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时间:2022-11-30 09:25:41 报告 我要投稿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卫生劳动等,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校联系平台、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向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健康教育知识,有关传染病的防治,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学校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检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打扫,确保校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班主任量化管理挂钩。

  (4)加强学校卫生长效管理,由班主任做好日常的晨检工作。

  (5)由班主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校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一)班主任老师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中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行政值日。

  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提供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行政值日。

  (二)保健老师

  1、负责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

  2、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

  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非法定传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4、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传真上报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5、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6、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学校领导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个人职责。

  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公共电脑教室、实验室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需加强同镇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校学生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制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三、严格疫情报告

  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半小时内)→行政值日(1小时内)→疫情报告人排查(2小时内)→分管校领导(1小时内)→校领导(1小时内)→疫情报告人(半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四、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果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传染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诊、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看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就于12、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铅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字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检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远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改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颖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期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认的疑似传染病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期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二、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餈,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电子疫情报告卡、统计表等每月硬盘、软盘备份,全年光盘记录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商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一、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三、加强培训工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四、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六、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夫的培训,对入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八、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晓波(院感办主任)

  成员:胡继跃(门诊医师)、王莹(检验科)、冯晓芳(供应室、手术室)、高宇(治疗室)、焦艳琴(输液室)

  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1、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500元奖励。

  2、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0.1分,当事人扣100元。

  3、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除全月资金。

  4、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5元。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发病日期、诊断、初诊/复诊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各科室保存或交保健科保存;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三、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检验科、泌尿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

  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二、泌尿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

  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医生处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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