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2-08-28 09:10:36 方案 我要投稿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精选5篇)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各村(社区)、各部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增强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城乡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和谐的新煤城。

  二、年度目标

  按照“镇督导、村负责、组到位、户落实”的要求,建立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实现“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两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不出户)、一改(农户改厕)”的目标,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争创环境优美乡镇或市“十佳乡镇”称号;创建一个县级以上文明卫生单位或卫生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成立煤炭坝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坚持“全镇铺开、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宣传发动,全覆盖拉网式改善镇容村貌。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各村要召开支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会议,全民统一思想。通过制作村卫生宣传栏、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墙面标语、上户走访向农户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加大环境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卫意识,并促进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各村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义务劳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报表彰活动开展中、日常生活中的优秀人物和事迹,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活动开展,带动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现象。

  3.加强长效管理

  成立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支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责任制;建立分类减量、群众主体、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4.示范带动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1-2个示范点。各个示范点建设要因地制宜,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又符合自身实际、可长期坚持的整治方式,做到科学规划,着力在注重实效、凸显亮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确保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5.配齐人员

  配备保洁人员,各村可按区域人口数每400人安排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片区的卫生管理,做到定期保洁;配备义务监督员,建立以退休村干和教师、年老党员和退伍军人为主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队伍,及时监督和检查保洁员保洁工作情况、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村民环保行为、农户“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6.环卫设施管理

  村内现有环卫设施由村负责管理维护,辖区内环卫设施增建、维修由各村(社区)自行统筹安排。

  五、明确责任

  1.镇环卫所卫生责任区域:新、老集镇(包括沙子坡市场上下区域、跃进片区,跃进社会客车站除外)、煤城大道沿线及两侧、派出所汽车桥至反山坳加油站沿线及两侧、商贸街沿线及两侧、工业园至煤城大道的玉煤路沿线及两侧。

  2、各村卫生责任区域:

  (1)根据行政村区域界线划定责任区,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原由环卫所负责的S206线、X092线(煤回线、煤双线)、玉煤线的卫生工作由相应的行政村负责。

  (2)城乡结合区域:镇环卫所责任区域外与煤炭坝社区、楠竹山、棤树等村(社区)之间的城乡结合区域,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

  3.工作要求:镇环卫所及各村要确保责任区清洁、卫生。按上级要求,煤炭坝镇垃圾填埋处理场已关闭停用,各村要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减量原则,将垃圾自行消化处理;集镇、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垃圾由镇环卫所负责处理,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六、整治内容

  (1)村域内公路、村道沿线道路及两侧控制线内与山边、田边无堆积垃圾,水塘、渠道无漂浮物;

  (2)村(居)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成堆或散落垃圾,房屋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无臭气;

  (3)村(居)民屋内整洁、厕所干净无臭气,无蝇蛆,无污垢、禽畜圈养,人畜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4)每户(特别是村(社区)小吃店和商店)有收集容器,对垃圾分类,并相应进行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减少垃圾量,争取做到垃圾零出户;

  (5)本组村(居)民举办红白喜事后,当事人要及时安排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七、制度机制

  1.各村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比,且确保考核评比制度的长效实施。各村、组要以村干部、组长、联村(组)干部为基础,成立环境卫生评定小组,每季度对组、户进行评比,对清洁组(户)、不清洁组(户)在村(组)公示。通过卫生户、示范组、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评比,引导和激励群众以实践行动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卫生治理,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各村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全村党员、村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处罚。

  3.完善《村规民约》。各村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卫生管理费征收制,以制度管事管人。

  八、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由一名村干部担任环卫专干,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2.健全制度,分类指导

  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集镇和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各村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②各村(社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本村各组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③联组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负责指导、监督本组村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本小组公共区域的整治工作,并负责本组农户卫生评比、粘贴卫生等级签等工作。

  3.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1)市、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2)镇人民政府按县、乡1:1配套资金,与全年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挂钩,以每月检查评比通报为依据。

  (3)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落实资金,基本上按县、乡、村1:1:1投入资金。

  (4)新增垃圾处理经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资金。基础经费按每村1万元/年的标准发放;人头经费按村人口数每人1元/年的标准发放。

  (5)村(社区)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制定《村环境卫生治理筹资筹劳方案》,通过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辖区内企业、经营门店、各农户(每户40元/年)筹措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要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实行专款专用。

  (6)此上各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考核评比,确保实效

  (1)村(社区)检查评比分常规检查、特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每月27、28号为常规检查时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与重大接待活动前进行特定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

  (2)评比标准参照县爱卫办文件执行。

  (3)各村(社区)每月对辖区各组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户卫生评比。

  (4)每月督查由镇督查小组邀请三至四名环卫专干一同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督查,由环卫专干评分。

  (5)每季度末由镇领导小组对各镇属部门、驻镇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

  根据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当前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镇老街、农民街逢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

  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2、理顺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镇的管理职能。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

  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镇管理知识培训。

  2、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3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打造绿色义和、生态义和,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烧,各村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无火、无烟、无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并及时对焚烧行为进行处置。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农户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干部,取消年终绩效考核。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污染治理

  推行河长制,责任到人。通济堰河长徐东,河段长王福军、雷海全、李夏宇;白马河河长骆仕忠,河段长李夏宇、罗友华。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白马河、通济堰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配备一支2人以上的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备垃圾池。

  责任人:易建兵、徐东、骆仕忠,责任部门:乡治理办,责任单位:杨庙村、活桥村、悦园村、喻沟村及各驻村组。

  2.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群英、联合水库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配合乡政府完成群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申报工作,条件成熟时对该水库经营权予以收回。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岐山村及驻村组。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的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2.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各村应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直排现象及时向畜牧站报告。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畜牧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四)工矿企业、在建工地扬尘及污染治理

  各村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监管工作,凡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向乡环保所报告。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信息、召开社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等,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执法队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通报。

  乡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组织对重点区域的秸秆进行果场堆肥、覆盖,做好集中堆放点的后期处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绿色义和。

  乡农机站:负责组织好机收,开好机收会议,确保小麦、油菜残桩不高于地面10cm。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将劝阻不听的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乡中小学:负责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

  乡纪委: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乡规划和土地办公室:负责农村在建房屋扬尘治理工作,实行湿发作业及对裸土进行覆盖。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4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一)、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文(三篇)

  (二)、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三篇)

  (三)、乡镇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汇报范文(两篇)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五)、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三篇)

  (六)、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方案(两篇)

  (七)、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简报范文(三篇)

  (八)、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三篇)

  (九)、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简报范文(三篇)

  (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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