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0 13:28:48 报告 我要投稿

监事会工作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事会工作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年1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xx="">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xx>的议案》;

  3、《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9、《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统一注销的议案》;

  10、《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案》。

  年7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超募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和“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年,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通过学习新知识,巩固自身专业能力,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xxx监事会

  20xx年x月x日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2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过去的,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分别是:

  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2、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7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进行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师对公司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一)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形;募集资金项目和用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向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18.0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4%;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采购原料,累计金额1,373.5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3、向控股股东的股东的子公司新疆燕京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584.6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43%;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4、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销售啤酒,累计金额599.3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66%;向其销售原料9.5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该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

  5、经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代其行使在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赣州)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此交易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核销部分坏账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公司拟对部分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坏账共计27笔,金额共计5,860,741.38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5,791,636.22元,度计提坏账准备69,105.16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影响当期利润69,105.16元。

  本次核销的坏账,绝大部分为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甚小,公司将以“账销案存权在”的原则继续保持和落实追索债务的权利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部分坏账准备事实清楚,并已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核销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过盈利预测,不存在差异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20xx年,监事会将立足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3

各位代表:

  我受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的委托,向代表大会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代表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

  20xx年度,监事会在市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律师代表和广大律师的热情支持、积极参与下,坚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八字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建章立制探索落实“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的工作理念,首次向代表大会公示监事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律师的监督。

  (一)着眼大局———全面关注市律协各项工作

  20xx年度,监事会全面关注协会的各项工作,全体监事分工协作,列席了市律协15个专门委员会的所有工作会议,还开展了各类活动15项。监事会走访了四个区县律工委,会见了上百人次的律师代表,倾听广大律师对市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覆盖列席理事会专委会等召开的会议。

  列席会议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能及时掌握理事会的工作动态,实时进行监督。针对青年律师工作,监事会建议应加强青工委与区县律工委的联系;针对外事工作,监事会建议应输送更多优秀的青年律师赴境外培训;针对宣传工作,监事会建议应扩大更多的宣传工作覆盖面;在特邀会员工作方面,监事会建议应对行业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在律工委方面,监事会建议提供更多加强各区县律工委互动交流的机会。

  每天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畅通联系渠道。

  本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每天有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目前收到的基本都是涉违纪投诉邮件,监事会第一时间将这些投诉邮件转交市律协纪律部,同时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

  重视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横向交流。

  监事会本年度先后接待了到访的北京、无锡、广州三地的律协监事会,就各自的经验、体会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监事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和完善。

  (二)常抓不懈———监督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始终是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监事会委派监事列席市律协财务委员会会议,对预、决算等提出及时监督建议。在本次代表大会召开前,监事会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市律协的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继去年开始的新尝试后,监事会今年依旧在审计工作完毕后约谈审计人员,认真听取他们对市律协年度会费收支审计情况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监事会根据审计情况和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以《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向理事会提出了改进意见,监事会建议理事会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非营利性、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特点的财务制度。加强和重视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人员配备力量。理事会应继续重视经费管理以及经费使用效益,适时建立项目、课题等经费使用效益和研究成果质量的后评估制度。

  (三)重者恒重———重点推进提案监督工作

  监事会认为,提案办理工作是理事会完善工作、履行职责、服务律师的重要途径。九届二次代表大会后,监事会即展开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监事会仔细梳理了上次代表大会中收到的37份提案以及理事会对提案的答复情况,已采纳的提案占30%;留作参考的提案占62%;暂不采纳的提案占8%。这些提案内容包括:会费结构调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建设;行业建设;老律师与青年律师工作;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福利,等等。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20xx年提案办理工作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增加。九届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共收到50余人次提出的的9份提案;二次代表大会上收到近百人次提出的37份提案。二是难度提升。代表提出的提案内容涉及律师行业的方方面面,如“建立律师的诚信体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制度性协调、拓宽律师业务领域”等。三是成效提高。理事会准确把握提案建议初衷,及时采纳了不少具有长远性、可操作性的提案。为更好地了解提案代表的真实想法,监事会分别从“已采纳”、“留作参考”、“暂不采纳”三种提案类型中选取了部分提案,邀请提案领衔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座谈中,律师代表们建议律师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监事会还就律师代表意见较为集中的提案,专门与会长、秘书长进行了会商,直接转达了律师代表们的意见,督促理事会重视提案办理。该项工作得到了盛雷鸣会长、万恩标秘书长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回应。

  监事会进一步对理事会办理提案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建议理事会完善提案办理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建议理事会在今后的提案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与律师代表的沟通,尤其是针对部分前瞻性、系统性、一时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既要继续跟踪研究,也要实事求是地做好释明工作,畅通双向沟通交流的渠道。三是增强办理工作的效能,切实采纳落实提案中的合理建议。上述意见得到了理事会的高度重视,有些原本留作参考的提案,几经努力,已实际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走近会员———坚持调查研究广聚智慧谏良策

  20xx年度,监事会调研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常态化。坚持将调研工作纳入监事会的常项性工作,定计划、定地点、定课题、定人员,监事与秘书处公关部人员全体出动,大家工作热情高涨。

  二是创新性。监事会不仅注重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更主动收集各区县律工委创新工作的有益信息并予以推广:黄浦区律工委积极组织好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和外滩金融法律论坛;长宁区律工委充分利用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平台,构建区校合作项目;嘉定区律工委助推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扶持新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虹口区律工委帮助律师深入参与旧区改造,举办区律师党校专题培训。

  三是求拓展。监事会不断拓展新的监督渠道,20xx年度,监事会举行了针对行业特殊群体专题座谈会。女律师较为关切:大龄女律师的婚恋问题、女律师三期保护问题;青年律师格外关心:案源开拓困难、系统培训机制欠缺、健康保障及婚恋问题;老律师更加关注:建立为老律师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传承沪上知名老律师资料问题。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聚焦在会员的民生问题上,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致力于推进所有会员在执业中收获更多幸福、赢得更多尊严。

  四是重实效。监事会坚持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理事会反馈并督促解决。如律师反映较集中的会费结构性调整、科学编制预算的问题;加强对行业特殊群体老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以及患病律师的扶持和关爱的问题。

  各位代表:

  我们清醒地意识到,与广大律师的要求和监事会肩负的使命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律师代表提案工作的督办力度还需加大,收集反映广大律师民情民意的渠道仍需拓宽,监事会自身监督能力还需强化,监事会工作规则尚需完善。对上述问题,监事会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改进。

  二、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认真完成了上一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六大方面30余项工作,工作富有成效,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深入推进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掀起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以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提升了律师形象;注重制度维权,推出多项民生工程,减轻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律师业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特邀会员工作;律师学院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青年律师工作独特新颖;女律师工作丰富多彩。

  监事会认为:秘书处较好地完成了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交办的服务工作,克服了任务繁重、人手紧缺等困难,是令人满意、合格高效的秘书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上海律师人数近年来不断增加,市律协工作日益繁重,秘书处全体成员团结一致,任劳任怨,务实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思路

  20xx年,监事会仍将以律师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市律协新一年的工作要点开展监督工作,一如既往地重视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一如既往地重点聚焦律师业民生和执业环境的改善。

  (一)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升监督工作的能力和实效

  党的十八大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全体监事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努力提高监督能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

  新的一年中,监事会将走访调研对象从律工委扩展至律所和律师;每两个月依托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等平台,汇报监事会工作动态,自觉接受广大律师的监督。

  适时启动监事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工作。20xx年起施行的《监事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已不适用,监事会将在听取各方意见的情况下,审慎修订。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4

各位会员:

  大家好!受第一届监事会委托,由我向大会作厦门市周宁商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20xx年12月29日,商会召开了第一届会员大会并选出了以“厦门金三港钢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彭玉英为监事长的共三人组成的监事会。成立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协助理事会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商会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检查、督促商会理事会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开会研究,及时贯彻落实,以服务商会会员为宗旨,保证商会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二、要求商会秘书处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督促商会秘书处做好日常性工作,做到每月工作有安排,事事有落实,确保工作具体到位。

  三、监督、检查商会工作经费开支情况。

  按照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分级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商会的各项支出、合理使用商会经费、努力节约开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xx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xx)。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xx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xx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xx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4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11)。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xx4)。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x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xx年xx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烟台XX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对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XX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至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共计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4月20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XX年度报告》及摘要;

  3、《XX年度审计报告》;

  4、《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8、《关于续聘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

  1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4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5月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8月24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8月28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9月9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10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与出售资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与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XX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XX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XX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XX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与调整情况

  1、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朱策亮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其对应的23.9876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后激励对象由98名调整为97名,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5469.1850万份调整为 5445.1974万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9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与公告人员一致,本次可行权总数量为2722.6008万份。

  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97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激励对象的XX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9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五)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存在480万元应收债权。经核查,该480万元应收债权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另,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为支持中国农民大学办学,于本年度向公司子公司中国农民大学捐赠500.00万元人民币。

  XX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情况

  XX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XX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XX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XX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抓好监事的学习

  XX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XX 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7

各位领导、代表:

  xx年,我县联社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的制衡机制,以经营发展和为中心,以风险防范为主线,按照“监督不插手,规范不约束”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在与理事会、经营班子共同促进全县信用社防范风险、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同时,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此,我代表翠屏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监事会,将xx年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敬请各位同志审议。

  一、xx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县联社监事会在x银监分局、x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力协助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加稽核检查力度,开展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强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及重事项、重决策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监督约束机制的的规范性,我县联社监事会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监督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

  在全年的工作中,我县联社监事会严格按照《x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及《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会议规则》、《监事长工作职责》和《监事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并建立健全监事会运行机制。xx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议x次、稽核工作例会x次,对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稽核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建立了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同时,监事会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约束机制。xx年,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监事会积极督促和协助联社业务部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x项,其中新制定x项,修订x项,为规范操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县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已日趋完善,基本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和风险控制点。

  (二)加稽核检查力度,增强规范操作意识

  稽核部门是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主要平台。xx年度,监事会通过加强稽核管理,组织领导稽核部门实施量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确保农村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控管理制度在我县信用社贯彻执行。一年来,我县信用社无安全责任性事故和经济刑事案件发生,信用社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充实稽核队伍,加强稽核管理。为了强化稽核监督,今年3月,从基层社选拔了x名年轻的业务骨干充实稽核队伍,壮稽核力量。并通过制订工作计划、分片管理、召开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导稽核业务和把握工作重点等方式,加强了稽核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加稽核处罚力度,规范信用社职工的操作行为,增强规范操作意识。xx年度,稽核部门累计开展现场检查x社次,比去年增加x社次。其中,常规检查x社次,专项检查x项x社次。累计实施稽核处罚x人次,罚款x元。三是指导稽核部门探索新的监督方式。一年来,通过充分发挥稽核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利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条件,开展非现场检查x项,较好地弥补了现场检查的不足,提高了稽核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联社的稽核监督工作水平,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加强操作风险防范

  开展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本年度我县联社一项中心工作。

  监事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银监会十三条工作意见;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稽核科。三是组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调研,对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调查和讨论,并形成书面报告。

  监事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一是x月x日,组织x人对x个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及往来资金进行突击检查。二是各基层信用社由信用社主任亲自带队,以网点交叉、人员交叉等方式全面开展自查。三是x月x日至x日,组织稽核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全区信用社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把此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中,如开展内控制度清理、存款真实性专项检查、安全检查等。

  监事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仅在x月x日库存现金及往来资金突击检查中就处罚处理了x人,其中行政处分x人,稽核罚款x人,书面检查x人。

  (四)监督经营管理活动,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我县联社监事会坚持做到“分工不分家,监督不旁观,参与不干预,互补不拆台”,积极参与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对重事项、重决策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组织原则,维护理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相互团结。监事会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方针和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完成监事会负责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向经营班子提交各种工作报告及意见书。监事会有效地利用稽核部门,对我县每个信用社、每个营业网点的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了稽核检查,并提交各种工作报告及意见书。全年监事会向经营班子提交工作报告x份,工作意见书x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是积极参加有关经营管理会议,并发表意见。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在经营活动中有关重要事项、重决策的会议,监事会积极参加,并发表意见,并做到参与不干预。全年监事会派员共列席理事会会议x次,贷款审批会会议x余次以及其他工作会议x次。

  四是认真审查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12月初,监事会精心制定了《xx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检查方案》,并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各信用社年度决算报表进行了同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会计决算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五是妥善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到互补不拆台。监事会一方面对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信用社健康开展。

  二、下年度工作打算

  xx年,我县联社监事会将紧紧围绕“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二)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三)加稽核检查力度,促进规范操作。

  (四)开展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严防案件发生。

  (五)认真监督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活动,保证合规合法经营。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8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做20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状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20xx年7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资产被冻结及五万元律师咨询费用途的事宜。

  2、20xx年8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推荐董事会提前或按期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向股东通报公司资产被冻结和虹波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

  3、20xx年12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三次会议,通报讨论了公司中干会议关于追加一万二工程款之事,监事会认为工程款就应按合同办,即使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要追加工程款,也期望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并推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追加工程款问题。

  4、20xx年1月8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质询和咨询了一万二工程的监理刘老师,关于工程款追加和房屋保温设计变更问题。刘老师说房屋保温设计变更事先没有透过他。

  5、20xx年4月1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透过了《20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透过了关于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关于派监事会代表列席经营班子会议》的提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或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临时会,三次董事会碰头会。列席或参加了中层干部或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

  二、监事会工作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仍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状况、公司财务状况、投资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透过检查公司财务、抽查二级部门物管公司的财务,抽看了综合科的账本,对公司的财务着力进行了了解,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贴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尽力进行了考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精神的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理提出了意见和推荐,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疑问提出了质询。根据一年的工作实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状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状况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能够按照上年度股东会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完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所制定的20xx年度经济职责指标。但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年股东大会精神,没有执行上年股东会构成的关于《》、《》决议,对上年股东会上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公司20xx年的三点推荐不予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没有从机制上、制度上、分配上下功夫,缺乏大胆管理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忽视股东的权益,从而使得公司工作成效不大,职工用心性不高,股东不满意的状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状况

  从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公司全年总收入3012500。82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5443。80元(公司本部收入为1350951。20元,物管公司经营收入274492。60元),营业外收入1387057。02元。公司净利润为377218。58元(其中公司本部净利润为409039。11元,物管公司净利润为—31820。53元)。公司累计利润(公司本部累计利润,物管公司累计利润)。监事会透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认为虽然公司报表完整,账目清晰,但是公司财务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原因是公司没有统收统支。监事会还对二级部门物管公司及物管公司的综合科的财务进行了检查。物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透过了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全年物管公司收入295923。02元(其中的100000。00元是茶楼交虹开公司的审计经济职责指标)。物管公司的财务仍然没有完整真实的反映出物管公司收支状况,以收抵资的财务处理受到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口头警告。透过对物管公司及综合科的财务检查,咨询有关主管领导,他都不明白综合科有本独立的已收抵支的帐。监事会认为:物管公司的财务没有做到统收统支,职责在公司领导,广大股东要求公司财务统

  一的问题是在上次换届时股东会上就提出来了,上年股东会上又构成了决议,由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不执行决议,不进行统一管理,使得一些部门和科室有资金进行二级部门甚至科室的分配,因而引起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相互攀比,相互不平衡,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进而造成了公司职工之间、股东之间的不和谐。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状况和处置资产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办的秀苑茶庄(截止20xx年6月3日)共投资了405674。25元;建设巷工程(截止20xx年12月)投资了265797。50元;东方明珠商铺2间共计86。25平方米,投资金额789676。00元。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总之,监事会在20xx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必须的作用。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监事会的工作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一是监事会没有很好完成上年股东会所提出的工作目标,监事工作不够大胆,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由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分离,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相互不能构成制约和监督,并且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透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三是经营班子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没有监事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对一些问题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正确,监事不能很好的提出意见和推荐,监事会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的窘境。所以,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工作不能使股东满意,有愧于全体股东对我们监事会诚挚的信赖。在此,监事会成员诚恳理解股东的批评。

  三、20xx年监事会工作的打算和对公司20xx年的工作推荐:

  当前,我们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齐心协力,奋发努力,抓住机遇,促进

  公司的稳定发展。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20xx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建立完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事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委派监事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资产,群众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状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状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状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

  5、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用心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办公物资采购、租房合同谈判。监事会成员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潜力,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6、对20xx年度公司工作的三点推荐:一是推荐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全面完整的对公司各二级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增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公司财务做到真正好处上的统一;二是再次推荐公司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个性是就应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实行会议决策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推荐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潜力,增强工作职责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职责。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齐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9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xx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xx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20xx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xx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六)20xx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七)20xx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xx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股东魏连速、赵后鹏、周晓斌、王晓明、魏捷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向深圳市山本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物料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xx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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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0

  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xx 年,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 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 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8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 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 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 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 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xx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自己的议 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xx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xx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江 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江苏中 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XX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在 20xx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xx 年 5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自己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xx 年 5 月 25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xx 年 7 月 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自己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xx 年 7 月 2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xx 年 7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自己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xx 年 7 月 15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

  (六)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xx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半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xx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xx 年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 权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xx 年 10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xx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xx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 办事,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 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 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 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 会计制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xx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 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以及向关联方转让下属物业 公司,属于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 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 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 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 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0xx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 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20xx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1

  一、xx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XX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xx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xx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xx年X月XX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XX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xx年X月XX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XXX》及《XXXXX》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xx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XXXX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xx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XXX集团收购其拥有的XXXX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xx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2

各位领导、各位会员代表:

  大家下午好!

  我代表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监事会向大家作监事工作报告。

  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xx年xx月x月日在杭州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规划了协会20xx年至20xx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五年来,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监事会,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浙江省侨商会一届理事会的会务、管理和财务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理事会会议报告审议结果,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

  为开好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在会前对协会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等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将审议结果向大会报告。

  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五年来,在省侨办、省侨联的指导下,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参与下,紧紧围绕“联谊、服务、合作、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为会员服务、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积极开展对会员企业和广大侨商事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各项活动,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稳步壮大协会力量,不断创新办会形式,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了较大提高;协会财务制度健全,收支管理严格,账面报表清晰,经费支出合理,协会各项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原则》,第一届理事会的财务状况已通过省民政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监事会审议,《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容全面、真实,《章程》修改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增选的会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办理。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即将选举产生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完成了历史使命,感谢各位会员对一届监事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在省侨办、省侨联的指导下,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秉承宗旨,规范运作,继往开来,勇于创新,努力将协会办成名副其实的“侨商之家”。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xx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xx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xx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xx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意见》共1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3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0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XX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xx年-20xx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租赁房屋的议案》;《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9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xx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利润实现与公司20xx年三季度报告中预测的20xx年全年实现利润的范围不存在差异。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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