测人员的安康码弹窗提示和赋黄码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保障检测费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康码亮码查验以及相关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督促监管工作。

  (三)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核酸检测。县融媒体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明确核酸检测的意义,以及不参加核酸检测会带来的不便和后果。要切实加大对采样时间、方式、点位、编组规则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觉主动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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