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03 10:09:03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精选5篇)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1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和专家评估意见,统筹多方力量,及时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力争5天内完成目标人群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镇疫情防控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分级调度、突出重点,网格管理、精准实施,对口支援、划片包干”的总体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科学调配全市核酸检测资源,快速有序、高质高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三都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联防联控办,由樊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荣军、徐永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领导指挥、沟通协调与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力量不足时,可抽调驻镇各单位、各村有关人员临时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指挥、部署、协调疫情期间全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各部门、各村(居)按职责落实措施,做好队伍调度、资源调配、布点布局、人员动员等工作。

  (二)镇卫生健康服务站。负责上级下派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队伍的接待、食宿、相关物资供应。

  (三)三都派出所。选派警务人员负责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做好采样现场维稳工作;负责采样现场周边交通疏导,避免造成拥堵;为核酸检测提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支持。

  (四)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防控区域道路交通管控。

  (五)镇党政办。负责全员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相关重点物资,包括且不限于一次性防护服、防护眼罩、隔离衣、防护面屏、医用N95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人员信息采集设备、采样管、检测试剂、消毒剂及消毒设施等物资的领取、储备、调拨、配送、补充等工作;为核酸检测提供大数据支持;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现场的应急通信、网络保障。

  (六)镇财政所。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培训、工作会议、物资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

  (七)镇统计站。为核酸检测提供人口普查数据支持。

  (八)镇城管队。负责协调核酸检测医疗废物处置,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废弃物的转运、处置工作。

  (九)镇应急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帐篷等非医疗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十)国网三都供电所。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机构电力保障工作。

  (十一)镇宣传组。负责核酸检测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

  (十二)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责任到人;负责选择场地,设立采样点,做好现场检测设备配套设施、物资准备和现场组织、联络、保障等相关工作;发挥村组(居委会)干部、组长、党员、网格员、村医、志愿者的合力,开展地毯式登记、实施“敲门行动’’,确保联系到户,组织动员村(社区)全体村(社区)民参与核酸检测,确保不遗漏一人;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群众举报等手段,精准管理外来人员,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加强巡回督查,必要时利用路口卡点排查等办法,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核实、报告、处置。

  五、工作准备

  (一)科学划分网格体系。以村(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定核酸检测责任网格至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市场、宾馆等最小区域,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镇10个村3个社区确定采样点8个(见附件,根据实际可临时确定采样点),明确网格具体责任人员、采样单位、采样人员及检测单位等(每网格内日采样量应达网格内人群总数的1/2以上),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实施。采样点要确保在接到采样任务的4-6小时内可正式启用。

  (二)摸底检测对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前,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动态摸清人员底数。各村(社区)按照市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以责任网格最小区域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辖区内核酸检测对象(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并详细填写检测对象信息表,及时报协调小组信息员,信息员汇总后报协调小组负责人,协调小组根据汇总情况研究确定辖区采样点布局和采样检测顺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安排采样时间。

  六、现场实施

  (一)精准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疫情发生后,镇协调小组将配合市协调小组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2小时内划分防控单元和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以根据疫情波及范围按照小区(村落)、社区(村居)。

  (二)调度力量组织核酸检测。镇协调小组将立即组织本市检测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并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等方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明确需要调集的机动检测队伍数量,即刻向上级申请支援。

  (三)分级响应

  1.单个村(社区、规模企业)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

  2.单个村(社区)多个组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乡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必要时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参与检测。

  由镇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村(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技术指导小组进行指导。必要时请求上级调配采样队及检测机构协助完成采样检测。

  (四)规范设置采样点。根据我镇地理条件和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我镇预备5个核酸检测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点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采集辅助区、临时隔离区,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帐篷、取暖或降温设备、电脑、桌椅、身份证读卡器等,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快速布置采样点。各村(社区)原则上以村卫生室或村委会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采样点尽量充分利用城区地势平坦、开阔通风、空旷地带(如学校操场、广场、电影院等地)。

  (五)合理配置采样人员

  1.组织发动人员。由村(居)委会抽调人员(或志愿者)组成,负责入户发动。组织发动人员依托全国人口信息平台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负责告知村(居)民核酸采样前和采样过程中注意事项,指导村(居)民进行现场扫码及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帮助无法填写信息的人员扫码录入信息,并在登记前将人员分为5人或10人一组。

  2.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由镇政府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每班次至少配备2人,负责将人员分流引导至不同的采样点,负责引导居民有序排队采样并及时离场。

  3.现场信息登记人员。每个采样单元每班次至少配备2名镇、村干部或志愿者,负责核实、录入居民身份信息,并对采样管与人员信息进行编号和关联操作。

  4.现场采样人员。采样人员主要由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经过培训合格的医生和护士组成。每个采样单元每个班次至少配有2名医务人员,负责现场采样。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5.样本收集转运人员。样本收集和转运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对各采样点样本进行集中收集、打包、标记,及时将采集的样本与检测机构进行交接,做好交接登记。转运机构统一配备转运箱及专用转运车。

  6.外环境消杀人员。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城管等人员,按每个采样点2人配备,负责采样点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临时转运。

  (六)合理设置采样点。室内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可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作为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测温、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鼻拭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如果为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采样点选择和布置,现场所需帐篷、桌椅等物资,及电力保障等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

  (七)现场样本采集

  1.组织动员。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防控力量在各村庄、学校、小区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通知本村庄、小区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尤其要注意流动人口、走亲访友、酒店旅客等人员检测安排,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现场采样。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鼓励采用信息化编号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3.特殊情况处理。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居)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4.医疗废弃物处理。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分批次运送到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

  (八)样本送检。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建立市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包组的“三级分包”网格责任制(具体另行发文),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服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设备配置和经费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定期会商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职责分工。协调小组统筹调度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村(居)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实战能力。

  (四)强化物资保障。针对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的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备好全员核酸检测相关物资,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需求。

  (五)强化舆论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等媒体,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恐慌。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2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xx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的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3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作出部署。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9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到20xx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称第三方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日常核酸检测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县级医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日常检测需要。各地按照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每100万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标准和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城区常住人口低于100万的至少建设1家。城市检测基地检测能力应达到1万份/天(份按单样检测计算,人份按混样检测计算),发生疫情时通过增加班次达到3万份/天。城市检测基地原则上仅承担所在城市的工作任务,保障零星散发疫情核酸检测需要。要加强口岸快速核酸检测和货物消毒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度。

  (二)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

  1.建设公共检测实验室。综合各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地理交通等因素,在全国选取100家大型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建设公共检测实验室。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每个公共检测实验室要具备1万份/天的检测能力,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及相关辅助移动设施,全国形成100万份/天的机动检测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由所在省份组织实施。

  2.组织购买第三方实验室核酸检测服务。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发生疫情时,按照下设实验室较多、分布较广、检测能力较强、资源调动效率较高等标准和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地方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三)建立片区机动支援制度。综合人口、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及地理交通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8个片区,统筹片区内公共检测实验室、较大规模的第三方实验室等作为机动检测队伍,每个片区形成50万—70万份/天的机动核酸检测能力。全国各片区划分及公共检测实验室配置情况见附件。

  有关地方发生疫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时,原则上应依托本地区、本省份检测力量,检测能力确有不足需要支援时,要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提出申请。具体支援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从片区内调动机动检测队伍进行支援,片区内力量不足或本片区调动不便时从临近片区调动支援。公共检测实验室相关人员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等由受援地方负责。

  派出的`机动检测队伍检测能力按照以下目标确定,实现5—7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检测人数在500万以下的,日检测量通过混样检测达到50万—10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500万至1000万的,达到100万—15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1000万以上的,达到150万人份以上。

  (四)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检测实验室规模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建立后备人员梯队。要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化培训方案,组织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第三方实验室检测人员开展相关培训。要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目前在岗技术人员的培训,新建扩建实验室增加的技术人员要在实验室建成时完成培训,做到机构和人员同时到位。要充分组织调动现有医疗卫生人员,各检测实验室建设单位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并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

  (五)建立核酸检测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目前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基础上,将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各类检测机构有关信息纳入,形成核酸检测机构目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实验室的采样、检测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建立采样检测人员数据库。核酸检测机构目录和采样检测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机构、人员根据相应权限掌握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各地要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障相关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要切实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财政资金等多种渠道资金。允许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时参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收费,所收取费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缴入国库,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所需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加强检测技术方法优化创新和检测物资供应保障。各地可以参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混样检测。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0:1、中风险地区可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抓紧研究明确无需实验室的快速检测技术条件并制定相关操作指南。鼓励各地、各有关机构开展检测设备研发和检测技术方法优化,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根据检测需求和应用场景,配备不同通量和速度的检测设备。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单位要做好检测物资采购储备工作。各地要统筹安排好本地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支持建设单位和生产企业利用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做好产需对接。

  (三)做好有关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将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实验室等各类核酸检测机构纳入质控、质评体系统一管理,做好日常质控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等工作。要加强对各类检测实验室的统筹协调,做到接收样本数量与检测能力相匹配、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检测报告反馈及时。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活动,加强样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泄露或人员感染,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关键措施,也是做好常态化精准防控的基础和前提。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指导各地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指导地方加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进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等研发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企业加快生产,满足检测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片区机动支援工作;海关总署负责口岸快速核酸检测和货物消毒检测能力建设;国家药监局负责开设绿色通道,加快相关设备、试剂、耗材审评审批进度;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铁路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有关人员运送和物资运输工作。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4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各医疗机构对接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精细化组织管理,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积极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2)每个采样台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

  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物品。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宁夏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三)确定采样检测方式

  (1)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筛查对象分布情况,采样检测能力、样本存储运输能力等情况,合理选择10∶1或20∶1混采混检技术。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红黄码高风险人群采取单采单检形式。

  (3)针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社区内其他行动不便居民,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不得安排以上人群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

  (四)现场组织

  采样现场要精细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保证检测人员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时不得设置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

  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由卫健局协调市卫健委、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备足够的车辆,交由健康总院统一调度并配备专业人员,尽可能按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实验室。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严格按健康总院划定的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运行。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检测物资保障

  (1)采集管。原则上优先使用库存现有的10:1或20∶1混采管(带条形码),采集管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2)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隔离衣或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优先使用库存现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七)及时反馈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原则上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检测结果须在区市规定时限内报告。

  5.结果推送。检测机构要及时反馈上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推送到“我的宁夏”APP。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以下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单位)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相关涉及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原阳性样本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单采复核样本(双采双送)分别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复核。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

  (九)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

  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3.医疗废物清运。

  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定时回收,在采样结束后12小时内进行全部回收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各采样点要关注气候变化,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和暂存方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服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指挥和调度,对设备、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全面落实辖区核酸检测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核酸检测工作需求,县医疗健康总院组织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和实操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样本运送、样本处理、安全防护以及职业暴露处置等环节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工作梯队、完善轮换机制,确保人员调度时用时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

  (三)保障信息联通。县医疗健康总院要组织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参加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和实操演练;各医疗机构要对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培训,做到医务人员全员熟练掌握系统安装和使用技术要点,提高采样、检测效率,

  (四)做好物资储备。检测耗材、防护物资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由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储备和调配病毒采样管(混采及单采)、防护服、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做好经费保障。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费用由本级财政负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核酸试剂和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六)广泛深入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核酸检测有关流程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指导乡镇、社区(街道)加强核酸检测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通过预约登记、提前告知等方式,疏导人流,避免扎堆聚集。同时,要做好采样现场医疗保障和区域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5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我县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申请全市支援。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县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各镇(街)党委、政府对辖区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扁平化管理,科学调配当地核酸检测资源,合理划片、科学布点、摸清底数、备足物资、配齐人员,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贯通镇(街)、村(社区)和网格各级,确保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二)分级分类、重点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由内到外,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精准确定核酸检测重点人群。

  (三)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根据流调溯源、密接人员推送等情况,研判疫情传播趋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县防控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调配,分级支援。疫情发生后,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立即统筹动员本县核酸检测力量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必要时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书面申请支援,同时启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依据核酸检测能力缺口,统筹调度全市核酸检测力量,开展市内互。支援队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援地负责,支援任务结束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受援地完成隔离后由受援地安排车辆点对点送回。

  三、组织管理

  为科学、高效完成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任务,成立县级核酸检测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郑莉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共青团略阳县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略阳供电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详见附件),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工作组下设8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管理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负责,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组内各工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二)数据信息专班。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中国电信略阳分公司、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略阳县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管理员配合。主要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区域核酸检测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建立清晰的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建立起数据信息专班和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监督机制,实时掌握每一家机构检测进度,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等。负责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保障系统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根据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制定采检匹配计划,加强采检匹配的动态指挥和调整。需精确掌握全县可用于调动的核酸检测能力和各镇(街)、社区、小区的人口底数,在区域核酸检测过程中,实时掌握采、送、检进度,避免检测机构忙闲不均或样本积压。

  (三)样本转运专班。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人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组成。各镇(街)样本转运专班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镇(街)具体负责落实,人员由采样点镇(街)负责样本转运的人员、转运车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转运人员必须经疾控部门生物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科学测算运力需求,合理部署转运力量,与数据信息专班密切配合,动态调整样本转运方案,保证各检测机构以最快速度进入饱和工作状态。运力的安排部署要根据核酸采样点的数量、距离、转运车运载量、转运所需时间等进行优化。

  (四)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管控组牵头负责,公安、疾控、相关医疗机构和应急采样小分队组成。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涉疫区域所有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单采阳性和混采阳性),迅速协调完成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

  (五)物资保障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负责。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估算、储备和供应保障,包括检测物资、防护物资、转运物资、消杀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资等,并建立有效的调用机制,就近就便管理。其中,采样所需的耗材根据人口进行属地储备,统一调度。

  (六)核酸采样质量控制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负责,负责区域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对采样人员操作、个人防护以及采样点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

  (七)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专班。由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临床检验质控中心专家组成。负责区域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成立督导组,对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通过加强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

  (八)医废处置专班。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配合,主要负责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管理,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减变化,及时调整清运频次,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各专班牵头负责单位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专班成立文件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联系人:曾秉霞,联系电话:)。各镇(街)、村(社区)要成立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制定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组建相应工作专班,由镇(街)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落实采样准备、组织动员、物资调配、信息登记、人员摸底排查、样本转运、医废处理、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等职责任务,明确人员配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工作内容

  (一)摸清人口底数。各镇(街)要落实“四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

  (二)测算采样检测能力。各镇街不区分人口规模,按照24小时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其中,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120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人口数÷360;采用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10×2;采用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除以÷20×2。

  (三)细化采样方案

  1.采样点设置。一是科学规划采样点。综合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可参考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各镇(街)可按照社区、村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社区、村为单位设置采样点。二是科学选择采样点。采样点应当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可选具备通风条件、独立空间的体育馆、展览馆、学校操场等场地。自然条件允许时鼓励设置室外采样点。三是科学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内部划分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有效分散待检测人员密度。设置防护服穿脱区,配备手卫设施、穿衣镜或防护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保证人员单向流动,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应设置健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感染。四是迅速建设采样点。要求采样点在2-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社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2.采样组织。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明确负责组织动员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规范组织动员工作流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不缺户、不漏人。核酸采样现场加强精细化组织管理,在由工作人员、志愿者维护工作秩序的同时,鼓励通过采用座椅、金属网格线等物理手段,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通过提前分时段预约、通知及采样等,减少人员在短时间内聚集,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

  3.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四)落实采样力量。提前准备采样医务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在合理评估工作量的基础上,配备人员,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人员(须为医务人员,考虑换班)、1名信息录入人员,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20人样本计算。采样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的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培训。信息录入人员应熟练掌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染控制培训。发现阳性病例的区域,采样人员要固定并实行闭环管理。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C)保存。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行。后续样本可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边远镇街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

  样本转运专班根据实际需求,估算转运所需的专用车辆、人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车辆、人员和转运箱等物资的储备和调用。同时,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承担区域核酸检测转运任务的车辆情况。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将车辆用于其他用途,做好转运时的生物安全防护。公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做好核酸样本转运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和物品消杀工作。非灭活样本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六)加强信息化支撑。

  1.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一是根据已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力、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送样的匹配。二是根据核酸检测机构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不空机、不积样”,充分利用好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2.核酸结果反馈。及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做到采、送、检各环节信息准确,及时向公众提供检测结果查询方法和途径,保证群众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保障物资供应。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前,要提前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检测所需采样管(单管、10合1、20合1等,建议使用灭活型采样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且质量优良、型号规格适宜,办公用品、必要的生活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采样点的物资储备要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台风等特殊天气的因素,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行清单式、台账式的储备管理。

  五、规范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数据统计专班,数据统计专班立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其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通知辖区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找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四是通知隔离转运工作专班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五是通知流调溯源工作专班(公安、工信、公卫协同)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后续流调溯源及密接排查等工作,并提出社区封控意见。上述部门通知不分先后。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釆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单采复核样本采取首检负责制,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下图)。

  六、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一)加强采样质控。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采样点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已采集样本的保存管理,确保采样工作高质高效。

  (二)加强检测质控。核酸检测督导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实验室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保障检测质量。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七、规范相关管理

  (一)规范人员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县卫健局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规定,按要求进行实验室备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及其他非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培训。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防护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应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医废处置专班要及时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转运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的医疗废物。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当日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镇(街)组织人员,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暂存条件允许时,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无法安全暂存时,要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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