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3 09:04:36 方案 我要投稿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通用6篇)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1

  根据省教育厅《深入整治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局《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深入整治全市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把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全市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转化为百姓更多更实在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顺任组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李志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基教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为成员。

  三、整治项目

  1.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整治,完善和规范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制度、程序及监管体系。

  2.主要问题。

  (1)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不强。

  (2)在我市准入的校服企业范围之外征订校服的问题。

  (3)校服定制过程中出现了串标、围标和吃回扣等违规问题。

  (4)校服的生产、采购、验收等环节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3.工作措施。

  (1)明确规范采购程序。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xx〕563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

  (2)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为选用工作夯实基础。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要求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21《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其他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4)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质检报告需及时报主管部门。

  (5)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市直学校必须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征订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可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也可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名单,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开招标的,方案和结果必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学校征订结果须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备案。采购档案备查至少三年。

  (6)强化监督。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7)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渠道。各县(市、区)校服管理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学校、家长反映的校服质量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

  四、步骤安排

  1.动员部署(7月中上旬)。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剖析整改。一要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二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2.摸底排查(7月)。各级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要分头赴各地进行摸底排查,召开座谈会,梳理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3.警示教育(8月)。召开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通报近年来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件,以案明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研究制定措施,印发我市关于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文件。

  4.集中整治(10月底前)。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遴选2-3个县(市、区)为试点。

  5.系统总结(9月、12月)。全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同步进行,及时报送阶段性进展、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对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认真进行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教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按照任务分工,立足职责定位,自觉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认领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狠着力,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真正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大水漫灌,防止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在专项治理中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三)高效处理线索。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开展执纪执法。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均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市教体局信访电话:0375—2629865),对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快查快办、动态清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收到的县(市、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交办,确定一批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督促指导。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注重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引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将整治问题线索台账(附件1)、联络人员表(附件2)、阶段性进展(附件3)等情况,每月8日梳理简报、18日汇总详报,加盖单位公章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于9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加大对校服采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检法函〔20xx〕29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xx〕348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市纠风办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依据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全市涉及校服采购的各级各类学校。

  (二)检查依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xx〕348号);省、市关于学生统一着装、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检查方式:县(区)和学校自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调研摸底和市校服采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服采购和使用情况;

  (二)各县(区)教育部门、市属院校校服采购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清理阶段(6月3日-8日):各县(区)和市属院校对校服采购、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清理,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8日18: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研摸底阶段(6月9日-12日):市校服采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5个调研摸底小组(见附件2)对各县(区)、市属学校校服采购、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连同宜宾市20xx年秋期到20xx年春期学生校服相关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3)于6月15日18: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调查核实阶段(6月16日-22日):依据各县(区)、市属各院校自查清理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派出检查组,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对相关县(区)、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于6月24日18: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范整顿阶段(7月1日-8月1日):依法依规查处校服采购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规范校服采购管理秩序,制定《宜宾市校服采购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并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校服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教体系统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市教育体育局、市纠风办联合成立“宜宾市校服采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肃追责。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校服采购秩序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强化监督指导和管理,拓宽社会监督、举报投诉的渠道,严肃查处校服采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令行禁止,规范秩序。从即日起,在校服采购集中治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校服厂商或供货商签订校服购销合同,凡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手软。待《宜宾市校服采购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采购校服。

  (四)遵规守纪,树立形象。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请各县(区)和学校认真按照相关要求,紧扣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校服采购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3

  根据《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教体局的总体要求,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力度,更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床上用品采购中的程序,不断提高我校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让上级相关部门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二、成立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志

  副组长:汪建明

  成员:

  由组长全面负责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工作,组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工作。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阎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我校近三年来的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采购程序是否规范。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事前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或床上用品选用组织,选用校服和床上用品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采用规范的采购形式,是否进行公示,采购结果是否备案等,采购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履行减免承诺。

  (二)采购套数、价格是否合规。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严格按《攀枝花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采购年级、套数和价格执行。

  (三)验收程序是否履职尽责。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履行验收职责,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识,是否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标识,是否落实“台账”和“明标识”制度。

  (四)售后服务。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严格执行“三包”政策,是否提供上门服务等合同约定事项,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

  (五)管理使用。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落实校服穿着基本要求,是否有强迫学生穿着校服和购买床上用品行为等。

  (六)是否规范廉洁运作。自我检查我校在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中是否与厂商进行权钱交易,是否从中牟利,是否暗箱操作,是否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学校要通过两级干部会、校园网、微信平台大力宣传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校服、床上用品相关政策规定。

  (二)政策学习阶段(20xx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相关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服和床上用品政策文件。学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熟悉政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要精通政策,对各种政策文件要烂熟于心,并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学习结束后,10月30日参加市局组织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知识测试。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31日-11月9日)

  对近三年来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分年度分批次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表对照政策文件自查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批次、套数、价格、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将自查自纠报告于11月9日前上报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四)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并要根据督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制定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学校将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教训,完善问题排查、防范化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学校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纵容,坚决处理。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坚决查处、问责、通报。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竹园初级中学校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打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本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为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吴永军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先后召开了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抓实抓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7至8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就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全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4.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严把校服质量关。学校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一)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程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三)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打分;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四)样品和投标文件合计分值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得分名次并封存样品。取前三名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五)评比结果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在严格控制学生校服订购套数的基础上,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应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校服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5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我县学生权益,规范我县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xx】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梅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粤教后勤办函[20xx]1号)要求,并结合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xx】1号)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平远县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定我县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我县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20xx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

  2.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3.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

  四、招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

  1.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

  2.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

  3.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4.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

  5.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

  6.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五、职责要求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

  3.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

  (二)学校的职责:

  1.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

  2.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

  3.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

  1.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

  2.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

  3.负责对中标企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

  4.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

  (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

  1.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

  2.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

  3.中标企业不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

  六、违规采购处理

  (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

  1.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

  2.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

  3.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6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xx]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校服制定采购整治实施方案(通用6篇)】相关文章: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07-19

初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07-12

小学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07-10

学校采购校服方案(通用6篇)07-12

校服管理实施方案(通用5篇)07-10

校服项目实施方案(精选5篇)07-12

学校采购校服方案(精选6篇)07-09

学校采购实施方案(通用5篇)07-12

中小学校服采购方案(通用7篇)07-12

中小学校服采购方案(通用6篇)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